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时间差
许琳遇袭的那晚,白中元看到过流窜于肉联厂中的野狗野猫,由于当时光线不好并未观量清楚,此时终于窥得了全貌。
而越是这样,他越是好奇!
“这些狗和猫除了毛发脏污、凶相毕露之外,怎么个个都是肚圆肉厚的?就算这里的食物充足,也未免有些夸张了吧?”
怀着这样的疑问,白中元脚下发力朝着仓库那里冲去,急速行进的同时双眼也紧紧盯住了那群猫狗。
猫和狗的数量大概有十几只,奔驰之间卷起了诸多的水渍和污雪,它们冲到冷藏运输车跟前停了下来,而后开始四处乱嗅,最终朝着车底刨动起了爪子。猫叫狗吠响起时,场面顿时乱做了一团。
事出反常即为妖,莫说那十来只猫狗正在疯狂的争抢着什么东西,就单说关系着何正遇害的冷藏运输车,白中元也必须保护好。
从旁边找到一把铁锹,白中元急匆匆的冲了上去,尽管已经做好了被狗咬猫挠的准备,可真当猫的脊背上毛发竖起,野狗亮出獠牙的时候,他还是感觉到了发自内心的恐惧,搞不好就会重伤于此。
“杂毛畜生,滚。”
就在左右为难时,不远处传来了呵斥声,根本无需放眼辨别,凭借声音便能得知来人是邋里邋遢的叶止白。
流浪猫狗存有极大的野性不假,长久混迹肉联厂吃过叶止白的亏也为真,所以当脚步声临近的时候,便哄然四散而去。
“老叶,谢了。”危机解除,白中元终归是要客气下的。
可显然,叶止白并不领情,嘴角一抽冷笑着回应:“感谢个屁,我过来是驱赶那些杂毛畜生的,又不是来帮你。”
“得,当我没说。”
叶止白这个人本身就是疯疯癫癫的,白中元也懒得跟计较,现在他只想弄清楚一件事儿,那些猫狗在抢夺什么。
蹲下身子,朝着车底看去,白中元发现了一根尾指粗的弹性胶管,从上面的水渍以及断裂的痕迹判断,是被猫狗所咬断的。换言之,之前胶管的长度远远不是眼前的二十公分,而是更长一些,应该是被猫狗叼走了。
“车下面怎么会有这东西?”较于此,白中元更想不通的是另外一点,“流浪猫狗为什么会哄抢?”
谢江的勘查结果表明,那晚仓库的灯之所以突然熄灭,何正的尸体之所以突然扑向车外,很大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利用弹性胶管设下的机关,且现场也的确发现了断裂的证物,难道说当时有一部分弹到了车下面?
可这也无法解释猫狗哄抢的问题啊,难道说这胶管当中还隐藏着什么秘密?
暂时想不通,白中元只能小心翼翼的将胶管装入证物袋中,而后朝着叶止白走去,对于流浪猫狗的问题还是得向他请教。
“别说我不知道,就算是知道也不告诉你。”叶止白又开始犯浑了。
“为什么?”白中元不解。
“报仇。”叶止白的独眼中闪烁着幽光。
“咱们之间哪儿来的仇?”白中元着实困惑,按理说自己是对他最好的那个人了,如今怎么还杠上了。
“呦呵,跟我装蛋是吧?”自打进过一次支队拘押室后,叶止白说起话来越发的肆无忌惮了,“那天你们凭什么抓我?”
“你说这个啊,那咱们就好好掰扯掰扯。”白中元气的想笑,“你隐瞒了沈海涛遇害身亡的事情暂且不提,单凭你去他宿舍偷东西这一件事儿就有足够的理由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你不会不懂吧?”
“少跟我扯淡。”叶止白梗着脖子辩解,“借东西的事儿能叫偷吗?再说他人都死了,留着那些东西有什么用?”
“那你把东西还了吗?”
一句话,问的叶止白哑口无言,眼珠子咕噜噜转动几圈,脚底抹油便走:“刚才的一切都是幻觉,我没来过这里。”
“……”
目送打着趔趄的叶止白离去,白中元无奈的笑了笑,或许方言说的是对的,这种人你能拿他怎么样?不说病情鉴定结果的确有着重度的情感依赖症,就单说这股子“精神分裂”的劲,谁能应付的来?
……
把冷藏运输车和仓库再一次做过细致勘查以后,白中元并没有发现任何的线索,只能更换地点前往何正的宿舍。
当然,此行收获还是有的,那就是证物袋里面断裂的胶管,凭借多年的刑事侦查经验,白中元可以确定其中存在着猫腻。但同时他也很清楚,许多隐藏的细节并不是用肉眼就能找出来的,必须回支队借助专业仪器才行。
在何正遇害之事没有真相大白之前,宿舍的门上自然是要贴上封条的,但这对白中元并不具备任何效用。屋子的格局与沈海涛的宿舍完全相同,唯一的差别在于后者最后一顿饭是在厨房里面吃的,前者则是在客厅。
为了做毒物检验,警方曾经收集过部分吃剩下的饭菜,尽管如此,桌子上的残余物还是有着不少。盘子里面可以看到拍黄瓜、油炸花生米以及素炒的青菜,直径四十公分左右的盆子里面装着很多发干的肉块。
时节正值隆冬,所以哪怕是已经搁置了两天,这些肉看起来并没有变质,用力嗅嗅还能闻到淡淡的香气。
“应该还能吃吧?”
望着眼前的肉块,白中元想到的是叶止白和绑架许琳的两名嫌疑人,言行之中都释放出了贪恋地羊的讯号。尤其是脑子不清不楚的叶止白,他对狗有着那么深的感情和依赖,居然还对狗肉垂涎欲滴的,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狗肉,是真的香!
“这玩意儿真有那么好吃?”嘀咕着,白中元将手伸向了一块油渍较少、骨肉均衡的,咬下一口便轻轻的咀嚼起来。
或许是肉本身有韧劲,也或许是水分蒸发的缘故,总之吃起来有些发柴发干,不过味道的确是很不错。
肉还没吃完,白中元轻轻坐了下来,对面喷涂着或大或小的痕迹固定线,可以确定是何正之前就餐的位置。反倒是眼前,除了一副碗筷之外桌面显得异常整洁,很显然是犯罪嫌疑人曾经谨慎清理过的。
将那块肉叼在嘴里,白中元挪动屁股蹲了下来,打开手电的同时目光平视起了桌面,良久才摇头站了起来。与他猜测的一样,干净整洁的桌面上不存在任何的痕迹,指纹没有、掌纹也没有,基本做到了完美抹除。
那么碗筷呢?
碗中有着吃剩下的骨头,筷子上面也沾染着残渣,表面看起来具备很大的勘查价值,但偏偏被白中元直接忽略了。因为他很清楚秦时雨和顾山的能力,倘若上面真的有线索,早已经被挖出来了。
在圈着固定线的那侧,碗筷的旁边摆放着杯子,里面还有大约一两的白酒,地上则有着一个白酒瓶和四个喝空的啤酒瓶。
“先啤后白吗?”
这多少让白中元有些疑惑,因为对于大多数喝酒的人来说,混酒的正常顺序应该遵循度酒精度的高低,反向饮用的不是说没有,但并不常见。那么这个小细节,又是否有必要深究,剖析具体原因呢?
目光反复扫视着啤酒瓶和白酒杯,白中元回忆起了尸检报告,心血检验中发现了极高的酒精成分,周然解析其含量浓度后给出的结论是何正生前引用过大量的白酒,那这岂不是又有了矛盾之象吗?
无论是许琳遇袭时听到的对话,还是走访厂区工人的结果,都表明何正生前的酒量是很大的。根据周然所说,何正生前出现过双硫仑样反应,且不是胃容物中的头孢类药物催化而成,而是服用过解酒药物。
以此为前提,结合酒瓶子来看,何正显然不是在清醒时候无用的双硫仑类解酒药,在这之前应该已经饮用了大量的酒。
“这完全说不通啊?”越是深想,白中元便越是觉得不够合理,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酒精进入人体后迅速被胃肠道吸收入血,绝大部分在肝脏进行代谢,仅2%~10%由肾、肺排泄。
其次,经常喝酒的人且酒量大的人,肝脏解酒的功能同样很强大。
再次,不管那晚是谁在跟何正一起,那个人都是喝酒的,且从许琳提供的信息判断,这个人不仅跟何正来往密切,还经常与之举杯同饮。能够在酒桌上找到共同话题的人,往往酒量都是相差无几的,酒逢知己千杯少便是这个道理。
最后,与何正一起吃饭的人,酒量同样远超常人。既然如此,怎么推杯换盏半天才喝了这么点儿,这完全无法匹配心血检测出的酒精含量。
揣着这样的疑惑,白中元又蹲下了身子,仔仔细细的搜寻之后,并没有看到任何多余的白酒瓶,更加说不通了。
“难道说,他们曾经吃过两顿饭,这里是第二地点?”
这个念头闪现之后,白中元开始扒拉起了桌子上的骨头,随后又将盆子里剩下的肉块进行了大致的估量。最后得出了一个恐怖的结论,这些肉和骨头数量是不足的,根本无法匹配那晚看到的狗皮。
“不对,不是这样的,当中存在着一个巨大的疏忽。”
此时此刻,白中元的脸色已经有了些发白,因为通过刚才的梳理和分析,他发现了一个无比恐怖的问题。
时间,时间是对不上的。
许琳被绑架时听到了两名嫌疑人的对话,从而得知了他们要饮酒吃地羊的事情,但何正遇害明明是在第二天的晚上啊。而且他们不可能吃了那么久,毕竟何正第二天去上班了,这是众人皆知的。
换句话说,桌子上的残羹剩饭是许琳遭受袭击那晚留下的,而不是何正遇害之前,从而可以得出一个确凿的结论,何正遇害的当晚,是在另外一个地方吃的饭,而且跟他吃饭的那个人很可能并不是犯罪嫌疑人。
这般推断有着何正的邻居口供为证,因为他听到了何正下午打的电话,说要约人在仓库那里见面。但反过来这似乎又是成立的,毕竟他们完全可以在见面之后再约定一起去吃饭,这也是符合逻辑的。
“地羊,去他妈的地羊。”
懊恼之下,白中元的拳头狠狠砸在了桌子上,终年打雁到头来居然让雁啄了眼睛,地羊的确是一条线索,可在执着之下竟然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将前一天的残羹剩饭当成了何正生前的最后一餐,荒唐啊。
既然菜是那天吃剩下的,那么酒自然也就是了,怪不得被子里面的白酒闻起来味道那么的淡,早就蒸发的差不多了。而弄明白这点之后,酒水的饮用量和心血中的酒精含量不匹配自然也就不攻自破了。
至于为什么喝了这么点儿酒,完全是因为何正第二天还要上班,否则便等同于主动暴露了作案的嫌疑。
“如果不是在何正的宿舍,那又是在什么地方呢?”白中元一遍遍的思索着,怎么都无法推导出大致的位置。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疑惑在白中元脑海盘旋着,那晚叶止白埋葬了很多被杀害掏空骨肉的狗,究竟跟何正有没有关系?毕竟在搞清楚桌子上的残羹剩饭后,时间差已经出来了,难道何正接连两天都在吃地羊不成?
眼下,似乎也只能如此解释了。
不得已,白中元只好掏出了电话:“周然,有个问题我需要再确认一下。”
“你说。”
“何正的胃容物中都有什么?”
“头疱类药物碎片还有很多尚未消化完的食物,其中以肉类居多。”
“果然是这样。”
“白队,果然是什么样?”周然疑惑。
“没什么。”摇摇头,白中元又说道,“对了,还有个问题,通常来说服下头孢类药物多久会彻底融化?”
“怎么问到这个了?”
“有些细节想不通。”
“是这样的,口服的药物通常分为肠溶和胃溶,头孢类药物属于后者,一般在胃中溶解需十五到二十分钟左右,完全吸收的话时间会更长一些。”
这番话,让白中元一惊:“也就是说何正在服用下头孢类药物之后便马上遇害了,所以才有了尚未融化的药片残留?”
“提到了这个,我正好有件事要告诉你。”
“什么?”
“白队是清楚的,人的体温在37℃左右。死后由于新陈代谢的停止,体内不能继续产生热能,而尸体内部原有的热能却仍然通过辐射、传导、对流和水分蒸发等方式不断向外界散发。这就使得尸体温度降低,逐渐变冷,直至与外界温度接近或略低于外界温度,这本身就是个渐变的过程对不对?”
“没错。”从警多年,白中元自然清楚这些,“在一般情况下,儿童和老年人的尸体冷却快,青壮年较慢,刚生下来的新生儿,在死后5~10小时,即可降到与周围环境相等的温度。由于脂肪有保温作用散热慢,因此肥胖的尸体比瘦弱的尸体冷却得慢。慢性消耗性疾病、大出血、溺死、大面积烧伤死者的尸体冷却速度快,而猝死、机械性室息死、一氧化碳中毒死的尸体冷却速度就要慢些。”
“这就是问题所在了。”周然接话说道,“何正死于机械性窒息,按照正常情况来说,胃容物中是不应该出现残留的药片的。”
“晨会的时候为什么不说?”
“因为当时我考虑的是另外一方面。”
“你是说环境温度还有运输车的制冷会对尸冷现象加速?”白中元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个不得不重点考量的因素。
“没错。”
“那为何现在又要说了?”
“因为尸体在彻底解冻之后出现了可疑征象。”
“什么?”
“食道损伤。”
稍稍思索,白中元便找到了话中的关键点:“你是说,胃容物中之所以有药物残留,是嫌疑人在何正死后通过强制手段置入的?”
“我是这样想的,但目前无法给出确凿结论,只能提供个方向。”
“我觉得你是对的。”
“这么相信我?”周然打岔。
“当然,挂了。”
电话挂断,白中元取出了之前的证物袋,现在他终于知道里面半截胶管的真正用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