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狗肉

  李正夫心里清楚,下一步跟车管所里面少不了打交道,搞好关系是很有必要的。
  拍了拍有点饿了的肚子,李正夫带着闻朝友和他的表弟陈秘书一大群人七拐八拐,拐进了一条不起眼的小巷,巷子的外面看不出什么来,但是一走进去就到处都是人,这里就是YN县最有名的食街。
  这里什么吃的都卖,猪、牛、羊肉等都有,但李正夫最喜欢的一样东西,那就是白切狗。这一条自发形成的小食街可是一直兴盛着,直到李正夫重生以前也一样。
  在中国的一些地方有吃狗的习惯,但是不同的地方还有不同的吃法,比如有些地方吃的是狗煲或者是吃火锅,但是YN县却习惯吃白切狗!
  白切狗的做法简单来说就是把狗杀了去毛掏干净内脏放进水里煮,煮熟之后切成一块块再沾上调好的辣椒酱就可以吃了。
  看似简单,但是这里面的门道却深得很。
  比如说这杀狗,讲究的是快和狠,要不这狗一挣扎,血就会灌到肉里,这肉就不爽脆了。所以就有人传说这杀狗最好的办法不是用刀,而是用面包沾了酒给狗吃,吃了这种面包的狗就会醉,醉之后再杀就不会有这种问题了。
  这种方法李正夫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是至少在YN县是不可能这样“神奇”地杀狗的。这里杀狗用的还是刀,是扎扎实实的多年练出来的好功夫。
  李正夫曾经看过家公杀狗,左手拎着狗的脖子,右手里的尖刀一捅,狗血就猛地喷了出来,狗连挣扎都没有就死了,这种功夫没有个十几年的经验是练不出来的。
  除此之外,煮狗的都是一锅老汤,汤底从来都不换,只是不断地加水和加料进去,一年一年的汤,煮的时间越来越长,这味道就越来越好,越来越绵长,煮出来的狗肉也就越发地入味鲜嫩。
  还有调料,用的都是自己调的辣椒酱,YN县用的酱都不是甜辣椒酱而是咸辣椒酱,最后再切上一碗新鲜的小辣椒下去,味道马上就“扑”的一声跳了出来。
  这些东西都是各家各法,代代相传,无一不是多年的经验,所以味道自然也就地道得很。
  美食街的店一般都没有名字,每一个卖吃的地方就是几张小矮桌和十来张小矮凳仔和摆着几条煮好的狗的桌子,厚大的砧板和磨得雪亮的厚背薄刃刀,这就是一个饭店了。
  这里的饭店每一个味道多少都有点不一样,来的基本上都是熟客,所以去哪一个饭店只是看人的习惯罢了。
  李正夫前世爱好狗肉,从小就喜欢吃,自然有自己习惯去的狗肉店了,而且一吃就是十几年都是同一个地方,但今天因为要请客吃饭,便来到了美食街狗肉店最高档的一家。
  和杨建国再三确认之后,李正夫便带着一群人走进了祥福楼。
  店里面的装修很有特色,不少的地方都是用原木装修的,看起来很有农家特色。
  李正夫因为人多要了一个包房。
  一群人刚坐下,服务员便拿着菜单来了。
  “欢迎光临,各位先生,吃什么?”
  李正夫还没有开口,服务员就招呼道。
  “来二十斤狗肉,再倒两斤斤酒来。
  “要嫩的还是要韧的?”服务员也大声叫道。
  这里可不是什么大饭店高卡师的地方,吃什么都是大声叫的,虽然也算高档,但那只是相对于YN县城而言,当然这也是李正夫最喜欢的地方之一,这股味道让人坐下来还没有开始吃就有一个好心情了。
  比如说这里叫服务员不叫靓女之类,而是叫“妹儿~~~~~”
  声音拖得老长,也是一乐!
  重生前李正夫因为胸无大志,每个月的工资全用在吃的上面了,也算去过不少的所谓的有档次的饭店,那一套一套的礼仪就让他不甚烦扰,虽然服务的很周到。
  “嫩的,韧的各来一半,要狗腩。”李正夫大声说。
  狗一般分成嫩的和韧的两样,嫩的就是养的时间不太长的,一年半左右,时间不长,所以狗肉的口感就嫩,爽口,容易入口,而韧的狗则一般会养到两三年,时间较长,所以狗肉比较韧,不容易咬,久嚼不烂,但是却香,两种狗肉有不同的口感和不同的口味,就看各人的喜好了。赵海生则喜欢吃嫩的。
  狗的不同部位有不同的味道,比如说狗腩则主要是滑、香,因为这里有丰富的油脂,而狗腿则主要是“瘦”,没有太多的油脂,吃的脆!
  因为狗肉是现场切的,坐在矮凳上,一群人眯着眼看着砍狗师傅的动作,所有的狗肉都是把骨头去掉的,一把小半米长的厚背薄刃的刀在师傅的手里上下翻飞,一会所有的骨头都给剔了出来!这也是一个技术活。
  “给我切几块狗肝,狗肾!”
  李正夫突然想了自己的至爱,连忙大叫道。在这里狗的内脏一般不单独卖,而是客人想吃就叫师傅加,也不另外收钱,当然,去得早的就有得吃,送完了就拉倒。
  “先去,下酒菜来了,今天李正夫请客让酒店弄来一瓶好酒,可是茅台啊。这不,专门送过来了”
  话音落下,门外走出一个二十多岁的美女,瓜子的脸型,脸上带着爽朗的笑容。
  “杨科长,这是我的一点小心意,请笑纳。”
  说完,李正夫接过服务员送过来的酒,将手中的茅台递了过去。见此,杨建国没有反对。
  “那好,就让李正夫老板破费了。”
  “应该的应该的”
  说完,大家就开动了。
  一会,切成大块的狗肉装在一个盘子里端了上来。这里没有什么精美的餐具,一切都是原始的,毕竟是个小县城,就连一盘堆得高高的肉也在说明这里吃的就是比街头大排档的档次好不了多少。
  拌好酱,李正夫夹起一起肉,先是放进酱里沾了一下,然后再放进嘴里,一咬,狗腩那特有的口感和油脂再加上酱料的咸和辣一下子就充满了整个口腔!
  把狗肉吞下去之后,李正夫喝了一口本地酿的散装米酒,独有的辛辣与之前还留在口腔之中的味道一冲,额头上猛地就冒出了一排细小的汗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