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命案
他正愁着用什么法子去对那条狗更深入的了解,老汉的出现显然为他提供了途径,因为从对方的骂声里不难听出,此人就是狗的主人。
说不定能从老汉嘴里了解到更多关于狗的信息,能帮助他解开心中的疑团。
想到这里,他便有了主动和老汉攀谈的念头。
“你说的是那只狗吧?”秦朗打量着老汉,见他一副欲想去追的模样,不由对他不自量力的追逐感到可笑。“早就跑得不见影子了,你也别追了,追了也是白费力气,估计开车也赶不上它!”
“唉,这只畜生,被俺抓到了,看俺打不死它,将它抽筋剥骨,哎哟,气死俺了!真是买了罐子打了把,我这是遭了啥殃啊!”
老汉早就累得心力交瘁,大汗淋漓,现在听秦朗一说,估计想追上狗是没戏了,便泄气的坐在地上休息,一边恼火地捶胸顿足,一边不住的骂骂咧咧。
“老先生,你也别太生气了,只不过一只畜生罢了。”秦朗安慰了几句,又好奇的问道:“为什么您会对这只狗如此憎恨?”
“俺当然知道跟它怄气没用,可俺就是气啊,这畜生不知是鬼上身了,还是撞邪了,把我地窖里存的几百斤粮食,一个早上的时间全吃个精光,那可是俺和俺老伴儿一整年辛辛苦苦的耕作啊,还等着拿到集市卖钱,现在全打水漂了,你说俺能不气吗?”老汉气得抓耳挠腮,消瘦黝黑的大手恼恨的抹过那饱经风霜的脸膛上,道道刀刻似的皱纹。
“几百斤?”秦朗觉得这简直是匪夷所思,不由皱眉道:“一只如此瘦弱的狗,怎么可能一个早上吃掉几百斤的粮食,老先生,你是胡说的吧!”
“俺也知道说出去没人信,可他妈就是这么邪门儿呀!”老汉一吹气,蓬乱的胡子雀跃舞动,秦朗的好奇,就像让他找到了一个发泄筒子,忍不住诉起苦来:“这畜生是我两年前的一个早晨捡回来的,它当时被耕地的犁压断了腿,我看着不忍心,就捡回来了。这畜生虽然断了一条腿,可忠诚听话,看家护院,还帮俺吓唬过偷鸡贼。
可就在前几天,这畜生突然瘦骨嶙峋,有气无力,整天趴在墙角,不吃不喝。俺本以为它要死,连埋葬的坑都给它挖好了。却没料到,今天中午一回来,这畜生就在我的地窖里吃,几百斤的粮食现在所剩无几了!我一怒之下就去追打它,没想到它跑得比哮天犬还快,哪像是要死的样子,回光返照也不可能这么猛啊!”
“是不是进贼了?”
“进个屁贼!家里门窗都好好的,什么东西都没丢。俺回来了还亲眼看到这畜生在吃,俺是不信也得信啊!”
听老汉这么细细一说,秦朗似乎从中悟出了一点倪端。
一只如此瘦弱的狗,怎么可能吃得下几百斤粮食?
就算能吃得下,那食物都到哪去了?
要知道,人和动物,包括地球上所有一切生物都一样,汲取食物、养分,最终目的都是要消化,通过消化来转换为赖以生存下去能量。汲取的量,则按体型的大小成比例。若是一头成年大象,一天能吃下上百斤粮食,那也不足为奇。
中国有句老话,没那么大的头,就得戴不了那么大的帽子。
以这只狗的瘦弱体型,能吃下这么多的食物,显然不符合科学根据。
但看老汉的话不像是假的,而且,对于他一个陌生路人,也没有说谎的必要。
何况,秦朗亲眼看到这只狗跑出比猎豹还快的速度,他就没理由不相信这狗能吃上几百斤的粮食。
旋即,他马上又联想到了丹魂。
假如狗体内有丹魂,那食物会不会都被丹魂吸收了?
秦朗顿时眉头一皱,刚才他就怀疑过可能因为自身元气不足,难以支撑鼎魂继续去追踪。而丹魂和鼎魂一样,也需要大量元气去支撑,吃大量食物也是补充元气的一种方式,所以,最合理的解释,就是食物被丹魂吸收了。
通过老先生的话,以及从这条狗所表现的特征和迹象,前前后后相连起来,秦朗越来越肯定,这只狗身上有丹魂!
至于十八颗丹魂是否全都穿越过来,秦朗也不敢肯定。尽管如此,他还是按捺不住心中的兴奋。
可马上,心里的担忧又让他迫切了起来。
刚才的鼎魂出体,消耗了不少元气,对他这具躯体来讲,无疑是雪上加霜。
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先把自己这具短寿的凡人之躯调养好,拥有一具出类拔萃的健壮身体,才有资格谈修炼,否则就算是最普通的修炼,对他来讲也是无稽之谈。
眼看着再拖下去时间就晚了,至于狗,秦朗即便有去追的冲动,但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比眼前的老汉好不了多少。这种吃力不讨好事情,他不可能去行动。
更何况以他的目前的能力,能找到这条狗的机会十分渺茫。
而唯一跟狗有联系的人只有这个老汉,尽管秦朗也清楚,这狗会自动回来的几率很小。但以目前的情况,只能不放过任何能到狗的方法。
于是他把目光转向老汉,诚恳的说道:“老先生,倘若这只狗回来了,请您联系我,我愿意出高价买下这条狗!”
老汉顿时不解道:“奇怪了,你这个娃儿怎么会对一条乡村土狗有兴趣?你们城里的娃儿不都喜欢那种长得漂漂亮亮的洋狗子么?“
“是这样的,老先生,我是学生物的学生,专门研究动物学的,这条狗很特殊,很有研究价值,它的身上或许掩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所以我衷心希望你能答应我。”秦朗继续款语温言道。
可惜言者淳淳,听者藐藐,老汉那语气却有些敷衍:“等这畜生回来了再说吧。都不知道滚哪儿去了,看那样子,估计不会回来了,回来了俺也活宰了它!”说到最后又咬牙切齿起来。
尽管如此,秦朗还是在一张纸上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递给了老汉,并再三叮嘱。
最后,从老汉的口中,秦朗还得知了通往长伦山的捷径。
刚才在路口望前方的长伦山,就像近在咫尺,可现在走进来,放眼看去,却发现蜿蜒曲折,逶迤起伏,有种走不到尽头的感觉。倘若走捷径,能减少一半的路程。
这让秦朗心里着实的高兴了一番。
倒是老汉,一听秦朗要去长伦山,不由的一惊:“小娃儿,你不会要到那山上研究动物吧?俺劝你还是回去吧,山那边出了命案,邪门得很,那畜生会变成那副鬼样子,都不知是不是跟山上那些死掉的人有关,否则怎么会这么邪门!”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一阵阵警鸣声,秦朗转过头一看,只见四辆警车在道路上高速行驶着,那方向似乎就是通往长伦山的。
秦朗若有所思,看来老汉说的出了命案,是确有其事。不过,他并没有被老汉的话吓到。
在丹鼎大陆,秦朗亲手结束的性命,不计其数,若是放在这个世界上,他就是杀人不眨眼的狂魔。不过,他从来不会滥杀无辜,杀的都是该死之人。
秦朗沿着老汉所说的捷径,是一条庄稼田间小道,走了一小会儿,忽然背后一阵疾驰声传来。
秦朗回头一看,只见有两辆警车正驶过刚才他和老汉谈话的黄土路上。
这条是土沟村的主道,路上很多地方凹凸不平,却不知道为何放着马路不走,要从这乡路里开进来。警车司机开车的速度却丝毫没减慢,看上去似乎很赶。
“若是白女侠也在车上就好了,说不定能用警车把他载过去,也犯不着他在这里徒步走去。”
秦朗回想起了那天白女侠在电话里那酸酸的语气,忍不住抿嘴笑了起来。算起来,也有很多天没见着这丫头了。
咦?
难道我看错了?
不会那么巧吧?
在第二辆警车驶过时,内车窗缓缓摇下,露出一双杏眼在到处张望,眉宇之间像极了白无瑕,对方似乎也跟他对视了一眼。
只可惜,车子行驶得太快,而且对方只露出鼻子以上部位。所以秦朗不能确定是不是白无瑕。
肯定是看错了。白无瑕又怎会出现在这个离平安市这么远的乡野之地。秦朗摇摇头,急忙向着长伦山出发。
……
那个人,看着怎么像是秦朗呢?
警车内,疑惑中的白无瑕干脆把整个车窗都摇下,正准备把头伸出车窗外往后看,胳膊却被车内的人拽住。
“无暇,我们来玩星座测试好不好?先做一道心理测试题,然后再猜对方的星座是什么,每个人只有一次机会,猜错了要处罚的哦!”拉住白无瑕的男警员,捧着一本小小的,封面是粉色的小人书,充满期待的说道。
这个男子叫吴用,自从两个礼拜前出差回来,看到队伍新来的白无瑕后,就被她那美若天仙的容貌和性感饱满的身材给迷得神魂颠倒。
然而,他更看重的并非白无瑕的美貌,而是她那被局里上上下下传得沸沸扬扬的神秘而不凡的身份。
要知道,吴用是凭着和公安局某个小领导有远亲关系,才进入了刑警队。这种远亲关系,只是托了层层关系,礼送了不少,挤破头才得到了机会,后台不硬,两年来一直是个默默无闻的小警员。
所以他一直想找机会攀龙附凤,升官发财。而白无瑕的到来,无疑让他看到了一条平坦的捷径。
攀高结贵,刻不容缓,这两个星期,吴用使尽浑身解数,施展自己多年来积累的丰富泡妞技术,可是在白无瑕面前,他这个“英雄”仿佛毫无用武之地。
不管从什么话题插入,白无瑕都毫无兴趣跟他交谈,态度也极为冷淡,对他爱理不睬,始终保持着一副冷若冰霜,铁面无私的面孔。
然而,每每当他望着白无瑕那让人垂涎欲滴的美貌和饱满的躯体,和想到她那不简单的身份背景时,他这个干瘪的气球又会瞬间膨胀起来。
若是能将这条大鱼钓到,升官发财前途无量,那都是指日可待的事情。届时,美人和江山他将同时兼得。
这样的美梦,想想都甜得流油。
于是,本着想抱得美人归,就要吃点亏的至理真言,他再接再厉,做足功课,把女人所有喜欢的东西都排列出来,逐一尝试,连小女生喜欢的星座和心理测试,也搬了出来。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他就不信会抓不住白无瑕的喜好。
畜生?秦朗心头一动,意识到对方所指的就是刚刚那条古怪的狗。
他正愁着用什么法子去对那条狗更深入的了解,老汉的出现显然为他提供了途径,因为从对方的骂声里不难听出,此人就是狗的主人。
说不定能从老汉嘴里了解到更多关于狗的信息,能帮助他解开心中的疑团。
想到这里,他便有了主动和老汉攀谈的念头。
“你说的是那只狗吧?”秦朗打量着老汉,见他一副欲想去追的模样,不由对他不自量力的追逐感到可笑。“早就跑得不见影子了,你也别追了,追了也是白费力气,估计开车也赶不上它!”
“唉,这只畜生,被俺抓到了,看俺打不死它,将它抽筋剥骨,哎哟,气死俺了!真是买了罐子打了把,我这是遭了啥殃啊!”
老汉早就累得心力交瘁,大汗淋漓,现在听秦朗一说,估计想追上狗是没戏了,便泄气的坐在地上休息,一边恼火地捶胸顿足,一边不住的骂骂咧咧。
“老先生,你也别太生气了,只不过一只畜生罢了。”秦朗安慰了几句,又好奇的问道:“为什么您会对这只狗如此憎恨?”
“俺当然知道跟它怄气没用,可俺就是气啊,这畜生不知是鬼上身了,还是撞邪了,把我地窖里存的几百斤粮食,一个早上的时间全吃个精光,那可是俺和俺老伴儿一整年辛辛苦苦的耕作啊,还等着拿到集市卖钱,现在全打水漂了,你说俺能不气吗?”老汉气得抓耳挠腮,消瘦黝黑的大手恼恨的抹过那饱经风霜的脸膛上,道道刀刻似的皱纹。
“几百斤?”秦朗觉得这简直是匪夷所思,不由皱眉道:“一只如此瘦弱的狗,怎么可能一个早上吃掉几百斤的粮食,老先生,你是胡说的吧!”
“俺也知道说出去没人信,可他妈就是这么邪门儿呀!”老汉一吹气,蓬乱的胡子雀跃舞动,秦朗的好奇,就像让他找到了一个发泄筒子,忍不住诉起苦来:“这畜生是我两年前的一个早晨捡回来的,它当时被耕地的犁压断了腿,我看着不忍心,就捡回来了。这畜生虽然断了一条腿,可忠诚听话,看家护院,还帮俺吓唬过偷鸡贼。
可就在前几天,这畜生突然瘦骨嶙峋,有气无力,整天趴在墙角,不吃不喝。俺本以为它要死,连埋葬的坑都给它挖好了。却没料到,今天中午一回来,这畜生就在我的地窖里吃,几百斤的粮食现在所剩无几了!我一怒之下就去追打它,没想到它跑得比哮天犬还快,哪像是要死的样子,回光返照也不可能这么猛啊!”
“是不是进贼了?”
“进个屁贼!家里门窗都好好的,什么东西都没丢。俺回来了还亲眼看到这畜生在吃,俺是不信也得信啊!”
听老汉这么细细一说,秦朗似乎从中悟出了一点倪端。
一只如此瘦弱的狗,怎么可能吃得下几百斤粮食?
就算能吃得下,那食物都到哪去了?
要知道,人和动物,包括地球上所有一切生物都一样,汲取食物、养分,最终目的都是要消化,通过消化来转换为赖以生存下去能量。汲取的量,则按体型的大小成比例。若是一头成年大象,一天能吃下上百斤粮食,那也不足为奇。
中国有句老话,没那么大的头,就得戴不了那么大的帽子。
以这只狗的瘦弱体型,能吃下这么多的食物,显然不符合科学根据。
但看老汉的话不像是假的,而且,对于他一个陌生路人,也没有说谎的必要。
何况,秦朗亲眼看到这只狗跑出比猎豹还快的速度,他就没理由不相信这狗能吃上几百斤的粮食。
旋即,他马上又联想到了丹魂。
假如狗体内有丹魂,那食物会不会都被丹魂吸收了?
秦朗顿时眉头一皱,刚才他就怀疑过可能因为自身元气不足,难以支撑鼎魂继续去追踪。而丹魂和鼎魂一样,也需要大量元气去支撑,吃大量食物也是补充元气的一种方式,所以,最合理的解释,就是食物被丹魂吸收了。
通过老先生的话,以及从这条狗所表现的特征和迹象,前前后后相连起来,秦朗越来越肯定,这只狗身上有丹魂!
至于十八颗丹魂是否全都穿越过来,秦朗也不敢肯定。尽管如此,他还是按捺不住心中的兴奋。
可马上,心里的担忧又让他迫切了起来。
刚才的鼎魂出体,消耗了不少元气,对他这具躯体来讲,无疑是雪上加霜。
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先把自己这具短寿的凡人之躯调养好,拥有一具出类拔萃的健壮身体,才有资格谈修炼,否则就算是最普通的修炼,对他来讲也是无稽之谈。
眼看着再拖下去时间就晚了,至于狗,秦朗即便有去追的冲动,但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比眼前的老汉好不了多少。这种吃力不讨好事情,他不可能去行动。
更何况以他的目前的能力,能找到这条狗的机会十分渺茫。
而唯一跟狗有联系的人只有这个老汉,尽管秦朗也清楚,这狗会自动回来的几率很小。但以目前的情况,只能不放过任何能到狗的方法。
于是他把目光转向老汉,诚恳的说道:“老先生,倘若这只狗回来了,请您联系我,我愿意出高价买下这条狗!”
老汉顿时不解道:“奇怪了,你这个娃儿怎么会对一条乡村土狗有兴趣?你们城里的娃儿不都喜欢那种长得漂漂亮亮的洋狗子么?“
“是这样的,老先生,我是学生物的学生,专门研究动物学的,这条狗很特殊,很有研究价值,它的身上或许掩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所以我衷心希望你能答应我。”秦朗继续款语温言道。
可惜言者淳淳,听者藐藐,老汉那语气却有些敷衍:“等这畜生回来了再说吧。都不知道滚哪儿去了,看那样子,估计不会回来了,回来了俺也活宰了它!”说到最后又咬牙切齿起来。
尽管如此,秦朗还是在一张纸上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递给了老汉,并再三叮嘱。
最后,从老汉的口中,秦朗还得知了通往长伦山的捷径。
刚才在路口望前方的长伦山,就像近在咫尺,可现在走进来,放眼看去,却发现蜿蜒曲折,逶迤起伏,有种走不到尽头的感觉。倘若走捷径,能减少一半的路程。
这让秦朗心里着实的高兴了一番。
倒是老汉,一听秦朗要去长伦山,不由的一惊:“小娃儿,你不会要到那山上研究动物吧?俺劝你还是回去吧,山那边出了命案,邪门得很,那畜生会变成那副鬼样子,都不知是不是跟山上那些死掉的人有关,否则怎么会这么邪门!”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一阵阵警鸣声,秦朗转过头一看,只见四辆警车在道路上高速行驶着,那方向似乎就是通往长伦山的。
秦朗若有所思,看来老汉说的出了命案,是确有其事。不过,他并没有被老汉的话吓到。
在丹鼎大陆,秦朗亲手结束的性命,不计其数,若是放在这个世界上,他就是杀人不眨眼的狂魔。不过,他从来不会滥杀无辜,杀的都是该死之人。
秦朗沿着老汉所说的捷径,是一条庄稼田间小道,走了一小会儿,忽然背后一阵疾驰声传来。
秦朗回头一看,只见有两辆警车正驶过刚才他和老汉谈话的黄土路上。
这条是土沟村的主道,路上很多地方凹凸不平,却不知道为何放着马路不走,要从这乡路里开进来。警车司机开车的速度却丝毫没减慢,看上去似乎很赶。
“若是白女侠也在车上就好了,说不定能用警车把他载过去,也犯不着他在这里徒步走去。”
秦朗回想起了那天白女侠在电话里那酸酸的语气,忍不住抿嘴笑了起来。算起来,也有很多天没见着这丫头了。
咦?
难道我看错了?
不会那么巧吧?
在第二辆警车驶过时,内车窗缓缓摇下,露出一双杏眼在到处张望,眉宇之间像极了白无瑕,对方似乎也跟他对视了一眼。
只可惜,车子行驶得太快,而且对方只露出鼻子以上部位。所以秦朗不能确定是不是白无瑕。
肯定是看错了。白无瑕又怎会出现在这个离平安市这么远的乡野之地。秦朗摇摇头,急忙向着长伦山出发。
……
那个人,看着怎么像是秦朗呢?
警车内,疑惑中的白无瑕干脆把整个车窗都摇下,正准备把头伸出车窗外往后看,胳膊却被车内的人拽住。
“无暇,我们来玩星座测试好不好?先做一道心理测试题,然后再猜对方的星座是什么,每个人只有一次机会,猜错了要处罚的哦!”拉住白无瑕的男警员,捧着一本小小的,封面是粉色的小人书,充满期待的说道。
这个男子叫吴用,自从两个礼拜前出差回来,看到队伍新来的白无瑕后,就被她那美若天仙的容貌和性感饱满的身材给迷得神魂颠倒。
然而,他更看重的并非白无瑕的美貌,而是她那被局里上上下下传得沸沸扬扬的神秘而不凡的身份。
要知道,吴用是凭着和公安局某个小领导有远亲关系,才进入了刑警队。这种远亲关系,只是托了层层关系,礼送了不少,挤破头才得到了机会,后台不硬,两年来一直是个默默无闻的小警员。
所以他一直想找机会攀龙附凤,升官发财。而白无瑕的到来,无疑让他看到了一条平坦的捷径。
攀高结贵,刻不容缓,这两个星期,吴用使尽浑身解数,施展自己多年来积累的丰富泡妞技术,可是在白无瑕面前,他这个“英雄”仿佛毫无用武之地。
不管从什么话题插入,白无瑕都毫无兴趣跟他交谈,态度也极为冷淡,对他爱理不睬,始终保持着一副冷若冰霜,铁面无私的面孔。
然而,每每当他望着白无瑕那让人垂涎欲滴的美貌和饱满的躯体,和想到她那不简单的身份背景时,他这个干瘪的气球又会瞬间膨胀起来。
若是能将这条大鱼钓到,升官发财前途无量,那都是指日可待的事情。届时,美人和江山他将同时兼得。
这样的美梦,想想都甜得流油。
于是,本着想抱得美人归,就要吃点亏的至理真言,他再接再厉,做足功课,把女人所有喜欢的东西都排列出来,逐一尝试,连小女生喜欢的星座和心理测试,也搬了出来。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他就不信会抓不住白无瑕的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