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直觉 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

  宫凌风想了一会,点了点头,说道:“也好,要干就大大方方的干,让她知dào
  咱哥们不是好惹的.”
  高哲嗯了一声,说道:“我想,即然红桃女王是一个传说,那么咱们就先成为另一个能惹起她注意的传说,逼她出来。”
  宫凌风点点头,大笑道:“有点象自杀,不过我喜欢。”
  高哲嘿嘿笑着说道:“我也喜欢……”和宫凌风对视了一眼,高哲接着说道:“比如说螃蟹这种东西总是要有第一个人吃过后,才会知dào
  它可以吃,只是可惜那个人不是咱们哥俩……”
  宫凌风微笑着听着高哲的话,接过来说道:“是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无所谓的,但是不是第一个吃掉红桃女王的人就很有所谓了……”
  两个人同时大笑,笑声中,高哲站起身,问宫凌风道:“大哥,咱们什么时候去吃螃蟹。”
  宫凌风伸手敲了高哲脑袋一下,笑道:“我怎么发xiàn
  我这辈份起来越低呢,原来是宫大叔,后来是宫大哥,现在连姓也没了,再过两天是不是这个大字也没了,就剩下个‘哥’了?”
  高哲摆摆手,一脸正色说道:“字数越少,就越尊重,你看以前那些当皇帝的,手下的都是什么什么大元帅,什么什么王,什么什么候的,可皇上自个就是一个‘朕’字……”
  宫凌风笑道:“行啦,你爱咋叫咋叫吧,这些都是哪跟哪啊,听着迷糊呢!”
  高哲哈哈大笑道:“你听着迷糊,我说着还迷糊呢!”
  两个人又笑了一会,宫凌风说道:“第一次吃螃蟹,可不能象个毛头小子,咱们得保证稳,准,狠,得手之后就立kè
  走人,让他们连个影子也找不着。”
  高哲点点头,把准bèi
  的两套“黑侠”装摆到床上,对宫凌风说道:“前几天我在澳大利亚认识一个法师把魔法附在了衣服上送给清妍,好象很有意思,现在我也要把魔法附在这两年衣服上,让咱们可以在做事情的时候省点力qì。”
  宫凌风已经听到过高哲说起罗塞尔的事情,对高哲要在衣服上附上魔法感到太奇怪,看着高哲把衣服摆好,随口问道:“可以附上什么魔法?”说到“魔法”这两个字的时候,宫凌风说的有些拗口,脸上带着戏谑的表情。
  高哲笑了笑,知dào
  “魔法”这两个字对宫凌风来说有点象安徒生写给小孩子看的“白雪公主”的感觉,有些幻稚,却又忽然间真实的出现在身边,一时半会有些接受不了,看着宫凌风的表情微笑着说道:“象罗塞尔那样一次在衣服上附加三个魔法我现在还做不到,但最少我还能让这件衣服把咱们变的轻一些,可以浮在水上,而且从高处掉下来的时候也不会摔伤。”
  宫凌风哦了一声,看着高哲把左右两只手分别按到衣服上,嘴里似乎念动着什么,淡淡的金光一闪,随即说道:“成了,准bèi
  工作全部完成。”
  用有些羡慕的眼光看着高哲,宫凌风说道:“兄弟,你说的这魔法好象很有意思,有时间教教大哥好不好?”“魔法”这两个字宫凌风说起来仍然有些拗口,但高哲知dào
  从宫凌风见到自已使用魔法的时候起,就似乎有了想学一学的心理。
  心里了解宫凌风的想法,却摇头笑道:“不好。”
  对于身体里的能量能量和脑子里的魔法,高哲已经能运用的得心应手,但有时候想起来,自已经常会突然间觉得这一切来的有些莫名其秒,自已也不知dào
  到底是因为什么就忽然多出这些奇怪的东西出来,说到底他自已完全是凭借着“**师记忆”的某种特殊反射来使用魔法,真zhèng
  让他去教别人却有些不知从哪下手。
  宫凌风一愣,笑道:“好小子,还想留了一手!”
  高哲嘿嘿笑了两声,说实话道:“宫大哥,其实兄弟这魔法全是稀里糊涂学来的,要说自个用还行,便用着来教人我可真有点弄不明白该从哪里教起来了,更何况你身体里的能量和我知dào
  的魔法也有些格格不入。”
  宫凌风嗯了一声,点了点头,不再说话。
  高哲准bèi
  的衣服只是普通的休闲服,穿在身上比较适合活动。
  休息一会,两个人反锁上门,穿上高哲准bèi
  的衣服,一个人带了一个墨镜从窗口跳了出去,虽然只是二楼,但宫凌风仍然能感觉到穿上衣服后身体似乎变的轻的多,从楼上跳下来的感觉象是在飘一样。
  回头对高哲伸了下大拇指,笑道:“咱哥俩可以去拍古装片了。”
  高哲笑了两声,说道:“本人因为长的太帅,容易成为整个演艺界中男艺人的公敌,女艺人的最佳拍档。考lǜ
  到整个演艺界的全面发展,我个人决定终生不去拍电影!”
  宫凌风嘿的一声,说道:“你怎么抢我的台词呢!”
  高哲伸手推了宫凌风一下,笑道:“你这人真不厚道,看着地上有钱包就说是你掉的。”
  “不厚道”这两个字一直是李清妍用来说高哲的,高哲听的多了反倒用在了宫凌风身上,自已却不觉得。
  宫凌风笑道:“怎么说话没大没小的,钱包本来就是我掉的嘛!”
  两个人扯了一会,高哲把话题转移到眼前一事情上来,对宫凌风说道:“大哥,咱们是不是应该先找两个流氓了解一下情况,看看该从哪里下手?”看了宫凌风一眼,补充道:“这种事情你一定很有经验吧!”
  宫凌风嗯了一声,并不多说话。
  高哲跟在宫凌风身后,见宫凌风向市区的方向走去,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禁不住问道:“宫大哥,干嘛要往市区里面走啊!”
  宫凌风笑了笑,说道:“中国有句话,叫大隐隐于朝,小隐隐于野,听过没有?”
  高哲点点头,这句话上学的时候还学过。
  宫凌风不说别的,问道:“那你明白了么?”
  高哲一愣,接着笑了起来,说道:“好象能明白一点!”
  宫凌风点点头,说道:“脑子不错,不过很多事情都是说不准的,这个时候就要用毛主席他老人家的那句名言……”
  高哲摆了摆手,说道:“大哥,可别说了,我懂了,真的懂了。求你别说了……”
  宫凌风嘿嘿笑了两声,其实说起刑侦他满肚子都是道理,连着说三天三夜也可以不重复一句话,没想到刚说两句就让高哲给封嘴了。心里想着这小子脑子挺好使,却不大爱学东西。却不知dào
  这些东西对高哲来说半点用处也没有,曾经有过著名的西方画家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一个人天生对色彩有感觉,那么他就不必去学理论。这句话用在高哲身上就是如果一个人天生对刑侦有感觉,那他就不用去听废话……
  只是不知dào
  这句话要是让宫凌风知dào
  了会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