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五章 谁和你光明正大
“我还是去书院接着上课吧。”李治背着书袋子走出家门。
李治最近的心思根本就不在读书上,看破不说不怕春天到了又是一个恋爱的季节,青春啊,多么美好。
顾青随便吃了一些东西拿着一堆图纸与燧发枪就往大明宫而去。
李君羡依旧守卫着这里,顾青上前打招呼,“李将军。”
“这次来是做什么。”李君羡对顾青很警惕,上一次之后就明白顾青手里有不少的人手。
“我来送彩礼,额!不对。”顾青连忙改口,“我手里有个好东西,是新式火器,进献给陛下,你想不想试试。”
看着顾青的手里的燧发枪,李君羡说道,“不用了。”
“试试吧。”顾青对李君羡说道,“好用有简单,反正很好使。”
拿着燧发枪,顾青把枪对准了停在不远处的一直乌鸦,瞄准之后一枪打出,硝烟弥漫开来。
中弹的乌鸦应声落在地上。
看见这一幕的李君羡也是一脸惊疑,“你这个是暗器?”
“算是一种暗器吧。”顾青收起燧发枪接着说道,“我很想一种可以连射的燧发枪,到时候可以彻底取代弩箭,只是工艺上达不到要求,李将军真的不打算试试?”
“不必了,我和你一起进去。”李君羡谨慎说着话,“你是故意用给我看的吧。”
“哪有。”顾青收起枪跟着李君羡走入大明宫。
大明宫中,李二在这里过着自在的日子,现在程咬金与秦琼喝着酒练字,“朕的字还是比不上褚燧良。”
“比俺程某人好太多了。”程咬金附和道。
“这些字,你识的全吗?”秦琼也笑呵呵对程咬金说着话。
“陛下!”李君羡上前说话,“顾青来了。”
李二抬眼说道,“顾青,你的东西做出来了?”
“对,做出来了。”顾青也没客气走入殿中拿出燧发枪,“就是这个东西,百米之外伤敌,中距离作战的神器。”
李二嘴角笑着,“给朕看看。”
顾青把燧发枪交给李二,“如今最好提升装弹药的时间,这样就可以提升作战时候的发射的频率,密集发射一轮可以挡住敌军的冲锋,在进攻时也可以让敌人出奇不意,原理和火炮差不多,只是它更小更轻便”
“陛下。”程咬金对顾青手里的东西很疑惑,“这么小的一个玩意儿可以伤人。”
“程伯伯,你试试。”顾青笑呵呵。
“咋滴,你小子还想和程某人过招。”程咬金瞧着顾青,“个子高了,人也大了,你小子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了。”
程咬金话里有话,李二和秦琼都听出来了。
李二接过顾青手里的燧发枪,“这东西怎么用。”
“不难。”顾青带着李二走出大明宫外,在宫外的院落里尝试燧发枪,帮着李二装好弹药,“陛下,这样就可以了。”
李二举着枪对准了一棵树。
“扣动搭在手指上的扳机。”
听着顾青的话,李二扣动扳机。
“嘭!”
一声枪响,随着枪口的震动,李二没有拿住枪,燧发枪掉落在地,子弹也不知道打到什么地方去了。
看着场面有些窘迫,顾青接着说道,“我来给陛下演示一下怎么使用。”
顾青重新装填弹药,李二就在一旁看着,王钦也站在一旁。
“动静倒是不错。”程咬金站在一旁嘀咕。
顾青拿着枪对着了一棵树。
“嘭!”
一发射出,子弹射入树木之中,入木三分。
程咬金立刻上前端详,“顾小子,刚刚打出来的是什么东西?暗器?!”
“算是暗器的这一种吧。”顾青解释道,“其实这个东西好用之处就在这里,有时候与敌人交战可以先发制敌,当然了近距离不如刀兵,远距离还不如弓弩,可是出其不意,也可以在中距离取得很大的优势,只要改进的够好,取代弓弩也不是不可以。”
程咬金还是很怀疑。
顾青把火药再次装填好,交给李二,“陛下,再试试?”
重新拿过枪,李二拿稳之后对准了树,一枪打出,很顺利的射入木头之中,秦琼思索着说道,“此物入木三分,要是打在人身上,倒也是一种伤敌利器。”
王钦看在一旁想起了当初对于顾青的调查,在顾青走出潼关之后视乎遇到过盗贼,据说也是暗器所伤,这与当初的情形似乎差不多,也就是说顾青早就知道这个东西的制造之法,只是一直没有拿出来?
还是说顾青手中有着比这个更厉害的暗器?不过当初对于调查顾青的卷宗都已经烧毁了,也就没有必要再追查下去了,但顾青手里一定有更厉害的火器,王钦心中笃定。
李二打断了王钦的思索,“把这东西交到火器局,制造几千把出来先给金吾卫。”
“是!”王钦小声答应。
程咬金对顾青手里的燧发枪带着嫌弃,“陛下,臣还是觉得刀兵好用,万一这个东西要是不灵了呢?怎么都不如自己手中的刀好信任。”
当初谁也不知道有火炮这个东西,李二倒是很信任顾青的新火器,就像炸药,地雷,手榴弹,顾青的火器都在战场上立下了很多功劳,有总比没得好,说不定真如顾青所说的那般此物能够代替弓弩。
程咬金说的也有些道理,顾青也知道如今的自己做出来的遂发枪在正常的战争之中或许会成为一种鸡肋的存在,凡事都要有一个开头,火枪是打开武器新篇章的很重要一步,有了这次的火器,加上以后几年或者数十年的发展,说不动会有更好的火枪出现。
“程伯伯。”顾青对程咬金说道,“若是以后的火枪可以在几百米外重伤敌人,并且杀伤力更大,或许会改变现在的战争情况。”。
程咬金不屑一笑,“老夫还是喜欢自己的斧子,最讨厌在战场上耍阴招的家伙。”
秦琼对程咬金说道,“战场之上谁和你光明正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