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顺瓶摸瓜

  文子龙知道医院不能再待下去了。
  否则若是被人发现的话,只要将冰箱门一关,那就是瓮中之鳖,根本不可能逃得了。
  不过就这样离开的话,这还剩下的100袋鲜血留在这里岂不是太浪费了?
  文子龙思来想去,决定要将这些鲜血全都搬出去。
  对于一只蝙蝠来说,这可是一项浩大的工程。
  在冰箱里一直睡到深夜时分,等值班的东方子墨撸完两发睡着之后,文子龙这才悄悄推开冰箱门。
  随后抓起两袋鲜血,拍打着翅膀来到门边。
  用嘴按了开门密码,飞出冷藏室,又从办公室开着的窗子之中,飞到了外面。
  抓着这两袋鲜血,飞出了大约五百米,找了一栋大楼的的楼顶。
  这里几乎常年没有人上来。
  文子龙将那两袋鲜血放在楼顶,又返回了医院。
  他就像是忙着接客的姑娘一样,来来回回跑了五十趟,这才总算将所有鲜血都运了出来。
  而且为了不让人查到是自己干的,他还将所有的粪便、毛发都装进空血袋运了出来。
  “呼——”
  躺在楼顶,文子龙长出了一口气。
  妈蛋,可累死老子了。
  要是自己的后宫们在这里,哪能这么累?
  若不是为了这些鲜血,打死也不会干这种体力活。
  不说了,先来袋鲜血再说。
  用爪子划开一袋血,趴在上面,嗞嗞地喝了起来,如同喝着冰镇啤酒。
  喝了两袋之后,打了个巨长的哈欠,就躺在血袋中央,睡了过去。
  被一堆食物包围着,躺在楼顶,吹着小风。
  这样的日子,给个美女也不换啊。
  当然,那要看这个美女到底属于王者级别还是铂金级别。
  ……
  次日一早,八点钟左右。
  东方子墨正在吃着包子,喝着稀饭。
  这时,一个护士匆忙走了进来:“东方大夫,有个病人需要输血,我……”
  “自己登记自己拿。”
  东方子墨不耐烦道。
  那护士连忙登记完,随后进入了冷藏室。
  不过当她打开冷藏室冰箱的那一刻,整个人都傻了。
  外面的东方子墨听到里面没动静,有些疑惑,正要询问。
  就听里面的护士说道:“东方大夫,血……血呢?”
  “不就在冰箱里么?”
  东方子墨道。
  “可是……冰箱里什么都没有啊。”
  “怎么可能?”
  东方子墨有些恼怒,将吃到一半的包子放在桌子上,走进了冷藏室。
  边走边说:“我恨不得每天24小时守在这里,你跟我说冰箱里什么都没有?难不成那些血袋会自己长翅膀飞……”
  说到这里时,后面的话却戛然而止。
  就像是一个篮球解说员,在解说到关键球的时候,正激情四射,脸红脖子粗,恨不能仰天长啸时,突然被人一把死死掐住小兄弟一样。
  而他的一对眼睛,则瞪得跟发情时见到公牛的母牛一般。
  “这……这……”
  ……
  中午十二点,院长办公室。
  一向玉树临风风度翩翩,满口诗词歌赋的东方子墨,此时却像只斗败的野鸡,或者像被人掐了一天的小兄弟,才刚刚松开那样,完全没有了以往的容光焕发。
  他垂头丧气地站在院长办公室中央。
  院长则是眉头紧皱,敲着桌子:
  “东方啊东方,你叫我说什么好?我是因为跟你爸的关系,才把你安排在医院。你若好好干,这是给我长脸,也是给你爸长脸。可你呢?上次出了医疗事故,人家都让你停职反省。我是力排众议,才把你安排到了血库。本指望你能好好反省,我找机会再把你调回来。你倒好,一个大活人就守着200袋血,竟然能给守丢了!”
  “院长,我上夜班,一整晚都在办公室。根本没有任何人进入冷藏室,不知怎么就不翼而飞了。这正是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霞无觅处啊。”
  东方子墨依然在狡辩。
  院长听他又在淫诗,顿时感觉头大:
  “就别再淫你的湿了。一袋400CC的血800块,两百袋就是十六万。这笔损失谁来负责?”
  东方子墨闻言,身子微微一颤。
  十六万,这也不是一笔小数目啊。
  “院长,你知道我一向是两袖清风,囊空如洗……”
  “行了,看在我和你爸的关系上,你只要赔偿十万就行。剩下的六万我从医院资金里调一些。”
  东方子墨虽然苦着脸,但十六万瞬间变成十万,他还是对院长很感激的:“谢谢院长,谢谢院长!”
  哪知院长下一句话,却让他如坠冰窖:“不过你以后就不用来上班了。”
  “啊?”
  东方子墨一时没反应过来,整个人都愣在了那里。
  院长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怎么?出了这么大的事,你不会以为还能留在医院吧?”
  “我……”
  东方子墨就如同一盆洗脚水当头浇下,还有一部分流进了嘴里,整个人顿时没了精神。
  与此同时,医院也报了案。
  通过县公安局的现场勘察,没有发现任何指纹之类的线索。
  文子龙有了上一次的教训,反侦察能力已经提升了很多。
  临走前把所有的毛发、粪便之类的都收拾带走,根本不会给他们留下任何线索。
  而因为这血库才刚刚投入使用,还没来得及装摄像头,所以也无从调取监控。
  一时间,血库失窃成为了一桩悬案。
  ……
  且说这两天,文子龙在大楼顶上,过得那叫一个舒服惬意。
  吃了睡睡了吃,没事晒晒月亮,吹吹小风。
  偶尔去文雨奇地里看一看她。
  这样的日子过了五天。
  五天之后,文子龙已经将所有的鲜血都吸了个干净。
  他能感觉到,他离晋升10级又近了一步。
  吸食人血,果然比吸其他动物的血要强得多。
  看来得再找一个血库,最好是市里的甚至是省里的大型血库,吸完之后说不定就可以晋升10级。
  不过已经十天没回去了,不知道父母怎样了,宏门的人还有没有对他们不利。
  想到这里,文子龙向着龙手村飞去。
  回到龙手村时,正是凌晨一点左右。
  文子龙来到窗外,用热感应探查了一下,发现父母都安然无恙,他这才放了心。
  想起上一次的事,文子龙微微有点烦恼。
  那个宋代青瓷梅瓶不出手,家人的安全就得不到保障,自己也无法安心的去过养猪般的日子。
  看来得想个办法,找个机会,让父亲将那宋代梅瓶出手。
  文子龙是个很现实的人。
  什么宋代梅瓶,什么天大的秘密,在他看来都不如命重要。
  如果连命都没了,还要那天大的秘密有何用?
  正在思考之时,他就看到村口处,一辆五菱宏光正缓缓停了下来。
  龙手村算是个比较偏僻的村子,到了夜里,几乎没有任何人类活动。
  怎么会突然有一辆车停在龙手村口?
  文子龙的心如同怀*春的少女一般,微微一动,便趴在树枝上,目光盯着那辆中华神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