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汇合 中

  重戈倒是觉得稀松平常。
  见多了风雨,踩着人命活着的人,心也变冷了。
  生与死,其实并没有什么界限。
  活着去做一些愿意做的事,死了一走了之。
  就如同一片轻飘飘的白云,随风而去。
  匆匆又如何?
  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事。
  可是,莫名有一种心酸,是说不上来的感觉。
  第一次为了无关自己的人有所触动。
  小时候,
  没有人关爱,也没有得到像人一般的待遇。冰冷的杀手培养,没有人情味儿的人间地狱。
  活着走出来,不活着走出来,阳光或是黑暗,都没有什么值得期待的。
  再后来,
  练就了一身武功,亲手杀死了凌辱他的虽有人。从此,他变成了一张干干净净的白纸,没有活人与他再有干系。
  走出牢笼的那一刻,
  世间是完全陌生的。
  为了填饱肚子,突然发现自己的功夫能带来不小的收益,换来食物和水。
  他便的更加孤僻,
  不愿和人搭话,
  只靠着杀人的生意活着,
  越来越麻木,没有感情、变得善恶不分。
  直到一天,一对稚嫩的孩子悼念着死在他手下的人。
  那是这两个孩子的父亲。
  一个小哥哥,带着一个小妹妹,痛哭流涕,无依无靠。父亲的死让这二人在没有可以享受的安稳。
  重戈手中的穿云剑依然滴着血,
  他并不觉得这孩子会对他有所伤害,
  没有想到,
  那个稚嫩的小孩,突然抱住他,生生咬掉了他手臂上的一块肉。
  后来,
  他才知道,被他杀死的人只不过冒犯了大人物,一辈子从来没做过恶事,反倒是一个受欢迎的热心肠。
  两个孩子无助、恶狠狠的眼神刻在了他的心里。
  那颗冰冷没有温度的心,刹那间冰山融化。
  自此之后,
  重戈再不敢去轻易伤害无辜的好人,他受不了别人讽刺的眼神。
  漠海杀手、红衣重戈,
  虽然让人闻风丧胆,
  却仍然保留下了一份炙热。
  他开始体验人一般的生活,开始与人交谈,最后,爱上了美酒。
  美酒为伴,
  长剑在手,
  虽然只身一人,
  却别有一番味道。
  再后来,他来到了中原。
  这里熙熙攘攘,一点儿不似漠海。这里没有呼号的阴风、没有遮天的黄土。有的是一步一楼梯,有的是品尝不完的美酒。
  最后,他结识了栾子明,
  二人义结金兰,
  以心交心。
  做起事来,终于可以有一个理由——承担杀人的罪名,为了弟弟更好地活着。
  终于,他知道了什么是人情冷暖。
  中原,是一个神奇之地。
  他见识到了很对意想不到的东西。
  不苟言笑、严肃异常的常十三,这个他唯一心服口服的人,竟然可以为了走了八九年的人一蹶不振,竟然可以在一个毛头小子面前红了眼眶。
  那个对于痛感异常敏感的子明,竟然可以在挨完打罚之后开心地笑出声音,竟然可以为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出生入死、毫无怨言。
  ……
  原来,
  世间并不是灰色的。
  它一直都是五彩斑斓,
  只不过过去的自己并没有发现的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