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山里围
乔木尴尬的摸摸头,正要解释,却忽听一声轻快欣喜的声音从他的房屋内传来:“乔木哥,你回来了!”
莫无欢等人微微一愣,下意识往那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就见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女,正从那被爬山虎行成的门帘后走出,手里拿着一大把蔷薇花枝。
那少女五官清秀,皮肤呈蜜色,显现出被日光照射之后形成的紧致感,笑起来的时候,右边脸颊上一个小小的梨涡,甜美中带着几分憨厚,十分惹人喜爱。
那少女似乎也没想到还有别人,一抬头望见这么多人,下意识的愣了愣,随即脸上泛起一抹红云,羞涩道:“乔木哥,你……你家有客人啊,那……那我先走了!”
少女说着,将她手里那把蔷薇花递到乔木手中,低声道:“花瓶里的旧花有些谢了,我给扔掉了,这是我新摘的,你别忘了插进去。”说着便红着脸往山下跑去了。
“蔷薇!”乔木半晌才回过神来,可是等他开口的时候,那少女已经跑下山去,没有人影了。
慕云筝瞧着两人模样,倒有些郎有情,妹有意的感觉,应该是互相喜欢和爱慕的两个人,难怪呢!她就说嘛,像乔木这样一个猎手,怎么会把房子收拾的如此精致而有美感,原来是个如此善于打里美的贤内助。
乔木尴尬的笑了笑,不好意思的解释道:“这是村里柳婶婶家的女儿,叫蔷薇,有时候会来我家送东西。”
慕云筝几人理解的笑笑,并不多问,他们只是路过借宿,可不是什么好事的人,有情人之间的戏码,他们只祝福,不打听。
因为这点,乔木反而越发对慕云筝几人有了好感,行事更加殷勤,将几个人略作安排,便要烧火做饭。
芳华却连忙道:“这位小兄弟,饭呢,有我来做就好了,倒是有件事,我们少不得要麻烦小兄弟一趟,不知道行不行得通?”
乔木一愣,随即郑重道:“大家别客气,你们有什么需要的,尽管说,只要我乔木能办到的,一定帮忙!”
芳华笑了笑,道:“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你看,我们一身衣服都是湿的,也没带换洗的衣物,这衣服穿在身上实在难受,能不能麻烦乔木兄弟,去村子里帮我们借几件衣服换换,等我们身上的衣服洗了干了,就把借的衣服还回去!”
乔木瞧一瞧众人,果然身上的衣服都是湿的,虽然有些地方已经半干了,但是穿着想必也不舒服,刚才他不好意思盯着这些人看,竟也没发现他们身上的衣服是湿的。
此时被芳华一提醒,他猛然一拍脑袋,懊恼道:“哎呀!你看我,竟然都没发现,实在对不住,我这里还有几套干净的衣服可以给三位大哥换洗,至于两位姐姐的衣服,我只怕真的得去村子里找一找,那芳华姐姐,厨房就麻烦你了,我去去就回。”
芳华轻笑着点头,不忘交代道:“注意安全。”这乔木的性子有些像墨风,却比墨风更加的开朗和外向,虽然羞涩,但是很健谈,比木头似的墨风惹人喜爱多了,这让芳华没来由的也十分喜欢乔木,几乎把他当成弟弟来看。
乔木憨憨的道:“知道了!”回头去衣橱找了衣服出来,给莫无欢等人,自己则匆匆忙忙的往村子里去了。
天快黑了,夕阳的红晕洒在山坡上,映着那满篱笆的蔷薇花,红绿相间,十分爽人眼目,微风徐徐,送来阵阵花香,让人情不自禁的沉醉其中。
墨风在默默的帮芳华收拾乔木打来的猎物,墨痕才远远的躲到一边去洗衣服,莫无欢和慕云筝两人则坐在屋子前的廊前看夕阳,看风景。
“也不知道渊儿和晞儿好不好?咱们出来又近三个月了吧?”忽然,慕云筝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
莫无欢点点头,没有他们在身边,也不知道两个孩子如何?有如烟和皇兄在,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无欢,等把孟氏皇族的宝藏取出分割完后,我们就去找一处这样的僻静地方隐居,就弄一个这样的大院子,架一圈篱笆,再在篱笆四周种满五彩缤纷的花,好不好?”
莫无欢抬手揉揉慕云筝的头,一如最初般的宠溺,浅笑着答:“好!”
夕阳透过廊前的爬山虎,斜斜的照进来,打在他一身粗陋不堪的兽皮衣服上,却有如华光轻笼,越发衬得他高洁出尘,不染半点世俗,他的眼光向来清冷,却在落到慕云筝身上时,才会有一丝暖意。
这一丝暖意,便如同时火灼在寒冰上,立刻蒸腾起汩汩白汽,氤氲出无限的遐想来。
慕云筝任由他揉弄这自己额前半干的发,感受着他指间微凉舒爽的触感,一双美目情不自禁的眯了眯,脸上漾出猫儿般贪婪的笑来,红唇滟潋,勾着醉人的弧度,夕阳柔和的光晕打来,让她因为疲惫略显苍白的双颊,晕开两朵轻红,便犹如雨后新虹,整个人都热烈明亮了起来。
难得有这样静谧安好的岁月时光,对于慕云筝和莫无欢来说,都是上天的恩赐,即便只是这样静静的互相对视,或者一个不经意的充满爱意的眼神,也足以叫他们觉得幸福,心房被爱意填满。
没一会儿功夫,芳华便将饭菜做好,野兔、野鸡和狐狸什么的,做了满满的一桌子,虽然都是荤菜,可是芳华却有本事将它们做的大不相同,慕云筝瞧着,虽然一个也叫不上名来,可是光是看着,也足叫她胃口大开。
芳华似乎在厨艺上很是擅长,明明都是肉菜,可是她偏偏别墅新材,从乔木院子里拔了许多也才坐衬,有的甚至还点缀上蔷薇花,那叫一个色香味俱全。
一路上,他们不是啃干粮,就是吃野果子,肚子都寡淡的受不了,慕云筝已经忍不住口水横流了,虽然菜还没上齐,乔木也还没回来,可是她已经迫不及待了,饥渴的眼神望见一块野鸡翅膀,就要伸手去拿。
莫无欢却微微一抬手,盘子整个便挪到他那里去了,慕云筝懊恼的望一眼莫无欢,神情沮丧,倒不是担心莫无欢不让她吃,而是她那种急切想要吃到的心情,蓦然被人打断,真的很不爽!
有了上次吃鱼的经历,她当然知道莫无欢不会是跟她抢吃的,不由便一撅小嘴,可怜巴巴道:“相公,好饿!”说完便瞪着无辜可怜的美目望着她。
那双眸色,漆黑空灵,滟潋光华,如两颗湛亮的黑宝石,看的人心肠一软,恨不能将自己身上的肉都割下来给她吃。
莫无欢亦是无奈的摇摇头,他向来对一切都很有控制力,也十分的讲究原则,可是一旦对上云筝,他的控制力,他的原则,全都瞬间沦陷为慕云筝的努力,不但没有任何的抵抗力,而且恨不能迎上去为她服务,为她效劳。
莫无欢嫣红的唇轻轻一勾,无奈的摇了摇头,浅笑道:“嘴馋也不是这个心急法,这些菜刚出锅,烫着呢,一会烫坏了嘴巴,你又要喊疼。”
话虽是这么说,但是对视慕云筝那双可怜兮兮的大眼睛,他还是任命的用筷子夹起鸡翅,稍稍提起自己的千祭雪真气,将那鸡翅弄的稍凉一些,这才用筷子将肉、皮和骨头剥开,将弄好的肉和皮,全部送到慕云筝面前。
慕云筝心满意足的接过,毫无愧疚感的吃掉,吃的嫣红的小嘴上,油乎乎的,却依旧忍不住舔了舔手指,赞一声:“唔!好吃!”
莫无欢无奈的摇摇头,本来云筝在他面前就喜欢撒娇,后来有了渊儿和晞儿,倒是收敛了许多,没想到这次外出,竟然又故态萌发,关键是,此刻他才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喜欢极了她的故态,想念极了!
慕云筝吃的正嗨,一抬头,正瞧见乔木和刚刚离开的那个叫蔷薇的女孩子回来了,她不由神情一震,下意识站了起来。
莫无欢正抽了布给她擦油乎乎的小手,瞧见她这神情,忍不住道:“你呀,吃个东西也不能安生一些,一会站着一会坐着,到时候胃疼了,可不许跟我哭诉!”
慕云筝却望着山下那两人,下意识的皱了皱眉头。
莫无欢感觉到不对劲,也下意识的抬头望慕云筝目光所及的方向看去。
乔木和蔷薇两个人还在山下,他看不清他们两个脸上的神情,可是他们步速很快,而且一边往山这边跑,一边还频频回头看,似乎怕后面有什么人追着似的。
莫无欢也下意识的皱起了眉头,与慕云筝对视一眼,面色微沉。
“该不会是有什么事情发生了吧?”正在晾晒洗好的衣物的墨痕,也情不自禁的住了手中的动作,下意识往山下望去。
墨风和芳华听见墨痕的嘀咕,也下意识的听了手中的工作,站起身往山下望去。
几人脸上都露出疑惑的神情,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
大约过了一炷香的功夫,乔木和蔷薇两人才上了山,还没到屋前,乔木就大声喊道:“几位客人,你们快收拾东西,快!”
慕云筝愣了愣,心道:搞什么?我这饭还没吃呢!怎么就要赶我们走?那不成要霸占我们这一桌好菜不成?
当然这只是心里的玩笑话罢了,虽然跟乔木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这个年轻人,憨厚、老实,热情,她是绝对不会看错的。
几个人都没有动,站在原地等着乔木两人上来。
两人跑到满头是汗,乔木一张黝黑的脸几乎都跑成了绛紫色,而蔷薇喘的厉害,连腰都直不起来。
芳华连忙盛了两碗水,递给她们两个,面色担忧的问道:“怎么了,这是?不是叫你去借两套女子衣服,给我们穿穿,怎么跑成这样?”
乔木一边挥手,一边猛灌了两口水,这才将将能说出话来:“别、别说那么多了,客人们快走吧!我这里留不得了!我们今晚也要离开的!”
乔木说着,将怀里的两套衣服递到芳华面前,着急道:“这是我跟村民们借的两套衣服,也不知道两位夫人能不能穿,但是不管能不能穿,你们都带着赶紧走吧,再不走,我怕会给极为客人带来灾祸,若是受我连累,出了些什么不好的事情,那我乔木就罪过了!”
芳华听到两位夫人的时候,脸色下意识的红了红,不过她很快就神色一正,扶着乔木问道:“你先别着急赶我们走,你先说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你们为什么要离开?说不定我们能帮一帮你们呢!”
乔木一脸着急,道:“芳华姐姐,我知道你们对乔木都是真心实意,我乔木对天发誓,对几位客人也是十分的敬重,只是这件事情,你们帮不上忙,你们自身尚且难保,又怎么能帮助我们呢!我和蔷薇已经商量好了,今夜我们两个就翻过这座山,到县城里去谋生!”
墨痕忍不住道:“乔木,你长这么大,出过这个村子吗?你怎么知道翻过这座山,会有城镇?这山如此重峻,是不是有什么凶猛的野兽?就凭着你是猎手,就一定能走出去吗?况且你们两个身上有盘缠吗?就算出去了,怎么度日?”
墨痕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个个都切中要害,顿时将乔木问的一愣,哑口无言。
这些问题,他之前无数次想过,可是就是知道没有解决方法,才一直迟迟没有带着蔷薇离开,如此却顾不得了,就算这些问题横亘着,他今晚也必须要带蔷薇离开的,总不能叫蔷薇真的嫁人了,他才后悔吧?他相信,天无绝人之路,车到山前必有路,凭着他这一身打猎的好手艺,一定可以找到一条活路的。
“我会打猎,一般的猛兽我不惧怕,只要出了山,进了城,我就用打来的猎物换钱,找地方先住下,之后再慢慢想办法……”
乔木的一番话还没说完,慕云筝就突然冷笑了一声,那笑声微带几分讥诮,让乔木下意识的住了嘴。
慕云筝上前一步,望着乔木,一向空灵和善的眼色,忽然变得冷冽起来,脸上温柔之色尽消,冷然道:“好个乔木,我一直以为你虽然年纪不大,但是还算个有担当的汉子,如今没想到你竟说出这样不负责任的话来!”
乔木一愣,怔怔的望着慕云筝,脸上的神情又惭愧,又疑惑。
慕云筝却不理会,继续道:“你就凭着一时冲动,说走就走,不管不顾,可是你有替蔷薇考虑过吗?她一个女孩子,身手没有你矫健,行动没有你灵活,你让她在山野中如何保证自身的安全?再说就算你们侥幸或者走出这座大山,到时候她病了怎办?你有钱给她看病吗?她若被坏人看中了,劫了怎么办?你能凭着一己之力把她从土匪窝里救出来?”
慕云筝看着乔木的脸色越来越那看,也不忍心再说下去了,其实,到了此刻,即便不要乔木和蔷薇解释,她大约也了解到一些事情了,这指定又是一桩不被家长看好的情事纠纷,否则乔木不会不顾一切的带着蔷薇私奔。
听到慕云筝数落乔木,乔木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乔木身边的蔷薇,忙挺身道乔木面前,鼓起勇气道:“你们别这么说乔木哥,不是他的错,是我,是我要他带我离开的,因为……因为我不想嫁给李扬,他是个酒鬼,还好赌,不思进取,我不想跟他在一起生活,但是爹娘却看中了他们家的一块地,非逼着我嫁过去……”
说到后面,蔷薇已经泣不成声了,声音也越来越小。
慕云筝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语气忽然柔和了起来,道:“我大约已经猜到了,你真正喜欢的人,是乔木,可是你爹娘嫌乔木是个孤儿,还没有地,也不受村子待见,即便乔木人好,村里人喜欢,可是从根本上他们还是排斥他,觉得他是外来户,对不对?”
蔷薇惊讶的睁大了双眼,没想到眼前这个女子,不但生的容貌绝美,还如此的聪明,下意识的点了点头,不解的望着她,她是怎么知道的?
慕云筝无奈的摇了摇头,这种戏码虽然常见,但是也确实叫人愤慨,好好的鸳鸯,非要搞到劳燕分飞,好一点的,从此他成人夫,她成人妻,即便日日相见,也总是尴尬难免,坏一点的,可就是不是见不见面这么简单了,多半都要出人命,自古因为婚姻不能得自由得,枉送了多少性命?
不是所有人都能像她这般,被老天眷顾,强嫁的对象,恰好就是她的真命天子!
他们虽然还有要事在身,但是这样得事情,她百分百管定了!
慕云筝望着乔木,沉声道:“你想不想光明正大的取蔷薇,不用逃跑,不用低三下四,受人鄙视,堂堂正正的把蔷薇娶进家门,让蔷薇以你为荣,让蔷薇的家人以你为荣,让全村的人都打心里敬佩和尊重你?”
乔木惊讶的睁大了双眼,想啊!他做梦都想!可是那也只是做梦而已啊!他一个孤儿,没有身份,没有来历,也没有家事,如何能做到这一切?这不过是痴人说梦罢了!
慕云筝瞧见他眼底的自卑,不由道:“要想别人尊重你,首先你得自重!如果一个人连他自己都瞧不起自己,认定自己比别人低一头,那他这辈子也别妄想别人会高看他一眼!”
乔木抬头,眼神疑惑,这样的话,他第一次听说,虽然他还不是很明白,可是却觉得很震撼,难道……难道他真的可以做到?
他不禁热切的望着慕云筝,下意识道:“云筝姐姐,我、我真的可以吗?别人尊不尊重我不在乎,我只在乎蔷薇,我不想她被人看不起,不想她因为我而被说三道四,虽然我没有家世,只是个孤儿,可是我相信,只要在这个村子呆下去,凭着我的本事,一定可以让蔷薇过上好日子!”
他紧紧握住了蔷薇的手,这是他对蔷薇的承诺,也是他一直以来的追求,而且他真的有这个能力。
“这就对了!这才是我希望看到的那个乔木!”慕云筝赞许的点点头,随即又道:“不过,乔木你要记住,无论是家世还是来自别人的帮助,都只能让被人羡慕,却不会让人敬重,唯有你自己强大起来,别人才会打心眼里佩服你,其他人都不过是助力罢了,懂吗?”
乔木似懂非懂的点点头,这些话从来没有人跟他说过,可是他却像忽然被人打开了一扇门,仿佛踏出这道门,他便可以真正的抬起头来!
“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慕云筝沉声问道。
此时的乔木已经不想方才那般慌张,仿佛听了慕云筝一席话,整个人都有底和踏实了,他正要开口,芳华却笑着道:“有什么话啊,饭桌上聊,我辛辛苦苦做了一桌子菜,你们总不好让我白忙活一顿吧?”
慕云筝抿嘴乐了,芳华永远都是这么会说话,她明明是怕她和无欢饿着,却要将责任揽到她自己身上。
墨风、墨痕和芳华,跟着她和无欢的日子这么久了,从来都是这样,让她既窝心又感动,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她和无欢打心眼里并没有将他们三人看成属下或者下人的原因,对于她和无欢来说,墨风等人就像是她的家人。
“好啊,好啊!我都要饿死了!”慕云筝一边抱怨,一边拉着众人入席。
芳华最后一道菜出锅,大家便开始吃饭,一边吃一边聊,慕云筝总算弄清了事情的始末。
原来,蔷薇的爹娘一直知道,蔷薇的心里喜欢的是乔木,但是他们认为乔木是外来户,而且不在村子中居住,女儿跟了他,以后没有好日子不说,就连他们日后也要被街里邻居笑话,所以一直不同意。
恰好几日前,蔷薇去村子里的小河边洗衣服,李家的大儿子李扬农活回来,路过小河边,瞧见了蔷薇,觉得长大的小蔷薇,就跟她的名字一样,美得向朵蔷薇花,正好他媳妇前几日上山采蘑菇,不小心坠崖死了,他一时心动,便找了媒婆去蔷薇家提亲。
本来蔷薇的年纪就不大,还不着急出嫁,况且蔷薇也算是村子里的小美人了,有的是小伙子喜欢,根本用不着嫁给一个取过老婆的,而且李扬在村子里的名声向来不好,虽然李扬家还算村子里的富户,可蔷薇的爹娘不舍得自己家的女儿往火坑里跳,也便没答应。
这件事就这么搁置下来了,谁也没有再当回事。
可是有一天傍晚,蔷薇从乔木家回来,路上竟然又碰到了李扬,李扬对她不规矩,动手动脚的,乔木一生气,就把李扬打了,李扬气不过,就在村子里说李扬和蔷薇的坏话。
村子本来就不大,也没多少人,没几日,难听的话便传遍了整个村子,所有人都知道蔷薇不检点,跟乔木不清不楚的,如此一来,蔷薇的名声便一臭再臭,本来最受欢迎的姑娘,却一下子成了村里最不受欢迎的姑娘。
蔷薇的爹娘便着了急,不准蔷薇再跟乔木来往,蔷薇倒不在乎自己的名声,只要乔木知道她是青白的,就行了,别的她不在乎,依旧跟乔木走的很近。
李扬见这样还不能拆散两人,也来了倔脾气,不死心,竟还想要取蔷薇。
李家是村里最富的人家,这里的村民祖上多是猎户,后来才放弃了打猎,可是种地,而李家却祖上就是种地的,可以说村子里的地,几乎都是李家的,他们都要向李家交租子。
这里虽然没有那么明显的佃农和佃户的关系,但实际上就是这样关系,而蔷薇家种的地大部分也是李家的。
李扬找到蔷薇的爹妈,说他们要是不把女儿嫁给他,地就要收回,如果把蔷薇嫁给李扬,李家非但不收回地,还将这地送给蔷薇家,再也不用交租子。
蔷薇家几代种地,早就将打猎的本事丢了,若是没有地,就等于活活饿死,蔷薇还有个弟弟,一家人还要生活,若是没了地,他们要怎么活下去?
蔷薇爹娘无奈之下,只得答应了这门婚事,但是他们知道蔷薇的心事,又怕乔木闹事,便将亲事隐瞒了下来,想到等到成亲那天生米煮成熟饭再说。
按照往常惯例,蔷薇都是在乔木家吃了晚饭再回家去的,可是几天慕云筝他们几人来了,蔷薇不好意思,便先回了家,哪知回家的时候,正碰到媒人上门,跟爹娘商量结婚日子一类,她一听,大惊,顿时慌了心神。
可巧,刚刚乔木就去村子里借衣服,她便找到乔木,把这事给说了,两人合计之下,便要私奔。
慕云筝听完,这顿饭基本上也就吃完了,事情比她想象中简单的多,只是一个乡土恶霸罢了,要想收拾不难,真正的难点,在于让乔木强大起来,不过她心中已经有了一个主意,便问道:“蔷薇,你可有听到那媒婆和你爹娘谈论的婚期日子?”
蔷薇怯怯的望着慕云筝,她总觉得这个容颜绝美的女子,有种男儿都不及的智慧和魄力,因此她总是对她满含敬畏。
此时听见慕云筝的问话,她连忙道:“是十月初十,还有一个月。”
慕云筝点点头,微微一笑,坚定道:“一个月的时间,足够了,绰绰有余!”
莫无欢静静的望着她,并未阻拦,对他们来说,一个月的时间,耽搁太久了,可是难得她想做件什么事情,他不想扫兴,况且寻找孟氏宝藏,本来也不是一日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耽搁一月也不算什么。
至于墨风、墨痕和芳华,自然也不会有任何异议,他们的宗旨就是跟随着莫无欢和慕云筝,他们做什么决定,对他们来说毫无影响,况且若是能在这样的小村子,过上一个月,体会一下惬意悠闲的生活,似乎也实在不错。
再说眼前这对小情侣也很招人喜欢,能帮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也算是功德一件。
乔木和蔷薇却不解,下意识的问道:“什么一个月足够了?”
慕云筝摸着撑得有些鼓的肚皮站了起来,望着天际垂落在地平线上的太阳,自信道:“在一个月的时间,或许更短的时间内,让乔木成为整个山里围村最富裕的人!”
“噗!”正打算灌一口烫的乔木,一口汤还没来得及咽下,便猛然全吐了出去。
慕云筝忍不住犯了个白眼,回头看了看那个敢于质疑自己决定的家伙,瞧见是乔木,正一边咳,一边傻了吧唧的看着自己,而他身边,蔷薇细致的帮他擦拭着衣服上的汁液。
慕云筝皱了皱眉,上前一步,恼道:“怎么?你是不相信我,还是不相信你自己?”
望着慕云筝严肃的表情,乔木也不敢放松,他结结巴巴道:“不、不是的,我、我只是对这个决定有点不敢想,我自然是相信云筝姐姐的!”
其实他心里真正想说的是,他既不相信自己,也不相信慕云筝,毕竟这个目标太宏大了,就算把村里的首富杀了,他都未必有可能成为村里的首富啊,除非他把村里人都杀了,他大概才能成为首富。
他之所以说相信慕云筝,是因为其他几个坐着静静吃饭的人,就在慕云筝说出这样一个几乎是不可能的决定来的时候,她的同伴竟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惊讶,他们只是静静的听她说,脸上的神情笃定,仿佛对她的决定毫不怀疑,这才让他不由自主的说出相信慕云筝的话。
慕云筝皱着眉头摇头,她知道乔木不相信自己的决定,不过等着看好了,她一定要让乔木成为村中首富,并且正大光明堂堂正正的娶蔷薇进门。
她望着蔷薇,沉声道:“一会儿吃了晚饭,你就让乔木送你回家,一切如常,尽量表现出你并不知道婚约的事情,该吃吃,该喝喝,还好往常一样,我保证让你一个月内成婚!做最美的新娘子!”
“啊?”
乔木和蔷薇几乎是异口同声的惊呼出声,有没有搞错啊!他们要做的就是组织这场婚约,她怎么还要让蔷薇出嫁呢?果然不能信她,亏他们还在心中对慕云筝抱了一丝丝希望,看来完全是想太多。
慕云筝却神秘一笑,沉声道:“不过,新郎却不是李扬,而是你,乔木!”
“啊?”乔木和蔷薇两人又惊讶的长大了嘴,震惊之情溢于言表,乔木的嘴巴张的能塞下一个鸡蛋。
慕云筝却不肯再多说,转身出了屋子到院子里呼吸新鲜空气去了。
乔木和蔷薇两人面面相觑,不知道到底是信还是不信,呆愣着,一时竟也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莫无欢却道:“筝儿这样说,便一定是这样的结果,你们两个放心,且按照筝儿说的做便是了。”
虽然莫无欢还不清楚云筝究竟有什么法子,可是他想过了,即便最后筝儿的法子失败了,他就把身上值钱的东西留一件给乔木,足够让他成为村子的首富也就是了,只是他相信,以筝儿的聪明机灵劲,她一定是拿准了,才会这么说。
吃了饭,乔木送蔷薇回家,临分别的时候,蔷薇终于忍不住的问道:“乔木哥,那些人真的可靠吗?万一他们只是开玩笑,或者他们做不到,我们该怎么办?接受命运的安排吗?”
乔木双眉紧皱,犹豫片刻才道:“蔷薇,我不想你跟我冒险,与其咱们两个私奔,面对一切未知的世界和生活,我最希望的还是你能风风光光的嫁给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虽然才认识这些人不到一天,可是我感觉他们不是坏人,而且他们对我很真诚,我愿意赌一赌,先暂且相信他们,若是真的不行,我一定带你离开,绝对不会让你嫁给李扬,好不好?”
蔷薇点点头,道:“那好吧,乔木哥,那我走了!”
乔木点点头,目送蔷薇离开,还不忘叮嘱她:“别想太多,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送走了蔷薇,乔木自己往家走,一边走,一边就想,这些人究竟是什么人?为何他总觉得他们好像很不一般,不是寻常人呢?
不知不觉间,他就快要到了家门前,正要进屋,却忽然瞧见远处昏暗的山林里,似乎有人在狂奔,他不由一愣,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年,他从来没在夜里还能在山上看到人过,这个时候,山林里最危险,谁会进山?
他很想跟上去看看,可是又觉得晚上实在太危险,他若是有个三场两端,蔷薇怎么办?便忍住了好奇,没有跟过去,而是径直推门进了屋。
他家里只有两间空屋子,不够他们五人住,可是他们竟说两间足够了,也不知道夜里要怎么睡,但是他基本的道德还是有的,不会轻易去看人家的**,所以回来的时候,他看到两间屋子里还两者灯火,也只是稍稍疑惑了一下,便没理会,回到自己房间睡下。
而此时亮灯的两间屋子中,其中一间,自然是莫无欢和慕云筝休息的房间,此刻慕云筝正兴致勃勃的拉着莫无欢的手,大谈她的绝妙计划,而另一件屋子里,却只有芳华一个人,墨风和墨痕不知所踪。
芳华正在灯火前缝着一件简易衣裙,她之前那件衣服实在累赘,不适合行动,又被树枝刮的面目全非,洗出来也没法穿了,如今王妃让她把这些兽皮做成衣服、帽子和手套什么的,她也正好趁着这个机会,给自己也敢一套简易的服装出来。
想想王妃那个计划,还真是异想天开,不过也只有他们王妃,才能想出这样的主意来。只是不让她跟着墨风和墨痕一起去,她还有些微词,虽然说她是个女子,但是她的能力绝对不比墨风和墨痕两个大老爷们差,要知道,像探路这种细致的活,明明是她干更合适一些。
不过想想也算了,这也是王妃对她的爱护,但是她还是忍不住时不时透过窗户往远处的群山望去。
月光皎洁,照群山清幽寂静。希望墨痕和墨风两人,能够一路顺畅吧!
第二日一早,蔷薇就来找乔木,看来还是担心慕云筝的计划,生怕她的计划行不通,自己还得被迫无奈的嫁给李扬。
乔木也没有什么办法,只能安慰着她,让她别着急,其实他自己心里又何尝不急,慕云筝虽然说了帮他成为村里首富,可是根本没见她有任何举措,他真是有些怀疑呢!
但是既然选择了相信她,就没有半途而废的道理,为今之计,也只有等了。
月色下,山林间,一条称不上是路的林间小道上,两个身影戒备而谨慎的行走着。
“你曾经在这附近住,应该知道哪里通往城镇吧?咱们这么漫无目的的找,只怕一夜也不一定找到正确的道路啊!”墨痕抱怨着,累了一天,真是想睡觉啊!
“我之前生活在林子那边,是无虞的地界,这边是沧涂的地界,我怎么知道!”墨风不由懊恼道。
墨痕气的直跺脚,这山林跟迷宫似的,别说找路了,就是走出去也难啊,王妃让他们找一条通往城镇的路,这真的不是在整他们两个吗?
哎!不过他们也只有认命的份,有王爷撑腰,王妃有恃无恐,况且王妃的命令,他们也不敢不从啊!既然没办法,那也只有任命了。
两人抱怨了片刻,又继续踏上寻找一条通往城镇之路的征程。
吃早饭的时候,乔木却没有看到墨风和墨痕,不由疑惑的四处搜索了一遍,确定他们不在,才忍不住问道:“云筝姐姐,墨风和墨痕两位大哥呢?他们不吃早饭吗?”
乔木本想用稍微委婉一些的话,打听墨风和墨痕的踪迹,可没想到慕云筝完全没有要回答他的意思,只道:“哦,对,他们不吃!你吃完饭,带着你无欢大哥,一起去林子里打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