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职场起风云 第一百一十二章:人日
王十一惊讶地看着那扇房门,怎么会有人开门呢?不会是小偷吧!他转动脑袋看了看狡猾哥,他一点反应都没有,奇怪!
不一会儿,只听见“吱呀”一声,房门轻轻地推开了,王十一抬起头,只见一个身穿工服的女子大大方方地走进来。
“这位是……?”王十一问道,他心里想,这个女子有房门的钥匙,这间出租屋,她应该是可以自由出入的,跟狡猾哥的关系肯定非同寻常。
“喔!她是我的同事莫陌,现在是我的正牌女朋友。”狡猾哥从窗前走了回来,跟王十一介绍道。
王十一听了介绍后,才弄明白狡猾哥有女朋友了,难怪她有房间的钥匙,回去一年,狡猾哥不但发财了,还过上了幸福的同居生活,变化真是太惊人了!
想到这里,他抬头正眼看了一眼莫陌,眼前的女子,虽然穿着工服,但仍难掩她美好身段,模样俊俏,眉目含情,自有一番韵味,于是笑着说道:“老同学,你眼光不错,审美能力强,她真是一个大美人啊。”
“是吗?”莫陌扬了扬会跳舞的柳叶眉反问道。
“我说的是大实话,你长得真不错,跟我的同学蒋华真是一对金童玉女,走在大街上,回头率一定不会低。”王十一坦诚地回答道。
“老同学,我的品味你又不是不知道啊!”狡猾哥伸过脑袋,凑到王十一身边,朝着他挤了挤眼睛说道。
莫陌没有言语,径直回到卧室里面,把里面的灯打开,然后将房门关上了,王十一只听见里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不一会儿,那房门吱呀一声拉开了。
王十一抬头一看,原来莫陌刚才把色彩单调的工服换了下来,穿着一件白色的百褶裙走了出来,她那被呆板工作服抹杀的玲珑精致的身材,此时一下子就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了,该凸起的地方一点也不含糊,都傲然耸立着,青春气息逼人,果然是一个美女。
这狡猾哥的审美一点问题都没有,这样的美女,哪个男人见了都会意乱神迷。
莫陌从里面一出来,如同灿烂的春阳一般照亮了王十一的眼睛。
只见她径直走到饭桌前,弯腰收拾起凌乱的碗筷来,俨然就是一个女主人。
“老婆,你吃过饭了?”狡猾哥轻声问道。
老婆?从来都没有听说你狡猾哥结婚了!把一个女朋友喊成老婆,声音甜美得跟杨钰莹一样,真是羡慕死人了。
“是的,老公,今天晚上加班,在工厂里面吃了免费的晚餐。”莫陌一边收拾着残局,一边回答道。
一口一个老婆,一口一个老公,太羡慕了!
这个莫陌不但美丽,还很温柔贤惠,一回来就收拾家,把家里弄得干干净净的,那千纸鹤肯定是她折叠的吧,那风铃肯定是她挂的,狡猾哥这个懒鬼,不可能干出这么浪漫的事情来。
何雪忆啊何雪忆!你要是有这么温柔就好了!
你不但不温柔,脑袋上还带着一团三丈高的火焰,把我花了一千块的法国香水砸了,面目狰狞啊,一点温柔气息都没有!
王十一心中百般不是滋味。
这时候,狡猾哥用遥控器将那台14吋的二手彩色电视打开了,“新闻联播”的时间已经过了,电视里正播放着一部都市言情剧,出租屋的气氛立刻就热烈起来了。
那莫陌收拾完碗筷后,就大胆地坐在了狡猾哥的腿上,像一只猫一样,蜷缩在他的怀里,看到精彩之处,竟然无视王十一的存在,用嘴很响亮地亲吻狡猾哥的脸颊,嘴里不断地喊着:“老公,老公!”而狡猾哥,则用手不时轻抚她瀑布一般的秀发,不时捏一捏她瓷白的脸下巴,看得出,他们生活得很甜蜜。
简直太让人羡慕了!
着可是他王十一渴望的爱情生活!
唉!从迈特五金厂出来,自己就租房子租在何雪忆的隔壁,上天也给了我一个很好的机会,可是我王十一总觉得她高高在上,是一个女神,自己一定要干出一点名堂之后,才能够向她正式求婚。
狡猾哥和莫陌没有正式结婚,也没有买房子,这日子也过得很甜蜜啊!
那甜蜜的画面,让王十一局促不安,他的眼睛盯着电视在看,可是那不争气的眼睛的余光,却有意无意地落在莫陌身上,欣赏着她的亲昵举止,这该死的眼睛余光,他努力了几次,扯也扯不开。
正当他感觉尴尬之时,电视上开始播放广告了,狡猾哥就站起身来,说道:“老同学,我看你也累了,还是早点休息吧,明天你还要去面试的。”
他这么一说,一阵倦意袭来,王十一打了一个哈欠,站起身子,美美地伸了一个不算优雅的懒腰,说道:“好的!”
“今天就委屈你了,只能睡沙发。”狡猾哥一边说,一边将他们坐着的沙发展开,打开竟然就成了一张床,原来这是一张可以当床使用的两用沙发。
“这沙发还可以做床啊!功能真强大啊。”王十一第一次见到,算是开眼界了,有点惊讶。
“出租屋的房间面积少,只能买这样的沙发,实用,你先睡吧,我们要一起去厂里处理一点急事。”狡猾哥把王十一安顿好后,拉着莫陌走了。
关上灯,王十一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朦胧中,他感觉有虫子在他的脸上爬行,痒痒的,他用手一抓,软软的,刚想开灯看看是什么虫子,隐隐约约,里面卧室传来木床因为努力抗争而发出的“吱吱呀呀”的声音,那声音似乎要破门而出,撕破夜的宁静。
随着女子山歌一般悠扬抒情的“呀”了一声,那里面一下子就没有了动静,像是跌入了寂静的深渊。
就着窗台射入的皎洁的月光,王十一终于看清楚,手里捏着的分明是一只正在寻找着食物的蟑螂,跟它柔软身子不同的是它的腿脚细长而有力,他下意识向四周看了看,好几只蟑螂正在沙发床上鬼鬼祟祟地爬行着,他感觉自己被它们包围了,甚至他担心自己会被它们分而食之,但他却又不敢有动作,更不敢呼喊,生怕惊吓到里面正在热衷于高频率运动的人。
谢天谢地,过了一阵子,里面房间就寂静下来,他刚想起身打蟑螂,就听见里面隐隐约约地传来了对话声。
“今天来的是你什么人?”房间里传来了莫陌压得很低的声音。
“不是跟你介绍过了,是我的同学,发小。”狡猾哥的声音听起来有点不太耐烦。
“他以后都住咱们这儿吗?”莫陌的语气中有点硬。
“他明天就去公司上班,住在公司里。”狡猾哥低声说道。
“要是他进不了厂,就住咱们这儿?”莫陌问道。
“是啊,我总不能赶他走啊,他是我的同学。”狡猾哥有点生气了。
“老公,咱们租住的房子也就这么大,三个人住着多不方便啊,你要是让他以后住在这儿,我一百个不同意。”莫陌声音比刚才大了点,听起来好像是撒娇的声音。
“莫陌,你不同意也得同意!”狡猾哥的语气有点硬,看来这个是他的底线了。
“那我搬到公司宿舍去住,我受不了。”莫陌说完,里面就传来了床“嘎嘎嘎”的声音,动作有点大,出租屋的木板床有点受不起。
“我说亲爱的,你不要把屁股对着我,我今天已经跟牛盾盾说好了,明天我同学就进厂,不会住在这里的。”狡猾哥声音里都是蜜糖。
“狡猾哥,你老实告诉我,你到底爱不爱我?你不爱我,我就搬到宿舍去住好了。”莫陌声音里有点哽咽。
“宝贝,我的宝贝,你就别生气了,我爱你!”狡猾柔声地说道。
狡猾哥的这最后的一句话,无比准确地命中了女子心中最为柔软的部分,犹如这人世间最好的催眠药,将女人催进了甜蜜的梦境里。
不一会儿,里面的房间里就发出了均匀的鼾声,那鼾声如同波浪一般起伏着,伴随着墙角偶尔响起的蝈蝈蛐蛐们的响声,构成了这暗夜里最美最和谐的音乐。
里面人说的每一句话,王十一都听得一清二楚,他知道这夜晚躺沙发的地方绝对不是自己的久留之地,明天不管面试成功与否,都要搬走,不要让那个叫莫陌的漂亮女人看扁了自己。
见卧室里面的两个人已经睡着了,他悄悄地从沙发床上爬了起来,走到已经堆满了上弦月光辉的西窗边,抬头看见远处高大建筑山丘一般耸立着,阳刚十足,他忽然意识到,这里已经是异乡了,而今天却恰恰是人日,七不出八不归,仓促中,他是犯了忌讳,今年人日邀对月,明年人日知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