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远离江湖事
幼时不爱习武,却又不得不习武,这是没得逃,也没得选的事。
由于身世原因,他本就一直对世间的万事万物,有一种天然的疏离与淡漠之感,什么武道争锋,山巅盛景,对他而言,毫无意义,这就好比有人搬了一箱金灿灿的黄金前去诱惑那些一心向道的出世之人一般,并非是因为黄金不珍贵,所以不动心,而是因为对他们而言,这些黄白之物就宛如路边的石头一样,他们看了连捡都懒得捡起,这是心境上的差别。
他向来都喜欢逃避,因为他自觉一个刚出生便被遗弃的孤儿,是无需向任何人负责,也无需向任何人证明自己的。
再加上年幼时,他便已见过太多的生离死别,这导致他本能地对习武练功一事,产生了排斥,甚至是恐惧感,因为在他幼小的心灵中,觉得越是努力修行,最后离死亡便会越近,有自保之力,也就足够了,再往上,他是毫无念想的。
正因为如此,哪怕长大后的他不愿让老辛等人失望,却还是耐不住自己潜意识里对修行的排斥,一直浑噩度日,哪怕吹笛抚琴,都不愿努力修行,直到那件事之后,他在草原上甚至还犹豫了整整三个月,才终于下定决心到了长安。
来到长安这座陌生的城池之后,他本想低调行事,慢慢进行调查,却未曾想,阴差阳错,竟一步一步地被架到了那个他本不想站上的位置上,纵然实力是够了,可他的心境,却根本不与之匹配。
尤其是袁老那具人间化身,亦一心只管去报当年被赠武运的因果,哪怕是揠苗助长,他也不在乎,毕竟在他看来,神君的转世之身,怎么都不该如此不堪,自己如何去喂他,他也能撑得下,根本无需担心。
他却忘了,李轻尘与神君,却是截然不同地两世人。
之后在那蕴藏有六丁神火的玄妙丹炉中重塑本源,在紧要关头,亦是靠着前世神君所留最后一丝力量,强行蒙蔽了他的道心,才得以安然度过难关,不过他并非真正改变,只是暂时被蒙蔽了心智罢了,当他又撞上老王这件事后,终于是从内到外,彻底开始崩溃。
德不配位,必有灾殃,这是他应受之劫。
武道修行,他当然不愿就这样轻易放弃,因为老辛等人的仇,他还没来得及报,可与此同时,童年记忆里,那种对于死亡的恐惧,再度因为老王的事而袭上心头,在他看来,自己的修为越高,只会给他人,给自己带来越多的不幸,让越多的人牵扯其中,故而他宁可自行沉沦,也懒得多想办法,该如何去恢复修为。
离开了沈剑心等人之后,他低着头,顺着拥挤的人潮,步行离开了长安,这一来一去,在长安待了月余,却已有恍若隔世之感——
离开一切纷扰已有大半个月,最后就连青衫瘦马,也给一并变卖换取钱财的李轻尘,最终在一座山南道边缘的小镇里寻了个最普通的,酒楼伙计的活儿,就这么住了下来。
一日三餐皆由酒楼负责,住在仓房里,夜里还得代为看守此地,虽然银钱也不多,可他倒也没有什么特别需要开销的地方,最主要的,无非就是消愁的酒了。
小镇地处偏僻,宛若世外桃源一般,来往这里的外人并不多,消息不通,故而他们尚不知长安城内所发生的一切,更何况就算是知道了,也不过就是多了一些茶余饭后与人闲谈的资本笑料,却绝不可能想到眼前这酒楼伙计竟然就是那位横空出世,却又突然消失的雏凤。
在那么大的长安城里都曾崭露头角,引动一时风云的少年英才,离他们太远太远,而李轻尘这个小伙计,却是看得见,碰的着,真实存在的人,故而谁也不会将这两个人联系到一起。
镇上这些生活闲逸的男人们倒是没有怎么注意这位外乡少年,之后倒是有不少怀春少女与那些从不知道害臊为何物的婆姨们特意跑来酒楼,说些荤话调戏这位一直沉默寡言,脸上从未见笑容,听掌柜的说,叫做忘忧的英俊小哥。
每天的生活一眼便看得到头,无非就是早起打扫一番,然后开门迎客,传送菜肴的同时,偶尔也去厨房帮帮下手,毫无新意可言,事实上,莫说镇子里的人了,世上绝大多数人的生活跟他的区别就只在于内容而已,其本质也依然是无趣的重复,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日子一眼就看得到头,不会有任何意外,所以却反倒让人心安。
这样安静的日子过久了,若不是每天夜里他仍能感受到自己破碎的中丹田,全身断裂的经脉以及自心窍处传来的隐隐疼痛,他几乎就要彻底忘了自己到底是谁。
忘忧,是一个永远也不可能达成的目标罢了——
小镇的民风淳朴,街头邻里的关系也很好,没什么地痞流氓做乱,毕竟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关系,家族宗法在这里远比朝廷律法都来得管用,真要走上街头敲诈谁,指不定就是没怎么见过的自家亲戚。
不过也许是因为这位外乡小哥的年岁的确看着不大,又一向沉默寡言,十分低调,再加上此间酒楼的掌柜在这里也算是一方富豪,故而这一个多月来,几乎没人因为他吸走了小镇上那些闲散女子们的全部目光而心生妒忌来挑事。
酒楼的掌柜姓骆,膝下无儿,唯有一女,名为骆仙儿,年芳二七,正是含苞待放的美好年纪,再加之生得又是亭亭玉立,乖巧可人,上门提亲的人,一直都不少。
她自幼便在小镇上长大,最远也不过就是去过附近的县城罢了,并且还是在极小的时候,故而性子极为单纯,况且她虽不算出身于钟鸣鼎食之家,但也算是衣食无忧,被照看得极好,身为家中独女,被溺爱着长大,甚至还读过几年私塾,故而远不如小镇上其他妇人那般守旧,十分活泼,对外面的一切尚有憧憬,平日里来往酒楼,就属她最爱与李轻尘这个外乡人攀谈,却不全是因为那一身好看的皮囊。
骆仙儿生就一对瑞凤眼,尚未退去稚气的小圆脸,五官生得精致,秀而不媚,清而不寒,小家碧玉,正如那夏日杨柳,见之便觉清风扑面,又最爱着一身黄色裙摆,似那雏菊将开,让人心生爱怜。
眼看她一下跳过了门槛,然后朝着这边一路小跑过来,眉眼里满是最单纯的快乐,却是李轻尘从未见过的明媚阳光。
“忘忧哥,你猜我给你带了什么?”
李轻尘听到了也当没听见,不光头也不抬,擦桌子的手更是一刻不停。
酒楼的骆掌柜宅心仁厚,算是难得有一刻好良心的商人了,他并未刻意压榨李轻尘这个无家可归的外乡人,甚至完全可以说是出于同情心而收留了对方,店里原本就是有伙计的,故而他每天要做的事情其实并不算太多,当然了,这一身体魄底子在这里,哪怕修为尽失,像这些活儿真论起来也算不上麻烦的事。
骆仙儿见他不理自己,却也不恼,而是顺势提起了右手上提着的油纸包,左手背在身后,歪着脑袋,脸上露出得意的表情,看得旁边正在送菜的另外一个小伙计眼睛发直,差点没把一盆汤水全给泼到客人的身上。
李轻尘将抹布拧干水,抓在了手里,然后抬起头,皱眉道:“这油炸糕店里也能做,何必要去外面买来?”
骆仙儿闻言,两只眼睛差点弯成了月牙状,似乎这位少女打从一出生,就从没遇上过任何不开心的事,故而整日笑眯眯的,走路亦是连蹦带跳,极有活力。
“忘忧哥,这你就不懂啦,哪怕是同样的东西,可自己家里人做出来的,跟外面买来的,味道也不一样,偶尔换一种来吃,更是别有滋味,忘忧哥你快尝尝,这里面藏了红糖,可好吃了,就是得小心一点,刚才可差点把我舌头给烫掉了。”
说着,少女还随之吐了吐舌头,显得极为俏皮。
李轻尘根本连看也没看一眼,便又复低下了头,将旁边装满了污水的木盆抱起,语气依然是一副生冷勿近的样子。
“不必了,现在店里客人多,我还要忙,大小姐若是没有其他事,还是别来打搅我了。”
他态度冷淡至极,可少女却有着无穷的活力,宛如是夏日骄阳与冬日坚冰之间的对抗,她并不气馁,反倒是又抓着油纸包绕到了另外一边,语气里满是好奇地不断念叨着。
“忘忧哥哥,你就给我说说嘛,外面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好不好,我听我爹他们说,你可是从千里之外的幽州那边过来的哩,你是怎么坚持走了这么远的路呀,得有一辆马车吧?唉,要是我的话,就算是有马车,也走不了这么远呀,还有还有,你为什么要跑这么远呀,忘忧哥哥,你是不是江湖上的游侠儿,是闯荡江湖累了,才在我们鹿儿镇稍作歇息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