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一师一徒一客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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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厨子把弄了许久,在驱动间里却始终掌握不了驱动末楼客栈的方法,但书生很快就会了。
客栈继续往南。事实上,书生博览群书,是知道一点毒理的。自然也知道上古异兽墨狐。那是一种能制造强烈幻觉的异兽,被它咬到的话更可怕,会沉在自己的意识里,或者错乱的幻觉里,慢慢死亡。
如果不找到能解救宸回之人,那么宸回的寿命,便只有七日。
此刻宸回躺在客栈的卧房里,神态痛苦。他脖子处的伤口呈现一片诡异的黑色。
厨子恨恨的说道:“先生,那个女的到底是谁?她好像和掌柜有着很深的仇恨。”
书生摇了摇头说道:“她与掌柜的过往,我不知道,但她的另一重身份,我大概猜到了,这个女人自称本座,如果我没猜错,此人极有可能是魔宗宗主。”
丁七两震惊:“魔宗?!”
书生点头:
“想来你应该知道,江湖最强的势力便是九大派,但多年以前,在秦国尚未破灭楚国之前,江湖势力最强的势力是一个叫星辰教的教派。
也就是,楚国的国教。
教派实力之强凌驾于九大派任何一派之上。但楚国灭亡后,这一教派迅速衰落,上代魔宗宗主虽然实力强大,却也死于乱战,教众和几大护法长老更是不知所踪,同时也被帝国通缉。
而星辰教,也被称之为魔教,亦即魔宗。“
丁七两骇然:
“据说魔宗十几年未曾活动,九大派也都纷纷以为他们已经彻底散了。”
书生说道:
“那么大的势力,岂能真这么容易消散。但几十年来,的确魔宗仿佛消亡了一般安静,也是几年前,魔宗才有了动静。如果我没猜错,龙王背后的人,便是魔宗的人。”
丁七两一时不知该作何论,最终他问道:“掌柜的毒,可有办法?”
书生点了点头说道:
“只能希望,掌柜的命大吧,此地离南蛮十万山非常近,再过两日路程,便能找到天下第一医,医仙钟万毒。只要他肯救掌柜,掌柜便能逢凶化吉。”
丁七两能听出书生话里的意思,这个钟万毒,恐怕不大这么容易让他救人。
宸回眉头紧锁,紧闭眼睛,似乎做着噩梦。
他的嘴里偶尔念叨着师傅,偶尔念叨着宸玲。
他感觉自己仿佛落入了深潭之中,无限的下沉,看见越来越多的过往。
……
江长湖宽,可江湖很小。
岁月磨平了宸沙当年的江湖梦,然而平整的东西,往往有锋利的边。
十二年前他带着天下第一楼,骑着疾空策路过了连庆的山区,见到了那个在暴雨中失去家人的小男孩。雨水冲淡血水,血水弄脏雨水。
原本就荒无人烟的山区,即便住着这么一户人家,想来日子也极为苦。因为江湖是俗人的江湖,俗人活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每天就得为了生存而忙碌。那些闲云野鹤飘然绝世的日子,放在整个历史里,也只有那么几个人可以做到。其中就包括了已经不再年轻的宸沙。
所以他恰巧路过山区,看见这般让人不喜的天气里有几个匪类为非作歹的时候,他没有管。因为他不是俗人,他在云上,宛若来自天外。习惯了云上的视角,便很难再看见尘埃。
那天他的心情其实很不错,以至于看见那几个匪类所作所为时,只是哼了一声,暗想道,这如今的江湖真是险恶,抢完钱还要杀人。
原本应该鞭挞疾空策快些走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他看见那个小男孩在雨中抬起了头。因为他在天上,小男孩在地上,因为雨线遮蔽视线,他看不见小男孩的神情,但他知道,一定很镇静。
因为那个小男孩抬头望着他的时候站得那样直,那般自然。那几个匪类顺着小男孩目光,也忘了过来,宸沙却明显感觉到了匪类们的惊恐。
自然要惊恐。因为江湖间有个传说,传说有个绝世高人,他有一座会走动的楼,他也有一匹会飞的异兽,当它们加在一起,就构成了眼前的画面——一只类似马却又比马庞大很多的异兽拉着一栋虽然不算华丽却很别致的楼。和这两样比起来,反而它们的主人倒不怎么显眼了。
匪类们倒也算有见识,知道遇到了不得了的人物,似这般人物便如神明一般高高在上,竟瞬间逃窜。所以小男孩得以存活。宸沙什么也没做,他只是让人看到了他。
或者只是那个小男孩看到了他。原本在该有生命危险该无比恐惧的时候,却那么镇静的看着。更让宸沙觉得惊讶的是,小男孩的父母就倒在身前。
那个时候为什么还要看?
或许无论是哪个孩子,看见一匹大马吊着一座楼飞在天空中,都会忍不住要看。直到连他也看不不见小男孩的时候,他都还是觉得很奇怪。
所以不知飞了多久,他忽然驱使疾空策调头,再往山区飞去。
他将天下第一楼落在了小男孩家里很远的地方,确保不会被看见,其实他明白自己为什么不想被看见,因为自己这般神仙似的人物会对一个跟乞丐差不多的孩子感兴趣,实在是不该。
但他还是来了。
他看见小男孩埋葬了自己的父母,神情哀伤。随后也看到小男孩自己一个人生活,仿佛什么也没发生,他在山区里独自存活,平静无比。那些砍柴打猎的事儿,一个大约八九岁的孩子,竟然也能做的很好。虽然宸沙自己九岁的时候,已经在江湖上有了一定名气了,但他还是惊讶。
虎穴里的犬子会吃狼,犬窝里的虎崽啃骨头。所以在什么样的环境决定什么样的本事,王侯将相本无种。在司空剑阁长大的孩子,九岁了就该仗剑江湖,无论那个孩子是乞丐的还是剑圣的。在深山野岭里长大的孩子,九岁了就该成为出色的猎人。两者的差距与天赋无关。
是以,那一刻,宸沙忽然有些想收了他当徒弟。
小男孩一直很安静,镇静,只是在祭拜父母的时候会掉下眼泪。宸沙每天都在观望,不知不觉就这么过了一月。然后他出现在了小男孩面前。
小男孩忽然在深山野岭里见到这么一个人,风华绝代,飘然出尘,仿佛神仙。
但他很快就想起来这是谁,于是他跪拜在地,叩首。
宸沙虽然想收徒,却不想小男孩竟然已经在行拜师礼了,这让他有些不高兴,因为似他这般天才人物,竟然被人看穿心思。
哪想小男孩只是说了一句:“多谢先生当日救命之恩。”说完再叩首,并无拜师的意思。
这又让宸沙觉得没面子了,但也将错就错了,说道:“我那日并无救你的意思。只是你命大,如果你那个时候没有看我,也许就死了。”
小男孩站起身来,点点头说道:“所以还是得谢谢先生。”
宸沙问道:“那天那个时候,你为什么要看我?要知道,天上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应该在有生命危险的时候去分神。”
宸沙很想知道这个孩子怎么想的。难道自己骑着疾空策,拖着天下第一楼就真的这么好看?
小男孩说道:“我打不过那几个土匪,我也跑不过他们,所以我自然会被杀死。我当然要在死前做一些不怎么像快要死的事情。”
宸沙觉得这个回答有趣。
小男孩又接着说到:“活着就只有好事和坏事,只要能活下去,就一定会遇到好事情,只是如果死了,就是另外一种悲剧了。我那个时候快要死了吧,所以这个时候天空中出现一座楼,我自然要看,因为那可能是发生的最后一件好事。”
宸沙讶然,说道:“谁教你这些道理的。”
小男孩摇了摇头说道:“没有人教,道理的存在,本就是不讲道理的。”
有趣,宸沙说道:“你虽然只是小孩子一个,却明白即便片刻也要快乐的道理,倒是比佛宗的那些和尚洒脱。或许这些道理本就是小孩子才能明白的道理。”
小男孩笑了笑,有些开心。无论怎么成熟,说到底,他是个小孩子。保持乐观相信苦尽则会甘来是有用的,比如此刻。
宸沙说:“山林凶险。好事坏事何时来我不知道,但你也说了,要先活下去,你愿不愿意跟我学一些活下去的本事?”
小男孩欣喜的点头。重新叩首。
十二年前的那一日,天下第一楼最后一个主人,宸沙收了个徒弟,小男孩的名字,便被改作了宸回。
(咳咳,说起来有点脸红,其实我觉得,我在回忆部分写的还是很棒的,你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