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婚房

  1982年6月6日,星期日,农历闰四月十五日,宜:嫁娶、开光、祈福、祭祀、出行……
  一大早,天刚蒙蒙亮,西皇城根十八号就热闹起来。
  院子里里外外到处都张灯结彩,喜气洋洋。两扇大门上,贴着硕大的两个“囍”字。
  今天,是曹月出嫁的日子。
  曹大厨和郑子芸,提前半个月就从香江回到了首都,帮忙操持。
  原来定的是五月结婚,后来郑子芸的哥哥郑子微不放心,拿着两人的生辰八字,在香江特意找了位大师,请他帮忙给算了算,结果婚礼就改在了今天。
  曹勇因为手头上有案子没有结清,还需要出庭,所以没有和他们一起回来。而是在两天前,和他妻子丽萨一起来到首都。
  半个月前,曹家小公主曹珊珊刚刚断奶,丽萨被解放了出来。因为曹珊珊还太小,所以这次就留在家中,由外公外婆在家照顾。
  孙卫红三天前也回来了,而且是坐飞机回来的,这是她第一次坐飞机。
  没有办法,在电话里,曹月哭着喊着,要她早点回来,不然就不嫁了。方林在傍边尴尬的站着,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孙卫红没有办法,只好去找导师请了假,并请导师帮忙,从学校开出介绍信,然后就买了机票。
  这时的机票很便宜,沪城飞首都,机票才要一百多元钱。这对于得到去年分红的小富婆?孙卫红来说,还是可以接受的。不然,等她坐三十多小时的火车赶回来,以曹月的脾气,估计非得要跟她闹绝交不可。
  孙卫红现在读研究生,课程安排得很紧张,她是星期四上午上完课,午饭都没有来得及吃,跑到校门口,坐上前一天就约好的出租车,直接赶到机场的。
  由于孙卫红是真的忙,并且认罪态度良好,收到批评后,直接飞回来参加婚礼。于是,曹月就原谅了她。没有办法,这个时候,谁让新娘子最大呢!
  曹月和方林的新房,在魏公村,离农科院很近。这是农业部新建的住宅区,一共有八棟六层高的楼。每栋楼有六个单元,每单元两户。
  其中有一栋楼,是农业部专门用于奖励和表彰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的。
  当然了,方林和曹月他们俩,还没有资格受到农业部的奖励。这是部里奖励赢在起跑线种猪场,用以表彰种猪场去年的工作。
  种猪场的副厂长是农科院畜牧研究所派来的,合同签的是三年,剩下两年工作时间过去后,他还是会回农科院的。
  而且,人家本身就是高级职称,早就有了农科院分配的房子。
  所以这套房子的房本上,最先登记的名字是姜秀萍。(注:房屋产权是农业部,房本上的名字,只是使用权所有人,需要每月交房租给农业部,但非常便宜。)
  方林和曹月要结婚了。
  前些日子,姜秀萍一直发动群众,大家一起在找房子,想帮他们买一套小院住。
  结果,李小龙找自己的战友唐天一打听,才知道现在政府管得严,不许私人购买房产。
  唐天现在进了市公安局工作,他说可能明后年会放开政策。那买院子的事,只能到时候再说了。
  那就先用这套房子当新房吧。
  可这房子虽然挂在姜秀萍名下,但应该算赢在起跑线种猪场集体所有。姜秀萍这样的老干部,节操还是满满的。她不可能把房子当作私人的财产,随便就自己处理了。
  姜秀萍找来方大同,俩人代表各自单位,签了份住房交换协议。
  协议上说明,姜秀萍把房子先转给“妆点生活”使用,按照公司(办事处已经升级为公司了)的计划,明年盖宿舍时,“妆点生活”从自己分配到的宿舍里,还一套房子给种猪场,面积不得小于现在这套房子的面积。
  种猪场的副厂长,乐呵呵地签了字。那边更省事,“妆点生活”是外商独资单位,这种小事,方大同一个人说了算。
  于是,这套房子,就成了“妆点生活”分配给新进公司的植物研究员方林的新房,房本上登记的名字,也合理合法地改成了“方林”两个字。
  房子在四层,楼层还算不错。房本面积有68平方米,三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这样的户型在82年,是相当不错的。
  农业部也很大气,房子的门窗洁具,水电管路都已经到位,而且房子还是简单装修好的,几乎可以直接入住。当然,现在的装修还很原始,无非就是四白落地,水泥铺地,厨卫贴白瓷砖。
  房子到手后,几家人一合计,大家分头行动。
  方家负责置办家具,灯具和各种生活用具;曹家负责电器,彩电、冰箱、洗衣机,全部是友谊商店里的进口货,是曹大厨用兑换券买的,还有习俗中由女方家里采办的床上用品;孙家负责空调和实木地板的购买和安装。
  这种分工,充分发挥了各家的特长,因此很快就把准备工作完成了。
  曹勇夫妇给新人的礼物,是倭国七日豪华蜜月游,起点和终点都是在香江。因为国内此时还没有开展个人出境游。反正他们两口子6号办婚事,8号就开始度蜜月,第一站就是香江。
  方林和曹月去倭国的护照、签证以及前往香江的全部手续,一个月前就顺利办下来了。此时,华夏和美利坚、倭国的关系正是蜜月期,他俩又是外资公司的职员,办理各种手续非常容易。
  8号陪他们一起飞香江的,除了曹大厨夫妇和曹勇夫妇之外,还有姜秀萍和孙大海。
  早在一月份,公司开年会的时候,法务部长于凯浩律师,就提出要姜秀萍抽时间去香江,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
  孙家在香江的布置是这样的:孙氏家族基金是根本,负责保值和资金分配。
  孙氏投资公司是家族基金的全资控股公司,负责对外投资,获取利润,以供给家族基金。
  曹家也是一样,分别成立了基金和投资公司。因为这就是曹勇找来的,香江中小型家族最常用的家族财产处理模式。
  食为天天然食材公司是两家投资公司按1:2的比例投资的。刚刚从办事处升级的食为天天然食材(华夏)公司,是香江食为天的华夏分公司。
  同理,“妆点生活”也是如此。只不过香江的妆点生活,还多了五个个人小股东。
  姜秀萍是孙氏家族基金和孙氏投资公司的法人,同时也是香江的食为天和妆点生活的法人。
  几家公司从81年春节开始,陆续成立,曹勇和于凯浩先后帮孙家处理各种文件和手续。但随着公司的发展,原来一些省略的文件,现在必须要签署了。
  这些文件大多是要法人亲自到香江签署才生效的。还有一些银行方面的授权,比如大额支付协议、银行授信额度等,也是必需要姜秀萍本人到香江,当面签字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