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3章 整整齐齐

  “大伯,这样吧,明天你和大石带我去雉县看看我爹,我要征求他的意见……”
  “这有什么好征求意见的,好,明天我要带村里人一起去,他若是不回来我们绑也要绑他回来,你爹当初为了娶你娘差点儿把命都丢了,我们小河村和鹰嘴崖村几百人差点儿打破脑浆子,当初死去活来的要娶你娘,差点儿带你娘私奔,如今说不要就不要了,韩田氏一个外姓的女人,粗手大脚长的不如你娘好看,怎么就会放不下?你爹简直就是瞎胡闹,不光丢我们小河村的脸,这件事如果传出去,你这个侯爷的脸也要被丢尽了!”马大伯下炕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大声说。
  陈旭:……
  在大秦这种蛮荒的年代,百姓自古就是以村或者族群生活,谈男女感情是奢侈的,为了一个女人抛家弃子多年不回家,更是所有人都无法理解的,这种事说起来有些大逆不道,因为则完全就是不要祖宗的做法,死后都要变成孤魂野鬼入不了宗祠,和赘婿没有半分区别,而赘婿的身份,在所有人看来和低贱的奴隶并没有什么不同。
  但陈旭作为一个后世人,对于这种男女感情却充满了理解,毕竟陈虎在外娶妻生子这件事是迫不得已,而且还有报恩的心思,如果不是韩田氏,陈虎说不定早就已经死了。
  一边是救他性命同样无依无靠穷苦不堪的一个逃难女人,一边是自己深爱过的结发妻子。
  在这种两难之下,陈虎也只能当做自己已经死了,隐姓埋名照顾一边,因此即便是他可能知道自己的儿子陈旭已经成为了当今大秦炙手可热的侯爷,作为一个男人,他也没想到要回来享受荣华富贵。
  这份心思很难得,说明老爹还是一个正义感十足而且情感丰富的男人,值得陈旭去尊重和理解。
  但理解是一回事,为了老妈的幸福还是必须去争取一下老爹,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个双全之策。
  陈旭现在是侯爷,陈虎这个逃兵身份完全不值一提,何况大秦早就一统六国,国内早已没有了战争,唯一的就是要看陈虎对于韩田氏的感情有多深,愿不愿意让她做妾。
  侯爷的老爹自然不是普通人,有正妻陈姜氏,还是可以再娶身份低贱的女子做妾,只是看老爹愿不愿意。
  告辞从马大伯家离开,回家之后天色已经黑了,吃完饭的时候陈旭几次犹豫还是没有把陈虎的事情先说出来,决定还是明天去看过老爹之后再做打算。
  “夫君,这几日忙碌,明日闲暇可要在家好好休息一天!”晚上洗漱完毕,赢诗嫚服侍陈旭宽衣上暖榻安寝,躺在陈旭的怀里温柔的说。
  “恐怕明天还不行!”搂着赢诗嫚幽幽的吐了一口气。
  “那您也别太过操劳,看您每天忙忙碌碌诗嫚也帮不上忙,您可千万别把身体累坏了!”赢诗嫚轻轻抚摸着陈旭的胸口安慰说。
  “累到不累,就是冷落了你和婉儿,让我心里愧疚!”陈旭也轻轻的抚摸着怀里这具光滑细腻的温柔娇躯说,“家里的事已经消停,但我操心的另一件事,而且不太好跟娘亲开口!”
  赢诗嫚一下来了兴趣,爬起来趴在陈旭身上好奇的问:“夫君操心的到底是何事?和婆婆有什么关系?”
  陈旭犹豫了一下说:“诗嫚,我爹可能已经找到了!”
  “啊?!”赢诗嫚一下捂住自己的嘴巴发出一声惊呼,然后激动的说:“夫君,这是好事啊,公公回来了婆婆一定很高兴,而且这样我们家也算和别家一样都整整齐齐……”
  整整齐齐么……
  陈旭瞬间就想起水轻柔,想起虞姬的话,想起留下的那封信,脸色也么慢慢的沉默下来。
  “夫君对不起,让您想起水姐姐了!”温柔聪慧的赢诗嫚瞬间知道自己的话勾起了陈旭的思念,于是赶紧说,“夫君莫要太过忧伤,水姐姐武功高强,而且还有虞大哥保护,一定不会有事,说不定过几天他们就回来了!
  陈旭伸手轻轻抚摸着赢诗嫚光滑洁白的脸颊,然后将她紧紧的搂在怀中,“等我们有了孩子,如果父母也能团聚,轻柔也能回来,我们这个家才算真的完整,不过父亲的事有些复杂……”
  陈旭把虞无涯找到自己老爹,然后又把他流落异乡娶了韩田氏并且还生下一个同父异母妹妹的事仔细说了一遍。
  赢诗嫚呆了许久才说:“夫君,这的确是两难之事,若是让公公休掉韩田氏,恐怕公公会伤心,但若是不休,与婆婆又该如何相处?”
  “所以这才是个大麻烦,于理,我爹应该舍弃韩田氏与母亲重新在一起生活,于情则不能丢弃他的救命恩人,无论是休掉韩田氏还是纳回家做妾,都对韩田氏不公平,天下至情至义之事,终究无法两全其美,就像我一样,我舍不得轻柔,也舍不得你和婉儿,就只能让你们跟着我一起受苦……”
  赢诗嫚赶紧伸手轻轻的捂着陈旭的嘴巴,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略微有些泛红:“夫君切勿如此说,这一切都是诗嫚愿意的,夫君非是凡俗之人,您的身份尊崇无比,诗嫚能够陪伴在夫君身边,哪怕是浪迹天涯也心甘情愿,我不会与水姐姐争宠,若是夫君想去寻水姐姐,诗嫚愿意在家守候侍奉公公婆婆,哪怕一辈子都无怨无悔!”
  “诗嫚,能够娶你也是我陈旭的福分,天色尚早,我们努力争取早些生一个孩子,等到轻柔回来她也一定很高兴!”
  “嗯,诗嫚服侍夫君……”赢诗嫚脸颊羞红的点头,温柔的小手顺着陈旭的身体慢慢摸了下去。
  ……
  天色阴霾,冷风呼啸,细细的雪粒随着寒风扑扑啦啦打在脸上身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
  陈旭和牛大石马大伯皆都穿着厚厚的皮袄和帽子,骑着马带着七八个护卫直奔雉县县城。
  听着急促的马蹄声,看着疾驰而来的一群神骏的高头大马,缩手缩脚本来守在雉县破破烂烂城门处的兵卒赶紧从燃烧的柴火旁边站起来,手持长戈呵斥着把正在进城出城的乡民全部赶开。
  “放慢速度,勿要惊扰乡民!”陈旭看着越来越近的城门和躲避退让的民众低声吩咐。
  “是,侯爷!”所有人都微收缰绳,一群人的速度顿时就缓了下来慢慢接近城门,然后几个兵卒和在数百衣衫褴褛的乡民炽热的眼神关注下,一群人穿过城门沿着狭窄的街道往城中而去。
  而等陈旭一群人进城走远之后,几个守门的兵卒才一脸羡慕嫉妒恨的看着这些骑着骏马的人谈论起来。
  这种匈奴骏马中原少见,南方更少,一匹至少都是七八千钱,因此这群人一定大有来历。
  “伍长,这些人来历神秘,要不要去通知一下县尊大人?”
  “嗯,也好,我亲自去一趟,你们看好城门勿要让乡民闹事!”兵卒首领略一沉吟便牵来一匹老的掉毛的劣马,骑着一颠儿一颠儿的往县衙而去。
  此时进城,陈旭感觉自己越来越近张,以前说近乡情更怯,但他眼下要见到这个他从未谋过面的老爹,同样让他感觉到忐忑不安。
  不知道老爹到底长什么样子,到底是高大威猛还是文质彬彬,甚至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怒汉。
  陈旭伸手摸摸着自己的脸颊,根据自己的长相来说,老爹不应该长的很丑,不说是风度翩翩起码也算是相貌堂堂,不然开始也不会就那么轻易的把老妈骗到手,而且没有买票就先上车,未婚先孕就有了他。
  街道很狭窄,平日仅仅只能勉强通过两辆马车,在前呼后拥的侍卫呵斥下,两边的行人全都远远的赶紧避在两边的屋檐下。
  两边的房屋大部分都是木石结构的低矮茅草屋,斑驳的泥墙许多都已经破烂不堪,用草席和茅草遮挡,行人身上穿的衣服也都补丁打补丁,一个个瘦弱黢黑神情有些木讷。
  以前感觉雉县还是很热闹繁华的,比起清河镇也要高大上许多,但见惯了咸阳的繁华和热闹之后,眼下的雉县看起来却破破烂烂和贫穷的乡下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还赶不上如今的清河镇。
  因为眼下清河镇已经扩展到六百余户,加上七八个巨大的工坊,每天商旅不断热闹欢腾,有粮吃,有衣穿,家家户户都有人在工坊内上班挣钱,帮工级别每一个至少都有五十钱的收入,学徒更高,管事的最高每个月可以拿到上千钱,因此这一年下来,整个清河镇上的人都已经迈入了小康生活,达到了吃穿不愁的地步,整个镇上再也看不到穿破烂衣服的人,即便是以前几个泼皮闲汉,如今也被牛大石和刘坡教训的服服帖帖,每天老老实实在工坊上班,整个雉县的小娘子,现在都以嫁到清河镇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