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郑婉瑜的粉丝系统

  在龙一这个时空,数字音乐平台一般的商业模式是这样的:对于非会员和普通会员,免费试听是无法听到完整歌曲的。试听版只提供主歌和副歌各15秒的试听时间,如果觉得听着还行,想听完整的,就必须付费下载。
  非会员按次计费,1元/首(下载歌曲默认包含2次复制许可,更多的复制许可需要额外加钱);MV倒是可以看到完整版,但每次看MV之前,需要强制看30秒钟到1分钟不等的广告;普通会员则是15元的月费,可以包月下载25首歌曲,超出额度之后也是按次计费;同样的,MV免费欣赏,广告时间缩减到15~30秒;VIP会员是300元年费,每个月可以下载50首歌曲(当月额度用不完,可以往下个月递延积累,有效期一年,也就相当于全年600首歌),并任意试听完整歌曲,并且观看免广告的MV。
  对于唱片公司和歌手来说,拍摄MV,没人考虑过用它赚钱,都是直接计入宣发费用的,因为这是件风险蛮大的事情。MV的播放分成比例比下载更低,大头都被音乐平台赚了去。如果歌曲本身质量过硬,MV拍摄水准也不错,会有很不错的宣传效果,但想凭这块的分成覆盖拍摄成本,基本没有可能;如果歌曲质量一般,或者MV本身粗制滥造,那就纯属赔本赚吆喝了。
  听到自家闺女气鼓鼓的反馈龙一的要求,郑婉瑜被两个惫懒的小家伙搞的哭笑不得。
  确实,当初微讯是承诺承担所有的宣发费用,不过是按照二线歌手的待遇——一般情况下,这个档次的待遇意味着,一张10首歌的专辑,宣传费用中只包括不超过三首的主打歌拍摄MV,质量更是以凑合为主。可听龙一的意思,似乎只要微讯愿意出钱,全拍都无所谓,反正MV的版权他也不要。
  微讯专门为龙一新专辑组建的宣发团队一听这个,一堆人都蹦了起来,这是拿微讯当冤大头的节奏吗?
  反而是郑婉瑜,没有第一时间反对,她反倒觉得,这个主意挺诱惑的。
  和宣发团队那些已经形成“MV是赔钱货”思维定式的人不同,郑婉瑜觉得MV的市场潜力,还有很大的开发价值。之所以大家对于拍摄MV有看法,是因为他们都仅仅把MV,作为音乐作品本身一个可有可无的附属品,而没有当做独立的一个商品门类对待。
  在实体唱片时代,MV的作用确实是辅助性质的,主要作为在电视平台上的宣发手段存在。即便是专辑发行成功之后,再单独出一张MV的DVD碟片,唱片公司对于销量的期待也并不高,基本就是抱定有枣没枣打两杆子的心态。剩下的,就是收点卡拉OK的版权费。那就更便宜了,别看歌厅那么多,其实版权费真心收不了几个钱。
  进入数字音乐时代之后,MV的地位没太大改变,顶多是宣发平台增加了一个网络而已。宣发期间的播放,不仅收不到版权费,往往还要给平台交钱,所以也难怪大家对拍摄MV的兴致不高了。
  尤其是龙一这样的,号称自己的专辑“曲曲都是主打歌”,宣传连个焦点都没有,这怎么玩啊?
  看罢写字台上的龙一专辑宣发规划,郑婉瑜捂着脑门摇了摇头。
  她觉得,是时候烧自己上任以后的第一把火了。
  轻飘飘的把宣发团队拟定的那份传统无比的宣发计划打了回票,同时拿出一份《微讯音乐明星粉丝圈试行方案》交给宣发小组——既然要玩,那就索性玩个大的!
  ……
  “你这么搞行不行啊?别家都是粉丝给优惠,到她这儿……居然粉丝还要多掏钱?”
  龙一看着手里这份《试行方案》的提纲,上面有几个条款相当奇葩,“而且,为啥用我来做试点?咱家包子铺,就那几个包子,也试不出个名堂啊!”
  说实在的,对自家老妈拿龙一当“试验品”,赵菲儿也是一肚子郁闷。
  龙一多乖啊?哪儿看着像螃蟹了?hx》n永久=免(z费看?小T说0#☆
  在网上,龙一名气确实不小,可那都是臭名啊!而且,论唱歌,这货是个再新不过的新人,这么玩真不会玩坏咩?
  “其实……我觉得吧,我妈肯定是这么想的。反正龙一这小子也没啥粉丝,如果都是路人粉的话,按这个方案走,其实和以前没太大区别不是?如果换成竹君,哪怕是夏子煜周素这样的做试点,这个方案风险就太大了。”
  在龙一能够合理合法的喊郑婉瑜“咱妈”之前,闺女的屁股自然要坐在老妈一边。她尝试着让自己代入老妈的角度来看待这个方案,还真看出了一点道道。
  郑婉瑜的这个方案,开宗明义,微讯音乐的消费者,说到底和粉丝是划等号的。唯一的区别只在于,不同艺人的粉丝,消费需求倾向有所不同。所以微讯准备为不同的粉丝,提供更加精准、优质、更多差异化的服务——说白了,其实也不复杂,以前微讯贩卖的商品是音乐作品,现在依然是音乐作品,不过把产品进一步的细分了一下,让目标客户和产品的一一对应关系,更加明确而已。
  当然,为这些差异化服务买单的,还是粉丝罢了。
  目前微讯音乐的消费者主要分成三类:VIP会员、普通会员和非会员。郑婉瑜准备给用户的注册信息当中,增加一个粉丝标签。
  非会员只能注册一位艺人的粉丝,普通会员可以注册不超过五位艺人的粉丝,而VIP则不限。
  粉丝可以享受的“福利”主要包括:微讯会不定期的举行明星直播,让艺人通过网络直播室和粉丝进行互动,非该名艺人的粉丝不得入内;粉丝可以用优惠价格购买艺人的周边,比如玩偶、海报、签名照、实体碟、黑胶唱片、MV合集……
  可以优先购买明星的见面会、演唱会门票(确保数量,但价格没有优惠,随行就市);不定期进行粉丝抽奖;增加粉丝朋友圈功能:给微讯音乐注入社交元素;粉丝保级条款:每年歌手发行的新歌,粉丝必须下载超过60%,明年才能继续注册该位艺人的粉丝。否则粉丝标签自动取消,且两年内不能重新注册;然后,最最重要的一条:粉丝注册粉丝标签后,下载该歌手的作品,将不计入会员免费下载额度,全部按照标准下载价格(1元/首)的120%收取下载费用……
  这坑爹不是?
  涨价居然打着“粉丝福利”的旗号,生意还能这么做?
  不要小看这一条,简单算一算,就知道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价格调整,给歌手和平台带来的额外收入,简直是海量的。
  按照微讯(其他两家平台的价格与微讯相同)现行的下载价格,由于有包月下载优惠,那么在各自的权限以内,VIP下载一首歌曲,实际费用是0.5元/首;普通会员的价格是0.6元/首,在扣除各种折扣优惠和费用之后,平均下来可供歌手和平台进行分成的金额基本就是0.2~0.3元,也就是说歌手的实际毛收入是0.1~0.15元/次(歌手需要自行承担制作等相关的费用)。
  但是如果按照这份《试行方案》中的粉丝下载价格,扣除费用之后,歌手和平台进行分成的金额,最少也在0.6~0.8元。这已经不是翻倍了,而是翻了好几倍!事实上,只要粉丝足够多,忠诚度足够高,歌手的收入增幅是数以倍计的。
  就拿目前的下载冠军,夏子煜的《童年》来说,在微讯平台上总共下载了4000万次,他的税前分成大约400万,可是如果里面有1000万次下载由他的粉丝贡献,那么这1000万人提供给他的下载收入,就至少500万以上。这就意味着,这一首歌曲给他带来的收入就可能超千万。相比起来,卢明炜当初购买《童年》的版权价格折算下来才30万,简直就不是钱!
  以后还有谁敢说发新歌不赚钱?
  当然,这里有一个隐含的前提,你的作品必须足够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