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五章 现身!

  看着俩互相竖中指的男人,
  莺莺不自觉地嘟了嘟嘴,
  这么大年纪了,
  还跟长不大的孩子似的;
  起身,
  收拾碗筷。
  老道擦了擦嘴,把小猴子带上,离开了网咖,去了对面药店。
  按照自家老板的要求,他每天得去药店转悠至少三遍,早上起来,先开书店的门,在打扫一下卫生,然后去隔壁药店问候一下昨晚睡得好不好,接下来再回来吃早餐;
  中午午餐后,还得去看一下,看看芳芳有没有克扣他们的伙食;
  晚饭后,纳凉结束前,还得去走一遍,给他们做做心理按摩工作,毕竟一个人住院住久了,很容易身心出现问题,得多需要一些关怀和爱护。
  庆没动静,那俩小朋友还是没呼吸没心跳,每天乖巧得一比,芳芳都说了,从没见过这么听话的孩子。
  “老板叫我去巡房啊,巡完A房巡B房啊…………”
  老道下去了,
  许清朗拿起身边的书,
  道:
  “我再去找找,看看能不能发现其他线索,很抱歉,我毕竟不是专业干刑侦的,所以,不要抱太多的希望。”
  “找了半天就找出一个中指,你想让我抱多少希望?”
  说完,
  周老板又对着许清朗“凸”了一下。
  其实,真正会调查也最会调查的人,现在还在药店里躺着,只是那位主儿不管她现在是装睡还是真睡,周泽都不敢去使唤她。
  若是等什么时候,那仨乙等队的大佬能够收到自己手下,
  呵呵,
  拿月牙郑强他们几个歪瓜裂枣去换他们,
  那可真的算是鸟枪换炮了。
  但也只能想想而已,除非赢勾真的恢复到了当年实力的起码五成以上,且有了足够的应付仇家的上门寻仇报复的能力,否则这终究只能停留在自我意yin的层面。
  等许清朗也走了后,周泽对那边正在给自己泡茶的莺莺喊道:
  “白狐还没回来?”
  以前白狐再超然物外,饭还是要吃的,但每次都浅尝辄止,饭量也不大,似乎更多的只是一种对美食的享受,外加许清朗的厨艺还算入得了她的法眼。
  “没回来呢。”
  莺莺把茶杯放在了周泽面前。
  “这样吧,你去看看,照着这个地址去。”
  莺莺接过了地址卡片,有些疑惑地指了指自己,道:
  “这是林医生的家啊。”
  “是啊,嗯?”
  周泽有些意外道:
  “我都没说,你怎么知道是林医生的家的?”
  “额…………”莺莺。
  “去看看,如果林医生在家或者在医院的话,就回来。”
  “那白狐呢?”
  “岁她死哪里去了,无所谓。”
  “好的,老板。”
  莺莺煞有其事地把地址卡片收起来,然后走到门口,站住,又侧过身,道:
  “老板,你确定真的让我去找她么老板?”
  “你还能吃了她啊?”
  “没有唉,其实我挺想找她学习学习的。”
  “学习?”
  周泽有些好笑道:
  “你想从医么?我跟你说啊,劝人学医,天打雷劈;
  这一行啊,其实没什么意思。”
  “不是学医啊,我是想跟她学怎么穿衣服打扮,因为我觉得她穿丝袜很好看。”
  周泽摇摇头,笑道:“其实也就那么一回事儿吧。”
  “那我去啦,老板。”
  “嗯,去吧。”
  周泽走到椅子边,坐了下来,这还是电竞椅,之前网咖改造时留下来的,这个天儿,坐这个椅子还真有点热,周泽又是个喜冷不喜热的主儿,坐了会儿也就站起来,又走到了床边。
  天已经黑了,今晚没月亮,风有点大,看样子是要下雨了。
  周泽忽然眯了眯眼,
  他吸了吸鼻子,
  又闻了闻自己的衣袖,
  鱼腥味,
  似乎又来了。
  周老板笑了,
  情不自禁地伸手抚摸着自己左手无名指上的青铜戒指,
  戒指里现在还住着一条河,
  “还真怕你不来了,乖,等着。”
  …………
  “这人生病了,得吃药,这庄稼生病了,也得施药;
  婆婆以前常对我说,这种庄稼其实就真的跟伺候孩子长大一样,你对它付出多少真心,它就能回报你多少收成。
  别怕,问题不大,这药打下去啊,你再静养个几天,也就能恢复了。
  整个书店上下,论恢复力,你说你第二,谁敢任第一啊?”
  黑小妞一边打农药一边对死侍说道,像是个安慰自家孩子乖乖打针吃药的老母亲。
  死侍面带微笑,依旧在土里,他的左脸位置还有一大片的暗斑,这是鱼鳞脱落留下的痕迹。
  他是书屋的24H中央空调,空气加湿器,扫地机器人,蚊虫吞食者,风沙阻隔者,地热提供者……
  所以,
  书屋遭受诅咒时,
  他免不得首当其冲。
  “不过老板这次也真是的,也不来特意看看你。”
  黑小妞有些埋怨地说道,
  像是个埋怨自家公公偏心的儿媳妇儿,大晚上地躺床上跟自家男人说着悄悄话。
  “不过据说咱老板这次被埋汰惨了,身上都被那鱼腥味的汁水儿给淋了一遍,老板是个爱干净的人,估计真受不了。”
  死侍只是平静地听着。
  黑小妞是个话很多的人,
  死侍又不是个不爱说话的人,
  一个愿意说,一个愿意倾听,倒是绝佳的搭配。
  “行了,我再去给老板送点儿果汁,他今天应该没什么胃口吃饭的,送点儿果汁给他开开胃;
  下次赞种点梅子,老许说老板喜欢喝酸梅汁,我是真不晓得那种酸不拉几的玩意儿有什么好喝的。”
  黑小妞收拾了东西就出去了,埋怨归埋怨,但该拍的马屁可不能少拍。
  从蜡像馆出来,绕过公园,就走到了书屋这边,黑小妞没去书店,她知道老板现在在书屋对面的网咖住着。
  等着过马路时,黑小妞回头看了看书屋,
  “啧啧,造孽哦,刚装修好没多久,家具还是新打的,就这么被糟蹋了。”
  想着想着,黑小妞又摸了摸自己的口袋,这口袋里有张卡,里头没多少钱,但百八十万是有的。
  早些年自己跟着婆婆种地时,婆婆偶尔也会特意种一些珍稀药材拿去换钱,也积攒了不少家底,其实他们平时需要花钱的地方真的不多,只要有块地,就能生活下去。
  “我把这张卡给老板,老板会不会觉得我在拿钱侮辱他?”
  黑小妞犹豫了一下,
  “算了,还是别画蛇添足了,老板也不缺这点钱吧。”
  “你好,请问大润发是朝哪边走的?”
  一名穿着黑色羽绒服的男子走过来问道。
  “大润发?哦,从这儿往前,再拐个弯儿朝左也就到了。”
  “好的,谢谢。”
  男子对黑小妞鞠了一下躬,径直向那边走去。
  黑小妞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着的这件短袖,
  再看看人家身上穿着的羽绒服,
  一时间,
  她有些分不清楚到底是自己有病还是对方有病了。
  深吸一口气,
  把卡又收了回去,
  提着鲜榨果汁,
  黑小妞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表情,
  恰到好处的矜持,不逾矩的谄媚,不过度的热情,
  调整完毕,
  保持着这个表情,
  黑小妞向网咖走去。
  ………………
  羽绒服男子的身影,
  出现在了蜡像馆的门口,
  他抬着头,
  面色平静,
  平静得像是一个朝圣者,带着一种病态的虔诚,这似乎才是他对生活对任何事物的一种态度。
  但这种态度,却让人很是畏惧,因为这也代表着一种深刻到骨髓里的偏执。
  “嘶…………”
  羽绒服男子微微舒张着自己的身体,
  撑开自己的袖口,
  里头露出了一片片鱼鳞,这些雨里你都长在他的皮肤上,融入到他的身体之中,是他整个人的一部分。
  鱼离开水久了,就会痛苦,他现在就有些不舒服了,但好在他擅长控制和压抑这种不适;
  因为一直待在水里太无聊了,因为他最初其实也是生活在陆地上的人。
  男子推开了没上锁的门,
  蜡像馆确实不用上锁,
  因为它不用担心有小偷进来,
  隔三差五的,黑小妞还会在门口烧点儿纸钱,以应付躲避掉有关部门的检查。
  所以说,蜡像馆和书店一样,算是这个闹市区之中少见的安谧场所。
  羽绒服男子走了进去,
  里面,
  是一片开阔的菜地,
  男子深吸一口气,
  只觉得浑身舒畅,这里的空气,真的是太美好了,让人仿佛提前嗅到了春的气息。
  这时,
  一个脑袋出现在了男子面前的土地里,
  紧接着,
  死侍开始慢慢地“长”出来,
  越来越高,
  越来越大,
  出现了胸口,出现了四肢,
  变成了一个正常大小的人,
  他站在了羽绒服男子的面前。
  羽绒服男子面带微笑地看着死侍,
  死侍以一种古井无波的神情回敬着他,
  二人就这样相顾无言地对视了几分钟,
  终于,
  羽绒服男子率先打破了这种沉默,
  他开口道:
  “哦尼桑。”(哥哥)
  沉默,
  又开始了,
  这是一种无声的压抑,
  仿佛四周田地里的植被也都感受到了这种氛围,开始把自己的枝干下意识地往下压低。
  终于,
  死侍继续用一种很平和地目光看着面前的男子,
  缓缓地开口:
  “哦投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