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坚强的少爷
仿佛是一瞬间的事情,烟尘还未散尽,空气中便只留下了血腥的味道,而杀戮者却已远去,空留瘫倒在地的墨菲斯望着头顶的天空,不知在想什么。
“整队!清点伤亡!警戒!”
老管家的声音第一次多了一丝惊惶,看上去年迈的身躯却以一种难以想象的速度站了起来,大步走到了墨菲斯的身旁,低头,单膝下跪。
没有立刻把墨菲斯拽起来,老管家低声道:“少爷,请宽恕我的无能。”
“这个世界上不能阻止的事情太多了,我唯一怪罪的,是自己还不够强大。”
整个右臂完全骨折的痛楚却没有让墨菲斯哼出什么声音,肘部的骨茬刺破了皮肤,鲜血顺着皮肤流淌下来,整个手臂以一种麻花状的姿态横在地面上,而墨菲斯的声音连一丝颤抖都听不到。
痛?
对于他来说,只有痛苦,才能让他的思维更加清晰。
每一次面临仿佛贴在面颊前的死神,那种痛楚往往是让人神经无法承受以至于在内心已经默默屈服的——在征服了对死亡的恐惧之后,所谓的痛苦,便已经不再那么容易阻挠一个人的意志了——
“五千阿兹特克金币和自己的脑袋,傻子都知道选择后者。”
墨海克尔冯克雷芒,神圣加百列帝国最富盛名的血族克雷芒家族成员之一,有着公爵实力的强大血族,此刻却在空中轻声咒骂着自己第一次主动放弃的任务。
赏金猎人?
墨海克尔从来不这么称呼自己,他只是一位兴趣广泛的贵族而已,五千枚阿兹特克金币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什么天文数字,但是促使他刺杀这位公爵继承人的理由却让人难以置信——仅仅是因为他看不惯温德索尔家族三代前的族长。
是看不惯,不是仇恨。
对于实力高强的家伙来说,出几个神智思维正常的家伙应该普遍算是比较困难的事情,无论是什么种族或是什么职业,在达到大师级的境界后总是有那么一些常人难以想象的怪癖的。
不过这个怪癖显然让他吃了苦头。
“那不勒斯魔钢短剑,这东西有几个世纪没见过了吧…”这位高贵的血族从天空飞过,毫无动静仿佛鬼魅,“啧啧,禁忌魔纹,传世奇珍,这算得上几百年来最有意思的新闻了吧?”
漆黑的影子在夜空中划过,黎明前的黑暗掩盖了那远离拜占庭而去的身影,或许若干年后,这位血族才会恍然发觉自己现在的选择会有多么明智——
“固定,包扎,帮我个忙。”
墨菲斯的左手尚且能用,但是他坐不起身——因为肩胛骨的位置同样发生了骨裂。
强韧的身体即使在身上魔纹消失一环之后依旧被这位实力恐怖的血族一击打成重伤,强如老管家也要在内心捏了把冷汗。
到底是什么让那位血族突然改变了主意?
这个问题或许没人会清楚。
“咔吧。”
墨菲斯左手捏着右臂的骨骼,紧紧皱着眉头,竟然自己捏正了骨头的位置,随后动作娴熟的一只手将绷带和旁边士兵送来的临时用于固定的硬质剑鞘绑在了一起,老管家心惊肉跳的看着眼前的少爷面无表情将碎裂的骨头生生理顺按好,内心被震撼的无以复加。
这一年,墨菲斯十五岁。
……
阵亡的剑师被就地掩埋,队伍在不到十几分钟的时间里近乎减员了一半,血族在黑暗中的优势是人类再怎么努力都
(ap.)(记住本站网址,.,方便下次,或且百度输入“xs52”,就能进入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