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血案
阿民走进小楼后,发现这里早已经被人翻得七颠八倒,纷乱不堪,他心中不由地愤愤暗骂,若在平时,他早就要开手机找物业了,他呆呆地站在原地有一分钟,忽然拉开书桌上的抽屉,并把抽屉翻过来,阿民顿时眉开眼笑。
抽屉的底部被沾着存折,以及被塑料袋包好的金卡,上面的胶带足可以证明,对方根本没有动过,不仅如此,还在客厅里大有收获,床头那里居然还找出来几万元现金,阿民乐得手舞足蹈,仿佛见到了发家的希望。
正当他兴高采烈地数着钱的时候,屋子里突然吹过一阵冷风,这股子冷风刮得很怪,提起鼻子,好像还有夹杂一股血腥味,阿民不由地一激灵,血腥的味道太不上多浓,却感到有些发臭,该不会有些死狗死猫的味道吧,阿民暗讨着,他将发现的钱揣进包里,然后只身来到窗前,四下左右观瞧,结果什么都没有发现,心中又是一阵暗骂好笑,感觉自己简直有些神经质,也许这就是做小偷的心里吧。
阿民关上玻璃窗门,可就在窗门刚刚被关闭那一刹那,玻璃窗前竟反射出一个影子,这个高大的影子正在直怔怔看着自己,阿民吓得胆裂横飞,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影子正在不断地向他靠近,几乎就要到跟前了,他大叫一声,转身想跑,结果不知被什么一撞,眼前一黑,晕倒在地。
黑暗之中,亮出一粒火光,火光映着半张脸的面孔,时间就在一两秒钟,然后就灭了。
一阵刺鼻难闻的恶臭冲进鼻腔。
晕厥中的阿民连连作呕,难受得吐了一地口水,这到底是什么怪味,恶心的好悬没将苦胆吐出来,他蹭了蹭胳膊,想坐起来,结果没成功,阿民发现自己的四肢已经被牢牢地捆绑着,忽然眼前一亮,数道白灯直照在他的脸上,刺的眼睛直疼。
就在这时,一张人脸唰进他的视野。
阿民眯着眼睛,盯着这张脸,等他看清了,不由地一愣,随即脱口叫道:“你是!”
“你认识我?”
阿民点了点头:“谁不认识大明星啊,是不是。”
“认识不怪,不认识才叫怪!”陈文锦似乎很赞成,紧接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邢,叫邢民。”阿民老老实实地答道,说着他又动了动自己的胳膊:“陈女士,您看是不是。”意思摆明想要对方放开她。
但陈文锦似乎没有理会这些,她只是坐在一旁喃喃地言道:“可惜了,真是可惜了。”
阿民嬉皮笑脸地求道:“到底什么可惜了,咱们有话好好说,我不知道那是您家,东西我都还给你,回头有什么事情,我保证给你张罗着,圈子里的人谁都知道是不是。”
陈文锦噗嗤一声笑了:“你是真发现,还是假没发现,都这时候还有心思同我打滑头啊。”
“哎呀,文锦老师,我都这样了,还有什么可。”阿民的话没说完,不是说他不想说下去,只是感觉自己的嘴里好像有点咸咸地腥味,这味道是血!
这血从哪来的?难道给我拔牙了?!阿民赶紧用舌头舔了舔,是有些疼,但血好像不是来自牙齿,既然不是牙齿,那又是哪?
离自己不远处的地方有一个长镜子,阿民不知觉的一回头,猛然发现镜子里的自己,顿时吓的丧胆亡魂,镜子里的他竟然被白沙布蒙着脑袋,而那些纱布上都沾着鲜红的血!
“你到底给我做了什么?!”阿民撕心裂肺地喊着。
陈文锦则不慌不忙:“没什么!我只是想让你变成另一个人?”
“另一个人?”
“对,他跟你是同行,却比你正牌,他是一名记者,也小有名气,你应该听说过他,他叫叶云飞。”
“叶云飞?”这个名字阿民听说过,但不是在行业内,而是在新闻上,在播放风峋岛遇难者的新闻上,他属于失踪名单里的人,因为岛上并没有发现这个人的尸体,如果阿民成为叶云飞,那他自己肯定是刚做完整容手术?!想到这,阿民咽了口吐沫
陈文锦深深地叹息这:“你真的很可惜,没想到自己送上门来了,我正愁没有找到一个跟他相似的人呢,这可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不全费工夫。”
“你把我整成他又有什么用?!我又不认识他,当他别人肯定能看出来!”阿民唠唠叨叨说了一堆,最后他苦苦哀求着:“我求求你放了我吧,出去后我保证不说出去,你叫我做什么都行。”
“你说的没错,即便我把你整成他的样子,别人肯定也能认出来,对吧。”陈文锦似乎很赞同,但表情上也没感到意外。
“所以说啊。”
“所以说我想叫你去死。”陈文锦立刻接下对方的话:“但不能以你的身份去死,你的名字可能会被列为失踪,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你说是吧?”
陈文锦反问阿民,阿民却已经呆傻了。
紧接着,一股刺鼻地佛尔马林的味道传来,陈文锦的手里托着一个不锈钢医疗盘,由于位置很高,可怜的阿民也只能看到盘子的底部,但对方的阴笑令他在毛骨悚然中的开始呼吸加快,被绑的四肢连抬起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见陈文锦改成单手托盘,另一只手拾起一支镊子,她看着阿民:“最后瞧一眼吧,因为你再也见不到它了。”
说完,陈文锦用镊子夹起一样东西,这个东西在灯火下变得有些透明,阿民睁大眼睛仔细看着,直到他看得明明白白,那是一张人脸,就是他自己的人脸!
撕心裂肺地哭声充斥着整个房间。
二、
这是一个靠近海边的村庄,屋子很大也很昏暗,里面没有什么像样的家具,床也显得乱七八糟,木床的旁边放着笔记本电脑,那里坐着一个不到五十的中年人,他抽着烟,将烟蒂叼在嘴里,脸上总是带着不屑地表情,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笔记本上的屏幕,蒲扇大的双手在不停地按着鼠标上的滑轮,他关注的可不是什么新闻,而是股票,他虽说不算什么点金神手,但也经常小捞一笔,这点能耐让在村里也算赫赫有名了。
他看了看刚买的手表,欧米卡的,也算是对自己小资一把,何况待会还有几顿酒要喝,这都是村子里的朋友,大家处的都不错,眼看着就要到点了,但他还是舍不得离开电脑,老婆齐美不免有些生气,因为她同老公一样,也都是这个村子里的人,家家邻里邻舍的,别叫人说什么闲话,最终在几番唠叨过后,她的男人吴勉终于关上了电脑。
俩人顺着小路来到村里小酒店的酒席宴前,亲朋狗友都已经等着吴勉都不耐烦了。
尤其是他的三个酒肉哥们,西茂、罗子刀、黄德月,他们都带着一家子人都喝上了,一见到吴勉和他老婆,都纷纷迎上前去,热情的不得了,西茂是这吴勉的发小,他见到这小子后,开口笑骂:“我说你怎么来这么晚,搂着漂亮媳妇不出来了是吧。”
“你说什么呢!小心别让梁兰听到。”齐美狠狠白了西茂一眼。
梁兰是齐美的亲戚,论辈分应该管齐美叫小姑,可是俩人的年纪相差不算太大,齐美三十**,已经接近四十,梁兰也就刚刚二十八,叫姐姐可能更合适一些,而且俩人也颇为投缘,这也根据梁兰的秘密有关,不过话又说回来,她结婚后的几年里过得并不舒坦,最重要的原因在西茂身上,这小子整天花天酒地的,总持着色眯眯地小眼扫视村里的漂亮姑娘,也不给家里一分钱,钱都是梁兰打工所得,可是这些钱从来就没有被攒下过,为此梁兰没少向齐美大吐苦水。
齐美见他的男人和那几个哥们在喝酒,看样子喝得很欢实,她悄悄地梁兰说道:“听说有开发商要买咱们村子的地,出价还不少你听说过了吧。”
“那又有什么用?”梁兰哀声叹道:“有了那些钱,他就更不将自己当人了。”
“傻妹子,有钱了,咱们可以申请离婚呢!”齐美压低声音:“我早就看西茂不是什么好东西,趁这个机会,咱们把婚离了,免得受罪。”
梁兰眼神暗淡:“姐姐,你说离就能离啊,他是什么人,你又不是不知道,一纸判决好拿,这钱可不好拿,西茂很容易赖账的。”
“这到是个事儿,回头我想想办法吧。”齐美有点挠头,她只好转移话题:“我听说你们家不是还有一间房子吗?一直空着没有人住。”
梁兰想了想,忽然恍然大悟:“你说得应该是靠西边的房子吧。”
齐美点了点头。
“姐,那房子没戏,也不是我家的,应该是。”梁兰正想怎么表达,不远处忽然传来嬉闹地喊声:“齐姐,快点来吧,男人喝多了。”
“真是的!”齐美不耐烦地暗骂道,她不能不管自己的吴勉,所以只好对梁兰说,改天一起出来再商量商量。
说完,齐美来到吴勉的身边,他这男人都已经喝得郎当醉了,没办法,她只好扶着吴勉回家,无奈她的男人体型庞大,齐美的身形相对有些瘦高,她怎么扶都扶不起来。
不得已,齐美只好看了看一旁龇牙咧嘴地几个狗友,这几个家伙似乎正看着齐美笑话,当然也在欣赏着这位风韵且皮肤白皙的妇人,所以他们都没动,想着齐美肯定会求他们。
果不其然,齐美对他们喊道:“哎,看够了没有,赶紧扶你哥一把呀,真要他睡在这。”
“睡吧,我们看着。”
去,齐美瞪了他们一眼:“快点,把你哥扶回去。”
见人家发话了,三人也只好照做,几个人抬着吴勉的胳膊往家里走,一直送到了家里,此时吴勉早就打起了鼾声。
三、
许久过后,吴勉渐渐地感到浑身不舒服,好像被捆绑了似得,头又昏又疼,他口干舌燥,想喝点水,结果周围没水,他嘴里喊着老婆的名字,想让她起来给自己倒点水,接过连喊几声,也没有人来答应,无奈之下,他想推推齐美,结果一出手便发现,床上没有人。
不会吧,这么晚了,难道去茅房了,吴勉赶紧坐起来,脑子跟裂开似得,他左右持扶着来到院子里,开口正想喊,忽然一个声音传到自己的耳朵里。
嗯!——嗯!——
声音很小,也很断虚,也许都是夜深人静了,所以吴勉可以听的一清二楚,那绝对是女人的声音,还是呻吟的声,不仅里面伴随着女人的喘息,还有一些男人的声音。
“快啊……到底……使劲!……你……看那胸……多肥实”紧接着,传来的就是啪啪啪地撞击声。
吴勉奇心大起,心中暗想这到底又谁家的,叫声也不收敛,不过这却勾起他的好奇心,于是吴勉顺着声音偷偷,晃晃地寻找着,猛然发现,这声音其实就是来自于他的院里,而且就在东屋。
女人呻吟的声音,越来越响了,男人的声音也变得更加清晰。
“快点……接着揉啊……来吧……摸摸。”
吴勉偷偷地来到东屋门口,里面有着一丝灯光被射到外面,他透过门缝望去,不由地整个脸被憋得涨红,并大吃一惊。
那发出呻吟声的,正是自己的老婆——齐美,她现在一丝不挂,雪白的肌肤,高耸的前胸都被露着,一个像蛤蟆似得巨汉,正摆动着自己的肥腰压在她的身上,油腻的爪子正在揉捏着齐美那雪白的前胸,这个蛤蟆就是自己的发小西茂!
他的旁边还有罗子刀、黄德月,他们也都在尽情享受,却殊不知已经大难临头了。
满面通红的吴勉持着菜刀闯了进来……,结果是一阵乱砍。
次日,等众人发现的时候,早已经是血淋地一家,吴勉已经自刎,齐美上吊自杀,西茂、罗子刀、黄德月均被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