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枪在尖叫

  第367章枪在尖叫
  林安纯站在华强酒店的宴会大厅,她感觉脸上的红晕和身体的灼热感正在一点一点消退,想起几个月前在夏小洛的海景别墅,她被夏小洛亵渎凌辱的样子,她禁不住又一阵脸红。刚才转述哥哥的话,是鼓起了多大的勇气才敢走上前啊。
  为何,见到这个少年就有一种难以自制的羞耻感,还有,更为强烈的臣服感?
  那是一种想匍匐到他脚下被他鞭挞侮辱的心态——,这让她暗自纳闷不已。
  深圳。蓝荷酒吧。
  这家酒吧也是梁锦城的资产,知道他要来,经理早已经清场,整个酒吧空无一人,只剩下昏暗的灯光影影绰绰,如同鬼火一般,充满诡异感。
  林长歌和梁锦城坐在一个卡座内,桌子上是一瓶价值不菲的皇家礼炮和几个小菜,菜没动,酒喝了不少,全进了林长歌的肚子。
  “林少,那个夏小洛可是我们最大的竞争对手啊,我们华夏经济开发公司必须把他打败。”梁锦城一脸严肃地道。其实,他心底里简直要大笑了。夏小洛啊夏小洛,你真是不要命啊,林家公子你都敢惹?这位可是林家三代子弟的老小,最受林家老爷子宠溺,宝贝蛋啊!惹了他,他不还跟你玩命啊!
  “有深圳市政府,有人民银行深圳分行支持,别说他们一个民营公司的麒麟投资,就是索罗斯巴菲特来了我也不怕!在华夏,国家是我们的,我说了算!”林长歌猛地灌下去一杯酒。
  “嗯!如果我们要狙击麒麟投资的话,自然有信心,可是,夏小洛还是活在这个世界上,未免是养虎为患啊,不如——”
  “抹掉他!”林长歌的双眸里喷出愤怒的火焰,冷冷地道。靠,老子纵横全国,还敢有人惹我?去英国留学的时候,老子强暴了英国妞我老爸不照样让我引渡回国,然后不了了之。在华夏杀个把人,不跟碾死个臭虫一样?这可是自己的老家啊!
  “好!林少爷,有魄力!我敬你一杯!”梁锦城拿起杯子和林长歌碰了一下,一脸敬佩的样子。这家伙嘴巴简直乐歪了,哈哈,这招借刀杀人,自己使用得还真是不错啊。
  两人均是一饮而尽。梁锦城看了一眼林长歌,试探地问道:“林家三小姐,你堂姐安纯小姐未免脾气太大了吧?要不,我们吓唬吓唬她,把她赶出深圳,她这样在你身边,未免妨碍你的行动,现在,你才是华夏经济开发公司的老总啊——”
  “这个——”林长歌看了梁锦城一眼,冷冷的目光让人想起毒蛇鳄鱼之类的冷血动物。“你就不要废话了,林家的事情,轮不到你插嘴!”
  “是是是。”梁锦城连连点头,陪笑道。
  酒吧总经理远远地站在吧台边,眼光偷偷往这里瞄了一眼,看到这一幕,心中一阵讶异,靠,能让深圳副市长的儿子点头哈腰的人能是何等角色啊?这简直不敢想象,刚刚送上去的酒菜是不是档次太低了?
  林长歌思忖片刻,道:“你曾经算计过华夏经济开发公司是吧?”
  梁锦城想起前段时间自己和前华夏经济开发公司老总刘跃进一起狙击麒麟投资的时候,自己临阵脱逃的事情,心中就感觉一阵惊悚。“没没。我哪儿敢?”
  “没事。从林家手里拿点钱,无所谓,也就几千万么!小意思。可是,这一次,我们要高度团结,做一票大的。还有亿邦的关金生,金安的张治国,我们几个公司一起,共进共退,摒弃前嫌,一起把麒麟投资给我打下去!8月份,新股认购证抽签表这一笔能赚大钱,这些东西一转手,就能赚好几个亿!如果认购新股,也能让我们的资产翻好几番!”
  梁锦城心中大乐,儒雅的脸上显示出贪婪的光芒,他知道,这些表格升值潜力非常大。笑道:“太好了,谢谢林少爷!”
  “我的要求只有一个,大家齐心合力打垮麒麟证券!”林长歌的瞳孔骤然收缩,满面冷意。“以及其背后操控者夏小洛!”——
  国贸大厦,麒麟投资公司财务顾问办公室。夏小洛、夏近周、王怜香坐在一起,夏小洛坐在大班椅上,手掌摩挲着天鹅绒的罩子,道:“这次兵分两路,大伯,你回中原省收购身份证,联系民工,你可以联系洛水县招商办的马守才,我已经和他打过招呼,他会帮你联系民工。就说,请他们打短工,每天开二三十块钱的工资,一共三天,车旅费我们全部报销,预计,你们能招徕五六万民工。”
  夏近周点点头,道:“没问题。老马我们也认识。”心道,真是有权好办事啊,有政府出面,就显得很合法很有信用,民工肯定会没问题。”
  夏小洛满意地笑了一下,有转过头对王怜香,道:“王怜香,你这次有两个任务,一个是把京城虎狼帮1000多帮众全部调过来,和民工一起,到发售点排队,领取抽签表。另外一个,和深圳本地帮会取得联系,让他们别乱动,现在是非常时期,后期肯定会有暴力冲突,如果要起冲突的话,我们的帮会就起作用了。还有,你负责联系中原省深圳同乡会的会长石开,这个人在深圳商界有一定号召力,把有组织的民工,比如包工队,厂区的中原民工全部汇集一起,为我们排队,薪酬和我伯父拉来的民工一样。这部分的成本要比中原省来的民工成本低,所以,要尽量招,越多越好。”
  身穿西服的王怜香很像一个二流证券从业人员,或者民营企业家,倒是有几分儒雅气度。他点了点头。很装逼地拿出派克金笔,在笔记本上把这三个任务记录下来,作为京城虎狼帮的二把手,狗头军师,保持着一个知识分子的风度,一直是王怜香对自己的严格要求。犀利的进口西装,锃亮的皮鞋,闪耀的派克金笔,无不彰显着他优雅的气度。
  夏小洛微微一笑,看了一眼王怜香,问道:“对了。小元给我电话,说他前天就打电话,说他已经乘飞机从美国飞刀是上海了,怎么还没在深圳出现呢?”
  王怜香清了一下嗓子,毕恭毕敬地道:“洛少,小元也打电话给过我了,说他现在其实已经到深圳了,说是要给你一个礼物。先不来拜见洛少爷。”
  “我靠!”夏小洛笑道,“放什么幺蛾子!”
  想起自己的发小,现在京城虎狼帮的一把手,夏小洛忍不住就笑了,男人之间的友谊,真是很奇怪的一件事。你并不希望他对自己多好,多么忠心耿耿,只要他能成长,你就会很快乐。
  这小子经过在美**事资源公司一年的残酷训练,会成一个什么样子呢?
  夏近周和王怜香领命而去,夏小洛坐在大班椅上,沉思片刻,韩窈窕拿着文件夹进来了,道:“洛少爷,这里预定旅店的资金,请您过目。”
  夏小洛看了一眼,道:“多少间?”
  “1万多间。深圳的所有旅馆几乎都被我们包下来完了。”
  夏小洛拿起笔,签了字。韩窈窕退了出去。一看时间,快到十二点了。夏小洛伸了个懒腰,道:“窈窕姐,要不要去海景别墅那里吃午餐?”
  韩窈窕微微一笑,很是感动,但是,她知道,秦青梅一直若有若无地敌视自己,心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遂道:“算了,我不去了,公司有工作餐吃。”
  夏小洛莞尔一笑,也不勉强,道:“那我去了,最近工作任务比较重,辛苦了!”拍了拍韩窈窕的美背,手感真不错,有一种温暖的肉感,道:“放心,这一次任务完成以后,咱们就轻松了,还有,奖金不会少。”
  韩窈窕看着夏小洛转身离去,刚刚夏小洛那个迷人的微笑还在她脑海中萦绕,有点后悔刚刚拒绝了夏小洛。暗骂自己没出息,洛少邀请自己去吃饭,就去呗!怕那个什么狗屁贴身秘书干什么?不就是一小保姆么?
  洁白的牙齿,细长的眼睛弯成一个月牙,整个人充满阳光。洛少真是太迷人了,生活中他像一个顽劣而阳光的大男孩,工作中却有是一个金融天才,完美啊!洛少有没有女朋友呢?韩窈窕在座位上审核着最近的财务凭证,心中胡乱地想着。按说自己也是女强人,在华夏职业经理人中也算收入最高的一批人,可是,在夏小洛面前怎么这么多儿女心事呢?柔柔软软的,没有一点个性。韩窈窕无奈地皱了一下眉头,托腮看着天花板。
  还有,最近洛少的经营战略是越来越让人糊涂了。竟然定了那么多酒店,不知道洛少又有什么惊天的大手笔——
  陆战,他上身穿着一件破旧的t恤,脚上是解放鞋,那颗脚趾从一个破洞里伸出鞋子外面,蓝色的化纤材质的裤子满是肮脏的汗迹,还有水泥点点。
  如果你看见他,肯定看一眼立马就会忘记,因为在深圳的1992年,这种来自华夏各地穷山沟农村的民工比比皆是。
  他们就像路边的野草一样,被车碾过,被无视过,被那些贵人唾弃过鄙夷过,他们没有什么过人的本领,也没有滔天的权势和背景,所以,他们学会了生存。
  佝偻着脊梁,像原野上的一棵野草,面对狂风,他们弯下腰,他们只有一个目标——活着!生下来,活下去,对他们就是生活。香草宝马、锦衣玉食他们没有想过,他们只想多做一点活,多赚一点钱,可以让那质朴的妻子,买上一瓶雪花膏,能抹去一点岁月的痕迹,一朵心仪已久的发卡,装点一点不招摇的魅力。还有那读书的儿女可以像其他孩子一样,买上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买一个红书包,满足他们对知识的汲汲之求。
  陆战,和他们一样,有着粗壮的胳膊,粗大的骨节和蒲扇一般的手掌,一看就是经常体力劳动的人。唯一和他们不同的是那双眼睛——那是敏锐得如同鹰一样的眼,但是,那种锐利又隐藏在一种近乎木然或者说是呆滞的淡然中。
  此刻,他坐在蓝荷酒吧里的一间卡座里,他盯着眼前的一杯可乐,端了起来,有点战战兢兢地看了一眼对面的人,那目光是探询,对面的男人,穿着雪白的衬衫,戴着金丝眼镜,道:“大哥,喝吧,别客气。”
  陆战大着胆子喝了一口。真甜啊,他刚刚从建筑工地下来,连续十三个小时的工作让他很饥渴。没错,是十三个小时,为了给家中的老母治病,他每天要工作十七八个小时,他是一名挖孔桩的工人,按工作量赚钱,多劳多得。这个世界很残酷,也很公平,他从来没有抱怨过。
  对面的男人,叫陈豪,他看着对面的男人,这位曾经自己的教官,心道,锐气磨去了一半,难道他真的泯然与众人?生活是一把杀猪刀啊。
  他一向相信自己的眼力,如果没有这种眼力,他也不会在几年内成为深圳的地下皇帝。深圳地下势力都由他统治,坊间传闻,白天深圳由市委书记李景说了算,晚上,深圳由陈豪说了算。这话传到陈豪耳朵里,他笑了一下,道:“白天未必李书记说了算,但是,晚上绝对是我说了算!”
  陆战又喝了一口可乐,偷偷回味了一下这可乐的味道,他知道这个东西,他平时是怎么也舍不得喝得,得一块多钱一瓶呢。怯懦着道:“谢谢,谢谢陈总。你,找我什么事情呢?”
  陈豪在内心里叹了一口气,狗日的生活。他,眼前这个民工,可曾经是沈阳军区特种兵大队一级士官,射击项目教练,曾经在1988年全军军事大练兵竞赛中,获得短程步枪射击第一名。曾经多次荣立全军一等功二等功,执行了很多次秘密任务。当年多么威风啊,退伍短短四年,他就成了这个样子。狗日的社会!
  陈豪从怀里摸出一张照片,把照片推倒他面前,道:“大哥,杀掉这个人,给你五十万。对了,我会帮你把你母亲的病治好,不就是尿毒症么,换个肾也没多少钱。”
  陆战愣住了,杀人,多么遥远的一个动词。杀,人。杀,人。这个词组仿佛一颗子弹从他耳边呼啸而过,让他想起了那些战火岁月,那些鲜血,那些炮火,那些飞溅的弹片,还有血腥味夹杂着火药的清香,让他热血沸腾。作为一个和平时期的军人,他庆幸自己是一个特种兵,可以在这个太平盛世执行很多秘密任务。征战四方,饱经战火的淬炼。
  杀人,这个动词,让他蠢蠢欲动,他觉得自己的手指在颤抖,对,左手的二拇指,扣动扳机的那个手指。轻轻一扣,敌人瞬间毙命,痛快淋漓。
  母亲的病,真的可以治好么?想起慈母,他心中一阵紧缩。可是,看着照片上那个人,他愣住了,这是一个年轻人,一个少年。穿着黑色的休闲装,从一个旋转门里走出来,脸上是灿烂的笑容,和身边的一个女孩子说说笑笑。他纯真得如同一池秋水的男孩子——他觉得,他下不了手。这,不是敌人。不是战场上兵戎相见的坏人,而是一个普通人。
  陆战的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和动作都没有逃得过陈豪的眼睛,他笑了一下,他知道,陆战的杀心已经被自己撩拨起来。
  陈豪从身边拿起一个密码箱,按了密码,箱子腾地弹开——枪。沙漠之鹰。手枪中名副其实的王者,射程远,精度高,但是后坐力也很大。
  枪在尖叫,在呼唤。“一把手枪,一个战士,都不应该如此寂寞。生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战斗,为了杀戮。”这是军方的说词,这是曾经的政治动员,陆战一直记得。每当想起这句话他就血脉喷张,陆战禁不住颤抖着手拿起那把沙漠之鹰,冰凉的触感,却让他感觉分外温馨。
  “咔嚓—”
  陆战拉开保险,侧耳细听,声音清脆,没有丝毫杂音——好枪。在陆战眼里,枪像一个人一样,是有生命的,也有健康与疾病,这把枪听起来就是一个壮年的枪,健康,有力。正是好时候,不生涩,也不衰老。
  陈豪靠着沙发,满意地笑了,凭这杀气,这次任务能完成的很圆满。“这是三十万。”陈豪不知道为什么,鼻子有点发酸。狗日的生活。他本来打算先给他十万,事成之后再把陆战抹掉,神不知鬼不觉。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没良心,靠,在这个商品经济时代讲良心,就好像和婊子谈贞操一样可笑!
  看着另外一个密码箱里,密密麻麻摞成一摞的崭新的钞票,陆战惊呆了,钱!在这个金钱时代能给自己母亲治病的钱,患了尿毒症的母亲,每周需要做两次透析,每次透析都要500块,一个月需要4000块!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
  自己就是每天工作十六七个小时也只能赚一千来块,他已经接了十多万外债了。有了这些钱,自己就能给母亲治病了。他是英雄的母亲,她应该健康长寿,不是吗?
  忽然,他心底里对那个少年没有一点同情,他只不过是一个毫不相干的生命,而我的母亲,是英雄的母亲,不应该死。心底仅存的那一点恐惧也消失无踪。
  “我答应。”陆战拿起枪,站起身来,做了一个瞄准的姿势,整个人站立的笔直,像一杆标枪一样笔直,充满了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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