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 【重获】

  突然,一阵剧烈的眩晕感直袭大脑,琴晓秋脚下不稳,猛然侧倒下去,瞬间袭来的失重感让她本能的伸出手,摔倒时手掌重重的撑在地上。
  ‘嘶~~~好痛!’琴晓秋倒吸一口凉气。
  手掌割破,鲜血溢出,痛感让琴晓秋意识瞬间回笼。
  “血?”琴晓秋突然眼眸一亮。
  她怎么忘了,血液是人体最好的应急补充啊!她现在身处野外,饥肠辘辘体力不支,啥啥没有,可是背上背着一头野猪哪!野猪刚死,血液还是流体还没有失温,正好可以用来补充体力嘛!
  想到此,琴晓秋突然觉得浑身特带劲儿,放下背篓,抽出匕首粗粗的割掉野猪脖子上的毛,再一刀子下去,捅开皮肉,血液瞬间溢出。
  琴晓秋再无迟疑,丢下匕首,两手扒开刀口,嘴巴凑过去,如牛饮水一般扒在血口上大口的吸饮起来。
  野猪新死,猪血还是热的,热乎乎的猪血顺着喉喽流进胃里,胃得到滋养瞬间回暖了全身。
  大大的喝了十几口,琴晓秋才停止,看着手上的血,好像看到了前世刀尖讨生活的艰辛,现在回想起来,也不知上辈子哪里来的胆子,竟然从来不曾怕过。
  越是感叹,就越是珍惜此生的来之不易。
  琴晓秋顺手摘了些草叶,擦掉脸上和手上的血迹,完后收起匕首。再背背篓时,已经没有之前那股无法抵抗的乏力与眩晕了。
  琴晓秋并不知道,她这一举动,不仅保住了姐弟两的口粮,更挽救了她濒临奔溃的身体,甚至激发了身体与灵魂契合,前世几十年积累下的身手,正悄悄的在琴晓秋此刻的小身板上苏醒。
  半个时辰后,琴晓秋已经走出了密林,甚至看到远处山下的袅袅炊烟。
  而在此之前半个时辰里,她的身体再没出现过不支的情况,甚至背着七八十斤的野猪,也没觉得太累。
  看到炊烟,想起小小的弟弟慕清暘。
  琴晓秋弯起嘴角,一朝重生白捡个便宜弟弟,短短一天时间,让她也体验了一把有至亲可疼的感觉,真是不错呢!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小家伙太瘦,包括自己这副小身板也是,都瘦成皮包骨了,所以,养胖计划刻不容缓。
  琴晓秋一边走一边琢磨,怎么好好利用这头野猪,要是卖掉的话,不知道能卖多少钱呢?这么大一头野猪,应该也不便宜,有钱就有资本,就有钱变钱的法子。
  想着想着心里有些小激动,心情好好,连脚下的步子都快了几分。
  “秋丫头?”突然,有人唤她。
  琴晓秋寻声看过去,有个背着弯弓箭篓,扛着一头獐子,腰间还别着两只兔子,大约二十五六岁的男子笑呵呵的正在靠近,此人,有点眼熟。
  突然想起,早起出门前弟弟提起‘黑牛叔叔’时,脑中闪过的笑脸,仔细一瞧,眼前这人,不就是么!!
  琴晓秋打量刘黑牛时,刘黑牛也在看琴晓秋。
  刘黑牛比慕成义小几岁,少年时,常跟着慕成义上山打猎。
  世事难料,一起长大,眼看着慕成义凭着一身无师自通硬磨出来的功夫日子越过越红火,却没几年突然客死异乡。
  慕家如何对待慕成义的儿女,刘黑牛看在眼里却无可奈何,早几年慕成义的妻子拖儿带女的回到竹山村,那时候,他很想给慕家嫂子透透风,别指着慕家那些人。
  可毕竟,他是男子,跟人一寡妇怎么说话?当时她还没成亲呢!就是找旁人带话,这话也不好带。
  蹒跚之际,悲剧已经发生,先是慕家嫂子难产身死,再是大女儿被卖,现在竟落得要一个六岁的女娃儿带着三岁的弟弟独自讨生活。
  “黑牛叔,你真厉害!”琴晓秋笑呵呵的看着男子,这个称呼出于本能,却没有丝毫怀疑。
  刘黑牛一愣,想起腰间的猎物,面露讶色,一时间竟被小丫头的笑容给怔住了,谁能想到面对生活的困境,六岁的慕清秋竟然还能笑的如此释然,这是一个六岁孩子对生活的态度吗?
  是年龄太小不知愁苦的滋味?不对,自从慕家嫂子难产去世后,慕清秋在慕家过的日子连慕家的丫鬟都不如,从小被压迫剥削又怎能不知道生活艰难?
  想到另一种可能,刘黑牛心中暗暗叹息,眼中带出几分不忍与怜惜来。
  与罗氏一样,刘黑牛及竹山村很多人都看不明白,为什么慕家人对慕成义遗下的几个孩子如此心狠,明明是自家亲孙,却不是卖就是赶,瞧把孩子逼成啥样了。
  慕清秋不惧独自生活的艰难,是因为被赶出来不会再被慕家人欺负,所以才笑的吧!
  唉!这叫什么事儿。
  也好,那种亲人,不要也罢!
  刘黑牛想到此,心情也变的好起来,他从腰间解下一只兔子,递给慕清秋,憨笑着说:“秋丫头,这是叔今儿刚打的,拿回去给你和暘儿吃。”
  刘黑牛是个庄家人,不是猎户,他只是在农闲时上山打猎,多都拿去镇上换钱,偶尔收获好的时候,也会挑小的留下来自家沾沾荤腥。
  因为箭法的准头及身手都有限,所打的猎物也极为有限,有时候一整天都没有收货。
  今儿能猎只獐子外加两只兔子,对刘黑牛来说算丰收了,刘黑牛本是打算留只兔子自家吃,另一个兔子和獐子拿去镇上卖,不过见着慕清秋,他便想都不想干脆解了一只兔子送人。
  不是穷大方,是真的心疼慕成义家的两个孩子。
  想起慕清秋的爹,刘黑牛心中也不好受,想想少年时,慕成义是何等的意气风发。
  可惜,英年早逝,唯剩的两个孩子也落到现在这等境遇,亲爷奶叔伯没人照看不说,还把两孩子赶去荒废好几年的老宅。
  看着面黄肌瘦的慕清秋,刘黑牛心里很不是滋味,有时候就想,要是慕成义还在世,可不得心疼死?
  看到递过来膘肥体厚的灰兔子,琴晓秋脑中突然冒出类似的场景,在这竹山村,除了罗氏外,就数刘黑牛最照顾慕清秋姐弟,有时候是半只兔子,有时候是半只野鸡,偶尔还能送碗蛇羹……
  与罗氏一样,刘黑牛记挂着慕清秋姐弟两年幼。
  琴晓秋笑了,发自内心格外真诚,一下子感觉满世界都是爱,罗氏、刘黑牛,他们与她非亲非故,却能分享仅少的食物。
  她深深的看了眼同样真诚的刘黑牛,感觉慕清秋和慕清暘并没有被遗弃,而她这个异世来客也似真成了慕清秋一般,被整个世界所接纳。
  说不出的心情,好像整个人一下子轻了几分,有关慕清秋的记忆如潮水一般涌入大脑。
  当慕清秋姐弟不存在的爷爷,总是怨怼的盯着姐弟两的奶奶,冷漠的大伯,淡漠的大伯娘,会用品鉴货物价值眼神看姐弟两的二伯,想着法儿指使姐弟两干活却总怕他们多吃一口饭的二伯娘……
  无数让人心寒的片段让琴晓秋心下发寒,比起前世无亲无故,慕清秋和慕清暘更可怜,有至亲如此还不如无亲无故。
  几乎完整的记忆,也让琴晓秋知道,慕家新宅有多宽敞多气派。
  琴晓秋忍不住心中气愤,她就闹不明白了,怎么会有那样的至亲?两孩子才多大点?
  那么宽敞气派的大宅子,却叫他们一对亲孙吃不饱穿不暖,甚至住在柴房的草垛里,都是姓慕的,慕家人怎能如此狠心的对待年幼的慕清秋和慕清暘?
  该死的,琴晓秋一般不喜欢与人争,不过一旦激起她的怒火,引发她的好胜心,那就另当别论。就如此刻她的心情,想起那些恶心的所谓至亲之人,琴晓秋暗暗发誓,她非得活出个样儿来不可,不但要活出个样儿来,还要以完完全全慕清秋的身份活出样儿来。
  倒要让慕家人看看,被他们所弃之人有朝一日如何将他们踩在脚下。
  琴晓秋的‘琴’姓并不是血脉延续,只是当年被领到那个地方时,那地方的主事者喜欢古音乐,就如萧阳姓‘萧’一样,她姓‘琴’不过是那个人的喜好罢了。
  名字更是随意,萧阳原本差点被定名萧春阳,听说他是某个春天正午阳光正盛的时候被送到那个地方去的,只因那个人觉得‘春’通‘蠢’降低了他起名的档次,才去了萧春阳里的‘春’字,定名为萧阳。
  琴晓秋的‘晓秋’,与萧春阳来源如出一辙,因为她是某个秋天的早晨被送到那个地方去的,所以叫晓秋。
  晓秋,清秋,有类似的含义,对她却是不同的意义。
  前世,她是晓秋,是她步入杀戮的开始。
  今生,她成了清秋,虽然生活窘迫,却如同新生般,有牵挂有希望。
  心境豁然开来,琴晓秋脸色渐暖,瞬息之间,她对往后的人生有了全新的认识,发自内心不只是格式化的完成达到目标,而是内心深处滋生出来,怀着满满希望的一种情愫。
  造化弄人,前世,琴晓秋六岁前记忆全无,而这一世,她继承了慕清秋仅有六岁记忆的小身板,一时间,她有些分不清,什么是前世,什么又是今生。或许,冥冥中早已注定,此生才是她的价值人生吧!
  心中的释然,让琴晓秋终于放下了对前世的牵绊,前世对他来说,只是一场历练,那个过程中,除了萧阳,她一无所有。
  突然,一阵剧烈的眩晕感直袭大脑,琴晓秋脚下不稳,猛然侧倒下去,瞬间袭来的失重感让她本能的伸出手,摔倒时手掌重重的撑在地上。
  ‘嘶~~~好痛!’琴晓秋倒吸一口凉气。
  手掌割破,鲜血溢出,痛感让琴晓秋意识瞬间回笼。
  “血?”琴晓秋突然眼眸一亮。
  她怎么忘了,血液是人体最好的应急补充啊!她现在身处野外,饥肠辘辘体力不支,啥啥没有,可是背上背着一头野猪哪!野猪刚死,血液还是流体还没有失温,正好可以用来补充体力嘛!
  想到此,琴晓秋突然觉得浑身特带劲儿,放下背篓,抽出匕首粗粗的割掉野猪脖子上的毛,再一刀子下去,捅开皮肉,血液瞬间溢出。
  琴晓秋再无迟疑,丢下匕首,两手扒开刀口,嘴巴凑过去,如牛饮水一般扒在血口上大口的吸饮起来。
  野猪新死,猪血还是热的,热乎乎的猪血顺着喉喽流进胃里,胃得到滋养瞬间回暖了全身。
  大大的喝了十几口,琴晓秋才停止,看着手上的血,好像看到了前世刀尖讨生活的艰辛,现在回想起来,也不知上辈子哪里来的胆子,竟然从来不曾怕过。
  越是感叹,就越是珍惜此生的来之不易。
  琴晓秋顺手摘了些草叶,擦掉脸上和手上的血迹,完后收起匕首。再背背篓时,已经没有之前那股无法抵抗的乏力与眩晕了。
  琴晓秋并不知道,她这一举动,不仅保住了姐弟两的口粮,更挽救了她濒临奔溃的身体,甚至激发了身体与灵魂契合,前世几十年积累下的身手,正悄悄的在琴晓秋此刻的小身板上苏醒。
  半个时辰后,琴晓秋已经走出了密林,甚至看到远处山下的袅袅炊烟。
  而在此之前半个时辰里,她的身体再没出现过不支的情况,甚至背着七八十斤的野猪,也没觉得太累。
  看到炊烟,想起小小的弟弟慕清暘。
  琴晓秋弯起嘴角,一朝重生白捡个便宜弟弟,短短一天时间,让她也体验了一把有至亲可疼的感觉,真是不错呢!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小家伙太瘦,包括自己这副小身板也是,都瘦成皮包骨了,所以,养胖计划刻不容缓。
  琴晓秋一边走一边琢磨,怎么好好利用这头野猪,要是卖掉的话,不知道能卖多少钱呢?这么大一头野猪,应该也不便宜,有钱就有资本,就有钱变钱的法子。
  想着想着心里有些小激动,心情好好,连脚下的步子都快了几分。
  “秋丫头?”突然,有人唤她。
  琴晓秋寻声看过去,有个背着弯弓箭篓,扛着一头獐子,腰间还别着两只兔子,大约二十五六岁的男子笑呵呵的正在靠近,此人,有点眼熟。
  突然想起,早起出门前弟弟提起‘黑牛叔叔’时,脑中闪过的笑脸,仔细一瞧,眼前这人,不就是么!!
  琴晓秋打量刘黑牛时,刘黑牛也在看琴晓秋。
  刘黑牛比慕成义小几岁,少年时,常跟着慕成义上山打猎。
  世事难料,一起长大,眼看着慕成义凭着一身无师自通硬磨出来的功夫日子越过越红火,却没几年突然客死异乡。
  慕家如何对待慕成义的儿女,刘黑牛看在眼里却无可奈何,早几年慕成义的妻子拖儿带女的回到竹山村,那时候,他很想给慕家嫂子透透风,别指着慕家那些人。
  可毕竟,他是男子,跟人一寡妇怎么说话?当时她还没成亲呢!就是找旁人带话,这话也不好带。
  蹒跚之际,悲剧已经发生,先是慕家嫂子难产身死,再是大女儿被卖,现在竟落得要一个六岁的女娃儿带着三岁的弟弟独自讨生活。
  “黑牛叔,你真厉害!”琴晓秋笑呵呵的看着男子,这个称呼出于本能,却没有丝毫怀疑。
  刘黑牛一愣,想起腰间的猎物,面露讶色,一时间竟被小丫头的笑容给怔住了,谁能想到面对生活的困境,六岁的慕清秋竟然还能笑的如此释然,这是一个六岁孩子对生活的态度吗?
  是年龄太小不知愁苦的滋味?不对,自从慕家嫂子难产去世后,慕清秋在慕家过的日子连慕家的丫鬟都不如,从小被压迫剥削又怎能不知道生活艰难?
  想到另一种可能,刘黑牛心中暗暗叹息,眼中带出几分不忍与怜惜来。
  与罗氏一样,刘黑牛及竹山村很多人都看不明白,为什么慕家人对慕成义遗下的几个孩子如此心狠,明明是自家亲孙,却不是卖就是赶,瞧把孩子逼成啥样了。
  慕清秋不惧独自生活的艰难,是因为被赶出来不会再被慕家人欺负,所以才笑的吧!
  唉!这叫什么事儿。
  也好,那种亲人,不要也罢!
  刘黑牛想到此,心情也变的好起来,他从腰间解下一只兔子,递给慕清秋,憨笑着说:“秋丫头,这是叔今儿刚打的,拿回去给你和暘儿吃。”
  刘黑牛是个庄家人,不是猎户,他只是在农闲时上山打猎,多都拿去镇上换钱,偶尔收获好的时候,也会挑小的留下来自家沾沾荤腥。
  因为箭法的准头及身手都有限,所打的猎物也极为有限,有时候一整天都没有收货。
  今儿能猎只獐子外加两只兔子,对刘黑牛来说算丰收了,刘黑牛本是打算留只兔子自家吃,另一个兔子和獐子拿去镇上卖,不过见着慕清秋,他便想都不想干脆解了一只兔子送人。
  不是穷大方,是真的心疼慕成义家的两个孩子。
  想起慕清秋的爹,刘黑牛心中也不好受,想想少年时,慕成义是何等的意气风发。
  可惜,英年早逝,唯剩的两个孩子也落到现在这等境遇,亲爷奶叔伯没人照看不说,还把两孩子赶去荒废好几年的老宅。
  看着面黄肌瘦的慕清秋,刘黑牛心里很不是滋味,有时候就想,要是慕成义还在世,可不得心疼死?
  看到递过来膘肥体厚的灰兔子,琴晓秋脑中突然冒出类似的场景,在这竹山村,除了罗氏外,就数刘黑牛最照顾慕清秋姐弟,有时候是半只兔子,有时候是半只野鸡,偶尔还能送碗蛇羹……
  与罗氏一样,刘黑牛记挂着慕清秋姐弟两年幼。
  琴晓秋笑了,发自内心格外真诚,一下子感觉满世界都是爱,罗氏、刘黑牛,他们与她非亲非故,却能分享仅少的食物。
  她深深的看了眼同样真诚的刘黑牛,感觉慕清秋和慕清暘并没有被遗弃,而她这个异世来客也似真成了慕清秋一般,被整个世界所接纳。
  说不出的心情,好像整个人一下子轻了几分,有关慕清秋的记忆如潮水一般涌入大脑。
  当慕清秋姐弟不存在的爷爷,总是怨怼的盯着姐弟两的奶奶,冷漠的大伯,淡漠的大伯娘,会用品鉴货物价值眼神看姐弟两的二伯,想着法儿指使姐弟两干活却总怕他们多吃一口饭的二伯娘……
  无数让人心寒的片段让琴晓秋心下发寒,比起前世无亲无故,慕清秋和慕清暘更可怜,有至亲如此还不如无亲无故。
  几乎完整的记忆,也让琴晓秋知道,慕家新宅有多宽敞多气派。
  琴晓秋忍不住心中气愤,她就闹不明白了,怎么会有那样的至亲?两孩子才多大点?
  那么宽敞气派的大宅子,却叫他们一对亲孙吃不饱穿不暖,甚至住在柴房的草垛里,都是姓慕的,慕家人怎能如此狠心的对待年幼的慕清秋和慕清暘?
  该死的,琴晓秋一般不喜欢与人争,不过一旦激起她的怒火,引发她的好胜心,那就另当别论。就如此刻她的心情,想起那些恶心的所谓至亲之人,琴晓秋暗暗发誓,她非得活出个样儿来不可,不但要活出个样儿来,还要以完完全全慕清秋的身份活出样儿来。
  倒要让慕家人看看,被他们所弃之人有朝一日如何将他们踩在脚下。
  琴晓秋的‘琴’姓并不是血脉延续,只是当年被领到那个地方时,那地方的主事者喜欢古音乐,就如萧阳姓‘萧’一样,她姓‘琴’不过是那个人的喜好罢了。
  名字更是随意,萧阳原本差点被定名萧春阳,听说他是某个春天正午阳光正盛的时候被送到那个地方去的,只因那个人觉得‘春’通‘蠢’降低了他起名的档次,才去了萧春阳里的‘春’字,定名为萧阳。
  琴晓秋的‘晓秋’,与萧春阳来源如出一辙,因为她是某个秋天的早晨被送到那个地方去的,所以叫晓秋。
  晓秋,清秋,有类似的含义,对她却是不同的意义。
  前世,她是晓秋,是她步入杀戮的开始。
  今生,她成了清秋,虽然生活窘迫,却如同新生般,有牵挂有希望。
  心境豁然开来,琴晓秋脸色渐暖,瞬息之间,她对往后的人生有了全新的认识,发自内心不只是格式化的完成达到目标,而是内心深处滋生出来,怀着满满希望的一种情愫。
  造化弄人,前世,琴晓秋六岁前记忆全无,而这一世,她继承了慕清秋仅有六岁记忆的小身板,一时间,她有些分不清,什么是前世,什么又是今生。或许,冥冥中早已注定,此生才是她的价值人生吧!
  心中的释然,让琴晓秋终于放下了对前世的牵绊,前世对他来说,只是一场历练,那个过程中,除了萧阳,她一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