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5 农家老太太X老光棍邻居(十二)

  村里人都知道狗蛋是原主捡回来的,不是他亲生的,原主就算是想瞒也瞒不住,所以狗蛋从小便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
  一个没娘的孩子,很容易被人欺负,更何况狗蛋还不是原主亲生的,狗蛋小时候没少被村里的孩子欺负。
  不过原主一个糙汉子,又是个老光棍,在养孩子方面难免有些粗心,所以刚开始的时候,并不知道狗蛋被人欺负了。
  直到后来亲眼撞见狗蛋被人欺负,原主才知道狗蛋之前,经常被村里的其他孩子欺负。
  原主狠狠地批评警告了这些熊孩子一番,又找到他们家里,跟他们的父母要个说法,情况这才好一些。
  或许是受生活环境的影响,又或是知道自己不是原主亲生的,狗蛋从小便比别的小孩懂事。
  从来不会像别的孩子那样调皮捣蛋,平时还会主动帮家里干活,平常看起来跟个小大人似的,懂事得让人有些心疼。
  人也挺聪明的,就是性子看起来有些孤僻沉默寡言,在外人看来,这样的性子可能不太讨喜。
  原主后来也一直没有娶媳妇,一心只想把狗蛋养大成人,再给他娶个媳妇什么的。
  只可惜原主没能等到这一天,原因是在狗蛋十二岁的那年突然失踪了。
  原主后来找了很多地方,找了大半辈子,一直到死都始终没能找到狗蛋的踪迹。
  至于会不会是狗蛋的亲人找过来,狗蛋跟着对方走了这种可能,原主压根没有怀疑过,因为狗蛋不是这样的人。
  狗蛋是个孝顺的孩子,即便要走也会跟原主说一声,不可能一声不吭便跟着别人走。
  至于真相到底是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原主的心愿:弄清楚狗蛋失踪的真相,保护好他并把他养长大成人,给他娶个好媳妇。
  看完了原主的记忆,绫修谨有种想骂爹的冲动。
  这回成了个老男人不说,还是个贫困潦倒兼带了个‘拖油瓶’的老光棍,这让他以后还怎么娶媳妇?
  绫修谨不知道的是,更让他郁闷的事还在后头,他这一世想顺利娶到媳妇,可不容易。
  “爹,我去山上转转,一会儿就回来,如果还有什么东西需要洗的,等我回来再洗,您在家好好休息。”
  十岁的孩子,在现代还只是个小学生,但在古代已经不小了,尤其是穷人家的孩子。
  狗蛋三岁多便开始帮忙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了,如今家里的家务活,包括洗衣裳、做饭在内,基本上都是狗蛋做的。
  先前洗被子、枕头和席子这些东西的时候,狗蛋原本也打算自己一个人洗的,但绫修谨还没有那么厚的脸色,最终是‘父子’俩一起洗的。
  当然,原主也没有在偷懒,他平日里是需要下地干活的,干的都是些苦力活。
  “我和你一起去吧,正巧爹也准备上山去转转的。”绫修谨说完,也不看狗蛋的反应,便背起身旁的竹筐往外走。
  原主虽然不是猎户,也不擅长打猎,但偶尔也会上山抓几只兔子或野鸡,打打牙祭什么的。
  狗蛋也有样学样,没事的时候便喜欢上山去转转,不过能不能逮到还得碰运气。
  其实不仅原主和狗蛋,其他村民偶尔也会上山碰碰运气,不过一般都不敢往深处走,只敢在外围转转。
  所以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危险,这也是原主会放心狗蛋自己上山的原因。
  “爹,您也要去?”眼看着绫修谨走出了门,狗蛋这下终于反应过来了,连忙追了上去。
  看绫修谨的眼神满是担忧之色。
  大概是怕绫修谨会多想,连忙解释了一句:“我的意思是,爹才刚退烧,现在上山不会不太好?”
  “无碍,爹已经好了,不必担心,快走吧,咱们早去早回。”绫修谨头也不回地说道,狗蛋急忙跟了上去。
  抓猎物对于绫修谨来说并不难,哪怕没有弓箭也难不倒他,他熟练地布置了几个陷阱,才带着狗蛋去采了些野菜和野果。
  等‘父子’俩回去的时候,竹筐已经装得满满的了,狗蛋整个人都兴奋得不行,眼中是遮不住的喜意。
  “爹,您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爹先前生病的时候,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个神仙不仅教爹识字,还让爹背下了一本杂书的内容。”
  绫修谨一本正经地小声忽悠道,语气有些严肃,给人一种神秘兮兮地感觉。
  “这本杂书记录了各种有用的生活小技巧,其中包括如何快速捕获猎物,你若是想学,改天爹教你。”
  原主自然是不识字的,为了日后都做一个‘文盲’,绫修谨只好编出了这样的说辞。
  至于狗蛋会不会相信并不重要,反正以狗蛋对原主的孝顺,即便心存疑虑,也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还会主动帮忙保守秘密。
  狗蛋果然没有那么好忽悠,在听了绫修谨这话后,整个人瞬间呆住了,待反应过来后,不禁有些怀疑人生。
  “爹,您莫不是在我开玩笑?”
  “唉,就知道你会不相信,会觉得很不可思议,其实说句实话,爹刚醒过来的时候,也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可爹现在真的识字了。”
  绫修谨说着,从地上捡起一截树枝并蹲下身,在地上写下‘丰收’两个字。
  为了不露馅,绫修谨还故意把这两个字写得有些歪歪斜斜的。
  “爹,这两个是什么字?”狗蛋见状,不由瞪大了眼睛,目光灼灼地看着他,眼神发亮。
  “这是你的名字,丰收。”绫修谨回答道,脸色带着几分‘洋洋得意’。
  没办法,绫修谨也不想表现得这么幼稚,但考虑到原主一个不识字的农民,突然有这样的际遇,难免会有些自得和骄傲。
  “爹,没想到这竟然是真的,您真是太厉害了!”狗蛋这下心里再无一丝怀疑,看绫修谨的眼神多了几分崇拜,语气也有些激动。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是很受尊敬,而在老百姓的眼中,识字的人挺了不起的。
  这不,得知绫修谨如今识字了,他在狗蛋心中的形象瞬间被拨高了一大截,对他崇拜得不行。
  “咳~这不算什么,爹从明日开始教你认字,等咱家将来有钱了,爹还要送你去学堂念书,让你成为一个真正的读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