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出狼穴入虎口
上身的衣服被那股强大的反震的力量震破了,我看见自己的胸口上,隐隐约约凸显出了一张脸!
这张脸就好像是长在皮肉里的一般,微微的从胸膛上凸起了半寸,脸上的五官俱全,眼睛本来是闭着的,但在我低头的同时,脸庞上的眼睛慢慢睁开了。
“这是什么!”我的头骨几乎都要炸裂了。
噗通……
面前的水满江突然就跪了下来,什么都不说,但他的举动已经完全表明,他对这张脸,敬畏之极,甚至连多看一眼的勇气也没有。
轰……
胸膛上的那张脸猛然又朝外凸出了半寸,那种架势,就如同要从胸口里急冲而出。水满江顿时受到了极端的威胁,但他不敢反抗,依然跪在地上,只不过整个人就像惊弓之鸟,身子一歪。
一刹那间,水满江的眼神黯淡了,表情也随之茫然起来,一头歪倒在地。与此同时,我看见一抹淡的几乎无法察觉的淡光,从他额头上嗖的钻了出来。我修阴目通,观魂的本事还没有炉火纯青,却能够分辨到,那是一条飘渺的魂魄。
毫无疑问,那就是上了水满江身的东西。
魂儿一钻出来,就急速的朝远方溜去,这个地方黑暗而且阴气相当重,最适合阴魂逗留,那条魂儿如同脱缰的野马,又像是一道闪电,我追赶出去两步,它已经蹿到了五丈之外。照这个速度,我追不上它。
尽管我很想知道这条魂儿的主人是谁,但水满江歪倒在地,生死未知,在这样险恶的环境下,我无法丢下他不管。所以紧追了几步,很无奈又很不甘的停下脚步。
低头看看,胸口处那张凸出皮肉的脸,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胸口光滑平整,再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异样痕迹。
很多事情,我没有细想过,但现在不由的就陷入了沉思。我想起当时在白云观初遇老狐狸的时候,险些遭到伏击,老狐狸的爪子将要刺进胸膛,却被吓退了,我又想起自己受到蛊惑,迷失心智的时候,又是胸口一阵刺痛,让我清醒过来。而今,又是胸口产生了令人惊恐的变化,才让附身水满江的凶手仓皇逃走。
我忍不住在思考,自己的胸口,有什么东西?
我回到原地,扶起水满江。水满江还活着,但脉搏跳动的有些诡异,时快时慢,我不懂医,也不知道该怎么救他,情急之下,就想先从这里走出去再说。我把他背起来,继续朝死地的边缘走。
这一次,我又用了很长时间,终于走到死地的边缘,然后顺着边缘继续走,死地无论有多大,只要顺着边儿,迟早可以找到那扇大门。
就在这时候,背后的水满江像是苏醒了过来,我站住脚,把他放下。水满江的脸色苍白,被手电筒的光一照,就慌乱的捂住眼睛。
我的心有些紧张,因为我发现,水满江的举动依然不正常,但这种不正常并非又被什么东西上身了,而是一个人失去了正常神智之后产生的失常举动。我赶紧拉着他的手,道:“水满江,你怎么样?”
“啊!”水满江一看我拉他,就和触电一样的躲到一边儿,嘴里嘀嘀咕咕的神经质般嘟囔道:“六爷……陆山宗……六爷……陆山宗……”
看着他迷茫又异样的眼神,我的心彻底凉透了。刚才逃走的那条魂儿,可能在上身的时候对水满江造成了不可弥补的伤害,把水满江给弄疯了。
水满江的神智彻底失常,仿佛只记得我的名字,无论问他什么,他总是呆呆的回道:“六爷,陆山宗……”
我无计可施,又觉得对不住他,但现在这个环境下,实在回天乏力,只能先带他出去,然后再想办法。我哄着水满江,引他慢慢朝前走。
这一走,又是很久,但我的想法没错,顺着边缘一直走,终于找到了那道已经坏掉的门。门一找到,剩下的路就好走了,我不知道络腮胡子和金三阳出来了没有,可是带着已经疯了的水满江,没时间再顾及他们俩,所以我和水满江从马牙山地下出来。水满江可能是饿坏了,出来之后抓着地上的雪就朝嘴里塞。
我赶紧拦住他,带他回老坟场,我们的干粮都在那边放着。一路没有别的动静,我们刚走到马牙山脚下的山路时,就看到络腮胡子还有金三阳带着东西,急匆匆的迎面而来。这两个人没有负累,所以出来的比我早,正打算回去救我们。
双方一碰面,我总算是松了口气,金三阳看见水满江疯了,感觉莫名其妙而且诧异。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去解释,只能告诉他,在死地那边遇见了一些事。陆家的小阴官,大半都知道规矩,在老太爷手里的时候已经养成了规矩,不该问的话,一句都不多问,所以金三阳没说什么,就叹了口气。
“他家里,还有什么人吗?”我问金三阳,我没办法一直照顾水满江,只能筹一笔钱,给水满江的家里人送去。
“只有一个儿子,成年以后去山外念书,很少回来。”金三阳说,水满江的儿子是那种比较呆板的读书人,对父亲从事的职业觉得不齿,所以离山以后,过上年才会回来一次,住两三天就走。到了自己成家立业之后,回来的次数就更少了。
“那该怎么办。”我一下犯难,水满江唯一的儿子已经定居在了山外,水满江还有谁能照顾?
“半辈子的老伙计了,六爷,你不用作难。”金三阳道:“我带着他回去,六爷,我们这些小阴官其实都不穷,多养活一个人,那是不成问题的。”
在死地里一番折腾,我已经衣不蔽体,夏天好一些,光着膀子也无所谓,但冰天雪地,冷的我打哆嗦。冬衣太厚,随身带着不便,所以我们一套冬衣至少要穿上两三个月,没有可以替换的。石嘴沟又这么荒,想来想去,我突然就想起了以前和五叔住的家,家里七零八落,已经不像样了,但我过去的衣服用具都在家里放着,可以过去找一套。恰好水满江的状况也很糟糕,有个地方安身,弄点热汤热饭,再有张热床,他会好过一些。但是我怕我们走了之后,老坟场这边再来人,所以三个人一商量,留下金三阳暂时在这儿守着,我和络腮胡子带水满江到家里去落脚休息一下。
老坟场离家还有一段路,我和络腮胡子带水满江走了好长时间,才看到院子屋顶上的积雪。
“就快到了,坚持一下。”我对络腮胡子道:“到家以后,生火好好休息一下。”
“有酒没,冷的直打哆嗦,得喝点暖暖身子……”
一句话还没有说完,脚下的雪地里突然就伸出一只手,结结实实的抓着我的脚踝,用力一拉,我没防备,身子顿时失去平衡,摔倒在地。络腮胡子那边也被偷袭了,连同水满江,三个人噗通噗通的在地上打了几个滚。
唰……
厚厚的积雪下面,一下子冒出来几个人,都是手脚利索又经验老道的硬手,我和络腮胡子都没爬起来,就被几把锋利的刀逼到眼前。水满江也被人按住了,哇哇的乱叫。
“六爷,你的功夫,可比以前差的多了。”
我一抬眼,看到已经消失一段时间的火遥笑眯眯的站在面前,这个货果然不对劲儿。
“你想干什么!?”我冷哼了一声:“要造反?”
“哎呦,六爷你这个话太重了,我担不起,不是造反,只不过给你引见个人,问几句话。”
说着话,火遥扭头朝后面看了看,一直到这时候,我才看到人群后的一堆积雪旁,蹲着一个人,那人穿着一件雪白的“狼肚”大衣。在山里,野狼每到秋末的时候,就会换一次毛,用来御寒。狼胸口处的一小块毛是白色的,柔软且暖和,山里人管这块皮毛叫做“狼肚”毛,非常珍贵,这个人身上一件皮袄全是狼肚毛缝制的,少说也得杀一百多条狼,才能凑起这么一件袄子。
这个人无声无息,穿着雪白的皮袄,好像和旁边的积雪融为一体,看都看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