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袁歌的传奇之路
刘备丝毫没有在注意到卡兹神色的异常,继续道:“我们直接要面对的敌人轩辕帝国,也有两支这个等级的军队的,分别是白马义从和并州狼骑,除此之外,还有一只与任何部队都要强,可以说是在中原属于独一档地位的军队——陷阵营。”
这时刘备才注意到卡兹似乎有些异常,还以为他是被吓到了,忙解释道:“这个你不用担心他们的王牌部队。其中的并州狼骑早已经彻底消失,根据可靠情报,白马义从和陷阵营也因为屠杀北地近百万百姓而入魔,需要静养,不会投入到与我们的战场上来。”
卡兹听到陷阵营的介绍时确实有些紧张,听到刘备后面的话才又放松下来,问道:“这么说,这次我们要面对的敌人中,是没有比较强力的部队的?”
刘备点点头,“可以这样说,不过由于经济方面的差距,轩辕帝国的普通士兵,也要普遍比我们的普通士兵更强一些,并且他们在人数上更有优势,这次为了对付益州,一共出动了三十万大军。”
听完刘备的话,卡兹疑惑地问道:“这样的话,我们加起来是二十六万,他们只有三十万还都是普通部队,守住应该没问题的吧,反攻都是有可能的,就算没有我方的支援,你们也不应该守不住才对啊!”
卡兹的话让刘备一愣,好像确实是这么一个道理,那么他一开始为何会觉得根本没办法打呢?很快,刘备想到了原因,带着有些尴尬的笑容开口解释道:
“我也不怕卡兹将军你笑话,是这样的,轩辕帝国的皇帝袁歌,是一个极为传奇的人物,他一开始只是一个落魄的书生,还被土匪打劫时给劫持到了山上,幸好被吕布,也就是袁歌现在的皇后的父亲所救,并得以娶了吕布的女儿。
随后,袁歌便和吕布率领着五百骑深入了生活着上百万羌族的大草原,那时的羌族与汉族是处于敌对关系的,一直到零帝董卓带领羌族融入汉族后,两族的关系才缓和下来。
袁歌他率领五百骑进入羌族生活的大草原,靠着出其不意,一周时间内直接斩杀了两万羌族,五百骑却还有近一半人幸存。如此显赫的战绩,被当时统治着中原的汉帝国皇帝直接加封为了神威将军,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黄巾与羌族,还有匈奴联合,欲要推翻那时的大汉帝国的统治,结果袁歌在关键一战中以三万六千骑的弱势兵力战胜并全歼了西羌十三万骑兵,使得黄巾短时间颠覆大汉王朝的计划破产。”
“三万六千骑全歼十三万骑兵?不可能吧!”,卡兹张大了嘴巴,明显不敢相信这件事。
“正因为不可能,才显得出袁歌的神奇。一开始他以五百骑进入羌族草原的时候,谁能想到他不仅能回来,还顺便杀了两万羌人呢?”,提起袁歌,刘备即使不喜欢他的作风,却不得不佩服他军事上的能力。
“等等,你刚才说黄巾除了羌族,还联合了匈奴?匈奴我知道,很强大的。帕,哦不,轩辕帝国之所以现在只能呆在益州,便是因为匈奴的缘故吧!”
卡兹仔细回味了下刘备刚才的话,却从他的话中发现了在西亚凶名赫赫的匈奴,贵霜帝国西部的帕提亚帝国,就经常雇佣匈奴去帮着打罗马帝国,那帮人凶悍的很。
不过想到阎膏珍说过,不要将西亚的事情透露给汉帝国这一方后,卡兹连忙就改了口。
“怕?你们居然怕匈奴?”,刘备将卡兹未完全出口的帕提亚帝国当成了是他害怕匈奴,不过现在他们是盟友,也不方便嘲笑,就直接说出了匈奴的结局。
“黄巾当时为了拉拢驻守北方的公孙伯圭将军,直接就把匈奴给卖了,匈奴根本没怎么蹦跶,就被消灭了!”
“嘶!”,卡兹吸了一口凉气,凶名赫赫的匈奴在中原混的居然这么惨?他又继续问道:“敢问那公孙将军是何人?黄巾竟然舍弃匈奴来拉拢他?”
提起公孙瓒,刘备心情有些复杂,虽然后来他也知道了公孙瓒倒向黄巾的原因,但公孙瓒毕竟是把他这个同窗给坑了,他实在不想去回忆那糟糕而又心酸的往事。
刘备用尽可能淡定的语气道:“公孙瓒,字伯圭,现为轩辕帝国冀州军团的军团长,三万白马义从是他的直属部队,白马义从最开始只有只有三千,是黄巾帮他补到三万的。”
卡兹点点头,“手上有一支王牌部队的话,倒确实值得拉拢。”
经历了一个小插曲后,刘备也不管卡兹想不想听,继续兴致勃勃的讲起了袁歌发家的故事,讲一半不讲完的话,他浑身难受。
“袁歌战胜羌族,风头太盛,当时已经拿下半个中原的黄巾对他极为忌惮,便派人造谣说袁歌意欲谋反,果真引起当时大汉帝国皇帝,汉灵帝的注意力,计划将袁歌革职查办。
黄巾这样做,其实也是想迫使袁歌倒向他们那一边,但袁歌向来不走寻常之路,他竟然放弃了在并州的十多万大军以及建立的大好形势,选择带领着一万亲信,也就是并州狼骑赶赴洛阳皇城,证明自己的忠心。
袁歌这样做,自然被汉灵帝视为最忠心的忠臣,非但没有免除他神威将军的称号,还命其在皇城内组建西园校尉,并把自己曾经在皇宫外的一座府邸赏赐给了袁歌居住,袁歌因此权势不减反增。
袁歌在并州时,不愿意投降黄巾,又迫于汉灵帝的猜忌,不得不放弃自己一手建立的基业,去到洛阳,虽然结果是好的,但这个过程却十分惊险,我猜测,他就是在那个时候对汉室生出不臣之心的。”
“后来呢?”,卡兹听着听着,也对袁歌的崛起之路起了兴趣,正如刘备先前所言,此人的经历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传奇,但刘备这个该死的,居然在这个时候吊他的胃口,实在是太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