第九十四章 疮
把脉的是一个老大夫,留着山羊胡须,看着她就直皱眉。中医讲究望闻问切,这个患者的状况以及从肉眼能看出严重程度了。
许是看她只身一人,又是姑娘家,老大夫吩咐学徒去把自己夫人给叫了出来。扶着易水窈进入里屋诊治。
易水窈此时脑袋烧得稀里糊涂的,放任自己进入无意识黑暗中。她已经无暇多想安全问题,太难受太累,即便是被人卖了她也认了!
幸运的是她碰上的是老实本分的好人,医者父母心,老大夫的妻子给易水窈洗漱更衣,身上抓破的疙瘩也上了药。
中途被叫醒还是昏昏沉沉的,虽然头痛不减但感觉身体不再粘腻,躺着无比舒服。
一个陌生的大娘给易水窈喂了米汤,还有黑乎乎的浓浓苦药,她也没有多问,放心的把自己交给陌生人,吃完就睡。
易水窈真正清醒已是两日后,发烧好了感觉整个身子都轻了!就是身上的红疙瘩还是很痒!
“张大夫,张大娘!真的太感谢你们了!”饭桌上,易水窈端着饭碗简直感动得泪眼汪汪。
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今天她可以爬起来一起吃饭了。医馆不仅收留她在后院里,张大娘更是对她悉心照顾,喂药喂饭,并且也没有趁机卷走她的银票,上千两就这样还给她了!
“出门在外,多不容易,况且还遇上了人贩子。”张大娘给她夹了一筷子的菜,嘱咐她多吃点补身子。
关于自己的狼狈,易水窈对他们的解释是遇上了人贩子,千难万险的翻山越岭逃跑,实际上恭有违跟人贩子也差不多吧,都是逼迫嘛。
张大夫一脸不认同的摇摇头:“怎能让你一个女儿家出来寻亲,太不妥当了!你又不懂得照顾好自己,夜宿林子必然是会感染风寒,又没有好好休息,这真是……”
易水窈一脸受教的低头,这两天她是发现了,张大夫有着所有老头儿的通病——唠叨!
特别是数落起病患,那是长篇大论劈头盖脸,不过大多也是为你好,所以乖乖听着吧!
“行了老头子,别没完没了,”张大娘给他盛一碗汤止住他的嘴,道:“没听圆圆说吗?家里头没人了。唉,也是个可怜孩子,自己变卖家产出来寻找表亲……”
易水窈不太好意思的挠挠脸颊,她这样欺骗人家同情心会不会不大好……不过也没差了,反正她是孤家寡人……
张大夫瞧见她动作,瞪起眼:“别挠了,这张脸还要不要?!”
易水窈一经提醒,赶忙放下手不敢动。
昨日烧退了,张大夫就告诉她,身上有几个疙瘩不好治。大概是山里毒虫爬过咬过,反正就是有毒素引起红肿,一般情况下痒个几日也就消了。
只是疙瘩被她抓破了,有伤口大大增加感染率,加上那天饥不择食吃了生鱼片,鲜鱼的腥气不利于消淤去肿。
于是这个带有毒性的疙瘩被恶化了,后面可能会引起发脓溃烂,若真那样了,以后好了便会留疤。
让易水窈伤心的是,这种疙瘩除了脸上一个,身上还有好几个!
在医馆又住了一日,带着浓浓不舍拜别张大夫二人,易水窈启程前往盘城。
如此步伐匆匆,无非因为两个原因,一是害怕恭有违找到这里,小镇真的太小了,来来去去也没几个人。二是因为她身上的毒疮,不赶紧就诊医治到时候溃烂发炎就糟了。
张大夫是这个小镇少数几个大夫中医术最好的,他对易水窈脸上的疙瘩也是无能为力,说白了就是不擅长皮肤科。
易水窈还是非常感激他的,留疤什么的她都不怕,能活着就好。临走时偷偷留下两张银票,除此之外已经不知如何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带着黑纱斗笠,易水窈坐在张大夫替她招来的马车上,旅程无聊,还是忍不住掏出小镜子看自己的脸。
白皙的脸颊上,偌大一个红色伤口,比起前日稍微有扩大现象。用了张大夫调制的膏药倒是不痒了,只是这么个疙瘩糊在脸上当真碍眼。
再看看自己手臂,还有裙子底下的腿,总共有六个之多,如果多长一个能不能召唤神龙?
易水窈万万没想到那些虫子这么厉害,到达盘城她直奔医馆,本着拯救脸蛋的重要性,连投宿都顾不得。
然而一连三个大夫都告诉她不好治,痊愈容易,不留疤,难!
“姑娘,你这个伤口隐隐有些发白现象,毒性深入,这里头已经化脓了……”这是一个年轻大夫,看易水窈容貌秀丽,说到后面忍不住眼带同情:“我这里有个药,可以给你排出脓水,只是脸色会留下一个坑,时日久了大概疤痕会浅显一点。”
所以这是必须毁容了是么?
易水窈瘪瘪嘴,情绪低落下来。即使对自己外貌不是特别在意,但也没人愿意自己脸上顶着一个坑疤吧?不过大概这样就不会被那些见鬼的采花大盗盯上了?
苦中作乐的笑了笑,易水窈还是掏钱买下了他的药膏,跑了这么多家药馆,得到的结果都差不多,没啥好挣扎的了认命吧。
年轻大夫嘱咐她每日过来医馆给他瞧瞧情况,又另外说了一大堆忌口的食物,易水窈点头谢过,拿着东西去外头寻找落脚的客栈。
几个深呼吸,算是接受自己脸上要留疤的事实,权当一个教训吧,谁让她任性的抛弃一切逃跑呢?
她继承了原主的身体,却想抛开原主的身份,她既然已经是易水窈了,那么就不再是孤家寡人。身后有个易家,身边有她的侍女,都不容许她说自己是孤家寡人。
还有……慕容崇昊……
没有摆脱这段关系之前,他就是她的夫君,这一点不能否认,逃避只是懦夫的行为。
在易水窈深刻的反省自己的同时,丝毫不知道,她的行踪已经暴露了。
有一个人,正往这里快马加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