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二六章 不值钱

  注意到边城城主的,只是金发青年他们。在他们对面的一家酒楼,二楼窗台上缩了脑袋进去。
  “沾提尔应该是去找按个法神了。”从窗台缩回脑袋的人拿起酒碗,小声说。
  他对面的男人长目一眯,冷笑一声,说:“据我所知,那法神从不在一个地方逗留太久。”
  “可是他每到一个地方,那里的好东西就会被搜刮一空……”
  细长眼薅了一下沾了酒水的胡须:“也会留下不少好东西。”
  “那……我们要等?”
  “等。不过不是等他离开,是等机会。”
  作为马贼首领,细长眼对形势的判断更准确一些。做一个马贼,个人实力非常关键,但做一个首领,必须智勇双全。不然很容易被人取而代之。
  细长眼就是靠着脑子将前任首领干掉了……如今,他已经做了十几年的首领。正值壮年,手下又壮大了好几倍。
  他已经不甘心一直做个马贼。
  “你们记住,现在我们是正经商人。”
  其他人嗤嗤笑着,连连点头:“没错,我们是正经商人。”
  细长眼眼睛又眯了眯,说:“喝酒。有话回房间再说。”
  他觉得,有必要跟那个法神接触一下。
  法神的传说,在这几年如同沙漠中的沙尘暴一样,突然席卷了整个大沙漠和大草原。
  细长眼甚至亲眼见过法神的厉害。
  那是一个和他实力差不多,但是更狡诈的马贼团。那个马贼团想趁着牧民与法神交易——那个时候,法神的威名还没传播出去。
  结果,数百马贼,包括他们好几个实力超过七阶武者的首领,数百个斗士连人带马,还没近法神的身边,全部被一阵风刮上天。掉下来时,已经全部四分五裂。
  不是被撕碎的,而是被切碎的。尸首的断面,很是光滑,像是一刀两断。
  据说,有一种魔法叫做风刃……
  那些尸首,没有洒下一点血。因为尸首的断面,全部像是被火烤过一样,血被堵住了。
  而且,尸首散落的地方,距离法神足有几里远,散布的范围达到方圆十几公里。那些人的尸首,拼凑成堆的可能都没了。
  那一战,只几个呼吸之间就结束了。
  但也恰好证实了法神的威力。自此,不管是大沙漠还是大草原,都没人敢在法神跟其他人交易的时候动手。也没人敢针对与法神交易的人动手。
  因为法神保护那些人。
  至少有三个马贼团因为劫掠了刚与法神交易完返程的部落。
  结果那三个马贼团再没有出现过。
  不管别人是怎么想的,反正细长眼是不敢对法神动任何脑筋的。
  不过,他也注意到一个现象。法神交易时,不会看你是什么人,你的货物是如何来的。只要在交易的时候,货物没有争议。就可以交易。
  他不敢都给法神的脑筋,但可以跟法神交易。
  他这次来边城,身份正经商人,自然会带着不少货物——虽然都是抢掠来的。
  但按法神的交易习惯,那些东西只要能引起法神的注意,交易是没有问题的。
  不过,他这次来,目的并不是要跟人交易。
  跟法神交易,也是临时起的念头……
  林琅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一个马贼团头子计划中的交易对象。
  不过就算知道了,也只会一笑置之。
  魔法世界是一个相对无序的世界,在这一片大草原和大沙漠,更加是如此。
  在一个无序的世界,他自然也不会按地球的道德标准行事。那么做,不会显得他道德有多高尚,只会显得他像个傻瓜。
  君子欺之以方。当你要做一个君子时,就必然会将被人也视作君子。不然你的君子世界观就无法成型。
  魔法世界,没有真正的君子。如果他偏偏要以君子原则行事,吃亏的只能是他。
  他没有改变整个世界的想法。那吃力不讨好。也没有那个精力。入乡随俗,最好。
  所以他确实是什么人都可以交易,只要东西在交易时没有争议。反正不管交易对象是如何狡诈如何凶狠,在他面前也只能按照他的规矩交易。
  想在跟他交易时无本万利的人,不是没遇到过。但以后不会再有人遇得到那些人。
  楼下闹哄哄的,都是想跟他交易的。
  客栈东家法尼昂,恭敬地引着封燊回到房间,热切地交代伙计给他添加各种用品。
  又亲自给封燊冲泡一碗饮品。
  这是本地一种牲畜的蜜炼乳,再加上一些甜味草根粉末冲泡而成。味道相当不错,而且解暑顶饿,是荒漠中居民最喜欢喝的饮品。
  “阁下,如果有什么吩咐,小人一定赴汤蹈火。”
  法尼昂心里热切得很。
  如果法神阁下看上他了,以后他可以在大荒漠中横着走……
  林琅抿了一口炼乳,说:“倒是不用你赴汤蹈火……麻烦你给城里的冒险者放出一个消息。我收魔晶,不管什么等级都要。可以直接按市场价收,也可以交换等价的药剂。”
  法尼昂心中狂喜。他不怕给林琅跑腿,就怕林琅不支使自己。
  只要他将事情办妥帖了,法神有事自然就会第一时间想到他。法神的传说已经有好几年了,虽然主要是传说法神的可怕威势,但也有说法神厚道。
  所有跟法神打过交道的人,只要没有损害法神的利益的,都会得到法神的看顾。
  那就是法尼昂想要的。哪怕不能成为法神在边城的代理人,也至少要成为提法神办事的第一人选。
  “是,小的这就去办。今天之内,一定让城内所有的冒险者都知道这个好消息。”
  林琅点了点头,拿出一瓶药剂:“这是凝练药剂,算是你的酬劳。”
  法尼昂伸出手又收回,眼神里也纠结得很。
  这药剂有多宝贝,他当然知道。
  据说法神最初制作出来的那些药剂早就不再做了。因为已经做出改良品。
  现在法神药剂,一共有五种。一种是魔力增幅药剂,一种是斗气增幅药剂,都是可以在瞬间提升个人战斗力的。
  第三种是凝神药剂,可以让魔法师加快施法速度,药效过后,还能稍微提升魔法师对魔法元素的亲和度。这种药剂,简直是魔法师的福音。
  第四种则是斗气凝聚药剂,能加快斗气修炼速度,而且没有任何副作用。那样的神奇药效,让全天下的斗士千方百计都想买。
  而第五种,就是林琅刚拿出来凝练药剂。
  这种药剂,据说法神并不销售,只有他看对眼了,才会赠送一两瓶。
  它神奇在于,哪怕你被认定是无法修炼的废物,喝一瓶也能马上可以修炼。而且修炼速度很快。在三个月的药效过后,不管是魔法师还是斗士,都至少能达到三阶。
  如果正在修炼的人服用了,效果更好。三个月的高速修炼期,能比正常修炼速度快上十倍以上。
  所以这种药剂让所有人疯狂。据说有人出五万紫金币,只为收购一瓶。
  可惜,没人会愿意卖。
  林琅并不在意自己的药剂能卖多少钱。那对他而言,只不过一天能炼一大锅中小小一瓶。
  药材也不是特别珍贵的那种。
  在他心里,那些药剂,并不是很值钱——虽然他像个黑心老板,一瓶开价八百紫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