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王老魔诞生记

  关于王老魔,现在已经有许多解密的书籍,说王老魔是我们那个年代最有个人魅力的恶人。我当然是很不赞同这种美化魔头的做法的,疯子就是一个疯子,该死就是该死。这些书似乎认为时间没有坏人,只有可怜人,真是像极了圣人写的书。我不是圣人。
  那些书籍里都把王老魔当成一个悲剧人物,讲王老魔的故事的时候,会从大业元年,发生在王老魔身上的那件事讲起。那时的王老魔还叫王宇。
  用简单的一句话来说那件事:大业元年,王宇全家被出卖了。我们再来详细说说这件事情。
  高祖皇帝在位的时候,为了对抗顺国,施行了以武治夷的策略,向边境地区迁徙了大量的武林家族。王宇一家就是迁徙到边境的武者家族。
  这一招对付顺国确实有效,大晋国兵锋正盛,顺国也不敢对大晋国发动战争,平时都是小股的队伍来边境劫掠,不会出动大部队,而少量的蛮族来边境劫掠,遇见武者,只有死路一条。那个时候,所有的武道典籍还都是秘密相传的东西,蛮族还没有武者。
  迁来北境的时候,王宇已是少年,正逢家道中落。王家家主,也就是王宇的父亲,为了振兴王家,决定举家从湖州城迁入北境。迁入北境之后,官府是有奖励的。王宇对父亲的这个决定是深恶痛绝的。虽然家道中落,作为王家的纨绔小少爷,王宇在湖州城里的日子过得还是很舒服的。他当然不想到边境受苦。
  王父想着到了边境之后,为王家拼搏出一片新天地的时候,王宇则想着到了边境之后,再也见不到湖州城青楼里的姑娘。王宇决定不了自己的命运,只能跟着家人迁到边境。王宇还记得刚到北境那天,大人们搭了帐篷,喊他进来,他扭头朝着南方拼命的跑。大人们要追他,他父亲却说,跟着就好了,让他跑吧,不要跑丢就行。王宇一直跑,最后竟然累晕了过去,醒来已在帐篷里。醒来之后,王宇没有成长、没有改变,只是开始寻找新的乐子。他很快找到了新的乐子——去顺国那里打猎。这里说的打猎可不是打鹿、打兔子那种打猎,而是打人那种打猎。
  为了对付北方的顺国,大晋国高祖皇帝颁过赏格,一个顺国士兵的脑袋可以换好多银子。一般的边境武者想着奋勇杀敌,用战场上得来的敌国士兵脑袋换银子。还有像王宇这样的边境武者,想到了用顺国平民的脑袋换银子的法子。当然,王宇去打猎看上的不是赏银,而是刺激感。
  那些年,死在王宇手中的顺国平民数目,应该是远远超过他成为王老魔后杀的人的数目。可是那些顺国死去的平民只能是一个数字,没人怀念。
  渐渐地,顺国人认识到了武术的重要性。当时顺国大汗安思诺希望自己国家也有武者,更重要的是要有自己的武道传承。
  国贼永远都有。安思诺大汗开出了很高的价码,甚至千金买马骨,很快就有了一批有所贪图的晋国武者投靠了顺国。
  王宇虽是个恶少,却不是个国贼,他甚至还是个彻头彻尾的大晋国主义者,平时最看不起顺国人,比顺国人更让他看不起的是投靠了顺国的大晋国武者。王宇的屠刀开始伸向那些背叛大晋国的武者,与这些武者结怨不轻。
  安思诺大汗的计划开展的不是很顺利,投效的武者都是人品、武功低劣之辈,难堪大用,武道发展更是无从说起。
  正当安思诺大汗头疼之时,一个名叫宋信的长了个三角眼的投效武者对他说了个办法。宋信虽武功低劣,但口才不错,谈起武道来人人都佩服三分,安思诺大汗对他很是信赖。
  宋信对安思诺大汗说:“天下武道千万种,每种练到高深处,都可成为绝世武者,但不是每种武道都适合顺国人来练。大晋国安远县王家的武道最适合顺国人。大汗不如派人去请大晋国请王家人来顺国传授武道。”
  王宇的恶名当时已经传遍顺国,他的武功虽只是三流,却也被传的神乎其神,而且都说他武功走的是狠辣的路子。安思诺立刻就信了宋信所说的,丝毫没有怀疑宋信是在借机报私仇,立刻就安排人去大晋国请王家家主到顺国传授武道。
  面对来邀请他去传授武道的顺国使者,王家家主很是莫名奇妙,王宇想要杀了这些使者,王家家主拦住了他,并客气地将使者送走,而且开始约束王宇不要再去顺国境内滥杀无辜。
  安思诺想到了三顾茅庐,觉得自己是有机会的,又一次派人来请,并且带来了更重的礼物。
  宋信则趁机在晋国放出流言,说王家已经投效了顺国。
  在流言中,王父为了王家的清白,为了王家的基业,自杀以证道。王宇葬了父亲,继承了王家家主之位。王父的死还是触动了王宇,一向无情的王宇,心里有了恨,恨顺国大汗,也恨逼死父亲的晋国人,最恨的却还是晋国的叛徒。或是因为心里感受到了恨意,王宇竟然也有了爱,他开始爱他的家族、他的家人。接下来,王宇过了几年正常人会过的日子——为家人、家族而活着。这些年,他更经常地去顺国打猎了。
  时间就到了大业元年,我们的大业皇帝刚刚登基,登基前经历一场腥风血雨。北边的顺国显然认为这是一个进攻我们大晋国的好机会。这也确实是一个好机会,那时我们大晋国的边境很是空虚。皇位的争夺,不仅仅让中央的势力牵扯了进来,边境的势力也不能幸免。
  当顺国大军压境,晋国主和派的声音就占了上峰。就像我们衡山派内有各种派系一样,晋国朝堂上派系也是不少。关于顺国,朝堂上就有主战派,主和派。
  一般人主战、主和多是从情感或大道理出发,有人痛恨外族人,有人同情外族人,有人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有人说天下大同,四海皆兄弟。朝堂上的大人们主站或是主和不会再被情感和大道理迷惑,他们主站或主和多从自己利益出发。所以,主战派、主和派的成员并不固定,都是跟着利益走的。想要战功的自然会主战,想要边境贸易安定的自然会主和。有时候,主和派和主战派立场会一致——把顺国打服了,生意才更好做。
  大业元年这次,主战派虽想要军功,却也知道打赢才有命去领军功,对比双方状况后,主战派的声音就弱了。主和派的声音虽然突显了出来,但和平与否却不是主和派能决定的,而是顺国的大汗来决定的。
  顺国大汗还是安思诺,他这次兴兵,自然是有复仇的原因。但作为一个成熟的君主,他也是愿意谈判的。
  晋国的使者到了之后,安思诺大汗提了几个要求,除了银子、粮食、布匹、美人这些惯常的要求外,安思诺还提到了武道典籍。
  安思诺的提议在晋国朝堂上引起了争议。流氓会了武功,人人都怕的,自然很多大人们都反对将武道典籍传到顺国。也有些朝堂上的大人们则说,两国交战靠的是军队,武人用处不大,武道传给他们也无妨。立刻就有大人反对,武者虽当兵不行,但做刺客却是很厉害的,若是让顺国有了自己的高手,那晋国朝堂上的各位可就危险了。
  大业皇帝又派使者告诉安思诺大汗,别的条件可以答应,但武道典籍不能给。
  安思诺回话,武道典籍或战争二选一。使者带回安思诺大汗的回话后,晋国朝堂上又热闹了起来。打或不打,给或不给,朝堂上吐沫纷飞。
  刚刚登基的大业皇帝怒气冲冲地看着堂下争吵成泼妇状的诸位大人们,心中生出了“朝中无人”的哀凉感,正准备发火,眼睛却扫到了一声不吭闭眼站着的谢玉。后来的丞相谢玉,当时还只是一个侍郎,刚刚有上朝的资格。大业皇帝想到高祖皇帝临终前对他说过:“谢玉此人颇有计谋,若有不决之事可问计于他。”
  大业皇帝示意公公敲一下钟,让堂下的大人们安静下来。
  待得大人们都闭嘴了,谢玉也睁开了眼睛,大业皇帝开口:“刚才见谢玉爱卿也未发言,而是在那闭目,可有什么计较?”
  谢玉站出来,向大业皇帝行礼,开口说:“陛下,臣刚是在思索对策。”
  大业皇帝问:“可有所得?”
  谢玉说:“略有所得。臣以为,与顺国只能谈。”
  当下就有一个大人说:“那还不是主和,我当有什么高见。”
  谢玉说:“并非主和,只是谈。请容禀。顺国有备而来,士气正旺、粮草充足,而我大晋国刚拨乱反正,实不应在此刻与顺国开战。然我大晋国国力富强,远非顺国可比,待吾皇整顿国内,自是就可与顺国一战。臣建议,可派能言之人去顺国商议和谈,拖上一段时间,一方面可为我大晋国整顿兵马争取时间,另一方面可消磨顺国的士气和粮草。到时和谈不成,也可一击而胜。”
  大业皇帝又问:“和谈之中如何多拖些时间,可有办法?”
  谢玉说:“顺国想要我大晋国武道典籍,正是给我们拖时间的方法。我大晋国武道典籍万千也有,给哪些,不给哪些,正是可以用来商谈拖延时机。臣窃以为,现已有武者投靠顺国,即使给顺国一些武道典籍,也不妨事。武道典籍有好有坏,有假的也不好说是假的,给了他们,他们练不成,是他们的事情。若给些无关紧要的武道典籍,就可使顺国退兵,当是可行。”
  大业皇帝听了很是欣喜:“可行,可行。朕就派你主使和谈。我大晋国武道昌盛,武道典籍施舍出去一些,也是可以。朕虽不怕与顺国开战,但能少动刀兵岂不是更好。”
  谢玉领命与顺国和谈,和谈结果是,晋国除了给顺国一些基础武道典籍之外,再将安远县王家交给顺国。
  在此次和谈之前,谢玉根本不知道安远县有个王家。谢玉原以为顺国大汗怎么也会要武当派、衡山派或华山派的武道典籍,没想到顺国张口就说王家的武道典籍。谢玉开始还以为是长安王家,长安王家也是武道大家,他正想推辞,没想到顺国大汗却说是北境安远县王家。
  谢玉派人调查了一下北境安远县王家,发现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武者家族,家主王宇也只是一个三流武者。谢玉一边暗暗嘲笑顺国大汗土包子一个,一边装作不舍得交出王家的样子与大汗谈条件。谈到最后,顺国大汗放弃了其他全部的要求,只要了一些基础武道典籍和安远县王家。
  王家这样就成了和平的筹码。大业皇帝先是派人到王家作说服工作,去的人这样对王宇说:“顺国大汗素有爱才之心,对安远王家万分看中,多次求贤。晋国皇帝被顺国大汗赤诚所感,特准许安远王家迁入顺国,向顺国传授武道。”
  王宇当然是反对的。大业皇帝派来的只好采用暴力,把王宇全家老少都绑了起来,送到了顺国大汗那里。
  王宇逃了出来,王宇全家却都死在了顺国那里。王宇从此就改名王老魔。失去一切牵挂的王老魔开始以复仇的名义杀戮,他杀戮的目标是晋国国内那些与顺国有生意往来的富家翁。
  王老魔一生当然是有悲剧性的经历,但我不同情他。他之前杀的顺国人,他现在杀的晋国人,怎么算都算不得是他的仇人,他之所以要杀这些人,只是因为这样的杀戮让他觉得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