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5章 奇葩女子
吃完饭,王苑仲和马佳佳各有各事,几人分道扬镳,秦朗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拿出那颗从颜如玉胸口那里掉下来的结痂,仔细观察。
正确来说,这应该是类似寄生虫一样的生物,但被他给打死了。
至于是什么生物,表面根本看不出来,正因如此,给它掩盖上了一层神秘的袈裟。
秦朗用劲力捻碎了一点点,放在鼻子上嗅了嗅,一股奇怪的气味,熏入他的鼻腔。
“尸虫?”
他猛然一怔,发现这种味道,竟跟尸虫的味道有些相类似。
很快,他又摇摇头,尸虫的性质和结构根本不是如此,更不可能会寄生。
“难道是蛊虫?”
他的眉头紧蹙,意识到这种神秘的生物,很不简单。他必须好好问问颜如玉,她最近到底去了什么地方,怎么会惹上这样的东西。
颜如玉的演唱会快要开始的十五分钟,秦朗把结痂收好,往演唱会现场走去。
演唱会在港岛闻名的虹馆举行,虹馆座位港岛标志性演唱会场所,能同时容纳两万人,规模十分宏大,能进入此开演唱会的明星,一般都出道了几十年,有许多经典拿得出手的歌曲。
像颜如玉这样出道不久的新人,就能踏入虹馆开演唱会,是里程碑式的标志。
此时的虹馆门口水泄不通,不过秦朗不用从正门进去,他作为颜如玉的贵宾,自然有特殊进入通道。
刘姐在忙里抽空,亲自把秦朗带到了贵宾座上,贵宾座位是真皮椅,空间比普通座椅大几倍,人都差不多坐满了,能做贵宾椅的,不是非富则贵之人,便是有特殊关系的人。
秦朗刚坐下不久,便有人天使面孔,魔鬼身材,穿着旗袍的嫩模,端来上等茶水和咖啡,任由贵宾选择。在服务上,贵宾席和普通席,简直是天壤之别。
“莹莹,你订的是贵宾座?还是你有能耐了,这会儿我也跟着沾光了。”
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伴随着一个火辣身影,出现在了秦朗的面前,就坐在他旁边。
灵犀?
秦朗侧过头一看,忽而一怔,正是第一灵犀这姑娘,没想到她也来看演唱会。
在她旁边,还站着一个中性打扮的人,分不清到底是男是女,被第一灵犀呼作“莹莹”,绿豆小眼,阔鼻龅牙,脸上横七竖八的躺着大小不一的伤疤,长相出奇的丑陋。
秦朗若有所思的扫了她一眼,只有喉咙和名字能唯一辨认她并非男儿身。
想必这个长相奇丑之人,应该就是第一灵犀口中所说的黑帮头目的女儿,还是个女同性恋。
“不坐贵宾座,难不成跟那些人一样,挤个死来活去?跟下饺子似的。”站在第一灵犀旁边的不男不女说道。
“我知道,颜如玉是你的梦中情人,能成为莹莹的梦中情人,我肯定不能错过,所以才会嚷着跟来看看嘛。”第一灵犀压着嗓子,娇滴滴的说道。
“哎哟,宝贝,你吃醋了?”不男不女装腔作势的,拿手抬起第一灵犀的下巴,一脸的邪笑。
“我才没吃醋呢!”第一灵犀后退一步,避开了此女的“魔掌”。
如此暧-昧的动作和对话,一眼就听得出来,不是在开玩笑。看得旁人心里一阵可惜,好白菜都被猪拱了。
白菜,指的自然是第一灵犀,猪,自然就是那不男不女。
这时,第一灵犀注意到坐在自己后面的秦朗。
她不由一惊,眼里又闪过一丝古怪之色,心里暗忖道,好样儿,挺有雅致的嘛,来看演唱会,屁-股还坐到了有钱都买不到的贵宾座。
“咋啦,犀犀,你喜欢这种帅哥?我告诉你,人长得帅没用,中看不中用,十个有九个都花花肠子,最后一个是不举。”不男不女见第一灵犀望着秦朗,心里升起了一股莫名的火意。
看到秦朗第一眼开始,她就产生了浓浓的敌意和醋意。
四周仿佛都弥漫着一股酸涩的醋味儿。
秦朗面无表情,淡淡的看了不男不女一眼,并没有说话。
“竟然敢无视我?艹,长得人模狗样了不起是吗?信不信我找人废了你?”不男不女以己度人,对秦朗恶声恶气的骂了起来。
秦朗眉头一拧,眼里闪烁着凶芒,如同箭矢般,发出锐利的光芒。
他都打算不搭理了,此女却不依不饶,嚣张程度,出乎他的预料之外。
看来第一灵犀说得没错,这个女人真是一朵奇葩,想搞定她,一般人还真没这个能耐。
“哎呀,亲爱的,别跟这种市井之民一般见识,演唱会要开始了,咱们还是别影响心情,而且,我又没说过我喜欢帅哥,你别多想啦!”第一灵犀知道秦朗的脾气,暗暗朝他眨动眸子,示意他不要意气用事,要以大局为重。
被第一灵犀一番劝说,不男不女的怒火微微收敛了点儿,恶狠狠的瞪了秦朗一眼,才坐到自己的位置上。
秦朗见状,也便不跟她一般见识了,毕竟这个女人是第一灵犀抓住黑帮的一条线,凭着这点,狗命便可暂且留下来。
十分钟后,万人瞩目的演唱会,正是开始。
现场座无虚席,发出欢呼声的一刻起,犹如滚滚天雷轰鸣。
颜如玉出现在台上的一刻,各种欢呼声,各种口号声,更是达到了高潮,如火朝天的冲击着人的耳膜。
几首歌之后,颜如玉换了一身蔚蓝色的波米希亚风格的装扮,台上的3D屏幕,也变成成了万里无云,天空蔚蓝的景象。
颜如玉娇媚的身姿,站在台上,美得就像仙子下凡。
从台上看上去,她就宛如在秦朗的天气里,站在蓝天白云下,享受清风抚触的感觉。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了,这个演唱会上,我要唱一首自己创作的歌,这首歌,我从来没有公开唱过,我也用了很多心思去创作,就是为了完美的唱给我心中的那个人听。歌名就叫‘晴朗’。”
得知秦朗和颜如玉是老朋友,王苑仲惊呆了,追着秦朗问前问后,秦朗一切简单忽略而过。
吃完饭,王苑仲和马佳佳各有各事,几人分道扬镳,秦朗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拿出那颗从颜如玉胸口那里掉下来的结痂,仔细观察。
正确来说,这应该是类似寄生虫一样的生物,但被他给打死了。
至于是什么生物,表面根本看不出来,正因如此,给它掩盖上了一层神秘的袈裟。
秦朗用劲力捻碎了一点点,放在鼻子上嗅了嗅,一股奇怪的气味,熏入他的鼻腔。
“尸虫?”
他猛然一怔,发现这种味道,竟跟尸虫的味道有些相类似。
很快,他又摇摇头,尸虫的性质和结构根本不是如此,更不可能会寄生。
“难道是蛊虫?”
他的眉头紧蹙,意识到这种神秘的生物,很不简单。他必须好好问问颜如玉,她最近到底去了什么地方,怎么会惹上这样的东西。
颜如玉的演唱会快要开始的十五分钟,秦朗把结痂收好,往演唱会现场走去。
演唱会在港岛闻名的虹馆举行,虹馆座位港岛标志性演唱会场所,能同时容纳两万人,规模十分宏大,能进入此开演唱会的明星,一般都出道了几十年,有许多经典拿得出手的歌曲。
像颜如玉这样出道不久的新人,就能踏入虹馆开演唱会,是里程碑式的标志。
此时的虹馆门口水泄不通,不过秦朗不用从正门进去,他作为颜如玉的贵宾,自然有特殊进入通道。
刘姐在忙里抽空,亲自把秦朗带到了贵宾座上,贵宾座位是真皮椅,空间比普通座椅大几倍,人都差不多坐满了,能做贵宾椅的,不是非富则贵之人,便是有特殊关系的人。
秦朗刚坐下不久,便有人天使面孔,魔鬼身材,穿着旗袍的嫩模,端来上等茶水和咖啡,任由贵宾选择。在服务上,贵宾席和普通席,简直是天壤之别。
“莹莹,你订的是贵宾座?还是你有能耐了,这会儿我也跟着沾光了。”
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伴随着一个火辣身影,出现在了秦朗的面前,就坐在他旁边。
灵犀?
秦朗侧过头一看,忽而一怔,正是第一灵犀这姑娘,没想到她也来看演唱会。
在她旁边,还站着一个中性打扮的人,分不清到底是男是女,被第一灵犀呼作“莹莹”,绿豆小眼,阔鼻龅牙,脸上横七竖八的躺着大小不一的伤疤,长相出奇的丑陋。
秦朗若有所思的扫了她一眼,只有喉咙和名字能唯一辨认她并非男儿身。
想必这个长相奇丑之人,应该就是第一灵犀口中所说的黑帮头目的女儿,还是个女同性恋。
“不坐贵宾座,难不成跟那些人一样,挤个死来活去?跟下饺子似的。”站在第一灵犀旁边的不男不女说道。
“我知道,颜如玉是你的梦中情人,能成为莹莹的梦中情人,我肯定不能错过,所以才会嚷着跟来看看嘛。”第一灵犀压着嗓子,娇滴滴的说道。
“哎哟,宝贝,你吃醋了?”不男不女装腔作势的,拿手抬起第一灵犀的下巴,一脸的邪笑。
“我才没吃醋呢!”第一灵犀后退一步,避开了此女的“魔掌”。
如此暧-昧的动作和对话,一眼就听得出来,不是在开玩笑。看得旁人心里一阵可惜,好白菜都被猪拱了。
白菜,指的自然是第一灵犀,猪,自然就是那不男不女。
这时,第一灵犀注意到坐在自己后面的秦朗。
她不由一惊,眼里又闪过一丝古怪之色,心里暗忖道,好样儿,挺有雅致的嘛,来看演唱会,屁-股还坐到了有钱都买不到的贵宾座。
“咋啦,犀犀,你喜欢这种帅哥?我告诉你,人长得帅没用,中看不中用,十个有九个都花花肠子,最后一个是不举。”不男不女见第一灵犀望着秦朗,心里升起了一股莫名的火意。
看到秦朗第一眼开始,她就产生了浓浓的敌意和醋意。
四周仿佛都弥漫着一股酸涩的醋味儿。
秦朗面无表情,淡淡的看了不男不女一眼,并没有说话。
“竟然敢无视我?艹,长得人模狗样了不起是吗?信不信我找人废了你?”不男不女以己度人,对秦朗恶声恶气的骂了起来。
秦朗眉头一拧,眼里闪烁着凶芒,如同箭矢般,发出锐利的光芒。
他都打算不搭理了,此女却不依不饶,嚣张程度,出乎他的预料之外。
看来第一灵犀说得没错,这个女人真是一朵奇葩,想搞定她,一般人还真没这个能耐。
“哎呀,亲爱的,别跟这种市井之民一般见识,演唱会要开始了,咱们还是别影响心情,而且,我又没说过我喜欢帅哥,你别多想啦!”第一灵犀知道秦朗的脾气,暗暗朝他眨动眸子,示意他不要意气用事,要以大局为重。
被第一灵犀一番劝说,不男不女的怒火微微收敛了点儿,恶狠狠的瞪了秦朗一眼,才坐到自己的位置上。
秦朗见状,也便不跟她一般见识了,毕竟这个女人是第一灵犀抓住黑帮的一条线,凭着这点,狗命便可暂且留下来。
十分钟后,万人瞩目的演唱会,正是开始。
现场座无虚席,发出欢呼声的一刻起,犹如滚滚天雷轰鸣。
颜如玉出现在台上的一刻,各种欢呼声,各种口号声,更是达到了高潮,如火朝天的冲击着人的耳膜。
几首歌之后,颜如玉换了一身蔚蓝色的波米希亚风格的装扮,台上的3D屏幕,也变成成了万里无云,天空蔚蓝的景象。
颜如玉娇媚的身姿,站在台上,美得就像仙子下凡。
从台上看上去,她就宛如在秦朗的天气里,站在蓝天白云下,享受清风抚触的感觉。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了,这个演唱会上,我要唱一首自己创作的歌,这首歌,我从来没有公开唱过,我也用了很多心思去创作,就是为了完美的唱给我心中的那个人听。歌名就叫‘晴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