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0章 祸害歪果仁

  转眼间便是暑假。
  这是大学时代的第一个暑假,同时,对于北大大一的学生来说也是最辛苦的一个暑假。
  因为,这个暑假还要举行军训。
  想想要顶着烈日被使劲儿操练,肖飞就汗毛直竖。非是吃不得这个苦,而是他觉得自己前世已经受过这茬罪,何必再尝那滋味。
  再说了,参加军训的话,一整个的暑假就给毁掉了。
  他还向趁着暑假做点其他的事情呢。
  肖飞就向学院请了个假,理由很简单,就说自己要趁着暑假抓紧时间写《明朝那些事儿》。现在这部书已经出了四部。
  而销量十分的火爆,每一册新书出来都能引发国内的巨大轰动,每一册新书都能在短短时间里卖出上百万册。
  一〖*
  M.35ww.股明朝热因为这部书而势不可挡地弥漫开来。
  肖飞也因为这部书,身份从最有前途的著名青年作家而再增加了一个国内最具影响力的青年史学家。
  《明朝那些事儿》的大热也带动了北大历史系的老师学生写作历史大散文的热情。
  很多模仿之作纷纷涌现。
  《明朝那些事儿》现在已经出了四册,时间已经到了明中晚期。
  再之后,大明朝就要日薄西山,气息奄奄。
  所以,肖飞的这个借口很伟光正,历史系的领导层非常支持肖飞,认为,跟军训相比,显然写《明朝那些事儿》更加的重yào。
  不说别的,《明朝那些事儿》现在已经被不少人当成一部明史经典。
  甚至有历史学者认为,该书可以充当明史通俗版本来读,是学生学明代历史的一个范本。
  肖飞能快速写完《明朝那些事儿》。对历史系也是有很大好处的。
  系主任吕泽林亲自批示准假,还问肖飞,需不需yào
  系里提供什么帮zhù。
  肖飞谢绝了系里的好意。
  嗯!对吕泽林撒谎,他觉得挺不好意思。其实,《明朝那些事儿》早已经写完了,所有的七册手稿都在翰墨那里屯着呢。
  进入暑假之后。肖飞先带着徐凤娟玩了几天。
  去爬爬华山,去登登黄山,去看看泰山的日出,再去嵩山听听晨钟暮鼓。
  转了十来天的时间,送徐凤娟回家跟家人团聚。
  肖飞自己也回到了家。
  他一到家,家里每天都有好多人过来拜访,每天熙熙攘攘跟闹市一般。肖飞在家待了一周的时间,去县里拜访了一下各位老师及县委书记叶方伟等人。
  肖飞心想,这样下去可不行。还是回京城自己租的那房子里安静一下,整理一番自己的思路吧。
  他便跟父母告辞,赶到中原,去看了看翰墨公司,给中层干部开了个会。
  然后,从中原搭乘飞机飞回了京城。
  到了京城之后,肖飞真zhèng
  一个人坐在房子里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的内心为何有一些浮躁。
  对于现在的肖飞。创作和人生都已经到达了一个很高的高度。
  当然,这主要指的是在国内。
  他若是想真zhèng
  让自己走向全球。享有像南美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那样的全球声誉,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换句话说,他现在一直在考lǜ
  的,是如何突pò
  这个瓶颈的问题。
  毋庸置疑,现在的这个世界,西方人在文化领域处于强势的领导地位。
  一个中国作家。要想在全世界都收获大名,比西方国家的作家要困难太多。
  接下来,该怎么做?
  肖飞思虑再三,他咬了咬牙,终于下定了决心:他要用英语写作。要抄袭那些未来的英文经典。
  写完之后,拿到美国去出版,在这个最具有文化霸权地位的国家搅起风雨,居高临下,逆袭全世界。
  嗯!
  念头到了这里,已经彻底通达。
  肖飞连要抄袭的作品都已经想好了,那就是前世鼎鼎大名的《暮光之城》系列。
  《暮光之城》是美国家庭主妇斯蒂芬妮.梅尔的作品,《暮光之城》这个名字其实是她一系列作品的名字。
  斯蒂芬妮.梅尔原本只是个家庭主妇,从未写过任何文学作品,她说,在写这个系列的第一部作品《暮色》的时候,她做了个奇怪的梦,梦里一对青年男女坐在草地上,男的是吸血鬼,女的是人类。
  正是这个梦带来的灵感让梅尔拿起了笔,开始写作。
  虽然她之前从未写过一个字的文学作品,但她出手不凡,不写则已,一写就轰动了整个的美国。
  《暮光之城》的第一部《暮色》2005年出版之后,受到了许许多多美国人的欢迎,此书十分的畅销,一度排在全美图书畅销榜的前三位。
  这是个了不得的成就,这意味着,《暮色》当年就有销售百万册以上的好成绩。
  而美国大火之后,《暮色》也是迅速地风靡了全世界的很多国家,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在全世界疯狂热卖,卖出了近千万册。
  实在是太厉害了。
  现在是1998年,距离梅尔做那个梦的时间还早得很。
  肖飞心想,那自己就当仁不让,先把它给“写”出来吧。
  肖飞前世所看的《暮色》是中文版的。
  而他现在要用英文将这部作品给写出来,这对于肖飞来说,无疑是有很大难度的。
  幸运的是,肖飞前世看过由《暮色》而改编的原版电影,其中对话情节尽在脑海中清晰嵌印着。
  结合一下中文,肖飞便对如何翻译自己脑中的《暮色》原版有了几分把握。
  他的英文水平现在还是可以的,词汇量没的说。
  他唯一欠缺的,是使用英文的习惯。
  这个好办。
  肖飞一头扎进了本校的图书馆,将其中馆藏的英文名著翻找出来几十本,他开始囫囵吞枣一般的快速。
  将整部书都塞进脑子里,然后,让那些英文句子在脑海中发酵,自动组合排列。
  用了一周的时间翻看英文。
  一周之后,肖飞决定开始动笔。
  《暮色》这部共有约50万字之多,肖飞决定,这个暑假剩下的时间就全用来写这部外国。
  一个月的时间,一鼓作气当是可以拿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