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吃饱了

  朱雀殿里,所有的幔帐都被换成了黑色。
  鹦鹉走进殿里,转悠了半天没找到人,正准备抽身离去,忽听一个飘缈的声音从大殿深处响起:“师兄,你是来找本王么……”
  鹦鹉循声望去,依旧是什么也没看到,还在疑惑,黑暗中似乎有张脸转了过来,露出一双比兔子还红的眼睛。
  “大王,你这是……”
  孔雀的脸已经完全变黑了,五官全看不清,整个人看起来就像镶了一对红宝石的黑炭。
  “师兄,把门关上,本王谁也不想见。”孔雀哀哀地道,说完又将脸转了过去,原来他一直是背对着门口,难怪鹦鹉进来神马也瞧不见,“早就知道入魔是这种下场,无奈本王定力不够,抗拒不了那力量的蛊惑。”记忆里,那些片断变得清晰,凤王那乌黑锃亮的羽毛令他感怀深切。
  鹦鹉依言关了门,身处的大殿顷刻变成了一个幽黑的大树洞。环视着屋内的陈设,所有的小碎花饰品都经由孔雀吩咐,改换成了黑色,包括他最喜爱的那面镜子。鹦鹉在心底叹了口气,他知道,大王将有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再开屏了。
  “难道大王想一辈子都这样,躲着不出来?”
  “错了便是错了,本王一时性急,妄图摄取凡人灵魄以换取我族阴灵,已然铸成大错,就算那些亡魂野鬼是极恶的存在,可到底还有轮回的权利,是本王疏忽。”说到一半,语音一变,像是要哭出来的腔调,“只是这样的惩罚也太过分了,本王原是天生丽质的翩翩如玉美男子,现在却变成了一块黑炭,比乌鸦还黑上十分,好歹那家伙的脸还是白的,就本王如今这副模样,王后也不会喜欢了……”
  鹦鹉哭笑不得,凝眸半晌,却听孔雀的声音从另一个方向飘来:“也罢,都是本王自食恶果,与人无尤。”
  成魔之后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不用双腿走路,鹦鹉还没回过神来,孔雀又到了面前,他手里托着一块玺印,瞪直了红眼睛:“以后羽族的事,本王也不想管了,都交给师兄吧。”言下之意,居然要退位让贤。
  鹦鹉看那玺印一眼,飞快退后两步,倒头跪下:“此印乃是凤王亲传之物,万万不可。”
  羽族历代定下来的规矩,只要授命的首领尚且健在,就不得将玺印转交他人,这羽族之印不仅代表着号令百鸟的权力,亦标志着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让鹦鹉去当羽族之王,还不如让他死在金仙法咒里算了,关在这大殿里跟坐牢似的,哪比得他现在那么逍遥自在?
  孔雀也知道此计根本不可行,他收回玺印,郁郁地飘开了。
  “对了,大王,此番前来,属下是想问问语翠该如何处治。”鹦鹉想起自己是来办正经事,不是来看师弟笑话的。
  “听闻人间有很多美食。”孔雀说了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
  “啊?”
  “不知有没有一道菜叫做烤翠鸟!”孔雀大王恨得咬牙切齿。
  返香是仙人,可以不用吃饭;慕容芷才与花叶玖都是半仙之体,可吃可不吃;仙鹤素爱吃生食,故而暮云卿对酒楼里的菜肴不大感兴趣:他们都只算是作陪……整顿饭吃得最开心的,非茶小葱莫属。四色点心一上桌,茶小葱眼睛都直了,赶紧抓了两块在手里。
  花叶玖坐在返香与慕容芷才之间,离她远远的,一脸轻蔑。这一桌人男的俊,女的美,可偏偏多了个茶小葱,非但一身邋里邋遢,还穷凶极恶,像几辈子没见过大米似的,正所谓,一粒老鼠屎打坏一锅汤。
  返香原是给她施过净衣咒,谁料在路上跟暮云卿一起研究什么缩地术,没摸清地脉的流向便贸然施法,结果整个人被镶在一块花岗岩里,等到慕容芷才挥剑把石头劈开救她出来,天色已经晚了。几个人也顾不得茶小葱是脏还是净,一路施展法术,才赶得上投店。
  “暮云卿,这个给你,我记得动物园里的仙鹤也吃面包屑,所以一块糕点应该没问题。”茶小葱貌似很大方地塞了块糕点给暮云卿。
  暮云卿接过,却没有马上放进嘴里,而是拿在手中默默发呆。
  “动物园是什么?”花叶玖没听过这个名词。
  “就是住了很多像你这样的俊男美女的地方。”茶小葱倒是不吝于沾沾嘴上的便宜,一边吃一边含含糊糊地回答。
  “你骗谁?”花叶玖杏目圆瞪。
  茶小葱朝她笑笑,比哭还难看。慕容芷才本是夹了一筷子青菜进碗,陡然见到那个笑容,手上一抖,菜汁全甩在花叶玖身上。
  “对不住。”他手慌脚乱地找抹布,根本忘了仙门还有净衣咒这种东西的存在。
  花叶玖也不提醒他,只是偷偷地看着,耳根却红了。
  返香一直闭目呈假寐状,此时一睁眼,淡声道:“都吃好了?吃好了便回房休息,明早还要赶路。”
  暮云卿兀自手里攥那块糕点,想起看向桌面,不觉呆住。
  茶小葱才不管他们假寐的假寐,发呆的发呆,一阵风卷残云,已把所有能吃的都装下了肚,听见返香发话,她打着饱嗝,伸着懒腰站起来:“吃饱喝足,睡觉。”也不等其他人有何表示,头也不回地走在了最前面,上楼。
  暮云卿习惯跟着茶小葱,加之他对花叶玖害孔雀入魔的事耿耿于怀,二话不说便跟着起身。
  店小二察颜观色,跑来返香面前准备结账:“几位,小店做的是小本买卖,这饭钱同房钱是要分开算的……”
  返香袍袖一挥,像没听见,绕过他翩然而去,留下店小二目瞪口呆地站在正自纠缠不休的两位玉人跟前。看小二伸着手掌,慕容芷才这才发现桌旁已经空无一人,他的脸色有些发青,默默地将手伸至腰间掏银两。
  花叶玖突然抢先道:“小二,让我来。”
  慕容芷才如蒙大赦,马上将手收了回来,一脸淡定得好像从来没有过掏钱的动作。
  房门关上,茶小葱坐下来为自己倒了一杯茶,从袖子里倒出了几块没吃完的糕点,美滋滋地往嘴里放。
  “你还吃得下?”
  暮云卿跟进来,他在朱雀殿一直为她做饭熬粥,记忆里她的食量好像没那么大。
  “心情好,让我再吃头大水牛都没问题。”茶小葱抿嘴,像是窥破了什么秘密,笑得贼兮兮。
  暮云卿燃起了一丝好奇:“什么事值得那么高兴?”
  茶小葱指了指窗外,不慌不忙地咽下一口点心:“那个紫菜,嗯,别看他一副公子哥的模样,其实比鬼还吝啬,就拿上次来说吧,我跟婪夜一起联手搞定了蔑人那个大怪物,让他带着救出来的孩子去清水镇领功,他倒好,送给我一件灰不溜秋的乞丐装,几文钱就把我打发了……我就知道他骨子里爱钱如命,看吧,连顿饭钱都想让女人出,也不知这位花姑娘是怎么相男人的,啧啧,那眼光。”
  暮云卿从来没来过人界,并不懂得钱的妙处,只敷衍地笑了一笑:“我王对你还是不错的,那么贵重的羽裳也肯给。”
  “可不是,就是丑了一点。”对比起那件灰色“短打”,孔雀的情谊确实价值连城。
  但想到孔雀,茶小葱突然没心情吃东西了。
  炽炎羽裳,虽然衣服不如名字那么动人,但确实保住了她的这条小命,就以她这凡人小身板,如果没这件防御指数加乘的装备,在祭坛都死了几十遍不止,哪还能像现在这样胡吃海喝地蹭饭?
  她叹了口气,找了张纸把剩下的点心包起来,放进怀里:“我就这样走了,不知道他会不会怪我。”
  “不会。”暮云卿摇了摇头,也跟着坐下,“我王对容貌向来在意,他让你走,一定是不想让你看见他现在的模样。”鸟儿都是爱惜羽毛的,作为百鸟之王,孔雀更是对仪表要求严苛。茶小葱就是因为懂得这个道理才会忍不住难过。
  “你恨不恨那个花姑娘?”她问。
  暮云卿这一路跟来,只是对花叶玖不搭理而已,倒没有显现出更多的敌意。
  暮云卿想了想,仍是摇了摇头:“一事归一事,我王叛离仙道,与妖皇结盟,魔症已非一天两天,就算无人从中作梗,堕入魔道也是迟早的事,这一点我们都很清楚,花叶玖虽是为一己之私,但终是为了降妖除魔,道不同而已。”
  这番回答大大出人意料,但茶小葱将事情前后串起来想一想,大概也明白了孔雀对她若即若离的态度。孔雀以前定然不像她初见时的那般暴虐。
  “这些话谁教你说的?鹦鹉?还是乌鸦?”茶小葱才不相信暮云卿能说出这种话来。
  暮云卿道:“鹦鹉大哥。”
  仙鹤一向性格耿直,不苟言笑,对鹦鹉游手好闲、玩世不恭的作派很是反感,但论到资历修为,鹦鹉却是与孔雀同级别的,加上他时常混迹人间井市,博闻广识,暮云卿与麻雀的许多常识性问题是通过他来解答。
  “鹦鹉大哥与我王一样,是凤王的嫡传弟子,他是陛下的师兄。”
  这一点茶小葱猜到了,看那家伙平时吊儿郎当却没人过问,犯个错还一堆子人为他开脱,就知道来历不小。
  只是这样一场恶战之后,茶小葱对羽族的印象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颠覆,愧疚之感愈发深重。她大致明白羽族是个什么样的存在了。
  “说到底,罪魁祸首还是那个妖皇。”
  就因为孔雀的态度左右不定,羽族当中才出现了极善与极恶两种态度,依照鹦鹉的性子,很少会去害人性命,那个张夫人也是好命,居然摊着这么个美貌风流的俏情郎。
  暮云卿又断断续续地说了些羽族的事,但是终究是涉世未深,对很多事情都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茶小葱白天赶了半天路,又跟着暮云卿练了些法术,本也很累了,暮云卿看出她的困意,像以往一样起身为她铺好床,又帮她打好洗脸水才退了出来。出来的时候,却遇上慕容芷才一脸阴晴不定地站在门口。
  暮云卿对茶小葱向来直呼其名,对着慕容芷才和花叶玖却不知道要怎么称呼,思量再三,他选择默不作声地回房。
  “听说朱雀神殿上可达瑶池太液,下可达幽冥洞府,未知传闻是真是假。”慕容芷才冲着他的背影道。
  暮云卿身形微顿,恍过神,探手推开房门,没有回答。
  “妖皇执意与羽族合作,可是想打通四神地脉?”
  门叶开合,门后隐匿了暮云卿那张清冷的脸,他不是不想回答,只是暂时没有答案,很多问题的答案都只是时间。
  孔雀的脸,用光了库存的脂粉也没有白起来。为了帮大王恢复容貌,可忙坏了鹦鹉,他整天都在人界与妖界之间穿梭,累得发疯。好不容易坐下来,人都软了,他头一次在众子民面前恢复了原形,大刺刺地站在桌上啄食花生。
  “听闻那魔界的至尊是长得极美的男子,只比陛下以前稍逊一筹。”乌鸦小心翼翼地道,鸟儿们都是爱美的,他们每句话都得顾虑以大王现在脆弱的小心脏。
  “不知是不是陛下没有完全入魔道的缘故,现在弄成这样,唉……”鹈鹕护法提出一个猜想。
  “如果这个结论要以我王入魔为代价来证实,相信我王必然不允。”鹦鹉就快瘫在饭桌上了。当年凤王入魔,弄得神形俱灭,孔雀便是再傻也不会步其后尘。
  大鹏护法道:“十六年前,魔尊曾经现世,确实有人见到,言其相貌,熠熠如玉。可惜如今魔界式微,想找个人问问都难哪。”
  “魔界虽然式微,并不代有与其它五界无力抗衡,曾闻魔尊与仙界立有一个君子协定,此后魔族才未再踏足人界,否则,这渺渺人世,哪容得下妖皇作乱?”鹈鹕护法咋了咋嘴。
  接下来,大家都把话题从孔雀的容貌推衍开去,转而变成了讨论为什么魔尊同为魔道却会那么美,但可惜,羽族的子民没有一位得缘亲见,所以完全入魔道或许会使容貌变美就成了一个类似于哥德巴赫猜想难度的推导。
  十六年前,魔尊那一次短暂的现世,亦是一个未解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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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家里太吵了,我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