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铮子

  林玥做完所有的工作,终于满足地伸了个懒腰,也才发xiàn
  ,大厅内,人走得七七八八,她抬腕看了看表,都快六点了,她也稍微收拾了下,乘电梯下楼,出电梯的当口,席煜城也刚好挽着方妙歌,由旁边的电梯出来。
  “席总——”林玥稍嫌尴尬地打招呼。
  “你朋友来了么?”他问,表现得极自然,丝毫不感到,他的问题已经超出了上司对下属的范畴。
  林玥倒是和方妙歌对上一眼,半秒又飞快闪过,“应该快了吧。”她答的时候,心是虚的,那只方铮到这会儿,还没个影儿,估计像苏小茹说的,又醉在哪个温柔乡里,将她忘得干净彻底。
  “如果你朋友临时爽约,不妨和我们一起,吃顿便饭。”席煜城这样说着,平淡自如,竟也全然不顾忌他女朋友的意思。
  方妙歌更挽了挽男子的手,冲林玥笑靥如花,“一起吧,两人吃饭总嫌冷清,热闹点也好。”
  心子陡然颤了颤,席煜城会在此种场合向她邀约,林玥琢磨不透,而他身边的女人竟也十分配合,就更超出她所能理解的范畴了。
  做电灯泡的经lì
  ,还是大三时,方铮强制执行的,那种委屈夹杂着羞愤的感受,至今仍心有余悸,那时候的方铮是最不可爱的,而他身边的女人,再美艳都好,横看竖看,就不顺眼,忆往思今,席煜城身边的女人,果然历练了一身百醋不浸的本事。
  “不好吧。”林玥勉强道,不给人接话的间隙,“不扰二位了,席总,方小姐,我先走一步。”话毕即付诸行动。
  出了煜城的大门,她感到空气都新鲜了,不觉深吸了几口,再一抬眸的时候,凝看处,他在彼岸,夕阳无限好,原是故人来。
  方铮抱着手,悠然地靠在身后的广州丰田上,那丫头就在对面儿傻愣愣地盯着他,仿佛他是天外来客。
  “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呐。”这就是方铮的开场白。
  林玥在心里嗤道,这时候,不是应该说些Lang漫的话么,电影儿里都这么演来着,她懒懒地踱过去,踮起脚尖儿,双手撑在他肩上,在他耳边轻唤,“铮子。”这画面,在外人看来,是极动人的。
  席煜城淡淡地瞥了一眼,步履如常,倒是方妙歌,顺嘴说了句,“少年时光好。”
  “你我未必老。”席煜城略有兴致地接道。
  方铮举起一臂,环了环女孩儿的肩,痞道,“喊得我跟电视机里爬出来似的。”
  林玥歪着脑袋,“那香车帅哥呢。”
  “太女气。”方铮嗤道。
  “铮铮铁汉。”林玥不依不饶。
  方铮挑了挑眉,“得,打住,再说下去,我还铁汉柔情了,俗!”
  方铮又捏了捏她的颊,蹙眉道,“手感差多了,我走的的时候,不挺珠圆玉润么,苏小茹是怎么亏待你的。”
  林玥没好气道,“就你会喂猪!”
  方铮就等着这句,正中下怀,“这可你自各承认的,别赖我。”
  林玥自动闭嘴,方铮就典型儿的得理不饶人,无理耍无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