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6章 葫芦娃们长大了!
东部擂台,人满为患。
孙默三人来的不算晚,可是依旧没有抢到好位置,只能隔着几十米眺望,好在三人的视力很强悍,可以一览无余。
由于人太多,孙默找不到李子柒他们,只能默默地等待。
没多久,三场较量后,孙默听到主持人,喊出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接下来,登场的是我们的冠军热门人选,白衣银枪轩辕破,他靠着一支银枪,前三战全部秒杀对手,端的是威风霸道。”
主持人热场,很会调动现场气氛:“现在不敢说,但将来一定是九州枪王之王,现在,请轩辕登台。”
伴随着主持人的话音落下,一个白衣青年,旱地拔葱一般从地面上冲天而起,一串空翻后,落在了擂台上。
他的姿势漂亮又潇洒,引起了很多人欢呼,尤其是女人们,疯狂的为他喝彩。
“这位帅小伙儿是你的亲传弟子?”
胡兴江注意到孙默认真地打量对方,便问了一句。
“嗯!”
孙默点头,视线却是没离开轩辕破。
曾经那个脑子里只知道战斗的少年,此时已经长得高高大大,黑黑壮壮了。
这身高,绝对一米九多,站在那里,强壮的就像一堵铁塔。
他穿的还是孙默当年设计的龙珠武道服,橙色,没有袖子,在左胸口绣着一个大大的‘孙’字。
上台后,轩辕破一句话没说,冷酷又饱含战意的眼神诉说着他的无情和铁血,被他扫过的人群,都下意识的闭上了嘴巴,觉得有些胆寒。
“这小子的眼神就像一把沁凉能斩断寒夜的利刃!”
胡兴江大赞,不说实力,气势上,他已经养足了。
这说明对方在枪道一途上,已经登堂入室,开始寻找‘道’的痕迹了。
“这就是一位天生的战神!”
杨士占羡慕:“孙老师,你从哪找到的?”
在九州,哪怕是天赋杰出的少年,也需要斩露头角,才能被名师们发现,但是轩辕破这种,不需要,哪怕是实习老师看到他,也知道这家伙将来必定成就不凡。
“他自己送上门的!”
孙默笑了,想起了当年,招募轩辕破时的场景。
比起当时,他现在已经像个男子汉了,除了皮肤有些黑,有些粗糙,脸部轮廓刀削斧刻,硬朗的一塌糊涂。
现在的九州,还不流行奶油小生和娘炮,所以女人们很吃这一款,这也是为什么欢呼声如此巨大的原因。
“让我们看看冠军候选的对手,哇,是擎天学府去年的毕业生苗守战,曾经在全校大乱斗中,用一把长枪,横扫千军,拿到了第十的好成绩。”
主持人一惊一乍,介绍苗守战的履历。
围观的人群,情绪立刻起来了。
因为擎天学府作为九州公认的第一名校,他们的学生,就是标杆,就是天才的代名词。
苗守战一个冲步,宛若猛虎下山一般,窜上了擂台。
“这一战好看了!”
胡兴江很期待。
这个苗守战的体型,也很高大,接近两米,用的是一柄七尺重枪,放在战场上,那就是万人敌。
“双方执礼!”
裁判宣布。
“苗守战,请!”
“轩辕破,请!”
这一次九州第一英杰战,不看境界,只要年龄,只要三十岁以下,都可以报名。
这也就意味着,敢来的,那都是能做到越阶挑战的天才,不然早被淘汰了。
两人执礼后,便不约而同的发起了抢攻。
犁庭扫穴,猛虎落!
苗守战上来就是绝技,人枪合一,带着奔雷之势,杀向了轩辕破。
战斗鬼不闪不避,也是一枪刺出。
枪雨梨花!
嗤!嗤!嗤!
伴随着剑刃刺出的破风声,空气中瞬间出现了上百朵雪白的梨花瓣儿,它们仿佛被春雨吹落,纷纷扬扬。
叮!叮!叮!
梨花飘落,看似轻柔无力,却是绵绵悠长,挡下了苗守战的猛攻,之后,两个人变招。
“师兄加油!”
鹿芷若大喊助威。
“轩辕不行了呀,说好的秒杀呢?”
澹台语堂调侃。
“这位好歹也是擎天学府斗战堂常年排名前十的选手呢,真当人家是菜鸡?”
秦瑶光撇嘴。
这些选手的情报,她早搞到了。
“最多三十招,师兄可赢!”
鲜于薇评价。
“二十五招!”
李子柒纠正,盯着擂台上的两人。
她虽然战斗力比较弱,但是眼力和经验很强,尤其是孙默将他所会的功法,都通过一发入魂打进了小荷包的脑海后,她的经验已经积累到一个非常恐怖的程度了。
第二十五招,苗守战被轩辕破银枪一抡,抽下了擂台。
“哈哈,这家伙竟然和师弟比蛮力,真是自讨没趣!”
鹿芷若开心的拍手,师弟再下一城,完美。
李子柒几人也拍着手,但是并没有木瓜娘这么兴奋,因为在看到苗守战选择了和轩辕破硬碰硬后,他们就知道,战斗鬼赢下比赛,只是时间问题了。
“说实话,除了鲜于,我还没见过比轩辕的力量更强悍的人呢!”
澹台语堂羡慕,他作为一个病秧子,虽然隐疾被老师治好了,但身体还是有些虚弱,所以他想要轩辕破这种体壮如牛的身躯。
“单论力量,是鲜于更强,但是比身体的综合素质,轩辕就是我见过的当世第一。”
李子柒瞄了小师妹一眼,给出了点评:“没有之一。”
现在的鲜于薇,年芳二十二,身段修长,眼神灵动,身手矫捷,远远看去,宛若一匹健美的雌豹。
她实在太高了,比四周的人群,要高出一头多,接近一米九。
曾经的草原妹,褪去了青涩和怯弱,变得自信自傲,顾盼间,就像一头在寻找猎物的猛兽。
鲜于薇不胖,甚至看上去也不是举重运动员的那种壮实,就是普普通通的模样,但是力量却大得惊人。
孙默的视线,落在了轩辕破拔地而起的那个位置,然后就看到了鲜于薇。
不少男人,也在偷看草原妹,因为她很漂亮,浑身都透着一股野性美。
“那些孩子,是你的学生们?”
杨士占也看了过来。
“啧,都是俊男美女呀!”
胡兴江打趣。
李子柒也长大了,而且因为登基为帝,成了女皇,这几年下来,她的气质已经大变样了,举止间,有一种九五之尊的那种威严感。
尤其是她漂亮的凤目顾盼时,让人不敢直视,会躲开她的视线。
“嗯?”
鹿芷若突然踮起脚尖,扭头张望。
“怎么了?”
秦瑶光也好奇的模仿:“有大人物来了吗?”
“我好像感觉到老师的气息了!”
木瓜娘用力嗅了嗅鼻子。
啪!
秦瑶光一巴掌拍在了鹿芷若的脑袋上。
“瞎说什么呢?这么多人,臭烘烘的,连狗的鼻子都要失灵了。”
秦瑶光翻了一个白眼:“你是想老师想魔怔了吧?”
“啊呜,别打头,会变笨的!”
木瓜娘捂着脑袋,嘟起了小嘴,很郁闷。
“变笨了也没关系,反正你有这个!”
秦瑶光说着话,一把拍在了鹿芷若的大木瓜上。
顿时,大木瓜晃了起来,抖出了足以震撼世界的波浪。
“讨厌!”
鹿芷若双手抱胸,后退,躲到了李子柒身后。
“嘻嘻,老师回来,看到子柒,一定会失望的!”
秦瑶光打趣。
“为什么?”
鹿芷若不理解:“大师姐不管做师姐,还是做皇帝,都很出色呀!”
“瑶光!”
李子柒的脸一黑,她知道,秦师妹是在调侃她的胸。
哎,这都四年过去了,几乎就没怎么长,依旧平坦的可以跑马!
哼,那几个宫廷御医真不给力,说什么吃了他们开的药,保证可以大起来,明明就不行。
决定了,回去了就砍他们的头!
好吧,也就是说个气话,毕竟我可是明君,不过必须罚俸。
“那个佩双刀的是草原人吧?资质很棒!”
杨士占扫了一圈,目光就落在了赫连北方身上。
比起这些嘻嘻哈哈的同门们,他就要沉稳多了,也不多话,站在那里,就像一座石像。
他的视线,从战斗开始到结束,一直在两个人身上,他现在已经把自己代入了战斗中,琢磨着如何打赢这一场。
“嗯,赫连氏的小酋长,他的资质很棒,不过他对修炼不感兴趣,反而想学兵法,想要一统草原,让蛮族人富裕起来,摆脱这个‘侮辱’性的称谓。”
孙默也很遗憾,人的精力终究是有限的,赫连北方不可能全都兼顾到。
“啊?一统草原?”
胡兴江惊了:“这志向可真够大的。”
其实胡兴江后半句没说,这徒弟你也收?
中原大陆,大家一体同根,哪怕国籍不同,但都是九州子孙,所以名师们收其他国家的人做弟子,都没问题,但是在面对草原人或者南越人时,就显得很苛刻了。
大家骨子里,还是不愿意让蛮族人强盛起来,中原的各大名校,虽然嘴巴上不说,但是私底下,不约而同的打压伏龙学府。
孙默耸了耸肩膀,赫连虽然是蛮族人,但是他会教导他,给他灌输正确的家国观念。
说不定赫连能成为一代雄主,带领人民走上更高等的文明。
杨士占拱手,佩服孙默。
这才是有教无类。
又有三场比试结束,主持人一看接下来的参赛名单,声音都高昂了起来。
“哇,孙名师的又一位弟子要登台了,他就是江冷,一对匕首,使的出神入化,不过更厉害的还是他的身法,在之前的比赛中,没有一个人,可以伤到他。”
江冷上台了。
轩辕破留的是长发,扎成了一个马尾,而江冷则是短发,只有额头前的比较长一些,遮住了那个‘废’字。
“这孩子的气息很阴沉呀!”
胡兴江蹙眉,他不喜欢这种像阴云笼罩表情发霉一样的年轻人,他更喜欢阳关一点的。
“他是面冷心热!”
孙默解释。
江冷长大了,只是依旧普普通通,不爱说话,再加上身形消瘦,所以显得很没有存在感。
他的对手,是一个二十岁的女孩,比较漂亮,满十给七的那种。
不等比赛开始,女孩就一直笑着,很甜,让人禁不住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疼爱,想呵护她。
这是战术,只可惜,对江冷没用。
随着执礼完毕,江冷便拎着匕首,发动了抢攻。
八秒后,女孩被踹中后腰,跌下了擂台。
“哈哈,这女人居然对江冷用美人计,怕是不知道他喜欢男人吧?”
秦瑶光大笑。
“你才喜欢男人,你全家都喜欢男人!”
江冷开喷。
“废话,我肯定喜欢男人呀!”
秦瑶光笑嘻嘻:“尤其是老师那种的,我最爱!”
“呃!”
江冷被噎住了。
“这话不要乱说,会给老师带来麻烦的。”
一直沉默的赢百舞,警告了一句。
“哼!”
秦瑶光轻哼了一声,几个同门中,就属这个头铁少女最难打交道,而且她过的简直是苦行僧一般的生活。
学习,练功,吃饭,睡觉,单调到令人发指,自己认识她六年了,就没见过她逛街。
这人生还有什么意思?
不过大家都知道,这是赢百舞报答孙默的方式,她不知道该怎么做,就只能进行苦修,万一将来有一天,老师遇到了麻烦,她还有一条命,有一些实力,可以为老师去拼。
孙默也看到了赢百舞,目光中,情不自禁的流露出了欣赏,继而又变成了浓浓的怜惜。
他不用神之洞察术,也能看出赢百舞和轩辕破,是最努力的那两个,以一个女孩来说,这也太拼了。
你的人生不该是这样的!
孙默心疼。
赢百舞长大了,身体也不像第一次认识她时的那么单薄和瘦弱,变得亭亭玉立了,或许是为了方便战斗,以及节省洗头发的时间,她剪断了秀发,所以看上去有点男人婆。
九州人还是传统审美,喜欢长发及腰的那种女孩,所以不喜欢赢百舞,但是对于短发控来说,赢百舞简直绝赞。
凌厉的中性美,如果穿上男装,绝对迷倒一大片女人。
孙默就看到,人群中,有不少女孩在偷瞄赢百舞,眼神中明显小鹿乱撞。
唰!
赢百舞突然回头,看向了孙默这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