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结局 (3)

  那位叫于永仁的官二代一身深色西装,并不慌乱,他在法警的指引下站到了自己的席上,坐下后,他轻跷起腿,漫不经心的看了全场一眼。
  法官问他:“于永仁先生,你可以保证你今天所讲的一切都是事实吗?”
  于永仁很冷静:“我谨以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分向法庭和现行宪法起誓,我保证我今天所陈述的一切都是事实,绝无虚假。”
  法官点头,她示意家俊:“付律师,你可以提问了。”
  家俊和那位于永仁正面直视,他冷静发问:“于永仁先生,请问死者遇害的那个晚上,你究竟在做什么?”
  于永仁转过头,他并不看家俊,“我早已经说过,那晚我接到被害者的电话,她约我去她家里谈话,我想和她了结关系就过去了,但我并没有敲开门,至于在我走之后发生的事,我不清楚,如果你想问我有没有证人,我有人证,足可以证明在死者遇害的时间里,我不在场。”
  家俊平静的说道:“你是有人证,可是我也有人证物证,那晚,你并不是八点去见的死者,而是九点,前后差了一个小时,就在我的当事人离开死者家里后,你又去见了死者,这次,你们的谈话并不轻松,死者威胁你,如果你不和你现在的妻子离婚,她就会把你和她的关系全抖出去,界时你会身败名裂,在这种威逼和怨恨之下,你动了杀害死者的心,最终将她刺死。”
  对方冷冷说道:“付家俊先生,你编故事的水平真是叹为观止,如果仅凭你的口舌之词就能诠释清这一切,那还要法律如何?你的证据呢?你有什么证据指责我?”
  家俊不慌不忙,他的手探向上衣口袋,又从里面取出一个信封。
  “审判长,我这里面有一张钞票,是一张百元的钞票,这张钞票看似普通,但是却是这桩案子最重yào
  的一个证据。”
  他请工作人员把信封递给审判长。
  “死者所居住的那幢楼拐角的街上,有一个卖花的小姑娘,她常常在那条街上卖花,当晚九点,她象平常一样在街上卖花,那晚天气不太好,她还剩下半桶玫瑰没有卖完。当看到从公寓楼里出来的一位先生后她本能的冲上去向他兜售鲜花,那位先生就是于永仁,他刚刚杀了人,慌不择路的处理了现场从里面逃出来,突然间一位卖花小女孩挡住他的去路,他来不及思索,为了摆脱这位小女孩就慌张的从钱夹里拿出了一张一百元的钞票递给她,那卖花小女孩本想找钱给他,可是待她找好钱后,这位于先生早已转身离开了现场,既没有拿花,也没有拿钱,卖花的小女孩一直攒着零钱想等秋天开学时买新课本,所以这张百元的钞票,她一直没有舍得花,而正是这张钞票,它右下角上面清楚的印着一个指纹,那指纹就是杀死死者的真凶的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