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章 大公爵之邀

  头戴斗笠身穿蓑衣的男人没有说话,就这么一言不发的站在厕所门口,似乎并不着急上厕所。
  由于天色已晚,而厕所周围和厕所里也没有灯,所以两人无法看清男人的脸,只能勉强看到一个头戴斗笠身穿蓑衣的人的轮廓,甚至连对方是男是女都分不清。
  因为其站在男厕所门口,且身材魁梧,于是便下意识的认为对方是男人。
  “不过话说回来,雨都停了这么久了,连你身上的衣服都干了,你干嘛还穿着这玩意儿?演大侠啊?”
  “啊哈哈哈哈哈!”
  发出一阵哄笑,两人便急匆匆的走进了厕所。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其实他们从诊所里出来找厕所的时候,雨刚停了不到五分钟。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被雨淋湿的衣服是不可能干了的。
  “哎呀呀!好爽啊!”
  上完厕所的红发中年人率先从里面走了出来,系好腰带后,站在门口点了支香烟。
  可就在他抬头的瞬间,却看到了一顶竹编的斗笠。
  “咦!兄弟,你怎么没进去上厕所呀?”
  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身穿蓑衣的男人,红发中年人朝其递出了一支烟,“大晚上站在厕所门口干嘛呢?抽支烟不?”
  然而,对方却依然微微的低着头,没有回应自己。
  “抽啊!有烟干嘛不抽?”
  说话间,身穿白色风衣的年轻人也从厕所里走了出来。
  “我在这儿呢!什么眼神!”
  甩了甩手上的水,年轻人接过了红发中年人准备递给蓑衣男人的香烟。
  见状,红发中年人重新掏出一支烟,没好气的白了年轻人一眼,“那是我递给别人的烟!你想要,我再拿一根给你不就行了?抢什么抢?有没有素质。”
  “你说什么?”
  点燃嘴里的香烟,年轻人疑惑道“你刚才说什么?那是你递给谁的烟?”
  闻言,红发中年人冷笑一声,回答道“还能有谁?人家不就站在你面前吗?当然是递给”
  “哇啊啊!怎么回事!人呢!”
  话还没说完,就在红发中年人再次递出香烟的瞬间,却发现原本站在自己面前的蓑衣男人不见了,只剩下一件蓑衣和一个竹编的斗笠,挂在自己面前的矮墙上。
  “什么怎么回事?这里本来就没有其他人,只不过是一件挂在墙上的草衣和斗笠罢了,我们一开始都看错了。走吧!”
  说着,年轻人一边抽着烟,率先离开了公共厕所。
  “看错了吗?可我怎么感觉哪里怪怪的?”
  在好奇心的催使下,红发中年人往前走了几步,想要仔细看看这件挂在墙上的古老的雨衣。
  “什!额啊啊啊啊!”
  片刻后,身穿白色风衣的年轻人从厕所里走了出来。
  “鬼叫什么!拉个屎都不安稳!”
  说话间,年轻人掏出一支烟叼在嘴里,并将打火机的火点着了。
  “奇怪,已经走了吗?刚才还听到他的声音的,速度也太快了吧!”
  借助火光,他发现,红发中年人不在门口,而刚才那个身穿蓑衣的男人却依然站在墙角,微微低着头。
  “你是在这儿站岗的吗?兄弟?哈哈哈哈!开玩笑的别当真哈。”
  见蓑衣男人还没走,年轻人便掏出一支烟递到了其面前,“来,抽支烟歇会儿。”
  “怎么了?是不会抽烟还是嫌我的烟太次啊?”
  年轻人疑惑的看着,站在原地迟迟没有动作的蓑衣男人。
  然而,就在年轻人以为对方不抽烟,刚准备将烟收回去的时候,对方却伸出如同枯树枝一般的手接过了香烟,并将烟放在斗笠下吸了起来。
  “哎!这就对了嘛!”
  吐了口浓烟,年轻人继续说道“看你的样子,不是咱们修大人的手下吧,羽麟阁的?”
  闻言,蓑衣男人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的点了点头,就好像生怕把头弄掉一样。
  “原来如此。”
  得知对方是羽麟阁的成员,年轻人恍然大悟,“怪不得你会穿这么古老的衣服呢!其实,你用不着跟我们这么生分,现在咱们几大势力也算是同生共死的一家人了。”
  听到年轻人的话,蓑衣男人再次以极小的幅度点了点头,并朝其靠近了一步。
  将画面转到另一边,地魂殿二区,此时离开饭还有约半个小时,沈小浪正在绘声绘色的跟几个地魂殿成员讲着自己以前捉鬼的故事。
  其中,丁小凡、刘莉雪、黑鸦、白文静、凉白开、罗瑟、以及刚加入地魂殿不久的爱莎博伦特等人,也都围坐在其身旁认真的听着。
  “我当时就紧握着金钱剑,对准了那只男鬼的眉心,而它离我只有三步的距离!”
  “你猜我怕不怕?告诉你们!别说是手心了,就连脚心都满是冷汗!说句实话,我吓得尿都差点漏出来!”
  只见,沈小浪就像是个说书人似的,夸张的比划着手中的金钱剑,“列位,谁不怕死?我也怕啊!更何况,那一年我才十九岁,伦法力,更是跟现在没法比。”
  “可对方却是a.级鬼王啊!遇到我的时候,它已经杀害了十几户人家,早就没有一丁点儿人性了。”
  “听到这里,有人或许要说了,说鬼还存在人性吗?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们,鬼大部分都是有人性的,但也有少数几个杀孽太重、且长时间投不了胎的凶鬼,是没有人性的。”
  “而就这么个连杀十几户人家、人性尽丧的鬼王,最终却被只有十九岁、连自家捉鬼口诀都背不全的我给收拾掉了!从此,小爷我就一战成名,生意也好了许多。”
  点了支烟,又悠闲的喝了口茶,沈小浪继续说道“上一个,咱们说的是枉死鬼,接下来,我给你们讲个关于饿死鬼的故事。”
  “说起饿死鬼,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却也不是很熟悉。”
  “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大家能想到的应该基本上都是骨瘦如柴、肚如圆球、且形似丧尸的造型吧,可大家有没有谁见过,头戴斗笠、身穿蓑衣、脚踏草鞋模样的饿死鬼呢?”
  见围观的众人全部摇头,沈小浪得意的指了指自己,“我就见过!而且这种饿死鬼还拥有很强的实力和智慧。”
  “它们有口无身,以斗笠为头,以草鞋为足,身穿蓑衣、裹破衣烂衫,行踪飘忽不定,喜食腐肉和内脏,以及各种山野精怪或者阴毒属性的动物,非常难缠。”
  “这种饿死鬼是由饥荒年间、被活活饿死的农民的怨念所化,所谓的饥荒年,是指从一战时期到新中国成立的那段时间。”
  说着,沈小浪半开玩笑的指了指坐在一旁的黑鸦,“它们当中年代离现在最近的,如果还活着的话,黑鸦,应该跟你岁数差不多大,或许比你年纪稍微大那么十多岁吧。”
  “哈哈哈哈哈!”
  此话一出,周围的
  人们顿时发出一阵哄笑,有几个关系还不错的小头目甚至冲其喊道“黑鸦总指挥,没想到你还经历过饥荒啊!真是不容易啊!”
  而黑鸦也不生气,冲那几个小头目笑骂道“去去去!听故事就好好听故事,否则别怪我给你们穿小鞋啊!”
  “好啦!想继续听故事的就安静一点!”
  用金钱剑在桌子上敲了敲,待所有人全都安静下来,沈小浪继续讲道“说起这个穿蓑衣戴斗笠的饿死鬼,就不得不提一提它们拥有的一种很恐怖的能力了。”
  “唉!”
  说到这里,沈小浪深深叹了口气,似乎想起了什么不好的回忆似的,表情变得凝重起来。
  “到底是什么能力啊。”
  见沈小浪欲言又止,一副故意吊人胃口的样子,早就听故事听得入迷的凉白开,迫不及待的冲其问道。
  “哎呀!现在我回想起来都不禁感到一阵后怕,当初去云涉村捉蓑衣鬼的时候,就是因为它这个能力,让我差点把命都丢了。”
  “至于蓑衣鬼的能力,就是可以”
  沈小浪的话还没说完,坐在一旁听故事的丁小凡的手机铃声却突然响了起来。
  “不好意思,我去接个电话,你继续讲吧,不用管我。”
  说罢,丁小凡拿着手机走出了杂院的大门。
  然而,包括他自己在内,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在杂院门口左侧约十米外的墙角里,一块不起眼的石板上,刻着‘云涉村四组’的字样。
  “喂!我是丁小凡,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见打给自己的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丁小凡便试探性的问道“喂?你是谁啊?想委托事件的话,我暂时没空,不好意思。”
  片刻后,就在丁小凡以为是恶作剧电话,刚准备挂断的前一秒,电话另一边传来了一个阴沉的声音,“你还记得我吗?我是血族大公爵,欧库拉弗尔德。”
  “是你!你打电话给我干什么?你是怎么知道我的号码的!”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在安清柳镇,你烧尸体的那个地方。”
  “如果一分钟之内你没有赶到的话,我就让埋伏在入口外面的五万多个吸血鬼全部杀进去,而且见人就杀,能杀几个就杀几个!”
  “我相信,以你们现在的情况,就算不能把你们赶尽杀绝,也能让你们元气大伤吧!五头妖圣和秦始皇他们肯定很希望事情会这么发展。”
  “什么!你敢!”
  “你猜我敢不敢?顺便提醒你一下,这个镇子里发生了什么事全都逃不过我的眼睛,如果你通知其他人的话,额呵呵呵,啊哈哈哈哈哈!”
  发出一阵狂笑后,欧库拉弗尔德便将电话挂断了。
  “可恶!臭蝙蝠,我非要杀了你不可!”
  咬牙切齿的低声嘶吼着,丁小凡将手机收进上衣口袋里,随后化作一片残影,用最快的速度朝约八公里外的小镇入口的方向赶去。
  而在大杂院里听沈小浪讲故事的人们,对此却一无所知。
  其中,还混进了一名隶属于wx的蛮龙的手下。
  只见,此人长着一头红色碎发,身穿一套做旧的牛仔衫,正是不久前,在公共厕所里遇到蓑衣男人的红发中年人。
  本故事纯属虚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