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5、血染的玫瑰

  史丹利公园里大片盛开的玫瑰,让黄粱想起了家乡那漫山遍野的映山红。一层层、一片片,像铺陈的火焰,染红了山,也染红了天。
  杜鹃花开的季节,他喜欢一个人跑到山顶,在花丛里一躺,看着蓝天和白云。他的身下是花、脚边是花、头顶是花、掌中是花,四周全是花,他能感受到花的生命力,带着蓬勃的生机,和火一般的热情。
  这些花为什么要开得这么灿烂?明明它们的生命都很短暂啊!
  天上的云为什么飘得那么悠闲自在?明明风一来,它们就散了啊!
  云的背后是蓝天,蓝天的背后又是什么?那里还有生命吗?
  他痴迷于这种幻想,可这对乡下孩子来说是奢侈的,也只有在烂漫的花丛里,完全放松的时候,他才有时间去想这些无聊的问题。
  妹妹总是在傍晚的时候来寻他,带着花香的风里传来她莺啭的声音:
  “阿哥喂——你在哪里呀——”
  他随手在花丛里折下一枝花,捏着花茎,把花举得高高的,在空中摇啊摇。妹妹就如蝴蝶般轻盈地穿过花丛,快接近时便扑过来,一下子扑进哥哥的怀里,带起漫天纷舞的花瓣,咯咯笑着说:
  “懒哥哥,捉到你啦!”
  ……
  黄粱仿佛做了一个梦。他有足够的能力分辨梦境和现实,如果不是玫瑰的刺扎醒了他,他宁愿一直活在梦里。
  玛莎在指定的区域采摘玫瑰。虽然沃尔夫家的人有特权,但也不能胡来,毕竟是公共场合。
  黄粱在玫瑰园里一条无人的小径上坐下来,周围的玫瑰在晨风中轻轻摇摆,花香令人迷醉,他沉浸在莫名的幻想中。
  风中传来玛莎的声音:
  “黄——你在哪里呀——”
  他忘记了玫瑰和映山红不同,玫瑰身上都是刺。他听见那莺啭的呼唤,就像过去揪杜鹃一样随手抓来一茎,举得高高,手心却被刺出了鲜血。
  玛莎也像一只蝴蝶,轻盈地穿过花丛,几瓣被她带起的玫瑰花瓣,跟着她的衣裙,在风中飞舞。
  “啊哈,找到你了,我还以为你走了呢!”
  “送给你的。”黄粱举着手里的玫瑰说。
  玛莎的心咚咚跳起来,勇敢地仰起脸看着他。周围的风忽然停了,所有的玫瑰的颜色和香味都凝固在远处,只剩下他手里这一朵,绚烂的,像天边的火,上面还沾染着与花色仿佛的鲜血。
  她从他手里接过玫瑰,忽然看见他手心渗出的血,沿着玫瑰的花茎缓缓流下。
  “啊,你的手流血了!”
  玛莎把玫瑰放进已经盛满鲜花的花篮里,抓住黄粱的手,小心地把一些留在皮肤上的刺拔出来,又轻轻地吹了几口气,担忧地说:
  “得把刺全拔出来,管理员那里有工具,你需要包扎,快跟我来!”
  玛莎拉着黄粱去了玫瑰园的管理处。管理员是个老太太,看了看黄粱的手掌,说:“第一次见到有人这样摘玫瑰的,就算脸上被刺着,也不比你这样让人更吃惊!你这是在哪儿刺的,不会是在公共观赏区域吧?”
  玛莎朝黄粱轻轻摇摇头,示意他不要说话。
  老太太看了他们一眼,一边用工具帮他拔刺,一边说:“别想瞒着我,这里的每一朵花我都熟悉。年轻人玩浪漫可以,但是要守规矩。我也年轻过呢!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里吗?因为我和我老伴儿就是在史丹利公园认识的,那时候这里还没有这么多玫瑰,只有叫不出名字的野花。我们在这里幽会,每次他都给我摘一大蓬野花,他还说要给我建一座玫瑰庄园呢!”
  黄粱就问:“这玫瑰园是你老伴儿建的?”
  “这里?”老太太愣了一下,“哦,不不不,当然不是。这是公共设施,沃尔夫先生出了钱,所以玛莎小姐才有摘花的特权。”
  “那您老伴儿呢?”
  “他呀,早就去见上帝了。我想他在天堂已经建好了玫瑰园,等着我去呢!”
  ……
  趁着老太太和黄粱聊天的功夫,玛莎用剪子小心地把那枝玫瑰的刺去掉,再用纸把花包起来。她发现这朵花开得特别艳,香味也特别浓,除了花香,她还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血的味道,但一点儿也不腥,反而让玫瑰的香变得特别。她想起一句诗:
  经过情人手的玫瑰,就永远沾上了情人的味道。
  老太太帮黄粱拔完了刺,把消毒药水和纱布塞到玛莎手里,“给他消消毒,真做了人妇,可就不仅仅是浪漫了,除了玫瑰,还得会干活!”
  玛莎假装没有听懂,认真地帮黄粱擦洗手上的伤口,偷眼去瞧,发现他正在看她,她的脸便红了。
  ……
  从玫瑰园出来,已近中午。黄粱的手不能再骑车,玛莎推着车,花篮挂在车把手上。经过他们相遇的地方,狄金森正收了鱼竿。
  “啊,今天的运气不错!”他指着鱼桶乐呵呵地招呼,“收获不小,到我那里去吃鱼汤吧!”
  黄粱几乎已经确定玛莎不是第二领袖。虽然这时候他很愿意陪玛莎一直走下去,但他想和狄金森聊一聊,也许能聊出点什么来,就算他不是第二领袖,对于梅以求他们正在探索的一些事情,他也十分关注。
  玛莎说:“我还要把玫瑰送回去,而且沃尔夫老爷那里也离不开我。”她看着黄粱,“你去吧,不用管我,自行车我骑回去就好了,不过您的手……”
  黄粱说:“哦,没事的,你忘了我是医生啦!另外……”他看着她,“谢谢你!”
  玛莎愉快地笑了。她和狄金森告了别,就骑上车走了。
  “是个不错的女孩。”狄金森走过来说。
  黄粱看着玛莎的背影消失在远处那棵大红杉树下,才收回眼神,看见狄金森的桶里有十多条小白鱼,看上去和家乡的白条差不多,不过个头不小。
  “真的只是吃鱼?”他问道。
  狄金森一瞪眼睛,道:“你还想吃什么?”
  黄粱笑笑,说:“一切服从安排。”
  狄金森似乎没听出他话里的话,问道:“你会不会做菜?”
  黄粱说:“会一点儿。”
  狄金森开心起来:“哈哈,太好了,今天可以吃到中国菜了!只有中国菜才配用‘美食’两个字,别的顶多叫做‘食物’。至于加拿大……”他自嘲的摇起了头,仿佛加拿大的吃的连食物两个字都称不上。
  黄粱莫名其妙领了个做菜的任务,不过对他来说倒也不是难事,农村出来的孩子有几个不会做菜的呢!
  “教授先生,您经常来钓鱼吗?”
  “也不经常,偶尔吧。”狄金森说,“看着辽阔的大海,人的视野和胸襟都会变得开阔,有时候在办公室里想不出来的问题,在海边坐着坐着,就豁然开朗了。这就是我喜欢钓鱼的原因。”
  “那今天您是闲情逸致,还是遇到难题了?”
  “今天?不,都不是。今天家里有客人,客人喜欢吃鱼,所以我特意来钓几条。”
  黄粱觉得很奇怪,家里有客人不是应该在家里陪着吗,哪有抛下客人出来钓鱼的,就算人家喜欢吃鱼,买几条又不是很麻烦的事。
  “您有客人,我过去不太合适吧?”他说。
  狄金森却说:“不要紧的,而且你会烧中国菜,而我那客人又特别喜欢吃中国菜。啊,对了,”他忽然一脸神秘的样子,“你猜猜那位客人是谁?”
  黄粱一愣,转念道:“不会是梅教授来了吧?”
  狄金森摇头道:“不是他,不过和他有关系。”
  “谁呢?”黄粱实在猜不出来。
  “赛琳娜——中国梅的老情人!哈哈哈!”狄金森似乎想起了很好笑的事情,哈哈大笑起来,“就因为梅以求,她喜欢吃中国菜,你今天要是烧得好,说不定能从她那里听到很多关于中国梅的有趣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