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六十一章 始料未及
因为人多,所以速度倒也不慢,还未到下午一点,大家就吃上了饭。
望着眼前的一大桌丰盛饭菜,李亚东也是食指大动,再也找不出比这更正儿八经的杀猪菜了。
嫩得滑口的猪血,配搭老安叔家早晨刚磨出来的石磨豆腐,再配上一把野荠菜,只需少少盐,便是一道绝佳美味。
新鲜的猪里脊裹上一层淀粉,放油锅一炸,外酥里嫩,撒上点盐巴和胡椒,一口下去唇齿留香。
猪耳朵切条,配上火红的辣椒爆炒,用马支书的话说就这一个菜他能干掉半斤白酒,外加两海碗米饭。
最最过瘾的还要数猪大肠,这玩意儿在外面李亚东通常不敢吃,但自家做的那是洗了又洗,拿面粉揉了又揉。同样是爆炒,但又是别样一番风味。也不知谁掌的勺,深谙这道菜的精髓,猛火爆炒,恰好炒到表皮焦脆。
那一口下去,不管是抿了一口小酒,还是扒上一大口米饭,都能香到嗓子眼里。
烧的大锅灶,摆的流水席,人实在太多,又热情,李亚东倒是一下喝多了,醒来后才发现外面已经天黑。
马大嫂特地烧了醒酒汤,一碗下肚可谓满血复活。
其他人都已经吃过饭,马大嫂早就准备好了两个精致小菜,只等下锅。
等菜好后,李亚东一边不紧不慢地吃着,一边与马支书搭着话,了解了一下这小半年大龙村这边发生的事情。
当然,都是大事,相对而言。
第一件事就是大龙麻花。
麻花生意日益火爆,现在县里百分之九十的市场份额都被大龙麻花拿下,无他,因为其他麻花都很单一,除了原味的外,了不起再加点糖或裹一层芝麻,但大龙麻花不同,经过这么多年的不断改良,现在已经有十二种口味,像什么桂花型的、玉米型的,这些都是别的麻花作坊所没有的品种。
而本地上的早餐餐桌上是少不了麻花的,胡辣汤里面不掰进去两根麻花,总感觉少点什么一样,所以这个生意确实为大龙村带来了丰厚利润。
想想就知道,没这生意,大龙村也不可能修出那么一条能通车的山路。
现在路也修完了,手上有闲钱,马支书与村民们商议过后,作出了一个重大决定:将麻花作坊搬到县里。
“这是对的,要按我说早就该搬了。”李亚东点头说,“你们过去的那种模式,在村里做好麻花,再每天送到县里的铺子卖,你们觉不觉得累我不知道,但我都替你们感觉累。这样最好,能节约不少人力和时间成本,而且有助于大龙麻花的进一步发展。”
“对!你说到正点子上了。”马支书呵呵笑道:“累不累什么的,其实都不打紧,主要是发展空间。你知道不,麻花作坊搬到县里的第一个月,我们就接到了两笔大订单,而且都是长期的。”
“临县的?”
“一家是临县,一家是市里。”
“那敢情好啊,大龙麻花都销到市里去了,到省里也就指日可待了。”李亚东哈哈笑道,是真替他们开心。
“不过……现在却有个问题摆在我面前,我想让你帮我出出主意。”
“哦?你说。”
马支书蹙眉道:“现在销量太大了,光靠人工有点忙不过来,就算把全村人都安排到县里上班也没用。我打听到市面上现在有些做麻花的机器……”
马支书算是问到了一个大难题,就连李亚东都情不自禁地蹙起眉头。
因为这是一个死结。
不光是麻花行业。
机器的优点就在于快,有效率,但劣势也非常明显,在某些行业、特别是食品行业中,别说这个年代的机器,哪怕二十年后,机器做出来的品质也远远不及人工。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饺子。
像什么三全、湾仔码头这些,都是大品牌了,但不管他们多高端的产品,与家里的手工水饺相比,依旧欠些火候,没那滋味。
但问题是,如果不使用机器,单靠纯手工制作,生意的规模将会被限制得死死的,再大都大不到哪里去。
“这是把双刃剑,你得自己考虑……”李亚东说着,便将机器和人工的优劣势,全跟马支书讲了一遍,“我说得更直白了一点,得看你的心有多大,如果单看钱的话,那肯定是使用机器,但如果你并没有将生意做到全国的心思,不如保持人工制作,大不了多请点工人,做好家门口的生意,衣食无忧不成问题。”
“那我……还是保持人工吧。”马支书想都没想地说,“我虽然有些想法,但心还没那么大,就寻思着能做好省里的生意已经很好了。再一点,我也想过,并不是全国各地的人都离不开麻花,有些地方的人他是可吃可不吃的,不像我们这边,拿它当粮食。”
李亚东点点头,表示赞同他的观点,事实也确实是这样。
而且食品这种东西,本地人能接受的口味,外地人就不见得,真想做大做强,那是相当困难的,不是他小看马支书,如果想将大龙麻花做成全国品牌,单以他的能力,应该不大可能。
“所以县里的作坊你们请了人?”李亚东问,因为今天中午吃饭的时候,他见大部分的乡亲们都在。
“是啊,我们商量过,还是请人划算。一来村里不能没人,基本各家都有小孩和老人,二来请人一天才四五块钱,而大家伙在门口上班,一天却可以拿八块,你说对吧?”
对你妹哦!敢情赚差价都赚到他头上来了?
当然,李亚东也就随便一想,马支书能有这个脑壳实属不易,他毕竟才小学的文化水平。
而李亚东这边就算没有大龙村的村民帮忙,他还是要请人的。
所以便宜别人不如便宜自己人。
第二件事就让人有些难以启齿了,马支书支支吾吾了半天才把事情说了个大概。
“啥玩意儿?”李亚东一听也懵了。
真算起来,这事跟他还有点关系。
按马支书所说,就半个月前,大周村那边来了一组人,到他们村闹事,还把三娃他爸给打了——一个小兔崽子趁人不注意,直接一转头拍到脑门上,头当场就破了,差点没打成脑震荡,直到现在人还躺在县人民医院。
“周家人?”
“是啊。”马支书叹着气道:“这个周家是大家族,人多势众,三娃之前不是跟那个周家姑娘说亲……”
“不不不。”李亚东连连摆手,“他绝对没说过,这事我知道,是他父母说的。”
“所以啊,人家进村点名就找他爸,然后就把人给打了,说他不是个东西,败坏他们周家的名声……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反正要多难听有多难听,另外还有一个姑娘……听说现在也被他们家打压得不像话,骂人家姑娘是狐狸精,那是真的名声全搞臭了,别说他们村,整个乡估计都知道……”
“彩云?”
“诶~你咋知道?”
“……”
看来有些事情三娃并未对外讲,倒也符合他向来话不多的性格。
就说今天中午吃饭怎么见他蔫不拉几的。
这件事情居然闹到这种地步,这可是李亚东始料未及的。
三娃和那个女孩甚至都没有光明正大的见过面,怎么不愿娶你,就败坏你们家的名声了?
天下还有这种道理?
还理直气壮地跑过来打人,把另一个姑娘也弄得名声败尽?
想到这里,李亚东胃口都没了,直接站起身来。
“诶~你去哪里?”
“找三娃去。”
马支书说的还比较含糊,估计也不是特别清楚,李亚东打算找三娃这个当事人问个仔细,到底什么情况。
“别去了,没在家呢,下午就去医院了,晚上在那给他爸守夜。”
李亚东脚步顿住,只好又坐了回来,打算等三娃明天回来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