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他太难了!

  从连海到魔都,高铁需要三个半小时。
  第二天下午三点左右,徐臻从魔都火车站出来,乘坐3号地铁站,在洪口足球场站下了车。刚一出地铁站,抬头就看见一座巨大的灰色建筑。
  洪口足球场。
  远远地看上去,魔都洪口足球场,外形就像是一顶从天而降的灰色大盖帽。虽然它造型不够酷炫,甚至有些老土,但它毕竟是华夏历史上第一座专业的足球场。洪口足球场始建于1998年,虽然它历经了20多年的风雨变化,但在见证了一场又一场国足的憋屈比赛之后,它明显有点儿百毒不侵的意思了。看它那巍峨雄伟的建筑气势,比起国足那帮踢腿子来说,更像是一个永不服输的斗士。
  太阳依旧灿烂,魔都的天气也明显要比连海要冷许多。即便如此,魔都的大街上,依旧行走着许多布料节减的美腿姐姐,有些分数还不低。
  毕竟,这里是国际大都市。
  乍一看,洪口足球场周围的商业气氛很浓烈,各种跟体育赛事有关的展览和营销活动正在如火如荼的展开。圆形的足球场外,音乐劲爆,人潮涌动,充满了生机。就在徐臻对面的那个路演舞台上,甚至还有美女劈腿的福利画面。许多吃瓜群众,将那路演舞台围了个水泄不通,但徐臻对此一点儿兴趣都没有。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徐臻觉得,周宁宁的运动操和健美舞蹈,是全宇宙最牛逼的,所以他不会为这些路边的狗尾巴草所陶醉。
  再说,他今天来的目的,是要寻找10号,王凤良。
  随着他越来越走近这座巨大的洪口足球场,他就越来越感觉到,王凤良仿佛就在这附近。虽然系统现在的等级,远远不能提供给徐臻一些“追踪类”的外挂,但徐臻相信自己的第六感。
  不仅如此,今天上午,刘志光警察还给徐臻打了一个电话。刘警官说,根据他们所掌握的情报来看,一个疑是王凤良的身影,今天早晨就出现在魔都高铁站附近。电话里面,刘警官还说,王凤良是个十分狡猾的人物,擅长伪装身份和逃避警察的追踪。所以想要逮捕王凤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再难,也要干!
  天气有些干燥,徐臻在路边超市买了一瓶快乐肥宅水后,向着洪口足球场的正门方向走去。刚到那里,他就发现场外已经排起了一条200多米长的队伍。今天下午四点,巴西球星内马将准时出现在洪口足球场里面,他将会在这里举办一个规模空前的球迷见面会,期间他和球迷之间,还会有许多有趣的互动环节。
  球星内马的影响和地位,虽然远不及C罗和梅天王,但他也属于世界足坛的塔尖人物。毕竟,人家好歹也是拿过金球奖的人。最近这几年,内马虽然离开了巴萨,但他状态依旧神勇,尤其是他出神入化的球技和比赛时的即兴杂耍表演,让他在全球范围内圈粉了不少。
  徐臻扫了一眼场外那条200米长的队伍,发现有许多人都是外地来的球迷,而且有些都是当地的球迷协会一起组团来的。但是很遗憾,徐臻并没有看见有连海球迷协会的人。听刘警官说,连海球迷协会的上一任会长,据说就是王凤良。
  因为内马是国际巨星,所以这次见面会的安保规格很高,场外大约有四五十个保安。不仅如此,而且连门票也并不好搞。
  徐臻转了一圈,连着问了好几个黄牛,他们都说票已经卖光了。此刻,大部分已经买好票的观众,也都已经提前入场了。广播里面正在大声宣布,再有十分钟就要停止检票入场了。徐臻内心有些焦虑。
  重赏之下,必有卖家。徐臻心想,只要有钱,还会担心买不到票?于是,他沿着长长的人群队伍,开始一路问过去。
  “喂,兄弟,你手上的票卖嘛?我出三百!”
  “喂,帅哥,你手上的票卖嘛?我出四百!”
  “喂,美女,你手上的票卖嘛?我出五百!”
  ………
  原价两百块的门票,徐臻就跟王思聪附体一般,一路加价到五百,居然得到的回答,全部都是“不卖”。
  果然,球迷都是一根筋!
  没办法,只能下猛药了!
  徐臻正想着将价格进一步提高的时候,两个保安突然提着警棍,从后面追了过来,并且从徐臻大吼起来:“喂,小伙子你在干嘛呢?不许插队!”
  徐臻尬笑:“大哥,我不是插队,我只是想问问,有没有人卖票给我,我愿意出高价。”
  “废什么话啊?人家排了这么长的队,千里迢迢赶到这里来看个大明星,会在乎你那几个钱?我看你就是想插队,赶紧到后面去,老老实实排队。”
  保安大哥这么一说,队伍里的球迷们,也都开始用一种愤怒地眼神注视着徐臻。
  徐臻知道,他这是往公厕里丢炸弹,终于引起了公粪(公愤)。坦白说,世上什么人都可以得罪,就是不能得罪球迷这个特殊的群体。很多球迷,只要热血上头,什么活儿都干得出来。坦白说,他们之所以会这样,恐怕跟国足每年的不争气也有关系,因为坏脾气都是被憋出来的。
  “行,保安大哥,我退回去就是了。”
  面对五六个手持警棍的保安,徐臻只好退回到队伍的最末端。
  正当他有些失望地站在队伍末端,看着球迷们鸡血满格地检票入场的时候,这时打远处跑来一个气喘吁吁的大肥仔。
  说他是肥仔,一点不假。
  这家伙身高大约只有一米七,体重却任性地超过了三百五十斤。徐臻觉得,就他那颗硕大的头颅,感觉都有正常人的三倍,因为太过肥胖的缘故,他的眼睛也眯成了一道缝隙,不过看起来倒是挺有喜感。
  可能是胖子天生不惧寒的缘故,肥仔上身就只是穿了一件XXXL号的巴黎圣日耳曼的超大码球衣,下身穿了一条像裙子般巨大的阿迪达斯运动短裤。再仔细一瞧,那阿迪达斯的英文还拼写错了,居然拼成了adidos。其实,这有可能不是他喜欢穿盗版的缘故,像他这种体型的人,要想买到正版心仪的运动裤。他太难了。
  “兄弟,麻烦让一让,我排个队!”
  肥仔往队伍里面一站,占地面积就超过了一点五个平方。
  徐臻下意识地后撤一步,看见肥仔口袋里塞着一张门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