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惊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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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白的雨丝细细密密,洗去残冬的积垢,天地间一片澄净。
连成骏手握长剑,颀长的身材板直站立,俊朗英挺的面庞无一丝表情,清风吹起他玄色暗纹绸面连帽披风,呼呼作响,庄重沉着与飘逸洒脱结合得恰到好处。
“你们两狗崽子眼睛是吃屎的?”萧冲满脸怒气踹向负责把风的随从,“丧木神来了,都不提前来报信,看小太爷回去不让你吃狗屎才怪。”
两随从哭丧着脸,有苦难言,他们刚才慌慌张张来报信,不也挨骂了吗?
“小王爷要借剑是吧?这把给你。”连成骏随手轻轻扔出他手中的剑,正插于萧冲脚下,入土一尺,吓得萧冲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上。
“呸——我才不借你的剑。”萧冲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赶紧改口,“谁说我借剑了?我、我、我正跟我媳妇讨论她们家的嫁妆,她说要陪嫁一把剑,还是我姑母赏赐的。姓连的,你听清楚,是媳妇不是小妾,不许你胡说八道。”
“你才胡说八道。”沈荣华气急了,指着萧冲恶狠狠地说:“你要是再胡说八道,我就对你不客气,斩不掉你的脑袋,就割了你的舌头喂狗。”
“媳妇,你别帮着外人呀!”萧冲连连作揖,又冲沈荣华使眼色,肉肉的脸上堆满笑容,“媳妇,没事了,你进屋吧!我也要回去了。”
“自古夫为妻纲,看来小王爷调教不力,书香门第养出斯文败类,小王爷还需另劈溪径。”连成骏脸上浮现出恶作剧的笑容,与他冷峻的面庞格格不入。
“不可理喻。”沈荣华知dào
跟一个纨绔、一个瘟神斗嘴,她只有吃亏的份儿,就是她拿着大长公主赏赐的剑都占不到上峰,还是赶紧走为上策。
“你、你、你把小美人吓跑了,我、我求如来佛祖保佑你一辈子娶、娶不到媳妇,要不、要不娶个母夜叉。”萧冲呲牙咧嘴,指着连成骏语无伦次嚷嚷,他最怕圣勇大长公主,看见就犯怵的人也有几个,连成骏是其中之一。2他们年龄相差无几,曾一起在国子监读书,他在连成骏手里吃的明亏暗亏,自己都数不清了。
连成骏拨起地上的长剑,说:“你不用借剑了,那件事已有人给你摆平了。”
“什么、什么事?”萧冲正拍打大红斗篷上的泥土,听到连成骏的话,两只手捂在屁股上,愣住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冲连成骏咧嘴一笑。
“哼哼!津州城刘知府是裕王爷一手提拔起来的,否则,就凭你那点不入流的小伎俩,沈杜两家就是再上不得高台面,你也别想蒙混脱罪。”连成骏冷哼一声,拨起地上的长剑,进篱园门口看了一眼,大步朝揽月庵的方向走去。
“你、你怎么知dào
的?过年的时候你不是在京城吗”萧冲反应过来,追了连成骏几步,喊道:“哎!别把我和萧允混为一谈,我的事不用他闲吃萝卜淡操心。”
萧允是裕王爷的名字,他是谨亲王元配王妃所出的嫡长子,与萧冲同父异母。
“恭喜小王爷、贺喜小王爷。”几个随从上前行礼讨好。
“喜个屁?小太爷我这些天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没事了,喝酒去。”萧冲不用再向沈荣华借剑,想起刚才低声下气,心里憋屈,冲篱园的大门狠啐了几口。
沈荣华进到篱园,并没有进屋,而是站在大门后面听萧冲和连成骏说话。得知萧冲跟她借剑的因由,她暗暗摇头,心里又无比畅快。难怪杜氏这几天就象丢了魂、离了神一般,连自己的贤名都不顾了,原来是宁远伯府出事了。
“姑娘怎么在这儿站着?”初霜撑着伞,轻手轻脚走过来。
“我本想出去走走,刚到门口,听到门外有陌生男子说话,我就退回来了。”
“奴婢陪姑娘出去走走吧!”
“也好。”沈荣华不让初霜给她撑伞,她自己撑开竹骨伞,走在前面。
从篱园大门出来,沿着小路往东北方向走五六十丈,再穿过一片小树林,就是一个湖溏。湖溏一面与沐凤湖相通,面积不大,正好在两峰之间,水位很深。
这就是沈荣华跳河寻死,又被连成骏救起的地方。
“姑娘,别往里面走了,这片树林又深又密。”初霜快走几步,拦住沈荣华。
“没事,我想看看湖溏里的冰融化了没有。去年河刚开,我就陪祖父来这里钓鱼了。”沈荣华顺嘴找了个借口,其实她是想看看自己寻死的地方。
初霜怕危险,不想让沈荣华去湖边,可她宁不过沈荣华,只好听命。她走在前面,用树枝挑开枯枝败叶,抽落小路两旁树上的雨珠。
“姑娘你看。”初霜忽然停住脚步,树枝指向小路一边。
沈荣华看向初霜指的地方,就见深褐色的腐叶上有几块手掌大的血迹,被雨水稀释,正缓缓渗透。血迹距离小路一丈远,前面后面都有,只是都被雨水冲淡的,就这几块浓一些。枯树叶上有杂乱的脚印,被雨水冲洗,都已浅显难见。她来回走了几次,仔细查看血迹和脚印的方向,正是湖溏的岸边。
“姑娘,我们还是回去吧!”初霜害pà
了,紧紧扶住沈荣华的胳膊。
“该来的自然会来,现在回去,有些事也躲不过去了,你明白吗?”沈荣华莫名其妙对这几片血迹兴趣极大,闪亮的目光顺着血迹望向湖溏的方向。
“姑娘……”
“多说无益,进去看看。”沈荣华甩开初霜,大步朝湖溏走去。
湖溏一面连通沐凤湖,三面被密密的树木围住,不熟悉的人很难发xiàn
密林里面有湖。岸边的树木被砍掉了一片,放了几块平面大石,供人小憩之用。
就在湖岸最大的一块石头上,躺着一个浑身布满血迹污渍的男子。男子朝湖面的方向侧卧,看不清脸,但看他的穿着佩饰,应该很年轻。
初霜壮着胆儿朝男子喊了几声,见他一动不动,忙拉住沈荣华,说:“姑娘,你看这人一动不动,八成是死了,还是回篱园叫小厮去报官吧!”
“没死。”沈荣华很肯定。
看枯枝败叶留下的脚印和血迹,应该是两个时辰之前留下的。若人死了,这时候身体应该很僵硬,可这个人的腿还自然打弯,可见他只是昏倒了。
沈荣华绕到另一侧去看男子的脸,见初霜胆小,她还调侃了几句。初霜见沈荣华一点都不害pà
,心里踏实了很多,也跟着绕过去了。
男子二十岁上下的年纪,脸上溅满血污泥水,却难掩脸色青白。虽说男子脸上脏兮兮的,脸色又很难看,但他的五官搭配匀称柔和,不失美感。
回忆此生十三年,前世七年,沈荣华都对这男子没有半点印象,心里略有遗憾。初霜看清男子的脸,一声尖叫,身体猛颤,吓了沈荣华一大跳。
“你认识他?”
“不、不认识。”初霜见沈荣华满脸怀疑看着她,咬了咬嘴唇,说:“奴婢八岁进府,五六年了,来篱园是第一次出府,根本没见过外面的男子。”
沈荣华见初霜神色郑重,不象说谎的样子,就点了点头,表示相信了。她弯下腰,想探探男子的脉息,突然听到树木里传来怪异的响动和笑声,吓得她一屁股坐在地上。初霜在沈荣华身后,听到声响,更是惊恐,一下子栽进了湖里。
“哈哈哈哈……踏破草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呜呼呼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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