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可怕之事(下)

  “不敢,不敢,给个天我做胆,我也不敢得罪钟老板。”刘新阿谀奉承道。
  “那还不带路。”钟老板显很不耐烦。
  刘新依旧‘露’出谄媚的笑容:“老板,人为财死啊!”
  “哼!”钟老板不屑地瞥了刘新一眼,“想要钱直接说,别‘浪’费我的时间。”说罢便向其中一名大汉使了个眼‘色’,那大汉从怀中取出两扎钞票‘交’给刘新。
  “老板,不是说好了五万吗?”刘新略有不悦之‘色’,但依旧是低三下四的语气。
  “那杂碎我还没看见,你就想收全部钱了?赶紧带路,我从来不会亏待替我做事的人。不过……”钟老板瞪了他一眼,咬牙切齿道:“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跟我过不去的杂碎!”
  “我知道,我知道,我现在就给老板带路。”刘新把钱收好便为他们带路。
  我悄然跟他们身后,一直走到火葬场最后面,直到到停尸间前,他们才停下脚步。刘新把‘门’打开,走进停尸间开了灯,然后走到其中一冷柜前,回头对钟老板说:“老板,你要的杂碎就在这里面躺着。”
  “别废话,快把他‘弄’出来!”我只能看见钟老板背面,不知道他的脸面表情,但从语气判断,他既愤怒又兴奋。
  刘新打开冷柜,费了不少劲才从里面拖出一个尸袋,放在停尸间中央。他把尸袋的拉链拉开,里面是一具老人的尸体。他把尸体拖出尸袋后,就谄笑着对钟老板说:“老板,是时候货银两清了。”
  钟老板冷哼一声,向两名大汉扬了一下手,其中一名从怀中取出三扎钞票给刘新,然后两人就不往地对尸体拳打脚踢。尸体就像沙包一样任由他们施暴,毫无还击之力。刘新看着他们亵渎尸体,并没有阻挠的意思,只是劝说:“别太使劲啊,不然我不好‘交’代。噢,千万别打脸,让人一看就会‘露’陷的!”
  “收了钱就别那么多废话,不打脸就是了。”钟老板一手把他推开,上前往尸体身上踩了两脚,并骂道:“你以为死了,我就整不了你吗?我要你在黄泉路上也不得安宁!”
  他们把尸体蹂躏了近半小时才住手,接着便拂袖而去。刘新送他们离开后,就回到停尸间收拾现场,把尸体装进尸袋放回冷柜……
  雪晴讲述完火葬场的异事之后,继续说:“根据宝马的车牌号查得钟老板的真实姓名为钟耀,是房地产开发商。而被侮辱的死者名为张守言,是一名普通市民,生前独居,无亲无故。”
  “他们之间有什么血海深仇吗?”我实在想不通,一个地产商会为何会如此痛恨一个普通的老头子,甚至在他死后还得“鞭尸”。
  雪晴冷漠地解释他们之间的恩怨:“钟耀于三年前计划在旧城区拆迁重建,张守言是其中一个‘钉子户’。钟耀使用不正当的手段把其他不接受赔偿协议的住户都‘逼’走了,惟独张守言坚决捍卫自己房子,并向媒体求助。
  “张守言是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而且他坚决不肯搬走的原因,是老房子里满载昔日跟其亡妻一起渡过的甜蜜回忆。所以,此事经媒体曝光引起市民广泛关注,致使钟耀有所忌惮,不敢再以强硬手段‘逼’迁。重建计划为此而拖延至今,因此给钟耀的房地产公司带来难以计量的损失。”
  “这‘奸’商也太缺德了,没被闪电打到算他走运。”蓁蓁忿忿不平地说。
  我耸肩道:“要是‘奸’商会挨雷劈,恐怕全国上下一年到晚都会雷声不绝。”
  “你有什么看法?”老大以狡黠的眼神看着我。
  “我倒想先听听雪晴的看法。”我以狡诈的眼神看着雪晴。
  雪晴的表情依旧冷漠,缓缓道:“刘新不接受调职为火化工,并一再要求值夜班,很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有理由相信他并非初犯。而梁锦之所以疯掉,极有可能是因为目睹辱尸过程。虽然梁锦被发现时是在火化室,但这只有刘新才能证明,不排除他是为隐瞒真相才于事后把对方转移到火化室。”
  “你看过辱尸的过程后,有什么感觉。”我微笑着询问雪晴。
  她的回答简单而直接:“厌恶。”
  “你不害怕尸体吗?”我又问。
  “我接受过抗恐惧训练,睡在尸体旁边也不会觉得害怕。”她的语气很平静。
  “你不觉得害怕,但你认为普通人会很害怕是吧!不过你忽然了一个问题。”我笑了笑继续说:“梁锦每天都要接触尸体,那些因车祸而死亡,支离破碎的尸体,他也得推去火化,而且这种工作他已经做了十多年。你觉得他还会害怕尸体吗?所以,如果他只是看见辱尸过程,大概和你的感觉差不多,只是觉得厌恶,而不是惊悚,更不会被吓得疯掉。”
  雪晴略为皱眉,似乎并没有反驳的打算。老大则狡黠地说:“你认为下一步该怎么办?是立刻逮捕刘新,还是……”
  “老大,你别跟我装傻好不好!”我白了老大一眼,点上根烟才说:“侮辱尸体罪最多就是判三年,刘新或许还能定罪,但钟耀肯定有办拍拍屁股走人。而且这件事让火葬场的员工知道后,他们也不会相信梁锦是因为看见辱尸而疯掉,也许会认为是死者的鬼魂作祟,那么许场长的乐子就更大了。”
  老大佯作忧愁地叹了口气道:“我还想让你帮我背黑锅呢!知情不报可能会惹上麻烦。”
  我不屑地瞥了他一眼:“你不是最喜欢惹麻烦吗?还是按你的意思去办,继续监视。刘新既然连这种事也敢做,那把梁锦吓疯的事情一定更可怕。嗜血的狮子吃不了素,他早晚会再犯,到时候再两罪并处也不迟。”
  “阿慕!”老大忽然“情深”地看着我,“你越来越像我肚子里蛔虫了,我想什么你也知道。”
  “你的比喻真恶心。”我白了老大一眼。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刘新为了钱连辱尸这种挨雷劈的事情也敢,那么他应该没什么事情不敢做的。而在火葬场内能让他发财的就只有尸体,但梁锦每天的工作也是面对尸体,就算他把尸体怎样折腾,应该也不会把梁锦吓倒。而且小娜说梁锦之所以难以康复,是因为心里有个秘密不肯说出来,倘若这个秘密是刘新做了违法的事情,那他怎么会死活不肯说来呢?
  到底把梁锦吓疯的,是什么可怕的事情?