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九章 郎情妾意
“西安钟楼,根叔知dào
吧?”
“嗯,知dào。古城区域东西、南北的中轴交汇之处,怎么了?”根叔看着我,问道。
我心头稍稍惊讶了一回,说:“根叔。难道你也不知dào
那钟楼底下的强悍存zài
吗?”
“哦?什么玩意儿?我倒没仔细感知过。你先前给我讲这十二年经lì
的时候,只是说被顾央往那里坑了一次,我也没细问过,你也没细说。”根叔说着,眉头又微微皱了起来,看样子灵波又散发出去了。亚纵状扛。
没一会儿,根叔说:“野花,没搞错吧?钟楼底下不是泥土和石头吗?”
我惊了一下:“根叔,你真是感知出如此结果了?”
“尼玛,不信你自己灵波感知一下。”根叔还白了我一眼,道。
我还真不相信,马上灵波释fàng
出去。果然,很快得到了回馈,那钟楼地底。确实是泥土啊石头啊,别的什么也没有。
我有些纳闷儿,自言道:“怎么会这样?当初那回环井呢?那高温无比的存zài
呢?难不成灵波感知不到,也是属于天主家族?”
“野花,你在说什么?什么鸡波又是天主家族?”
于是,我只好将钟楼之行细说了出来。
根叔听得眉头慢慢地散开了,听罢就脸上居然喜色升了出来。说实话,我还真心没见过根叔笑过。这个傲气冷面的混沌公子,笑起来还倒有几分风情样。
我不禁道:“根叔。你笑啥?难道你知dào
那强悍的存zài?看你的样子好像……好像……”
我到底还是说不出来,根叔与父亲曾经情同兄弟嘛!
“好像什么?”根叔脸色一正,又冷峻了,一派长者风范:“混沌帝族面对龙族得坦坦荡荡,你这藏着像什么话?说!”
我只能心头暗笑,面上老实。回道:“你笑的样子好淫#荡,好像有奸#情似的。”
根叔哈哈一笑。声音震得龙脉湖波涛微动,气势汹涌,然后继xù
以密音的方式说:“野花,本公子确实没有想到啊,竟然她还活着。”
“她?还是他?”
“当然是那条叫做烈晴的小母龙啦!不是男人的他,老子不搞#基!”根叔脸上带着笑,持续那种淫#荡的风情。
“呃……小母龙?龙族的?”
根叔点点头,收起笑意,然后说:“龙族,有金、木、水、火、土五种属性,本公子正是木属龙族世家;焦尾,是水属龙族世家。而这烈晴。便是火属龙族世家,也是唯一拥有混沌火焰龙息的的龙族,你要是找到她,能得到不少好处。混沌火焰温度相当之高,能以异形的方式燃烧掉探察的灵波,更能融掉世间不少的法器。除此之外……”
根叔在讲,我在听,听得也是大开眼界。
火系龙族世家姓烈,而这烈晴,正是龙族美貌少女,风情万种,祖之大能法力。火系龙族除了有混沌火焰龙息之外,还拥有一项技能,便是能化出一片假想空间,让外界的灵波探测不到真身所在。
当年的烈晴,也是混沌使者中的一员,将火种带给了我们这个世界,让黑夜里有了光明。只可惜,太古时期的莽荒世界阴谋,让她在战乱中如同死去,身体都不知下落了。而她,居然是混沌公子的小情人,焦尾当然是混沌公子的原配。
当年的太古一战,龙族五属,连同混沌世界的大本营在内,根叔以为只剩下木与水这两属了,没想到居然小情人烈晴还活着。
人说妻不如妾啊,果然根叔判断钟楼地底那是烈晴之后,笑意淫#淫,也属于正常。
不过,我却好奇道:“根叔,要是你跟焦尾婶子有龙子了,这个龙子又当是什么属性呢?如果你跟烈晴呢?”
“五行相生相克的道理,你应该懂。我只能说,水养木,所以,焦尾这水龙生出来的,自然是木系的龙子。烈晴是火啊,火本克木,所以生下的龙子要随她了,是火龙。这是混沌尊父定下的规矩。”
我听得恍然,点了点头,说:“原来是这样。那这么说来,烈晴尚且活着,可为何认不出我这混沌帝族血脉之人。当初,我和七公主、前哥差点把命都搭在那里。而那处密地里,有不少的历代阴阳高手都死在那里。”
“你那时又没有净化出混沌帝族的半边身体,她能认得出你来才怪。就是现在,她也未必认得出你。”
“啊?这是为什么?”
“烈晴是火龙中的天才,天生是睁眼瞎的,又如何能认得出你?”
我愕然,要石化了似的,看着根叔,木然道:“那她靠着灵波,也能识得我吧?”
听到这个问题,根叔脸色浮现出伤悲来,说:“太古一战,她的龙神魄都被打了个灰飞烟灭,又何来灵波?能活着已经很不错了。若是有灵波,她不早与我遥相厮守了?何故我们距离之近,却各不得下落?”
唉,这样的话题,突然就变得有些忧沉起来。我道:“根叔,不要伤怀了。我会去钟楼一趟的,为你和烈晴相互报一声平安。”
“野花,谢谢了。你去的时候,烈晴必然不认得你。虽然你有尤族金鳞,但以你的全神之实力,未必能挡得住混沌火焰龙息。不过,你可以问她,还记得当初太明湖边的霍元甲否?”
“靠!霍元甲?根叔,你这泡妞时的别名是吗?太屌了点吧?”
唉,我本成熟心性之人了,但此时也忍不住情绪有点潮#喷。
根叔呵呵一笑,道:“本公子,龙族第一公子,姓霍名根,小名圆颊,圆形的圆,颊骨的颊,因为出生时颊骨很圆,整个脸都挺圆,我父亲霍去病便给我起了这么一小名。”
好吧,我恍然,然后又欲倒地了。这搞什么搞啊,居然根叔的父亲叫霍去病?大汉第一战神么?
不过,根叔接着还是解释了:“你小子别一副想笑的样子,我的父亲叫霍去并,然并卵的并,并不是生病的病。唉,想想那太古一战,我的父亲也是然并卵,唉!”
我还是忍不住笑了笑,道:“好吧,莽荒世界的文明起源于混沌世界,我释然了。不过,为何我们这个世界还有白种人、黑种人等,而且除了汉语之外,还有其他种族的文字、语言呢?难不成这也是起源于混沌世界?”
“麻痹的,就知dào
你会问到这个问题。先不说了,等有时间再给你讲吧!现在,你先不管天子禁军了,先去一趟钟楼,帮我见见小晴晴啊!麻痹的,想她想得发慌了。那什么,她要是不信你,你可以再给她吟诗一首就行。”
“吟诗?根叔好雅性啊!”
“去去去,龙族泡妞必备诗人气质才行。你记一下,诗是这样的:嗷呼,太明湖上,秋月凉风。嗷噫,巨湖青茏,佳人似火;嗷嗷,断桥之上,孤男寂寞;嗷呀,归我身旁,伴子渔歌向晚。”
我又忍不住要靠了。这根叔那个吟诵啊,摇头摆尾,一派风#流公子对美女佳人发情的节奏,双眼里透着饥渴。
吟完,他自己居然点了点头,自赞:“好湿好湿啊,当年混沌第一公子,吟得一手好湿啊!野花,这么重yào
的诗,重复三遍,根叔看你记住否?”
我汗了,但拗不过根叔,只能重复出来让他听。他听得点了点头,又道:“嗯,果然是好湿好湿啊,不愧当年与小晴晴郎情妾意呀!不过,野花,你这味道还不如你那败家子爹,他的音准、节奏、吐气长短,比你好上百倍。混沌世界第一吟,就是你爹,当年连女蜗都拜倒在他的石榴帝裤下了。你看,高#潮的时候,你应该这么吟诵,绵声藏情,如流水脉脉,如春雪盼日一般,嗷呀,归我身旁,伴子渔~~~~歌!向~~~晚~~~~还有,开篇的时候,你应该……”
我只能说我快醉了,这根叔太文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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