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还不是拳王的拳王
目光灼灼地看着面前的黑人青年,其实他并不是太高大,一米八不到,不过相比亚洲人的身材来说,他的身高远高于平均线,更重要的是他的块头,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感。
高仁嘴角上扬,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用港腔说道:“想学功夫吗?”
如果用电影的手法来表现这一幕的话,应该是这样……
镜头一转,一个黑人青年走在小路上。
某人:哎,小老弟,小老弟,别走啊!
黑大汉扭头过来!
某人:哇,不得了啊不得了,你有道灵光从天灵盖喷出来,你知道嘛,年纪轻轻的就有一身横练的筋骨,简直百年一见的练武奇才啊,如果有一天让你打通任督二脉,你还不飞龙上天,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画面切换到某人的正面,竟然是一个衣裳褴褛的乞丐。
乞丐:警(打)恶(拳)惩(成)奸(名),维(为)护(我)世(赚)界(经)和(验)平(点)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好嘛?
黑大汉点头说:唔!
乞丐:这本《如来神掌》秘笈是无价之宝,我看与你有缘,收你十块钱,传授给你吧!
可惜,黑大汉并没有按照剧本来,眯着眼,兽一般的注视着高仁,拳头半握,大有再给高仁一记左勾拳或者右手重拳的感觉。
“学功夫?嘿嘿……你用的是中国功夫?”
“不比你练的拳击弱吧!”
黑大汉捏了捏拳头,一脸的桀骜不逊,轻蔑地道:“我怕一拳打死你……”
他说的没错,根据久远的记忆,他的右手重拳大概有800公斤的力量,左拳也有500公斤,一拳打死普通人,很正常。
他就是泰森,20岁的泰森,还未系上金腰带的泰森,1986年的泰森,刚刚走上职业拳坛的泰森。
黑人这种天生的筋骨,实在太强悍了,加上他这些年来的苦行僧似的锻炼,绝对明劲巅峰的存在。
高仁明劲LV4,而泰森,他感觉如果用系统的数据来计算,绝对已经达到LV6甚至以上。
一个独步深林,万兽噤声的啸山猛虎,就站在自己的面前。
四目相对。
高仁想着他的未来,着实感觉可惜了,这样一个拳王,不能让别人以及他自身的欲望给毁了。
或许,我可以造就一个不败的拳王。
作为有系统的男人,高仁有这个自信。
“你可以变得比现在更强,我来帮你练,如何?”
“我现在已经足够强,拳王金腰带已经是我囊中之物……”泰森挑了挑下巴,傲气十足,自信中透着霸道,就像他的拳。
高仁撇了撇嘴,传说中虎躯一震,王霸之气测漏,小弟纳头就拜的场景,怎么就不会出现在我手里呢?
“打一场如何?输了,我掉头就走,赢了,你再考虑考虑……”
高仁不想放弃这个即将在拳台上绽放出耀眼光芒的拳王。
名望,这是自己提升实力的一个重要方向。
一场地下黑拳,就让自己凶名传播,获得了两点随机经验点。
如果将自己的名与一代拳王联系在一起,整个世界将会给自己带来多少经验值,这无法估测。
很值得期待。
泰森时代即将到来,他给拳击带来的影响是空前绝后的,短短时间便立刻让之前的诸多以重拳凶狠著称的重炮手黯然失色。
无论是嗜血成性的一代“魔王”索尼?利斯顿,还是永远只知道埋头出拳的“大猩猩”乔?弗雷泽,甚至是强横无比的“魔鬼”乔治?福尔曼,这些与泰森风格相似(实际应该说是泰森与之相似才对)的老前辈们,在泰森这头出笼猛兽风光无限的流金岁月里,似乎统统被人们无情地遗忘了。
即便他最后败了,名声尽毁,后人说起拳王,大概首先想到得也就两个名字,一个叫阿里,一个叫泰森。
黑汉子眯了眯眼,眼神犹如刀子,压低了嗓子,犹如低声咆哮的猛虎:“你很自信……也很强大……我接受你的挑战,今晚,湾区练拳场,我们来一场……”
“好!”
泰森在职业圈中的初次登场是在1985年3月6日的纽约州的奥尔巴尼,他只用一局就赢得比赛。
在1985年他进行了15场比赛,全部是通过击倒获胜,而且有14场在第一回合就KO了对手。
其中,库斯?达马托扮演着亦师亦父的角色,但却在1985年11月去世。曾经不少人推测,若达马托能长寿一些,泰森就不会出现后来才有的个人与拳击上的问题。
高仁决定继承达马托,重新当泰森前进的灯塔,指引他在职业拳台上走的更远更强。
一来,他能从中取得相当大的利益,二来,他曾极度喜欢泰森的拳。
湾区练拳场。
九点钟的时候,拳手们已经结束了一天的训练,偌大的拳击台空荡荡的立在训练场的中央,周围挂着的都是一些沉重的沙袋以及训练器材。
泰森扔给高仁一个训练头套,他的拳,实在太沉,挨他一拳可不好受。
带上血红色的拳套,双拳对击,这一瞬间,泰森的气质再次大变,杀气四溢。
“我没有带拳套的习惯……也不是个拳击手,我保证不用腿,但我会用手掌和肘,我知道这并不符合拳击的规则……”
“MMA的综合格斗,我明白……戴上头套吧!不然打不了,我不想明天上新闻!”
言外之意,怕一拳将你打成重伤。
他一拳下去,没有防护,脑震荡很正常。
“好吧!”
看着泰森一脸执着的模样,高仁只能戴上头套,这在他看来真的好丑。
正规拳台虽然也是拳拳到肉,但规矩太多,与生死搏杀区别很大。
高仁练的是杀人术,不是上擂台回合制的拳。
上了擂台的一瞬间,高仁也同样进入到了状态。
泰森的爆发力恐怖到了极致,何以他能在极短的时间里击败对手,因为他的速度以及力量恐怖到了极致。
他近乎将外功练到了极致。
高仁敢硬接泰拳坤威的拳脚,但却不敢挨泰森一下,只要一下,高仁确定自己现在的肉身挡不住这样的力量。
所以他变得小心而谨慎,脚步连踩,好似仙鹤印爪,这是咏春拳梅花桩步法的功夫,有个身经典的名称“踏雪无痕”,虽然不能违反物理定律,真正踏着雪地不留脚印,但是表明非常的轻盈,非常的快!
十来拳之后,泰森嘴角抽搐,高仁防的滴水不漏。
几十拳之后,如果是擂台赛,这个时间点第一回合已经结束,但这不是擂台。
继续打下去,高仁发现自己真的拿不下泰森。
筋骨太强,抗打击程度恐怖到了极点,拳猛速度快,果然不愧是接近巅峰时期的拳王。
赢不了,能保不败,足以。
“如果是正规比赛,你早输了,你犯规太多……不过我承认,你这个量级能挡我重拳不退,你很不错,有兴趣当我陪练吗?还未自我介绍,要拿金腰带的还不是拳王的拳王——迈克?泰森!”
高仁将头套摘下,甩了甩手臂,伤上加伤,青紫的更严重了。
听到泰森要招自己当陪练,高仁有些苦笑。
我要收你当小弟的,没想到你却想收我当陪练。
实力还是不够啊!
“八极拳,高仁!”
“高仁……”泰森吐出不标准的中文,不打不相识,他默认了高仁的实力,说道:“下周六我有一场拳赛,有兴趣来看吗?我真的迫切的需要一个实力强劲的陪练,你很强,工资我给你开最高的……”
“谈钱伤感情,我有时间会过来陪你打几个回合,不过我不保证每天会来……”
高仁没有拒绝,与拳王交朋友似乎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