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整理出书

  天白暗淡无光,袁青在王府也不过多停留,避开任何一个需要跪拜的人,她走的无声无息。
  一路回到月湖酒楼,她在三楼整理这五天内打探王爷得到的各种消息。
  他的生活都是她打探到的,就如现代为一个明星写书,写他的日常生活,各种爱好,就这样,反正这人对了,再无聊的内容,都能被他的粉丝当成最精彩的事情看待。这就是明星的魅力,粉丝们是无论如何也抵抗不了的。
  袁青努力写书,这整本书都是在写王爷,写他的生活细节,兴趣爱好,忽然之间,袁青感觉原来自己也有点了解他了。
  也许就这样打探人的力量,袁青潜移默化,无法磨灭。
  忽然门外传来敲门声,门推开,是一个粉装少女,林菀汐。
  “阿青,怎么样了,那个冰块答应你了吗?”林菀汐劈头就是这句问句。
  “答应了,我正在写他的书呢。”袁青答道。
  “那太好了,那个韩倾缱,可是费了我好多口舌,死缠烂打,到了第三天,她才勉强点头答应,真是……不过不管怎么样,她答应了我帮她出本书,那本书,现在我快要写好了,恩,可能还要再过十多天的样子,就可以拿出去卖了。”林菀汐道。
  “哦。”袁青点点头,“答应了就好。”她依旧轻描淡写。
  “阿青,你怎么了,魂不守舍的样子?”林菀汐看着袁青,手在写书,而心却不知飘在什么地方……
  “恩,没事啦,我在想这书该怎么写,才能更好看点。”袁青被她一语点破,这才发觉自己好像是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连忙掩饰道。
  “我看你并不想是在想写书的事呀。”林菀汐认真的打量着她,在林菀汐的印象中袁青做什么事都是很专注的,很少会分神,而今天她在写书,却写得心不在焉,魂不守舍……
  这个情况很少见呀。
  “这,可能是我昨晚没睡好,今早有起早了,所以就没有什么精神。”袁青依旧辩解。
  “这样呀,那你先去睡一觉吧,反正这书又不会跑,等你睡饱了再继续回去写,这样写出来的东西才会更好。”林菀汐道。
  “那好吧。”袁青微微点头。
  “那么阿青,我先回去了,等过几天,我会把韩倾缱的那本书拿来给你看的。”林菀汐道。
  袁青点头,林菀汐起身而去。
  室内又恢复寂静。袁青看着自己写的内容,脑中又浮现出那张近乎完美的脸庞,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那张脸庞就像是刻在她的脑海一般,怎么也挥不去……
  天啊,我这是怎么了?这个讨厌的冰块脸能不能不要再出来了,让我好好写个书不行吗?袁青内心哀嚎,无奈垂首倒在桌上,没过一会,她还是睡不着……
  真是……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这一夜,袁青失眠了,她的眼睛怎么闭着,也睡不着,索性睁开双眼,看着这茫茫夜色。
  一阵寒风轻吹而进,连空气都要寒上三分,她的脸庞露在被子外,冻得通红,她缩了缩脖子,将清秀的脸庞埋到被子里,手往里边一摸,空空如也……
  也不知道是不是那一晚,她抱着他睡了半夜,睡的极其舒服,也是极其暖和,如今她竟然贪恋起来……就算不是人一个抱枕也行吧。
  想到这,袁青真心觉得自己堕落了。
  后半夜,她才是迷迷糊糊的睡去。
  真是,一旦享受了最好的,再回来继续将就的,那落差感不可磨灭呀。
  这几日,日子就算有那点难过,也是在慢慢过去。
  月湖酒楼的三楼,掌柜的办公室内。
  “淇汣,你拿这几张纸去给王爷看下。”袁青将拿在手中的几张纸递给站在桌前的少女。那几张纸就是袁青准备用来出书的内容,既然写的是王爷,在书初稿完成之前,肯定要拿给他过目。
  书还没出版之前,先拿给当事人过目,是件对当事人颇为尊重的事情,毕竟写的内容就是他的人……
  “主子,你不去吗?”淇汣接过她手中的纸张,问道。
  “算了,就说我没空,你拿给他过目也是一样的。”袁青摆摆手道。她其实也没什么事情要做。
  不过淇汣也不多问,拿起纸张转身而去。
  淇汣还没走两步,迎面走来一人,他身子修长,一袭玄色锦衣穿得芳华绝代。正是黎尘。
  “王爷。”淇汣见了他,低头恭声道。
  黎尘没看她,径直朝袁青走去,他看着她第一句是:“你很忙是吗?”
  “这个……是有些忙。”袁青迎着他的目光,略显平淡的说道,随手拿起手边的笔在一张纸上写写画画,“既然,王爷您来了,那么淇汣呀,你不用再跑一趟了,把那几张纸拿给王爷过目。”其实袁青是有那么点不想见他的……
  没办法,淇汣只能折回身来,将手中的几张纸递给男子。
  男子接过纸张,大致看了看,有四张纸,每一张纸上都写满了字,正反面都有,而且字的内容与他有很大关联。
  “王爷,您好好看看,若是你觉得没有什么大问题了,我们就照着纸上的内容写书了。”袁青看着他,清秀的脸庞淡笑道,然后她继续低头写写画画。
  “你在忙什么?”黎尘看着她一副很忙的样子,淡声道。
  “也没什么,就是在写报纸。”袁青百忙之间,抬起头来,回答他的问题。“王爷,你慢慢看呀,要是有什么地方不行的,你用笔把它标出来,然后我马上改,你看可好?”然后她递给他一支笔。
  “这笔?”黎尘看着袁青递给他的笔,和毛笔不同。
  “哦,这叫硬笔,方便写字用的。”袁青解释道,“这个也是蘸墨写的,若是你写不惯,这里还有毛笔。”她指了指旁边的笔筒,笔筒中有各种笔,硬笔毛笔彩笔。
  “我试试吧。”黎尘也不换笔,拿着袁青递给他的硬笔,蘸墨在纸上轻轻一划,倒也好写。
  硬笔比毛笔有个优势,不管这个人如何写字差,他用硬笔写出来的字,笔画的粗细程度都不会有太大变化,而用毛笔写,那个字就惨不忍睹……
  袁青用不惯毛笔,于是就自创了这个时代的硬笔,就像以前的欧美人用羽毛写字是一个原理。
  桌子不宽不长,袁青坐在桌前,伏案写作,黎尘坐在她对面,低头看她是怎么写他的。
  这张办公桌,两人相对而坐,窗外天白云暗,远山枯黄,偶有一片青绿,月湖依旧波光粼粼,似乎从未变过。
  月湖酒楼,三楼有很多个房间,除了客房外,袁青一间卧房,袁宝一间卧房,然后还有一间待客的厢房,与一间掌柜的办公室。现在他们两个就处在这间办公室内。
  这间房也没有多大,好像也不需要大多,考虑到场地限制,能够写字就可以了。
  不得不说,当掌柜还是挺好的,毕竟有自己**的空间。
  黎尘看着那四张纸,袁青写的,她写得还不错,毕竟她写报纸写了那么多,文笔方面自然看得过去,而且她写的很符合实际,所以那些纸上的内容,不用修改就可以直接照本宣科的写到书上了。
  他对纸张上的内容没有什么大问题,然后这本书算是定下来了,接着请几十个写手画手来酒楼,让他们抄呀抄,画呀画,可能过个十天的样子,这本书就可以正式发表了。
  王爷,在秋州算得上是最大的地主,秋州就是他的封地嘛,俗
  话说,古代地主最有钱……还真是。所以人们对这位地主还是非常敬畏的。王爷的书,基本上没人敢乱造谣,不要命了吗?人家是地主。
  恩,所以袁青好不容易拿下这个“项目”,自然要好好对待。第一她为王爷出书这件事,绝对保密,绝对不能让同行偷了消息去,她做到了,除了林菀汐知道外,绝对没有第三个人知道;第二,王爷在秋州人们的心目中是第一美男,这个分量很高,袁青要为他出书,自然要准备很多书,这样才够卖。要是她只卖十几本书,供小于求,根本不够卖,接下来的空缺就是让盗版钻了空子,很不划算。
  当个商人,自然要考虑各种因素。
  接下来的时间里,橘子周报大量宣传有关王爷的书的消息,吊足人们胃口……
  “橘子周报说马上就能看到王爷的书了,是不是真的?”一人道。
  “骗人的吧,王爷的书哪有那么好弄?”一人鄙夷道。
  “我看不一定。”
  “哦,说来听听。”
  “这橘子周报上写的事情,都是实实在在的。”那人道。说的也对,橘子周报什么时候骗过他们了?
  “你说的也有几分道理。”一人点点头。
  然后,王爷的书马上就能买到了的事情在秋州传开了。
  王爷是个超级美男,几乎见过他的人,都会对他那风华绝代的身影所倾倒……如今听到他的书也能出版了,人们如何不喜?
  还有一个好消息,韩倾缱的书也快与大家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