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玉带软剑
自古以来,王谢两家便是大族世家,不管朝廷如何更替,它们世家的存在永远不会减弱,反而会越来越深厚。谢家的大本领在京城,族中弟子才情好的培养官道,学问好的培养儒学,情商不错的去经商,多处开花的培养模式,让谢家在朝堂中的分量越来越大。谢家家主在京城主持,作为曾经的帝都,旧都金陵城便有谢赵英负责。
这次皇长孙被囚之事,就是他的手笔,这是明显的阳谋,就是让女皇吃瘪而又无话可说。武后夺了李家的天下本就理亏,说你囚禁了人家皇长孙,你就得承受这份压力。
这一阳谋使得巧妙,金陵城内风云激荡,到时候京城的谢家在趁热打铁,联络其他大族联合施压,天下云云唱罢,那就不是皇长孙囚禁的问题了,而是从武后手中分糕点。
天下人心惶惶,而百姓多愚昧,单凭武后是不可能平息怒火的,那时她只能借助世家的势力,那时候就是世家开价了。
可是现在呢!
计划那么完美,竟被一把火烧的一干二净。现在想到那把火,谢赵英都感觉手心脚心冒冷汗,浑身发抖,让他禁不住的猜想,莫非这天地真有感应,真会降下惩罚?王北山绝对是道貌岸然的家伙,说老天惩罚他,谢赵英绝对持相信意见。
可是相信是一回事,亲眼所见又是一回事。
此时谢府的一间密室中,幽暗的房间内坐着三个人,其中一人正是谢赵英。另外两人隐藏在幽暗的阴影中,看不清长相,隐约看见体型,一个健壮,一个瘦弱。
三人都保持沉默,最后还是谢赵英开口了:“停止一切关于皇长孙被囚的操作,一步好棋成了死路,至于其他的计划,依我之见,也暂时停止。金陵城的风雨就让他歇一歇,京城才是真正的棋局,我的病还未好,还是看京城的吧。”
暗中的健壮人接着话:“其他计划也暂时?岂不是太可惜了!京城虽然是真正斗争的地方,但那儿现在是暴风雨前的宁静,女皇威严太盛,还没有谁去撸她的锋芒,金陵作为旧都,能辐射四周,在这里开展计划最好不过了。”此人的声音洪亮雄厚,听起年纪并不大。
瘦弱人的声音就很苍老,“是啊,我们后面的计划才刚准备好,我这有一计巧夺天工,定会让世人开眼!”
“再开眼有天降神火烧死人厉害吗?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就在我身旁!活生生烧死!是活生生!”谢赵英恨恨道:“事已至此,先暂停吧。另外,残日那边联系的怎么样了?这次恭亲王竟然要入京,看来是投靠武后了!他作为先皇的亲弟弟,在皇亲国戚里面德高望重,一旦他支持武后,武后的江山又稳了两分!该死的残日组织啊,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都办不到。”
健壮男人说道:“那群活在阴暗里的家伙,也不知道想着什么。不过对于这次伏击恭亲王一事,他们答应,并且会派遣大批的死士和高手,一定让恭亲王到不了京城!”
“好!”谢赵英道:“既然恭亲王入京了,我们这边也不能闲着,也必须请一位王爷入京与其抗衡。这次我亲自去请。你两人盯住伏击一事,这次必须要成功!”
“好!”两人齐声应道
张宇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喝喝茶养养伤,还有美人陪伴。
素英每天都来为张宇换药,用她的话来说,这伤势也有她的责任。张宇心中清楚她的真实想法和那微妙的感情,英雄救美,很容易俘虏对方的感情,这让张宇高兴之余也很无奈。其他人要是知道了他的想法,肯定会骂张宇矫情,人家美女倒贴,你还无奈。
素英虽在青楼,但感情却很单纯,一直奢望寻求真正的爱情,这次张宇英雄救美,又懂她的心,而且还英俊有才华,几乎满足了素英对夫君的所有幻想,她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她可是鼎鼎有名的头牌,既然心有所属,你不来,我就倒追!
这就是素英。
张宇喜欢美女,但现在还没有心思谈情说爱,所以觉得无奈,是不想辜负人家。
此时两人正坐在花船上游览金陵河。
水天一色,大日好悬。光照潋滟湖水,有野鸭飞渡,溅起层层涟漪。残雪压青松,卧石枕湖沿。飞鱼跃天水,美人多妙言。
“公子,看这金陵风景如此秀美,何必非要去京城?”素英问道:“京城虽然繁华,但龙蛇混杂,还没有一个知心人?”
张宇告诉素英自己是去京城游玩,女皇召集自然不能透露。
“京城有京城的繁花似锦,金陵有金陵的婉约动人。做人也一样,多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才不会被眼前的景色局限。你就没有想法出去转转?”张宇笑道。
素英眼中情意流转:“自然是有,只是孜然一人,出去也是寂寞的。如果公子不嫌弃,小女子愿意做名奴婢,侍奉左右。就怕公子嫌弃。”
说完表情愈哭愈泣。
张宇苦笑一声:“你这样的美人,我可不敢当奴婢用。如果把你带走了,金陵城的男人们还不吃了我!”
“我和他们又有什么关系!”素英有些气恼,此时的她最烦躁的就是把她和其他男人混淆,显得自己肮脏,她不想记住自己的身份。
张宇看着素英,心知她的委屈和苦难,哪个女人想沦落风尘,就算是有名声的青倌,也逃不掉一个伎字。
张宇心中很同情这个坚强的女子,想要帮他,又怕引起更大的误会,于是开导道:“我这有一词,非常适合你,想听吗?”
“为我作的?”素英双眼紧盯张宇,雀跃问道。
“额”张宇犹豫了一下,继续道:“你高兴就好!”
素英道:“是什么词?”
张宇缓缓念道:“你且听好: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有晋人独爱菊。自李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晋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张宇的声音很温柔,素英竟然听痴了,眼中有一股醉意,倾入了心底。
“谢谢你。”素英突然笑靥如花,盈盈一礼,眼睛就像水洗的乾坤,格外干净透彻:“公子真好。”
张宇突然感觉,这误会是不是更大了?
傍晚时分,太阳西斜,张宇才离开花船。
走在回去的路上,张宇神情微动,他察觉到有人跟踪,对方的隐蔽性很强,可惜碰到了张宇,在特种兵的张宇面前玩跟踪,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计算了一下跟踪者的步伐,张宇加快了速度,然后挑着人少的巷子走,几番绕路便将跟踪者甩开,自己藏了起来。
很快,跟踪者追了上来,是个中年人,一身农夫打扮,放在人群中不起眼。他左右看了看没有找到张宇的踪迹,恨的骂了几句,这才离开。
张宇想了一下,君子不立危墙,自己的伤还没有好,于是便没有追上去。
“缺一把适合的兵器!”张宇决定去弄把兵器。自己的拳头虽硬,但架不住敌人多。想到这里,张宇准备去蔡知府那儿走一趟。怎么说也是蔡远志的救命恩人,也得让他们出点血。
张宇来到蔡府,被蔡远志和蔡知府热情的邀请进去。
蔡知府本名叫蔡方,出身清寒,这也是他为什么全力支持女皇的原因,在他看来,自己能不能建立自己的世家大族,就看这次的机遇了。对于张宇,他的认识非常清楚,别看眼前的青年没有功名,就凭他那聪慧如妖的智商,将来的成就一定比自己高!
所以蔡方很乐意处好这样的青年才俊,并且他也希望自己的儿子能抓住机会,能和张宇成为好朋友,甚至以他马首是瞻也没有关系!
“你怎么跑我这里来了?有事吩咐?”三人来到客厅坐下,蔡方问道。
张宇忙道:“知府大人,你千万别捧我,我怕摔死,您就饶了我吧。”
蔡方笑道:“你也别一口一个大人,你和我儿年纪相仿,我便拖个大,不如唤我一声蔡叔吧!”
张宇赶忙起身:“侄儿张宇,拜见蔡叔!侄儿成年时,一直痴傻,父亲就为我取了一个表字,玄黄!您也可以直接这样唤我。”
“玄黄?你父亲对你的期望很高啊,玄黄者,天地之本色也。”蔡方赞道。
大周男子成年后,会有一个表字。
张宇笑道:“每位父亲都是如此,我爹只是奢求我如天地本色般,即便是痴傻,也很正直,远志兄才情了得也都是得了蔡叔的衣钵!”
蔡方哈哈大笑:“你呀,说出来的话就是让人高兴。对了,这么晚来府里,难道有什么大事?”
张宇解释了一下来的目的,蔡方一听说是来找武器,二话不说让蔡远志带他去了自家的藏室。
身为一州之府的老大,蔡知府经营金陵城这么些年,又是在肥的流油的江南之地,藏室内收藏了不少好东西。现在直接对张宇开放,可见蔡方的心意。
张宇什么好东西没见过,所以我对那些黄白之物不感兴趣,珠宝玉器也兴趣乏乏,专心寻找兵器。
蔡远志将藏室中的兵器一一取出来:“张兄,我父亲虽然也收藏一些神兵利器,但数量有限,希望能入你的法眼!”
张宇点了点头,便把目光放在了兵器上。
一把带着寒光的宝剑,一把冷冽的宝刀,一副嶙峋的钢鞭,最后则是一副玉带。
张宇除了擅长飞刀,其他兵器也多有涉猎,但最熟悉的还是长刀,因为刀是杀人的东西,不像剑,被赋予了太多形象含义。
张宇最喜欢的是苗刀!长约五尺,兼备刀、枪特点,刀身修长,杀伤力非常惊人。而眼前的这把宝刀属于朴刀,刀身宽,刀背重,走的是力量型路线,不是张宇擅长的。
与其选择不合适的刀,不如选择剑。
就在这时,那副玉带突然引起了张宇的注意!
拿起玉带,分量倒是不轻,采用的坚韧皮革所制,表面贴上了薄薄地玉片。而让张宇意想不到的是,玉带皮革中竟然藏有一把薄如蝉翼的细剑,只有三公分宽,非常薄,它的剑柄是一个很细的骨柄,上面雕刻着纹理,紧贴着玉片,让人很难分辩它是剑柄。
张宇将玉带缠在腰间,玉带很漂亮,衬托着张宇的儒雅气质,很难看出它藏有的猫腻。
突然,张宇抽出软剑,凭空一闪,蔡远志就看到一道寒光闪过,墙上便多出一道裂痕。
看着剑身完好无损,张宇意外道:“这么薄的剑身,还能保持锋利和坚硬,它一定加入了稀有金属!蔡兄,我就要这把剑了!”
蔡远志笑道:“这把软剑放在这里很久了,没人擅长,宝珠蒙尘,跟了你最好!也许能大放异彩!”
张宇爱惜的摸了摸玉带,这东西若是用的好,绝对是救命的手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