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四章 野人山!

  十多具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再加上又有不少是死无全尸的,所以这附近的血腥气非常之重,好在这里的环境有点偏热带雨林,沼泽蛇虫众多,尸体放在这儿不用多久应该就会重新归入大自然的怀抱。
  对于这伙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周泽和安律师都没什么兴趣去想知道,他们自个儿是有事儿才出来,之所以解决掉他们倒不是因为嫉恶如仇给边防战士减轻一下负担或者给祖国人民的安全增添一些保障。
  纯粹是因为其中一个傻吊的枪口太准了,
  一颗流弹差点把安律师直接给咪西掉。
  许清朗从背包里拿出了矿泉水,开始洗手。
  周泽则是在尸体旁边看了看,捡起了一把手枪,什么型号的,周泽不懂,队伍里也没人懂这个,又把子弹找了出来,把枪丢给了莺莺让她去清理一下,纯当留一个纪念品了。
  一番准备之后,大家伙就又重新上路了。
  其实距离想要去的地方真的不远了,但这里又没有代步工具,只能徒步前行,路又极为泥泞,很不好走,速度自然就快不起来。
  同时,
  在人经过的树枝树叶之中,隐藏着一只只蚂蟥,人只要碰到树杈它们就马上窜出来,直接钻进你衣服里。
  这玩意儿吸你血时,你一开始是感觉不到的,所以很多没有经验的人进入这种雨林,往往是等到坐下歇脚靠大树坐下时才会发现自己后背上挂满了吸食得鼓鼓胀胀的蚂蟥。
  莺莺倒是不怕这些,但其余三个大老爷们儿却因此需要多担心一些,这算是生物武器了,符纸符水什么的对它们又无效。
  煞气或者妖气倒是有效,但总不能一直释放着往前走吧?大家伙又不是永动机。
  走走停停,停停走走,
  等到再次入夜时,
  安律师再三探查,
  才长舒一口气,
  说目的地到了。
  目的地位置里没有开在深山里的五星级公寓,
  也没有炊烟袅袅和好饭一桌,
  事实上,
  目的地,
  是一片绵延上百里长的山脉——
  野人山!
  “好地方啊,当年诸葛亮就是在这儿七擒孟获的。”
  安律师笑呵呵道,
  然后随手从自己胳膊上取下一只刚附着上去的蚂蟥丢掉,
  因是才落上去的,蚂蟥还没来得及破开皮肉吸血,所以取下来简单,否则等它开始吸血,想这样随手捏下来就不容易了。
  其实,
  野人山在国内也很有名,不过倒是和国内神农架早些年以野人传说而出名截然不同。
  安律师这样说,其实还是按照他之前的意思,有些话,心里能晓得,但不能说出来。
  周泽看了一眼安律师,直接反驳道:
  “诸葛亮率军从成都出来平叛时,也就打到昆明那边而已,怎么可能又跑到这里来?”
  演义和历史是很容易被放在一起混淆的事物,
  不过,
  野人山这块区域在历史上也的确是中国之地,只是因为近代的一系列动荡,导致原本的版图丢失了不少,而且还遗留下来很多领土争端问题。
  只能说祖先们太能打,家业打得偌大,
  后辈子孙太孬太废柴,没能守得住。
  “较真做啥,较真就没意思了啊。”安律师不以为意,看了看天色,道:“咱今晚就在这里休息吧,明儿个再进去,还有一些东西需要在进去前准备一下。”
  接下来,就是安营扎寨了。
  帐篷等一系列的野营用具都是带齐全了的,莺莺力气大,一个人背着老多东西,却一点都不累。
  许清朗开始做饭,这里条件有限,大家又没兴趣去打猎吃什么野味,所以说是做饭,也无非是拌面配上蔬菜汤而已。
  安律师则是去外头砍了不少树杈回来,削平整后又从自己背包里取出了皮纸和蜡烛,饭后就一直坐在那里安心地忙着手头上的活计。
  周泽则是先回帐篷由莺莺陪着睡了一觉,兴许是心里记挂着天亮后就要真正进山的事情,这一觉没睡多久就醒了。
  从帐篷里出来时,周泽看见安律师还坐在那儿忙活着,守着面前的篝火,许清朗也早就去休息了。
  “这是做的,灯笼?”
  周泽指了指安律师放在面前已经完成的“作品”。
  五个灯笼,里面还放置了蜡烛,分为红白二色,蜡烛都是白蜡。
  安律师手头上正在做第六个灯笼,大部分材料都是之前带着的放在背包里的,也就只有树杈是就地取材。
  “唔…………”
  安律师伸了个懒腰,
  打了个呵欠,
  点点头,
  “对,灯笼。”
  周泽从保温杯里倒了杯水拿在手里慢慢地喝着,又看了看前面的山谷,道:
  “这玩儿的,会不会大了一点?”
  这辈子,
  周泽经历得比较大的场面,
  三乡村算一个,
  小男孩的地下洞窟也算一个,
  但那两个和天亮后在前面等待他的比起来,
  就都不算什么了。
  安律师拿起身边的超霸杯,
  灌了好几大口咖啡,
  砸吧砸吧嘴,
  看着周泽,
  笑道:
  “老板,怕了?”
  周泽摇摇头,“只是不想再出什么意外,大家一起出来,总得一起平平安安地回去。”
  安律师张了张嘴,想说一下自家老板不该这般妇人之仁,但想想自己也是他的手下,也没必要自己劝老板不要在意自己的性命,就没说什么。
  今晚,没有星星,意味着明儿个天气不会很好。
  安律师终于把七个灯笼都做好了,个头都不算大,两根比较粗壮的木棍儿一边勾仨个,两个木棍儿中间有一条藤蔓勾连,这上头也挂着一个。
  一个人倒是能都举起来,这姿势,有点像是轿夫抬轿子。
  等一切准备完毕,
  安律师从兜里掏出了烟,递给了周泽一根,再帮周泽点起。
  “他沉睡了,倒也不是坏事,至少老板你比以前紧迫了一些。”
  周泽无所谓地摇摇头,吐出一口烟圈,否认道:
  “不是单纯地怕死,他原本在的时候,虽说借助他力量的次数很多,但最坏的结局,无非是他把我给吞掉。
  现在,他不在了,最坏的结局就变成了我要带着他,一起死掉,是真正的死掉,是永久结束的意思。”
  “呵呵,有家室的男人就是不一样。”
  安律师打趣儿道。
  周泽低头,喝了一口水。
  这几天,他自己也在想,自己为什么会同意安律师的建议,万里迢迢地来到这里。
  书屋因为爆炸会毁坏了,只是一个借口罢了。
  他是一个懒人,一个懒到骨子里的人。
  这个问题,他想了很久,却还是没想到答案。
  是因为铁憨憨的沉睡?
  是因为自己灵魂深处的那座泰山?
  或许,
  安律师刚刚说的,是对的。
  自己一个人时,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是自在放逐还是随波逐流,都无所谓了。
  但当自己身上还担着别人的干系时,就不太好意思继续躺在那里晒太阳翻身了。
  上辈子,自己是孤儿,为自己努力地活着和打拼着,这辈子,就懈怠下来了。
  他没亲人,也没结过婚,确切地说,除了自己的病患,周泽并不懂得所谓的“担当”,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老板,有时候我也挺羡慕你的。”安律师又喝了一大口咖啡,然后擦了擦眼角。
  过期雀巢速溶,被他喝出了茅台的感觉。
  “当初我当捕头时,手底下也是有五个下属,死了四个,只剩下冯四儿活着。
  呵呵,
  不是怎么光彩,
  那四个人,都是为了满足我的野心,才出意外没了的。
  生前,我就是个富家公子哥儿,死了做了鬼,我也想做‘人上人’。
  所以,冯四儿出卖了我后,一开始,我很恨他,但慢慢地,我也就不恨了。”
  “咖啡也能喝醉?”
  周泽成了打破小清新氛围的杀手。
  “嘿嘿。”安律师仰起头,道:“老板,有些话,我不该说的,我知道说了你也不会听,但我还是得说,不说我心里不舒坦。
  我是不恨冯四儿,但我从来不觉得我做错了,上位者,就不要太拿手底下人的命当命看。”
  说着,
  安律师凑近了周泽,盯着周泽的眼睛,很认真地道:
  “因为,包括我在内,其实老板你并不清楚,大家到底想要的是什么,也不清楚,我们心底到底埋藏着怎样的心思。
  价值榨出来了,
  该死的,
  就死了吧,
  省的日后变成麻烦。”
  “你真的醉了。”
  周泽伸手拍了拍安律师的肩膀。
  “嗯,对,我是醉了。”
  两个男人不再说话,
  晚风带来凉意,也带来了安静。
  就这样坐在一起,
  一根烟一根烟地抽着,
  不知不觉,
  天已经在慢慢放亮了,
  周泽的推测不错,
  今天的天气不是很好,
  因为四周的林子里,已然升腾出了阵阵雾气,连带着前方的野人山脉,也被大雾笼罩得似梦似幻。
  许清朗和莺莺也都从各自帐篷里出来,大家一起吃了早餐。
  饭后,
  安律师站起身,
  疏松了一下筋骨,
  而后转身面向周泽,伸手指着背后的野人山脉,
  对周泽喊道:
  “老板,我说过,有些事儿,说了可能就不灵了,其实,也是说了就没什么意思了。
  您就忘了我带您来是想升捕头的这件事儿,
  只需要记得,
  七十多年前,
  有四万多为国征战的子弟兵留在了回家的路上,
  他们在这里等待了七十多年,
  今天,
  请老板领他们从这野人山里走出来,
  领他们,
  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