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商水县的博弈5
王秀放下笔,轻松地笑道:“看大姐忙的,连饭也来不及吃。”
王卿苧秀眸一转,有几分哀怨地道:“就是,你看看老娘瘦了好几斤,那些商人真是奸猾无比,一文钱一文钱的讨价还价,真气死人了。”
你才多大,就自称老娘,大姐的性子越来越野了,王秀撇了撇嘴,呵呵笑道:“商人逐利是天性使然,大姐跟他们讨价还价,又何尝不是如此。大姐,你也不需要亲自上阵,把具体事务交给秋叔不就得了。”
王卿苧有经商天赋不假,却沉迷于琐事,这可不是以为优秀商人应该有的,他不得不提醒一二。做老板的规划好发展,掌控住资源,搞清楚财物就得了,事无巨细迟早要出毛病的。
“这不是刚刚开始,一切都要亲力亲为嘛!对了,外面传闻陆天寿的案子,有人质疑刺杀,你也不问问。”
“问那些破事作甚?”
“自个的事都不关心了。”
“对了,大姐,最近有合适的良人吗?”
“小子,几天不说你,皮痒了是吗?”王卿苧俏脸一变,抬手就给王秀个爆栗。
“哎呀哦。说过不准打额头。还打。”……
陆大有拖着疲惫的步伐回到家中,刚刚把终日以泪洗面的夫人打发回房,陆贞娘又匆匆而来,还没等他喝茶,急匆匆地问道:“爹,联系的怎样了?”
陆大有深沉地看了眼女儿,他心下叹息,嘴上道:“差不多了,已经有一些老友在议论,相信知县那里很快就会听到。”
陆贞娘这才松了口气,越乱越好,才能让知县有所顾忌,看来自己的付出没有白费,张郎还是迷恋她的,稍稍放下心,心情好了许多,打定主意让丫眷约张启元晚上再来,她要再加把火,让张启元好好出力,争取陆天寿早日脱罪。
“虽说水越混越好,但二哥的罪也不能完全免了,恐怕今后无缘仕途了!”几天来,陆大有仿佛苍老了十几岁,大儿子不是读书的料,小儿子读书还算入眼,本打算倾力让小儿子读书,好博个功名光宗耀祖,却不想除了这档子破事,基本上宣告前程终结了。
大宋科考不禁僧道,却严禁胥吏、作奸犯科者进入,陆天寿有了这遭,想都别想进入仕途了。
“不进仕途也好,做个富家翁便是,不是还有张郎嘛。”陆贞娘满不在乎地道。
陆大有不满地看了眼女儿,他可没有女儿那么天真,张启元恐怕是靠不用上。不过,这话也不能跟女儿明说,毕竟女儿一颗心都贴在张启元身上。
虽然,他用了张文山的点子,但又何尝全然放心,他太了解张文山这个虚伪的人了,赚够你的便宜,不再背后给你一刀子,就算你祖上积德了,六百亩良田啊!人家勉强笑纳了,你还得承个大人情。
陆贞娘似乎意犹未尽,她想到了王秀,不禁恨恨地道:“二哥都毁在王秀手里,我决不与他善罢甘休。”
陆天寿无奈地看了看女儿,真不知说什么是好,王秀今非昔比,纵然过不了贡举,名声也不是一般人能震撼的,就不要王家日进斗金的财力了。但他不愿女儿多想,还是温声道:“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当务之急是把二哥救出来。”
陆贞娘冷冷一笑,不知是听进去还是没有。
次日,县衙后院是宾客盈门,几名举子应邀而来,知县也颇为高兴,这些都是商水读书人的翘楚,或许日后还是进士,能得到这些翘楚的尊敬,对读书人来说,本身就是一件愉快的事。
众人吃着香茗,品着精美糕点,相互间谈论春秋,讨论诗词,当真不亦乐乎。
知县谈性高涨,在举子们的恭维下,欣然提笔泼墨挥毫,写了“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九个瘦金体书。
王秀在一旁冷眼旁观,他不得不承认知县不愧是进士出身,文学功底深厚,一手的瘦金体好字。不过,放眼天下,又有几个进士不是才子?不然他们早被别人鄙夷死了。
瘦金体首创于当今天子赵佶,其运笔飘忽快捷,笔迹瘦劲,至瘦而不失其肉,转折处可明显见到藏锋,露锋等运转提顿痕迹,正所谓“如屈铁断金”。知县的行书,确有几分‘天骨遒美,逸趣霭然’的味道。
“大人一手瘦金体,已有当今官家几分神韵。”张启元在旁赞叹,这个时候的恭维不值钱,也不会有人鄙夷,为什么不把握时机。
连王秀也点了点头,道:“我若有大人万一,也就心满意足了!”说实在的,无论是他还是‘他’,毛笔字写的都很普通,没有多大色彩,不能不承认知县文字功夫。
知县呵呵大笑,捋着三寸须髯,道:“诸位过讲了,我要有官家万一就万分幸运了,要说瘦金行书,还得说官家的‘秾芳诗’,此行书大字,用笔畅快淋漓,锋芒毕露,富有傲骨之气,如同断金割玉一般,每次观摩字帖,实在令人神往。”
不能不说,赵佶在书法上不愧是一代大家,作为官员奉承是有必要的,但王秀可是从集数千年精华和糟粕大成的后世中混出来的,敏锐地捕捉到知县恭维中,还有不可知否的崇拜,按他的理解,或许是文人才华的折服吧!
忽然间,他对赵佶产生浓厚的兴趣。
“我是抛砖引玉,你等举子才是朝廷未来栋梁,何不争奇斗艳一番,也是我商水一段雅趣。”知县心情大好,文人在一起,谈论的就是诗词,玩的就是琴棋书画,风雅事。
王秀心中咯噔一下,急忙笑道:“大人,在下那点笔下功夫,实在难登大雅之堂。”
未等直线说话,一白面士子笑道:“你倒是得了头名,不拔头筹,难道要折大人面子。”
这话说的真他妈傻,王秀莞尔一笑,他已看到知县眉头微蹙,显然被这没心没肺的伙计激怒。也是,知县约举子文会本是风雅事,众人理应谦恭有加,以知县为首才是,哪能跟知县抢话说,这是是典型的给脸不要脸。
王秀根本不予理会,当白面士子的话是放屁,目光始终看着知县,态度不亢不卑。
知县对王秀显然有好感,玩味地一笑道:“正所谓陈州第一贡举人,岂能太过谦虚。”
王秀很客气地道:“大人,要说在下笔下功夫,恐怕的恭列众举子末座,不如请张兄献上墨宝。”
不能不说他自降身份,轻轻抬了张启元花花轿子,毕竟他有自知之明,他的字写的还算是勉强,但在沉浸笔法十余年的书生中,还是不要自取其辱,不如捧捧别人显得自家大度。
知县玩味地看了看王秀,又看了看张启元,一脸地笑意。
张启元又岂能不知王秀打算,不过算是在众人面前抬举他,自己还真不好拒绝。既然王秀作秀,他也不遑多让,笑道:“既然如此,我就献丑一番,老弟献大作,我来执笔。”
此言一出,王秀眉头一动,不能不称赞张启元高明,一捧一抬,看是二人相得,在别人眼中张启元更加温雅,至少他不抢夺王秀的风头,知道你好我好大家好,连知县也轻轻颔首。
面对此强劲对手,王秀的笑也不是那么自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