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我还看过这种书吗?

  办公室内,王渐一边看着电脑屏幕,一边捏着有些酸痛的手腕自言自语。
  “这本《异常》,居然有500多万个单词。”
  “许多知名作家,终其一生,也写不出这么多的字数吧!”
  他回忆了一下剧情,微微点了下头。
  “即使到了结尾,情节也没有出现明显的重复。”
  至于大量的情景描写,和对话
  “当然是选择,满足喜欢日常的的读者们了。”
  他笑着摇了摇头,进入了twitter话题区。
  “这就结束了?最终大boss这么弱?”
  “一直在说希灵使徒等于神,王,你真的不准备再讲讲所谓的希灵帝国吗?”
  “通过神经病女神,我感觉那个希灵帝国非常的有趣!”
  “哈,你们不知道《星球大战》拍了多少续集了吗?放心,希灵帝国一定会有的!”
  呃?
  王渐将注意力,放到脑海中的书架上。
  之后,他又看向那个留言,露出苦笑。
  “这也不是我能决定的啊!”
  这时,又一条留言,映入了王渐的眼帘。
  “《异常》完结了,感觉有种莫名的悲伤。”
  “的确如此,在1996年3月的某一天,一个叫戴姆男孩的青春结束了。”
  “快去看,‘畅销书之王’斯蒂芬金在网站上,发表了一部叫作《迷雾》的作品。”
  “畅销书和网站作品的风格,完全不同。不能抱有太大的期望!”戴姆留言,“不过反正有免费部分,我去试读一下。”
  之后他的留言,是在三分钟后。
  “好吧,戴姆的青春,又回来了!”
  我去
  王渐看着留言,轻轻的笑着。
  “你这时光倒流的速度,也太快了。”
  “不过,斯蒂芬?金先生,已经开始在网站上发表作品了?”
  他关闭twitter,也进入了《迷雾》目录。
  半个小时之后,王渐意犹未尽的揉了揉眼角。
  “大师级作家的文字驾驭水平,的确非常强悍了。”
  受世界末日理论的影响,灾难类在美国文坛上,很有那么几本。
  而这种异能类的,在网站上就更多了。
  斯蒂芬?金将两者结合之后,居然让王渐有了一种全新的体验。
  “感觉就像在温暖的咖啡馆里,看着在暴雪中奔跑的行人。”
  “看着风景,感觉到非常寒冷。可仔细感觉,反而更加温暖了。”
  他点击鼠标,准备继续观看。
  “shit!”王渐低骂一声,“竟然,已经到最新章节了!”
  “求更新!”王渐的手指,在键盘上飞快的打着字。
  “这是王的留言?”
  “哈哈,你也有今天啊!”
  “王,你终于理解我们的痛苦了吧!”
  “我艹,”他低骂一声,“忘了换twitter号码了。”
  “王,你可以看一下丹?布朗的《达芬奇密码》,也非常的精彩。”
  达?芬奇?写艺术家的?
  这在网站上,可非常少见
  王渐想了想自己的人设,便用鼠标点击链接。
  “我看看在作家心目中,真正的艺术家是什么形象。”
  可仅仅第一章内容,就让王渐目瞪口呆。
  身为哈佛大学符号专家的男主,居然被堕落天使路西法给附身了。
  “作为在耶和华身边,同等地位的存在。我一直对耶稣的死亡真相,感到怀疑。”
  男主角忍受着剧烈的疼痛,听着这位堕天使在脑海中说道:“现在有一个机会,摆在了我的面前。”
  “掌握这个秘密的一个峋山隐修会的成员,突然死亡了。”
  “如果你想活下去,就去调查吧。”
  “那个成员是谁?”男主角大声问道。
  “他在人间,好像是一个叫做卢浮宫的博物馆馆长。”路西法声音低沉,“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负责的一件藏品。”
  “一个叫达?芬奇画家的作品,你们称之为《蒙娜丽莎》。”
  “放心,我会在关键时刻,给你提供一定的力量帮助。”
  “what?”王渐看看书的名字,又看了看第一章的内容。
  这tm的,是异能类吧?
  可接下来的剧情,就更让他大跌眼镜了。
  峋山隐修会的成员,各个都是不得了的大人物。
  为了阻止男主角调查下去,他们使用了包括收买、色诱、暗杀等各种手段。
  可主角在死亡的压力下,通过路西法的帮助和自身过硬的知识,还是在一点点揭开耶稣死亡之谜。
  这些情节,让王渐彻底目瞪口呆了。
  “都市异能、升级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啊!”
  “不对,”他看着电脑,摇了下头,“比福尔摩斯,还多了一点宗教色彩。”
  这时,一条私人的twitter消息,传递给了王渐。
  “王,感谢你编写的‘小白文写作指导’。”
  “有了它,我好像更能明白网站连载作品,和实体出版的区别了。”
  王渐看了看发信人,正是畅销书作家丹?布朗。
  “小白文写作指导”?
  他眼睛盯着《达芬奇密码》,又想了想《迷雾》。
  很久之后,他才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这些全美知名的畅销书作家,还真是太厉害了!”
  忽然,王渐的脑袋出现一阵晕眩。
  这种熟悉的感觉,是又要出现新的了吗?
  他赶紧朝脑海中的书架看去。
  只见这次出现的,不是一本作品,而是很多小册子。
  《xxx败家子》、《xxx神豪》、《xxx太有钱了》
  “我靠,这么多作品。”王渐一边欣喜的打开,一边兴奋的自言自语道:“这次,能赚更多的钱了!”
  可片刻后,王渐就恨不得冲去卫生间,洗洗自己的眼睛。
  “我以前,还看过这类吗?”
  如果说这些有什么共同点的话,那就是天上掉下来一个大大的馅饼。
  亿万富翁在这些主角面前,也只能低头哭泣。
  因为这些主角们,可是越花钱,越有钱的存在啊!
  至于花钱方法,也基本上就是那几种。
  以前朋友看不起自己,现在有钱了,就让他们去羡慕主角。
  更丧心病狂的几本里,连父母都能写成极度拜金的了。
  “这些,不同于《奥术》、《极道》、《异常》。”他在脑海中做着对比,“在西方文坛上,从来没出现过这种类型的。”
  “连tm大的分类,都没法分啊!”
  这些东西,能赚钱吗?
  王渐考虑了很久,还是摇了摇头。
  钱景,太不明朗了!
  而且,刚刚看到斯蒂芬?金、丹?布朗等畅销书作家,已经把“小白文写作指导”玩出花来。
  “自己再去写这些,是不是太过于丢脸了?”
  王渐在脑海中,看着新出现的作品,做出了决定。
  不过很快,他就“咦”了一声。
  怎么每部里,有钱了之后,都要去买一个苹果手机?
  这个苹果,就是自己知道的那个苹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