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大理寺之行
“不过,孙先生难道没有发现,这群白衣僧似乎有些不对劲吗?”李元恺沉吟了一会道。
孙伏伽骑着的驴子有些怠惰,走两步就停下,他一边喝叱着毛驴,一边笑问道:“李县侯觉得有何不妥?”
李元恺沉声道:“你没发现,这群白衣僧的身材都太过魁梧结实了一点吗?这群人步伐沉稳,猿臂蜂腰,有许多人指节粗大,哪里会像是普通寺庙的僧人,倒像是常年握刀射箭的行伍军卒!有十好几个,甚至呼吸绵长,下盘扎实,恐怕武艺不弱!”
孙伏伽愣了一下,皱眉仔细回想,喃喃道:“李县侯说的,我倒是没有太过在意!在下不懂武艺,只看得出这些白衣僧身材确是比较壮硕,会不会是常年在田地间耕作所致?”
李元恺缓缓摇头道:“应该不是!若是耕农,首先行列行进间不会如此有序,并且耕农不会刻意锻炼自己的身体各部分力量,所以结实程度不会如此匀称!更重要的是,气势不对!这群白衣僧行进间,隐隐透露一股肃杀之气!”
孙伏伽呆了一下,还未意识到这其中有何严重之处,疑惑地嘀咕道:“那真是奇怪了!白莲圣佛传到洛阳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只听说他们香火鼎盛,其他倒是没有什么不妥之处!”
当下二人都不说话了,各自沉思着往道正坊赶去。
进了道正坊,孙伏伽才像是把刚才的事抛在了脑后,笑道:“道正坊就在徽安门边上,方便天下各郡县刑狱大案的交接,刑部司属衙也设在这里,方便复核大理寺案卷和对接工作。”
孙伏伽向大理寺守卫兵卒验视过手令后,便将李元恺顺利带了进去。
“大理寺作为国家的最高审判机构,掌管天下刑狱,同时也是关押重刑犯、死刑犯的重要场所,驻扎了五百名右候卫军士,由一名参军负责统领!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看守牢狱,镇守寺署,需要调动时,必须经由大理寺卿批准!”
孙伏伽带着李元恺往衙署官房走去,一路向他介绍着。
大理寺占地颇大,官员属吏众多,人人皆是脚步匆匆一副忙碌景象。
“抓人、审案、判刑都被你们大理寺办了,那么刑部岂不是很空闲?”李元恺随口问道。
孙伏伽笑道:“律法职权上,大理寺的确要大于刑部,只是大理寺的判决中,徒刑、流刑需要报送刑部复核,死刑则呈送天子核准。刑部也要复核天下各郡县呈送的徒流以下刑案,干的活不比我们轻松!至于缉捕嘛,庶民和七品以下官员刑部也有权力抓人,只是这种活容易得罪人,碰到硬茬子还会出现伤亡,所以他们一般都是扔给大理寺或者县府去做!”
孙伏伽一路上为李元恺讲解了不少国朝的刑律制度,李元恺不禁感慨道:“孙先生年纪轻轻就精通刑名律学,只是当个小小的书佐文吏,着实是大材小用了!”
孙伏伽忙摆摆手谦虚道:“在下这点微末本事,比不得李县侯少年从军封爵拜官!在下能做自己喜欢的事,不愁衣袍蔽体食物裹腹,就已经很知足了!”
李元恺见他笑容洒脱,话语诚恳,愈发对此人由衷感到钦佩。
谈笑间,二人走到了衙署后,诸位大理寺官员处理事务的官房所在。
李元恺却是忽地脚步一滞,因为他不经意扭头间,看到了一名从院中匆匆走过的绿袍官员,那是个品级不高的下级官员,身材格外高大健壮,比他自己还要高出一个头不止。
最让李元恺印象深刻的是,那名官员竟然是一位大胡子!
很浓密的络腮胡,像个胡人!
“怎么了李县侯?”孙伏伽见李元恺站着不动回头张望,奇怪地道。
李元恺抬手指向不远处那名低着头匆匆离开的大胡子官员,疑惑地道:“孙先生,大理寺中可有一名貌似胡人,两颊长髯如虬的官员?”
孙伏伽顺着望去,只见到一个一闪而过的背影,想了想道:“大理寺中应该没有此等样貌的人!不过李县侯也不必多心,大理寺与刑部、谒者台、御史台都有事务对接,经常有外面的官员进来办差,陌生面孔也是常有。刚才那人应该只是一名八九品的下级官员,这种级别的官员最常见,诸多事项都要经由他们的手处理!”
李元恺点点头,歉然地笑道:“对不住了孙先生,继续带路吧!”
李元恺拍拍脑门,心里暗暗嘀咕,难道今日真是眼睛花了,怎么看谁都觉得像是一个有武艺在身的高手!?
沿着走廊又走了一会,才来到寺正官房,是一处单独的衙署,进进出出有许多文吏属员在忙碌。
进了官房,韦云起正埋头在一堆案卷中查阅着什么,李元恺忙上前行礼道:“李元恺奉韦寺正之命前来协助调查!”
韦云起抬头笑道:“孙伏伽是我身边得力助手,你不用顾忌他,无需如此正式!再说你堂堂侯爷,我这个寺正可没有传唤你的权力,起码也要是勾检官一级的!”
“那小弟重新来过!元恺拜见兄长!兄长要问话,小弟岂敢不来!”
三人一阵轻笑,韦云起示意李元恺在一张案几旁坐下,笑道:“孙书佐,劳烦煮一釜茶送来,清茶即可,不要放杂物,李县侯可喝不惯!”
孙伏伽笑着应了声,揖礼后退出官房,将房门关闭。
李元恺挠头笑道:“没想到兄长还记得我喝茶的习惯!”
韦云起笑道:“咱们一同在辽东住了大半年,你小子的毛病怎么不记得!”
闲谈了几句,韦云起正色道:“元恺,当日九洲池夜宴上,我与你说过,我受天子命,兼任大理寺正,主要就是为了查当年皇帐刺驾一事!”
李元恺也严肃起来:“兄长今日唤我前来,也是为了此事吧?”
韦云起点点头,拿出一根短弩递给李元恺:“你看看,可还记得此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