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八四章 先做点小买卖

  也许是智者塔在维卡西亚人心目很神圣,卫兵并没帮他通报:“赶紧走,这里是谁都能来的?”
  事实上,林琅穿得太普通。智者踏是贵族才能进去的地方。
  林琅看卫兵长矛逼过来了,只好另想办法。
  他真非要进去,这点卫兵根本拦不住。只不过,他是来求助的,不是来求气的。
  智者塔里的智者不仅是令人尊敬的有大智慧的人,更加是魔法或者斗气修为很高的人。
  他要是闯进去,过卫兵这关,面对里面的智者难道也打?
  打不打得赢不是关键,关键是闯进去和被允许进去是两码事。
  他闯进去了,在所有维卡西亚人眼里,就是亵渎和冒犯了他们的信仰。
  特别是对智者塔里的人而言。他冒失闯进去了,对方最大的可能就是直接跟他拼命。
  这会进不去,他只好等待。
  再过一段时间,就是大草原最重要的节日。到时,智者塔会向所有人开放。
  反正也没几天了,他到时再找机会就是了。
  …………
  “客人,是卖东西还买东西?”
  林琅扛着一个大包,走进一家货栈式商铺。一个穿着东方服饰的商人笑面迎人。
  “听说你们收的皮毛?”林琅将大包放地面上。“大角雪羊的皮毛,你们收不收?”
  商人眼一亮,忙说:“收,当然收。如果皮草做得好,价格绝不亏待这位兄弟。”
  林琅二话不说,打来大包裹,里面都是大角雪羊皮。都是他在那个深坑附近打的。
  商人取了一张,铺在草席上。蹲着摩挲着毛发,又搓揉了一阵,感觉柔软浓密。这皮革硝得很好。
  然后又翻过来,仔细检查皮革。只头部多一个孔。而且很小。
  商人心里赞叹,确实是好皮毛。
  共有二十八张羊皮,他都仔细检查过。
  “这位兄弟,这些都是好货色。每张两个紫金币,我收了。”
  林琅笑吟吟,说:“这个价低了。”
  商人看他一副‘再给你一个机会’,笑着说:“两个紫金币价格不低了。整个维卡西亚也找不到更高的价。”
  “确实找不到超过两个紫金币的价。不过同样找不到二十八张雪羊皮。”林琅笑吟吟说。“一张这样的雪羊皮带回东部,价格少说也要翻上几番。”
  商人心里错愕,面上不显,含笑说:“兄弟说笑。我们来回行商,实则也就赚个跑腿钱。哪来的几番?”他顿了一下。“每张再加五个秘银币,这是我们能出的最高价了。”
  林琅摇头:“二十个紫金币。如果你嫌贵,我找别人卖。”说着开始动手将羊皮折叠放好。
  商人听到他的报价,心里一跳。不是说二十个紫金币这个价格吓人,而是这个报价很大胆。
  他还是第一次遇到报价这么大胆的维卡西亚人。
  他沉吟着。
  林琅手上不慢,丝毫没有妆模作样的意思。
  眼看着他要将羊皮打包好了,商人才说:“兄弟,二十个紫金币,这个价格实在太高。我们回到东部可就亏本了。”
  林琅将大包裹打包好,扛起来说:“能带二十多张学羊皮回去,你们就已经赚了。”
  说着抬脚就走。
  商人听了这句话,就知道是遇到明白人了。
  看真要走了,他连忙上前拦住说:“兄弟,兄弟。莫急着走。你怎么也要给我一个考虑时间啊。十个紫金币,成交。”
  雪羊,并非是什么了不得的魔兽。它甚至不是魔兽。因为没有魔核。
  但是它对于人来说很稀有,而且很受追捧。
  雪羊皮毛通体洁白,没有一丝杂毛。而且毛发柔软,保温性非常好。是深受东部贵妇人贵族小姐喜爱。只不过,这种皮草却很少见。
  雪羊终生生活在雪山深处。雪山中危险重重,它们在山地里健步如飞,猎人极少能猎到。而有本事能捉到它们的人,绝对不会是猎人,不会专门去捉它们,捉到了也不会卖。
  一年也收不到几张,经常一张都收不到。
  所以林琅说得没错。只要带着这些雪羊皮回到东部,他是稳赚的。而且会狠赚一笔。
  如果是一两张学羊皮,带回去通常只能在制作皮草时做一些修饰。但如果有足够的量做成整件的皮草,价格机会飙升。
  两年前,据说有一件雪羊皮斗篷,卖了一千八百紫金币。那最多只用了五张学羊皮。
  而这里有二十八张。那就不仅仅是钱的问题了。好的雪羊皮草,市面上极少见。绝对是送礼佳品。
  二十八张雪羊皮,换了五百六十个紫金币。
  商人虽然赚少了许多,但依然心满意足:“兄弟,日后如果你还猎到雪羊,只要质量都能像这样的。不管多少都给这个价。不过还请兄弟不要对外说。不然我对其他同行就难交代了。”
  林琅笑着点头:“同行如冤家,这个我懂。”
  “同行如冤家!”商人呵呵笑说。“兄弟看得通透。”这果然是个明白人啊。
  看着林琅的黑眼睛,商人笑说:“兄弟果然不是寻常人。”
  林琅笑了笑,又从行囊中取出一个布袋,打开了:“店家收不收魔核?”
  商人看到袋子里的魔核,他也算是识货的,看到其中一颗的透明度,心里吸了一口气,重重点头:“收,当然收!”
  看这块魔核和颜色,应该是八阶以上的水系魔兽的魔核。
  这比学羊皮更可遇不可求……
  遇到了还错过,做梦都要后悔死。
  魔核没有固定的价格,商人请出背后的老板,谈了一阵子价的,将林琅拿出来的二十几颗魔核以五千八百紫金币收了。
  林琅那个商店后,还谨慎地留意有没有尾巴跟着。
  结果让他很满意。
  他的武力形式与这个世界不同。灵元外放,可以探查方圆百多丈范围。这个感知范围,可以称得上是人体雷达了。
  其实他也太过小心了。那颗让商人倒吸一口凉气的魔核,来自雪枭。雪枭在这个世界的评级,属于八阶魔兽。
  能杀死一头八阶魔兽的人,没有几个商人愿意为敌。捧着还来不及呢。
  所以谁还敢派人跟踪,难道你还想跟一个至少八阶魔法师或者斗士玩黑吃黑?
  寿星吃砒霜呢?
  没人跟踪,他就找了个没人的角落将装钱的大袋子塞进须弥手环,然后像个没事人似的转到另外一条街上。
  这条街是另外一大类货物的集散地。
  草药。
  这个魔法世界的医学非常落后。也许是因为魔法的存在——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能应用魔力——使得这里的人类对神控制这个世界的一切这个观点深信不疑。
  他们相信,只有信仰神灵。才能获得力量、生命。
  所以医学不重要。
  维卡西亚的医学体系,是巫医。就是跳大神。
  不过他们跳大神的人,都是有一定的魔法能力。可以利用魔法给人提供一点生命力。用地球人的说法,就是提高一定程度的免疫力。
  但免疫力不是万能的。所以这里的病人的生死,被认为是神的意志。
  这与凌忧界的医学体系完全不同。
  凌忧界的哲学,并不是神学。他们承认神的存在,但不认为神掌控一切,而是认为神制定了规则,也就是天道。人要遵循天道行事。
  不过在凌忧界的哲学中,天道也不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各有各的理解。
  有大道无形的说法。
  这就让凌忧界在一定约束范围内,呈现百花争鸣的状态。医学也有发展的空间。
  而这个世界呢?
  医学不是没有,也有素医。
  素医是什么?
  就是没有魔法,用草药制作成药水治病的行医人员。
  但本质上依然是利用魔法力来治病。因为素医使用的草药,都是被认为带有魔力的。
  在林琅看来,魔力本质上就是灵元。
  正是因为这些素医,在这个以武力为尊的世界形成了一套独特医药学体系。
  草药不仅可以制作治病药水,还能制作在一定时间内提升或者回复魔力或者斗气的药水——而且这个才是发展的主要方向。
  林琅在打这个注意。
  在雪山中,在走出雪山的路上。他也发现这个世界的一些东西,对地球人有很不错的效果。
  无聊之余,也收集了一些。
  走出雪山后,大草原中草药更多。他就是利用那些草药的药性制作了几种药水,又建议深埋火化死者和病死的动物尸体,消灭传播治病的蚊子,然后就治好一场会人畜共患的流行病。
  那其实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流行病,只要有对症的抗菌药物,和掐断传播途径就很容易扑灭。但对这个世界落后的医疗体系而言,那就是死亡率极高的瘟疫。
  他出手治病,不仅仅是圣母病发作。取得本地人信任的目的才是关键。
  不过不管怎么说,那次出手,让他对大草原不少药材的药性也有了一定的认识。
  同时在治病期间,他还收到不少各个部落送来的草药——不管是不是用于治疗瘟疫的,只要他说的都一个马队一个马队送来了。
  那些草药,自然都让他收进了须弥手环。
  那就当做是他的出诊费了。
  他现在就是想制作几种药水。但他想要制作的药水,药材还不够。
  不仅药材不够,甚至还不清楚需要什么样的药材。自然也还不确定要制作什么样的药水。
  换句话说,他就是在碰运气。
  大草原里收到的草药虽多,须弥手环还有不少来自凌忧界药材也可以用。但那些药材都还不足以制作出他心目中的药水。
  他想去草药街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发现适合的药材。
  逛了几家药店,并无发现。林琅也没泄气。因为这一条街有上百家这样的店铺,还有不少在街道两边摆卖的摊贩。
  他在街边一个摊子上发现一堆带着环楞的动物角。
  他不知道是不是药材,但这种黑色的长直角,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会摆在摊上,应该也是药材吧。
  走过去蹲下,拿起一根:“这是什么角?”这好像是实心的角啊。
  “是黑面驼的角。熬水喝了能解暑。”
  黑面驼?
  没听过!
  林琅看了看角的根部,发现并不是锯断的,也不是敲断,更像自动脱落的——断口周围还有一圈绒毛。断茬也很规则。
  他用指甲在断茬刮了一点粉末,放进嘴巴吞了下去。
  体内用灵元加速吸收,然后探查它对人体的作用。
  无毒……有退烧的作用,还能刺激淋巴细胞再生,应该有一定的抗菌作用……好像也不会有什么副作用。
  不过他的身体因为灵元的存在,其实不能作为一个试药标准。具体的药效还要找病人试一试。
  但那已经足够了。
  这角的药效也只够了。虽然不知道能通过搭配能配制出什么样的药,但作为主药至少也可以做出退烧药了。对这个世界的人类应该也会有同样的效果。
  发烧,在这个世界同样属于高死亡率的疾病。
  林琅决定买了:“这怎么卖?”
  “一个秘银两对。”
  林琅瞧瞧这一堆,应该有三四十对,就说:“两个紫金币,我全买了。”
  小贩心算了一下,同意了。
  用绳子扎好,小贩又问:“兄弟还要吗?我家里还有。”
  林琅想了想,说:“还有多少?”
  “还有很多,有一屋子。都是去年在冬天在大草原里捡来的,都是新鲜的。”
  林琅心想果然是自行脱落的,不过这东西也不贵,就说:“一个秘银四对,如果你愿意,我就都要了。”
  小贩连连点头:“愿意愿意。我这就回家,不过要明天才能拉来。”说这小心翼翼看着林琅。就担心因为时间问题做不成这个买卖。
  这种黑面驼角,是他们这些部落用来熬水喝的,比较解渴。想卖去药店,却又没人愿意收。
  以往每年他都会来卖,但一次集市也卖不出多少。
  这下能将一整年收集的都卖掉,能比他家一年养的牲畜收入都高了。
  林琅也不急着离开这个城市,说了自己的现在的住址,又说:“你拉来了,就去找我。”
  小贩千恩万谢牵着马走了。
  林琅又逛了一会,又是在摊贩中见着之前从未见过的东西。
  “这是什么东西?”
  他手里拿着一个像是猴头菇一样的东西,但小一点。也没有那么多绒毛。
  颜色惨白,如果不是拿在手里,看着还以为是石膏做的呢。
  “这个啊,是我们那疙瘩的特产。叫做骨包包,别看它长得不好看,用水熬烂了,可以治红皮。”
  红皮,林琅知道。本地人将皮癣都称之为红皮。
  这是外用药?
  林琅同样用指甲,不过这次是掐的。
  掐了一点,这分明是一种菌类。
  菌类可能有毒,不能乱吃。特别是在大草原,本地人完全不吃菌类。
  林琅在大草原驻留了一个多月,就看到过大草原长着不下百种蘑菇,但人畜都不吃。林琅倒是收了不少。不管是有毒无毒都收。
  对于一个医生而言,毒也可以做成药,而药有时候也可能是毒。
  不过他也没吃过。因为大草原里没有做汤的工具,也不炒菜。除了烤肉就是烤肉。想吃素的,同样是烤的。夹在烤肉里一起烤。
  有蔬菜吃,林琅也就懒得惊世骇俗非要吃蘑菇。
  现在看到这种奇怪的蘑菇,他也想起收的那些蘑菇了。也想起喜欢吃幻境里出产的蘑菇的邱馨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