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6章 内外双修
“来来来,王师傅,白天人多,有些话不好说,现在咱们重新认识一下!”财叔的脸上似笑非笑,背又稍稍的弓了一下,说着话就朝王越伸出一只手来。
“盐帮,梁阿财!”
“这就是按照江湖规矩来盘我的道儿了!”王越心中一动,立刻就知道了这是怎么回事,当下也不犹豫,脚下往前迈了两步,也把手伸了出去。
“王越!”
虽然现在他已经祭拜了祖师,苏明秋也代父收徒,认了他做师弟,但苏家毕竟是个大家族,按照规矩,他的这个身份若是没有真正经过国内本家的承认,那他对外也是不能多说什么的。所以,这时候王越也只是报了自己的名字,并没有像财叔一样在名字前面带上了门派的前缀,显得那么正式。
不过,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对面财叔一眼看到王越走出的这两步,眼睛顿时也是亮了一下:“果然是个练过内家拳的,架子够纯!”心思一动,也不敢有半点怠慢,一只手,似慢实快,一把就和王越碰到了一起。
啪!两只手相互搭在一起。
王越陡然感觉,这个财叔全身鼓气震荡,掌心掌背上的皮肉筋骨一下就缩了起来,五指只往中间一合,立刻就如同钢勾也似,不管指端还是掌心居然都没了半分的温度,哪里还有一点血肉之躯的感觉。便立刻明白,这老人肯定是练了一种极其霸道的拳法,长年累月的淬炼打磨,不出手时还罢了,一用劲儿手上马上就生出了异象。
这种状态间的改变,按照时下拳法里流行的里的说法,就是“非人化”。
这么说听起来似乎很玄,但如果用武术中的术语来解释的话,那就是说财叔练得应该是一种以模仿动物攻杀掠食为主的象形拳法。而且,很明显的,他已经把这种拳法练到了“形神一体”的上乘境界。明明是一只人的手,但给人的感觉却如同猛兽的爪子一样……。
一间,整个房间的地板都同时一震,好像生了地震。
下一刻,王越脚下厚达一指的纯羊毛地毯在他双脚微微往外一撇的微小动作中,哧啦一声裂开了一道一米多长的口子,裂缝整齐的就仿佛被无形的大剪刀破开一样。同一时间,在他对面的财叔也是脚下一沉,一双脚竟也是齐齐踩碎了下面的地板,出咔嚓咔嚓如同冰面破裂的声音。
却是两人这一握手,脚往下沉,瞬间力,一下就把脚下的地毯和地板全都毁坏了。
好在,他们两个只是一碰即收,并没有接着就动手的意思。
国内的“盐帮”本来就是沿海一带,把持私盐的帮派组织,其历史渊源,往上追溯,甚至可以追溯到前朝完颜氏入关之前的数百年,传承可谓久矣。但展到现在,盐帮的势力虽然大部分洗白上岸,不再是如同从前一般过活,可真正属于核心的组织内部却依旧是有很多的规矩是和以前一脉相承下来的。尤其像是财叔这样的老人,因为经历过乱世,所以更是一直都秉承着老一辈武林中人的传统,事不论对错,只讲忠义二字。
要不然以他的身手也不会在夏家一干就是一辈子,究其原因不外乎是从前受了夏夫人父亲的极大恩惠。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而他刚才主动和王越握手,这在过去的江湖中,也是最普遍流传的盘道儿之礼,俗称“搭手”。不管是至交好友间的交流印证,还是对不明来历的陌生人,都能用这种搭手的方法,试探出对方的一些深浅。虽然未必就能都准,却也可以知道个大概。
练拳的人,功夫越高,就越知道江湖上的凶险。一些大拳师,年纪稍微大点,修心养性,生活安定下来,甚至就不会怎么太和人动手了,有上门挑战的,要么教出徒弟来应付,要么就是一搭手,马上就能分出个高下来。
除非是真有化解不开的大仇,否则轻易不会一上手就打生打死。
功夫再高,也还是个人,是人就会有顾虑,年纪越大背负的东西也越多。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江湖越老,胆子越小”。
唐国的武术,在早的时候是只杀人,轻易不给别人看的。尤其是功夫上了身的人,一出手往往就要分生死,所以这种搭手盘道儿的方式就应运而生,慢慢的成了一种规矩。既可以相互之间试探高低,又可以不伤脸面,全身而退。
“你这是……?外家的力内家的劲?内外双修?”
财叔一眼看到王越掌心深处那一抹如血般深红的皮肤慢慢的恢复成原来的肉色,顿时脱口而出,随后一松手,全身一懈,就看到他脑门上一颗颗豆大的汗珠已经从毛孔里密密麻麻的渗了出来。
刚刚他和王越的手一握在一起,财叔立刻就觉得掌心处的皮肤一痛,像被一根根的细针扎了一下,而且王越手上的力道勃,后劲汹涌,一波接着一波,隐隐有股海浪翻腾的意思透射出来。显然是正如他之前所料的一样,是练了内家拳的,而且传承的极其纯正。
但是王越的劲道吞吐之间,似乎火候还有些问题,没有真正做到喷劲如针,可以透体伤人的地步。
内家拳养生练气,练到了火候之后,内家真劲出入毛孔,那种劲儿是丝丝缕缕,绵延不绝的,只要一口气不泄,就能刚柔随心,伸缩自如。而王越手上的劲儿,在他看来虽也生于毛孔之间,但却只能逞一时之能,他的那种“喷劲”,是没有后力的无源之水,显然还算不得真正厉害的内家高手。
财叔不知道王越接触内家拳才几个月,还只道他功夫练得不纯,心下刚有定论,微微一松,却猛的只觉自己手心豁然一热,便好像攥了一个烧红的铁块,双手紧握微微一错间,他那只平日里可以抓石成粉的大手,居然一下就被弹的五指一松,所有的力道顿时一泄而尽。竟是再也抓不住对方的手了。
“财叔,好眼力!”
两人这一握手,只在瞬息之间,劲力相交之下,各自都吃了一个小亏,谁也没占到谁太大的便宜。财叔固然是被王越力道刺激,最后关头,闭不住毛孔,流了汗,可王越也没好到哪去,要不然也不会劲力外泄,把脚下的地毯给撕开了。
内家拳打人,最值得称道的地方之一,就是可以妙到毫巅的掌控全身的力量。能用三分力的决不出五分力,身上的力一旦外泄了,那就说明对方的力已经足够强大到可以威胁到自身的地步了。
由此可见,这个一直跟在苏水嫣身边的“财叔”不但是个高手,而且还是个足以叫王越为之侧目的高手。
而对于此,王越却并未感到太过奇怪。他虽精于杀法,经历战事,至今以来少有敌手,但相比于这些动则苦练几十年的传统武术家来说,在某一个层面上到底还是在底蕴上差了一些的。
外门的打法,固然刚猛绝伦,杀伐无算,但也正因为如此,有刚不持久的大缺陷,不能养生,不能内修,功夫越高反倒祸患越大,就像从前的王越一样,练来练去,不明所以就把自己给练“废”了,要不是碰到苏明秋,只怕那一次和林赛菲罗一战过后,光养伤就得花上一年半载的功夫了。
外门的功夫,勇猛精进,可以毫无顾忌的挖掘人的潜力,往往几年的狠功夫练下来,就能把练了同样年头的武者,打得找不着北,所以现在就算是国内的军队一直以来,普及的都是那种简单直接的格斗术和搏杀术。而不是传统的武术。
为的就是因为这种功夫,上手快,见效也快,很容易就能让一群毫无基础的新兵在最短的时间内形成大规模的战斗力。
可一旦把这个练功夫的时间拉得长了,那么相互之间的差距就又是一样。建立在自身体质基础上的外门武艺,一旦耗尽了潜力,一生的本事就算到了头儿,再怎么练,也不会有大变化。而相比之下唐国的传统武术则不然,就像一坛酒,初出锅时辛辣刺喉,埋入地下三年后就能积淀成香,五年时便可沉香入底,再到十年头上口味感觉立刻浑然一变,辛辣之气尽去,醇厚自生,此后,二十年,三十年,乃至于四十年,五十年……,原本一坛普普通通的酒水就变成了绝世佳酿。
唐国的传统武术,光是站桩扎马,走位练眼就要三五年的时间,然后手眼身法步,心意精气神,每一点的进步,都需要大量的时间来磨合琢磨,一套拳法想要练得上身入骨,动则十年二十年,这功夫都是慢慢“熬”出来的真精华。
再拿里的正派邪派做个不太恰当的比喻。传统武术就好像是“玄门正宗”,走的是堂皇大道,路途虽然绕了一个大圈,看起来很远,但一步一个脚印,只要心气不衰,就总有能走到终点的时候。而外门武艺就如同是“外道魔门”,专走捷径小路,怎么快怎么走。
所以同样是站在一个起跑线上,一开始时外门功夫固然勇猛精进,进度比传统武术要快的多的多,但是凡捷径必定都有险处,或者崇山峻岭,或者大河天堑,要过去就要开山修路,遇水搭桥,这么一来,走来走去,比起在大路上按部就班的传统武术,反倒是越到最后越慢了。
财叔这位老人家,看起来不显山不露水,可他在国内一直跟在夏家老爷子身边几十年,是心腹,也是保镖,经历的大风大浪哪能少的了,要是没有一把子硬扎的功夫,那早就被人打死了。断然也没有活到今天的道理。
“虎拳?这个财叔的功夫可真是了不得呀,真想和他放开了打一场,不过他身上没有敌意,我倒是没有借口出手了。”双方都是实战经验丰富无比的人物,对于敌意和杀气十分敏感,刚才搭手的时候,王越也没有感受到对方带有什么恶意,所以这才一触即分,搭一搭手了事。
否则,他们这样的高手,哪有那么容易分开,对方刚有一点敌意外露,马上就会把搭手变成杀手。其结果,肯定就要以一方死亡收场,最好也得是个残废。
“咦,不对,你这虎拳……应该是从临济龙门五形拳里演变出来的路子。”王越忽然一皱眉,马上就把自己之前的论断给推翻了。
不知道为什么财叔的脸色忽然有些白,看着王越的时候,眼中的惊讶想掩饰都掩饰不住。他这么多年来,韬光养略,几乎从不在人前显露身手,知道他身怀武功的人也是越来越少,却不想只是轻轻一个搭手,就被王越瞧出了自己的功夫来历。
不过随即又想到面前这个男人的功夫,似乎能一眼看出一些别人看不出来的东西,却也并不值得惊讶。
原来财叔年轻时候,就是夏夫人父亲手下数一数二能打的高手,当时还有个外号,就叫做“疯虎阿财”。那个年月,盐帮的势力刚刚走出国门向海外扩张,唐人在新的地盘上受人敌视,尤其是在东南亚一带,帮派之间相互倾轧,动不动就是一场火拼。财叔年轻时的成名一战就是被五六十号安南帮的杀手堵在长街之上,他空手游斗,虽然身中二十几刀,一身的血都要流干了,但也把这些安南人杀了个七七八八。
而事后当地警察在勘察现场时,竟然还有十几具尸体无法拼接完整,因为这些人都是被财叔的虎爪撕裂而死的。也正是因为这一次街头恶斗,财叔在沿海一带的圈子里面,声明鹊起,疯虎之名便由此而来。
从这一点上说,他的经历和王越却是有点相似的地方。都是被人堵住街头巷尾,几十人一起围杀,只不过一个在街头,利于游斗,一个在巷尾,只能硬拼,但最后都是身受重伤,血流成河。(具体请参照海商总会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