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十二)

  (三十二)
  余生菇凉:又一个人成功的被主播的口才俘获。
  余生一杯酒:依我的意思,主播若有一日真的入仕途会不会是个谄媚圣上的昏官呢?
  泠泠七弦上:楼上真相了。
  笙歌一边抒发着自己心中唯有读书入科举方能正道的心情,一边偷偷瞄着直播间的弹幕。
  昏官?
  她能说她根本不想当官吗?
  起的比鸡早,天不亮就得上朝,比耕地的牛还累。
  她虽说算不上一个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的人,但也着实做不出三年穷知县万两雪花银的事情。
  “周大人,此乃小生愚见,见笑了。”
  笙歌拱拱手,谦逊的说道。
  “不错,不错,你先下去吧。”
  周学道此刻在心中已经对笙歌有了一个清楚的印象。
  难道真的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吗?
  不论是范进还是这位范进的岳父,都是难得一见的妙人……
  不曾想在这僻静的小县城他竟有幸见到两位。
  笙歌躬身离开,并没有试图留下继续攀交情展现她的口才。
  物极必反,说多了遭人烦。
  她被厌恶了不要紧,但不能连累范进小女婿啊。
  她时刻谨记着,周学道是范进的贵人,是他开挂人生的开启者,她可不能破坏了。
  唉,怎么办,她突然也想做外挂了。
  要不然求求一一让她去个仙侠文里做个外挂好了。
  比如什么随身老爷爷啊,什么掉悬崖找到的名剑功夫啊……
  那滋味一定美美哒。
  只是以一一那异于常人的审美和尿性,绝对不会让她这么舒心。
  先是猪八戒,接着祥林嫂,现在又是胡屠夫……
  这一个个的简直了……
  下一个会是谁呢?笙歌已经无奈到不报任何期望了。
  笙歌沉默的坐在考场中数着地板上裂开的缝隙,静静等待着所有考生交卷,然后离开找便宜女婿喝酒吃肉。
  如果她记得没错的话,院试并不会当场就会出成绩。
  考完择日发一“长案”列第一名者为案首。院试取中者称“秀才”,正称为“生员”。
  儒林外史中,范进就被周学道点为案首。
  当当当响亮的钟声响起,笙歌再一次见证到了那些为多写一句话在监考官面前使劲浑身解数的人。
  笙歌没有多看,第一时间冲到考场院门口等待着大门的打开。
  不管考的如何都结束了,有时间患得患失不如好好吃一顿热腾腾火辣辣的火锅,然后盖着大棉被睡两天。
  开门,不出意外看到了等在不远处的范进。
  笙歌心暖了暖,在冷风呼啸的季节,便宜女婿一直等着看起来也是一件很两人感动的事情。
  便宜女婿啊……
  人和人的尊重都是相互给予的,她给范进接济的同时给了范进最缺少的尊重。
  因此,范进也真正的把他当做了老丈人。
  “岳父,这里。”
  范进站在高台之上,分外显眼。
  “岳父,马车已经雇好。”
  笙歌摇头“不着急,既然来了城里那就买些东西再回吧。”
  寒冬腊月进城,对于她这个村里人来说是件奢侈的事情。
  既然打定主意要吃火锅,那就热火朝天的吃一顿。
  肉,她腌制了不少在长廊上挂着风干。
  猪肉鹿肉兔肉鱼肉……各色各样都有。
  但是,她觉得吃火锅还是煮些新鲜的肉卷,顺带拿大排骨熬些汤比较好。
  “范进,回去晚上吃火锅怎么样……”
  “屋外白雪飘飘,屋内炉火上煮着喷香四溢的火锅,想想就美的不行。”
  火锅?
  范进苦了苦脸,他能说不想吃吗?
  记得第一次吃之前,他还很是憧憬,毕竟他曾经书中看到过记载,但并未亲自吃过。
  “师云,山间只用薄批,酒、酱、椒料沃之。以风炉安桌上,用水半铫,候汤响一杯后,各分以箸,令自夹入汤摆熟,啖之,乃随意各以汁供随意沾食。”
  此乃《山家清供》中所描写。
  岳父自制的火锅要比书中描写的更为丰盛,但是也绝对辣……
  红艳艳的辣椒,他看着就头疼。
  怎么办,他不能吃辣。
  尤其是像岳父做出的寻常难得一见的辣。
  一吃,全身便开始泛红……
  “放心,岳父给你做个不辣的。”
  上次吃她是不知道范进不能吃辣,鸳鸯锅又不难。
  看看她这便宜女婿,如临大敌,舍命陪君子的模样。
  不辣的?
  这也可以吗?
  范进承认对上岳父,他就有些孤陋寡闻了。
  岳父在吃食上的精通他甘拜下风,在岳父手中,仿佛没有不能吃做不好的东西……
  所以,他胖了……
  有时候看看水中的倒影,他都不敢相信这个白白嫩嫩脸还发光的人是他。
  之前一年到头他都吃不上肉,现在……
  唉,痛并快乐着。
  ……
  寒冷的天气永远是催促人快速行动的最佳利器。
  呼啸的寒风使得笙歌根本没有心情慢悠悠的逛街,而是是简单粗暴的买到所有的东西坐着马车回到了庄子里。
  她坐的马车可不是古言中大家闺秀的马车,四面缝隙透风,木板随意搭建着,还是范进小女婿临时给她弄了个暖手炉。
  不用想,这个马车造的质量不过关。
  哼,等本姑娘当上大老爷先买一辆古言描写中的马车。
  什么平稳舒适啊,什么陈设齐全美观,还有小茶几还有数不清的小抽屉,装满了各种各样的零嘴……
  别拦她,她要崛起做大老爷……
  回到家中,笙歌顺带让范进坐着马车去接范胡氏和范母,而她自己则开始做承诺给便宜女婿的鸳鸯火锅。
  没有好厨艺的吃货不是一个称职的吃货……
  在这样一个理念下,笙歌当初在上大学之后就开始着手学习厨艺。
  别人的旅游是欣赏美景,她的旅游是一边吃一边专门学习。
  因此,她的旅程总是比别人长一些……
  各色美食,她虽说不上信手拈来,但总归是可以做一些的。
  无论是地方小吃还是各大菜系……
  只不过她懒,下厨精心烹制得看心情。
  炭火熊熊,锅里汤汁翻滚,飘香四溢。
  鸳鸯锅,一锅看起来红通通满是红油辣椒的,一锅则是看起来醇厚素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