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这恩爱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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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空翊最终什么也没说,告辞赵二老后拔腿就往镇上的三瘸子家里赶。
  太巧,太巧。
  赵宁儿有个哥哥,消失三年疼她入骨的哥哥,想做走镖人四处漂泊的哥哥。而她失踪那日,摆摊的三瘸子被偷了个面具。
  真是遗憾,矛头直指温自惜。
  这样一来,赵二老口中过继来的养孙,不出意wài
  就是温自惜!可诡异的是,哥哥将妹妹掳走,借走镖的名义装在箱子里运往下家。照赵二老说的,温自惜对赵宁儿素来疼爱,现在这一出,倒更是扑朔迷离了。
  到底温自惜带走赵宁儿是真的因为上家要求的生意,还是只不过是他自己的原因?
  司空翊叹气,脚下步子慢慢缓了下来。如果不能确定温自惜这一趟到底是不是真的在走镖,那他就算找到下家的地方,也不一定能救回宋歌······
  可现在,他别无选择。不去下家,他根本不可能知dào
  温自惜会去哪儿。而这一刻,他甚至连下家是谁、在哪里,都一点头绪也没有······
  不管怎么说,三瘸子是一定要见的,至少要确定他丢的,真的是一个银白面具/16073/
  巫师之旅。宋歌当时第一反应,竟是这个。
  温自惜皱皱眉,也不担心宋歌会逃,比较点着穴。他捋平自己长袍上的皱褶,伸个懒腰打开车门,慢悠悠下去。
  门一开,瞬间车前挤满了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乞丐,有老人带着孙儿,有缺胳膊断腿的,有唯唯诺诺凶神恶煞的,总之就像看尽人间百态。
  宋歌看不见,因为她跌倒的时候脸对着窗子,现在只能以一个尴尬且不舒服的姿势,仰面瞪着近在咫尺的车窗。如果,如果能动,现在就能钻出去!
  温自惜有些惊讶,这几十个乞丐近在眼前的壮观场面,他也是头一次见。街上的百姓倒已经见惯不怪了,毕竟这马车看着就够华贵,那群叫花子逮着有钱的都会一拥而上,还不会轻易离开呢。
  温自惜秉着息事宁人的惯例,不想引起太大轰动,直接让手下分钱。宋歌在车厢里都能听到外头欢呼雀跃的声音,她鼻间轻嗤,挣扎着想坐起来,那若有若无透过帘子洒进来的阳光,如今是多么诱人,
  一只手,一只肮脏带着浓浓腐烂气息的手,一只黑不溜秋指甲长长还都是凝血伤口的手,忽然从车窗外,探了进来!
  宋歌呼吸一窒。
  布帘子被掀起,宋歌对上一双大大的充满灵动与俏皮的眼睛。那双眼睛,镶嵌在一张灰黑色小脸上,带着浓浓的好奇与探究。
  ------题外话------
  世子爷又卷福上身、福尔摩斯上身、毛利小五郎上身了!
  其实这也不算推理了~应该算是犯罪人物画像哈哈哈~毕竟根据一个人隐隐透露的细节来推测,是比较不切实jì
  的,也是有很多不确定因素的。
  但微表情心理学分析、身体语言密码破解,真的非常吸引人,夏特别喜欢,所以这本书总是有意无意牵扯到一些,甚至已经决定下本书就要写专门的这类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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