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二章 崔猛(二)

  却说李申受欺,崔猛亲眼目睹。众家丁如此残暴,激发了英雄肝胆,气涌如山,鞭马上前,正欲解救。母亲怕他惹祸,赶紧制止,隔帘说道:“住手!老毛病又犯了?”
  崔猛不得已,恨恨而罢。奔丧归来,不语不食,妻子跟他说话,也不搭理。这一晚和衣上床,翻来覆去,辗转难眠,忽然间一跃而起,出门离去,良久方归。
  次日早起,仆人来报:昨晚发生命案,恶少一家老小,悉数被杀,剖腹挖心,肠流满地。李申妻子连带倒霉,亦遭击毙,裸尸床下,可怜一缕香魂,灰飞烟灭。
  崔母闻言叹息:“红颜薄命。小娘子命苦,先遭恶少淫辱,又被歹人杀害,可惜,可惜。”
  崔猛怒气填膺,叫道:“这等水性女子,杀了就杀了,有什么可惜?如果真是三贞九烈,当初受辱时,就该自刎,既保清白,又全名节!”
  崔母闻言,不再言语,内心却不免怀疑:我儿如此激动,莫非他竟是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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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少被杀,县令立案调查,私下揣测:恶少与李申有夺妻之恨,他妻子被人侮辱,自己戴了绿帽,自然生气。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先杀恶少,再杀发妻,是了,定是这样。
  想到这里,当即发下文书:即刻捉拿李申归案。一番拷打,拒不认罪。县令本是狠人,心肠刚硬,兼又愚蠢自大,既已认定李申行凶,一条道走到黑,日日折磨,总之是不折手段,非要他认罪不可。
  李申惨受酷刑,皮开肉绽,腿骨外露,实在难熬。
  迫不得已,屈打成招。县令命他画押,当场结案:李申杀人行凶,按律当斩,暂且收监,等候朝廷复核。
  崔猛闻讯,内心忐忑,寝食难安。不久后老母病重,撒手人寰。崔猛办完丧事,跟妻子说:“杀恶少者,我也。前因老母在世,不敢泄露。如今大事已了,岂能自己犯罪,连累旁人遭殃?我这就去自首,一命换一命。”妻子百般挽留,崔猛不听,绝尘而去,至县衙击鼓,叫道:“杀人者在此,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县令升堂问案,左右为难,找来李申,问道:“你二人到底谁是凶手?”
  李申道:“是我。”
  崔猛叫道:“不对,是我。”彼此争执,抢着认罪。
  李申并未杀人,何以甘愿认罪?
  原来李申为人义气,颇具血性。当初妻子被抓,已与恶少结下深仇,只是人小力弱,无法报复。崔猛.挺身而出,手刃歹徒,好生感激。一入公堂,便已下定决心:所有罪名,自己一力承担,无论如何,决不能让恩公入狱。
  县令大怒,斥道:“混账!公堂之上,岂同儿戏?吵吵闹闹,成何体统?李申,我来问你,你说自己是凶手,那么作案之时,用的是哪类凶器?”
  李申不假思索,随口道:“用的是菜刀。”
  崔猛摇头道:“不对,凶器是牛耳尖刀,我自己随身携带,不会记错。”
  县令一愣,寻思:“不错,确实是牛耳尖刀。”心中明了,提起惊堂木,重重一拍,喝道:“来啊,将崔猛收押下狱,等候处理。至于李申,信口扯谎,欺瞒本官,重责二十大板,放他回家。”
  案情就此了结。
  不久后,刑部赵侍郎莅临县衙,翻阅卷宗,见死囚名单上录有崔猛名字,吃了一惊,当即屏退左右,独自接见崔猛。原来赵侍郎不是别人,正是僧哥。兄弟见面,悲喜交加。
  僧哥问道:“哥哥所犯何罪,受此重罚?”崔猛一一说了。
  僧哥沉吟道:“事已至此,我不能眼看着哥哥送命,容我打点关节,设法疏通。”仍将崔猛收监,嘱咐狱卒:好生善待,不可用刑。
  数日后,刑部文书下达:崔猛误伤人命,姑念上天有好生之德,网开一面,充军云南,无须处斩。
  于是乎,崔猛发配南疆,改服劳役。尔后赦免无罪,放归故里。那自是僧哥出力,左右斡旋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